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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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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3版)

深圳广电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目前,深圳广电集团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正常,资产负债率约64.76%。2021年度公司预计与深圳广电集团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367.42万元,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

2、关联人二:广视后勤

广视后勤法定代表人为林喜文,住所为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路深圳电视广播大厦三楼,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00万元,其主营业务为:会务策划;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汽车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业务);为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供应链管理;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提供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办);水产品养殖(限分支机构,执照另行申报);蔬菜种植(限分支机构,执照另行申报);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过项目为机动车停放服务;海味、南北干货、冻品、调味料、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茶叶、酒水饮料的销售;普通货运。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视后勤总资产为5,383.67万元,净资产为2,538.88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7,603.19万元,净利润为326.4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视后勤是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2021年度,公司预计与广视后勤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71.50万元。

3、关联人三:广视餐饮

广视餐饮法定代表人为吴征,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新洲基地1号楼,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经营电子商务;数据库服务、数据库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从事文化交流;文化活动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初级农产品批发、销售;服装、纺织品、针织品、日用百货批发、销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批发、销售;建材批发、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销售;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批发、销售;许可经营项目为餐饮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生产与销售;食品加工及包装;普通货运。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视餐饮总资产为922.55万元,净资产为532.04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1,261.32万元,净利润为103.2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视餐饮是广视后勤的全资子公司,属深圳广电集团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2021年度,公司预计与广视餐饮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80万元。

4、关联人四:文产公司

文产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赵宏斌,住所为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办清湖工业区清庆路一号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文化创意产业园2栋1601,认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文化产业开发;房地产开发;自有物业租赁;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房地产经纪;企业形象策划、文化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从事广告业务;会务服务;动漫及衍生产品的设计、销售;文化用品、首饰、工艺美术品的销售;信息系统设计、运行维护;信息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清洁服务;除“四害”消毒杀虫服务;机电工程施工;日用百货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家电设备、机电设备上门维修;机电工程上门安装;服装清洗服务,为公寓提供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餐饮服务;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养老服务;电梯上门维修;游泳馆的经营;美容美发服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文产公司总资产为12,158.76万元,净资产为4,229.03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10,273.63万元,净利润为401.9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文产公司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1年公司与文产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805.00万元。

5、关联人五:广信传媒

广信传媒的法定代表人为王斌,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丽水路1128门牌号深圳广电集团卫星地球站3层,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影视设备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电子商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信息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初级农产品、服装、纺织品、针织品、日用百货、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玩具、化妆品、首饰、工艺品的批发和零售;经营电子商务;汽车、汽车配件、汽车养护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信传媒总资产12,287.76万元,净资产为9,352.34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6,660.76万元,净利润为1,440.9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信传媒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1年公司与广信传媒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6.00万元。

6、关联人六:东部传媒

东部传媒的法定代表人为邓均明,住所为深圳市龙岗区龙岗中心城碧湖玫瑰花园2栋商铺212,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均为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及技术服务;广播电视信号传输服务;文化、演艺、舞台、美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旅游、体育活动策划;展览、展示服务策划;市场推广宣传;文化、艺术、体育、旅游赛制活动策划;电视节目发行;影视策划;文艺培训;节目筛查。(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播放、销售;新闻及广告制作、播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部传媒总资产为33,724.34万元,净资产为29,857.9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5,119.37万元,净利润为1.5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东部传媒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1年公司与东部传媒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140.00万元。

7、关联人七:西部传媒

西部传媒的法定代表人为呼和,住所为深圳市宝安区宝城21区兴华二路97号宝安广播电视大楼,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截至2020年12月31日,西部传媒总资产为41,942.71万元,净资产为37,293.20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7,087.34万元,净利润为1,931.1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西部传媒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1年公司与西部传媒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61万元。

8、关联人八:华夏城视

华夏城视法定代表人为岳川江,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1号广电大厦24层,注册资本为29,814.579万元,经营范围为: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平面设计、经营广告业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商品(设备)销售。运营城市联合网络电视台、节目制作、技术服务、版权销售、设备租赁等、增值电信业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夏城视总资产为23,352.63万元,净资产为18,423.21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8,680.08万元,净利润为1,038.6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华夏城视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1年公司与华夏城视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万元。

