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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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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5版)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内容:华安证券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8日下午14:00-15: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7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bgs@hazq.com。本公司将会于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华安证券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4月8日通过网络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1年4月8日下午14:00-15:00

2.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3.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http://sns.sseinfo.com)

的“上证e访谈”栏目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8日下午14:00-15:00访问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与公司出席会议人员互动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7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bgs@hazq.com。本公司将会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1.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551-65161691

3.传真:0551-65161600

4.邮箱:bgs@hazq.com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自2021年4月8日下午14:00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专栏查阅本次业绩说明会在线交流的内容。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9日,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应收账款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0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3,805.60万元,已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计提减值的明细情况见下表: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账款减值计提

公司应收账款减值计提主要为公司合并范围内资管产品购买的债券到期应付未付的本金款项,结合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并本着公允反映估值的原则,对2020年违约债券按逾期期限和第三方估值计算减值孰高的金额进行计提,共计提减值准备8,259.07万元。

(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计提

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计提主要为股票质押业务减值计提。其中2020年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第一阶段转回减值准备为743.45万元,第三阶段计提减值的项目涉及的质押股票为退市刚泰,本期计提减值准备为4,975.38万元。

(三)其他资产减值计提

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20年公司对其他相关业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352.68万元。其中应收利息减值计提为到期未兑付债券利息、退市刚泰股票质押项目违约利息等计提的减值,合计1,115.14万;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融出资金减值准备229.63万元,债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69.60 万元,转回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262.25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0.56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3,805.60万元,减少2020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13,805.60万元,减少2020年度净利润10,354.20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2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定于公司住所地。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其中监事李焱、李永良、陈宏、张海峰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强主持。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监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一)与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与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的反应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反洗钱工作内部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合规总监2020年度工作考核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地点在公司住所地。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董事李仕兵、舒根荣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章宏韬主持。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具体召开时间和地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一)与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与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仕兵回避表决。

(三)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捷回避表决。

(四)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舒根荣回避表决。

(五)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自营业务规模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2021年度自营投资的总金额:

(一)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0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的合计额不超过公司资本的400%。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因融资融券业务、承销业务所发生的被动型持仓。

(二)公司实施自营投资过程中如果发生情况变化,需要调整上述额度,授权董事会进行调整并予公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会议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建议2021年度在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审计费用。如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增加,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会议同意以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在批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授权内容如下:

(一)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发行的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金融债券、收益凭证、收益权转让、可续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其它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及其它相关部门注册、核准、审批、备案或认可的公司可以发行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用于日常流动性运作的拆借、债券回购除外);境外发行的美元、欧元或其他外币及离岸人民币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含永续次级债券)、可续期债券、中期票据计划、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票据)等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及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其他品种(拆借、债券回购除外)。

上述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不与公司股票及其它任何权益衍生品挂钩。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二)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总体待偿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的3.5倍(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以外币发行的,按照每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各类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规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上限的规定及各类风险控制指标的相关要求。

(三)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及发行方式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公司或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发行主体。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则公司或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及资产服务机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按相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注册、核准、审批或备案,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境内外向社会公开发行或向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或以其他监管许可的方式实施。

(四)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5年(含1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但发行永续债券、可续期债券的情况除外。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五)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

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可以为固定利率品种和/或浮动利率品种。发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支付方式的确定,根据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承销机构(如有)协商确定。

(六)担保及其他安排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可由公司或公司符合资格的全资附属公司为发行主体,根据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

(七)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用途。具体用途及详细运用方案等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依法确定。

(八)发行价格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依照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九)发行对象

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及/或个人投资者(社会公开发行)或合格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根据境内外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依法确定。

(十)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就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相关事宜,依据境内外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境内外市场情况办理。

(十一)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

1.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2.如公司发行永续次级债并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永续次级债券利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普通股东分配利润;

(2)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如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对于债务融资工具的偿债保障措施另有其他要求的,则应符合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的要求。

(十二)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但若获授权管理层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十三)发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必须另行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融资方式除外),在确保杠杆率、风险控制指标、流动性监管指标以及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风险限额等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在待偿还债务融资工具限额内,按照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全权办理在本决议有效期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币种、定价方式、发行安排、担保函/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如适用)、还本付息的期限方式等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并就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申报、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如适用),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反)担保协议/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等)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为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 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4.决定和办理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及公司、发行主体及/或第三方提供(反)担保、支持函或维好协议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 其他法律文件;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办理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十五、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反洗钱工作内部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廉洁从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合规总监2020年工作考核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合规总监及合规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信息技术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