9、关联人九:天擎数字

天擎数字法定代表人为刘方勇,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1号广电大厦8层,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范围是计算机软硬件、仪器仪表、电子通信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的技术开发和销售;信息咨询;计算机系统上门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站设计;网络工程;影视器材、多媒体设备、灯光音响设备的购销及其技术咨询;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技术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电脑动画设计;软件技术开发;软硬件系统设计;从事广告业务;教育咨询;文化活动策划;图形设计制作、虚拟演播设计;软硬件系统开发及技术服务;展览展示会务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范围是视频、影视视频及电影特技特效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擎数字总资产为333.96万元,净资产为140.57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376.19万元,净利润为-59.4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天擎数字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1年公司与天擎数字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协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方式协商确定。具体如下:

1、2021年拟新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

(1)公司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电视节目落地传输服务2021年度协议》,协议约定:2021年度境内和境外频道的节目传输费价格分别为人民币121万元/频道和450万元/频道,2021年度公司传输深圳广电集团自办电视节目频道9套,买断经营(销售)落地传输业务的电视频道33套(其中境外电视节目频道6套,境内电视节目频道27套),并收取传输费7,056万元;同时,公司新增传输六套高清频道,深圳广电集团向公司支付维护费共计10.20万元。深圳广电集团按季度预付节目传输费,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双方应就上一年度的传输费进行结算,深圳广电集团按照公司实际传输的节目频道套数和约定的单价支付传输费。本协议有效期限为1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满后,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下一年度的续约事宜。

(2)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宝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宝网络”)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电视节目落地传输服务2021年度协议》,协议约定:2021年度频道的节目传输费价格为人民币31万元/频道,2021年度天宝网络传输深圳广电集团自办电视节目频道9套,买断频道23套,并收取传输费992万元;深圳广电集团按季度预付节目传输费,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双方应就上一年度的传输费进行结算,深圳广电集团按照天宝网络实际传输的节目频道套数和约定的单价支付传输费。本协议有效期限为1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满后,双方协商确定下一年度的续约事宜。

(3)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隆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隆网络”)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电视节目落地传输服务2021年度协议》,协议约定:2021年度频道的节目传输费价格为人民币30万元/频道,2021年度天隆网络传输深圳广电集团自办电视节目频道9套,买断频道23套,并收取传输费960万元;深圳广电集团按季度预付节目传输费,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双方应就上一年度的传输费进行结算,深圳广电集团按照天隆网络实际传输的节目频道套数和约定的单价支付传输费。本协议有效期限为1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满后,双方协商确定下一年度的续约事宜。

(4)根据2021年营销推广等工作计划评估,公司2021年拟与深圳广电集团(含广告中心)合作,通过广告投放、赠报等进行业务广告宣传,预计全年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5)公司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深视频专区深圳有线数字电视内容服务合作协议》,协议拟约定:深圳广电集团在有线数字电视平台搭建上线“深视频”专区,公司负责提供深圳有线数字电视平台资源,并负责业务接入、管理、销售、宣传推广及用户结算、技术支持、安全保障等服务。深圳广电集团负责提供合作业务的节目内容及运营服务;另公司用于专区直播业务的设备、系统开发费用由双方协商确认采购内容后确定,预估2021年深圳广电集团支付天威深视频专区运营服务费及设备采购费不超过500万元。

(6)公司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直播传输协议》,协议约定:深圳广电集团负责2021年全部直播晚会、会议、新闻的整体电路提供,公司提供光纤链路满足深圳广电集团从指定地点到中心机房的信号传输,并接至位于中心机房内的深圳广电集团光纤信号传输端口,传输费用标准为每场次3,000元,深圳广电集团每3个月的月末前一次性支付前3个月的传输费给公司,本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预计2021年深圳广电集团支付的直播传输金额不超过10万元。

(7)公司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有线数字电视产品(回看功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深圳广电集团向公司采购高清数字电视产品(回看功能),费用不超过5万元,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止。

(8)公司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有线数字电视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深圳广电集团向公司采购有线数字电视产品;公司向其收取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合同金额不超过5万元。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

(9)公司与广信传媒于2015年10月签订了《天威商企IDC专线互联网接入合同》,合同约定:广信传媒因开展业务的需要,将设备托管在公司机房,并接入中国宽带互联网。广信传媒按照以下标准向公司缴纳费用:①机架费用:单价4,500元/月/机架;②带宽:动态包月,最小计费单位为1M,不足1M按1M计费,单价为20元/M/月;③IP地址费用:20元/月/个。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合同,若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本协议到期后双方无异议,经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继续执行本协议,有效期2020年10月23日至2021年10月22日。

公司和广信传媒拟在2021年10月22日本合同到期后继续执行,有效期自2021年10月23日至2022年10月22日。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不超过6万元。

(10)公司与华夏城视于2015年10月23日签订了《天威商企IDC专线互联网接入合同》,协议约定:华夏城视向公司采购互联网接入服务,选择产品为商企IDC专线,华夏城视按照以下标准向公司缴纳费用:①机架费用:单价4,500元/月/机架;②带宽:动态包月,最小计费单位为1M,不足1M按1M计费,单价为20元/M/月;③IP地址费用:20元/月/个。本协议自2015年10月23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协议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自动延续1年,延长次数不限。本协议到期后双方无异议,经公司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继续执行本协议,有效期2020年10月23日至2021年10月22日。

公司和华夏城视拟在2021年10月22日本合同到期后继续执行,有效期自2021年10月23日至2022年10月22日。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5万元。

(11)公司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有线数字电视付费频道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深圳广电集团拟向公司采购由公司传送的付费节目产品、付费频道,订购的一年期付费节目频道费用预计2021年不超过22万元。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止。

(12)公司与深圳广电集团于2018年2月1日签订了《互联网出口带宽接入合同》,合同约定:深圳广电集团使用公司500M光纤互联网专线服务,公司向深圳广电集团提供32个公网IP地址,月使用费39,000元,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免月使用费,公司以银行托收方式,每月5号在深圳广电集团银行账户内收取当月的月使用费,自开通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合同,若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本合同有效期一年。)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继续执行本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

公司和深圳广电集团拟在2021年1月31日本合同到期后继续执行,有效期自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不超过48万元。

(13)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威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广告”)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2021年天威开机、EPG广告服务协议》,合同拟约定:天威广告为深圳广电集团提供开机、EPG广告宣传播出服务,按照市场刊例价的约定比例进行结算。每年结算一次,次年1月结算上年度的播出金额,由天威广告向深圳广电集团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合同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14)天威广告拟与广视餐饮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拟约定:广告公司通过自有开机、EPG广告资源宣传广视后勤“广视优品”微信小程序及相关商品,广视后勤通过天威广告渠道交易获得的税后利润,双方按5∶5分成,广视后勤在合作执行播出前3个工作日内将满足播出条件的素材发给广告公司,广告公司负责播出环节,合作期间广视后勤提供的供应商,广告公司不得单独自建立业务关系,合作期间内每月结算一次,双方于每月3日开始对上月分成费用对账,并于5日内完成,对账结果需经双方共同确认完成,协议有效期拟为2021年2月1日一2021年7月31日,预计广告公司合作期间内获得的分成金额不超过50万元。

(15)公司拟与文产公司签订《文创中心(1409-1410单元)临时租赁合同》。租赁面积:140平方米,租金132元/月。文产公司应按合同约定向公司提供场地。公司应按合同约定向文产公司按时支付租金,否则每逾期一日,应向文产公司支付拖欠金额对的0.5%。作为违约金,逾期达三日的,文产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租赁场地,且无须向公司承担任何责任。公司应合理使用租赁场地,不得利用租赁场地从事违法活动,不得利用租赁场地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否则文产公司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租赁场地,并追究公司损害赔偿责任。本合同有效期限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止,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同时,公司拟与广视后勤公司就上述拟租赁的文创中心1409-1410单元物业,签订《文创中心(1409-1410单元)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拟约定物业管理面积140平方米,租金30.25元/平方米/月。公司应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电费、空调费、物业专线维修资金、增值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广视后勤负责大厦的保卫、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有关方面的宣传教育、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合同有效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止,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不超过3万元。

(16)公司拟与深圳广电集团、广视后勤继续签订《文创中心(有线电视枢纽大厦)停车场运营合同书》,合同拟约定:三方协商,就有线电视枢纽大厦停车场委托广视后勤进行运营管理,广视后勤负责有线电视枢纽大厦停车场的停放秩序、安保、清洁等服务;公司和深圳广电集团有权监督和检查广视后勤对停车场的管理服务,停车场水、电等公共设施费用由公司和深圳广电集团承担,有线电视枢纽大厦共有37个车位,每个月250元/车位。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2万元。

(17)公司拟与广视后勤签订《广播电视大厦(动漫基地)分租户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拟约定: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路2008号怡景基地广播电视大厦(即国家动漫基地)D004/D005的房屋由广视后勤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面积为400.02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费为21.5元/平方米,每月管理服务费为8,600.43元,由公司在每月10日前交纳,公司逾期缴纳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照逾期缴纳金额的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广视后勤代收水电费,水电费价格依水务局、供电局定价收取。如租赁协议终止,本协议同步终止,公司需要在本协议终止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实际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空调维护费、增加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0.5万元。

(18)公司拟与广视后勤签订《广播电视大厦(动漫基地)分租户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拟约定: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路2008号怡景基地广播电视大厦(即国家动漫基地)D108/D109的房屋由广视后勤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面积为83.3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费为21.5元/平方米,每月管理服务费为1,790.95元,由公司在每月10日前交纳,公司逾期缴纳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照逾期缴纳金额的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广视后勤代收水电费,水电费价格依水务局、供电局定价收取。如上述租赁协议终止,本协议同步终止,公司需要在本协议终止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实际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空调维护费、增加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不超过4万元。

(19)公司拟与文产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合同约定:由公司租赁深圳广电集团所拥有的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1号深圳广电文创中心16层的1601、1602和1605房产,建筑面积1,109.03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32元/平方米/月,月租金146,391.96元,双方约定,租赁期限内租金自2023年9月15日起每一年在上一年度租金标准基础上调增5%。公司不得转租;租金按季度支付,公司应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租金,文产公司应当向公司开具收款凭证,公司享有1个月免租期,免租期为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31日。公司交付2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公司应当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文产公司缴付租赁保证金。租赁期间,文产公司负责交纳房屋租赁相关的税费;公司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等其他费用,公司应当在收到物业公司缴费通知或文产公司提供的收费凭据后按要求及时缴纳费用,否则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法律后果。本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14日。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62万元。

(20)公司与广视后勤签订《广电集团文创中心物业管理协议》,协议约定:就公司所租赁的深圳广电文创中心16层1601、1602、1605房屋及会议室,委托广视后勤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二十四小时室外安全监控;保安巡逻;房屋建筑本体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杀;消防安全、公共秩序和治安秩序、突发事件秩序、疫情事件秩序等),计费面积1109.03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费为30.25元/平方米/月,每月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为33,548.16元。水费单价为5.093元M3,电费单价为1.25元/度,节假日空调费为400元/小时,停车场收费标准按政府规定收取。公司应在每月5日前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增值服务费,公司向广视后勤缴纳当月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增值服务费,广视后勤需要公司提供正规发票。协议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另行协商续签,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不超过41万元。

(21)公司拟与广视后勤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合同拟约定:公司委托广视后勤对公司技术楼、办公裙楼及停车场经营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其中技术楼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二、三栋办公裙楼面积为4,068平方米,公司向其支付技术楼每月每平方14.5元和办公裙楼每月每平方6.5元的物业管理费,合计每月管理费用为142,442.00元,于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当月的相关费用;广视后勤根据机关事务服务的内容,向公司收取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4.10元,合计每月服务费用为32,800元,与当月管理费同时收取,公司以转账方式支付。公司所有公务用车由公司以总额人民币按每年100,000.00元作为停车场管理费用直接支付给广视后勤,停车场盈利部分实行净利润分成(该盈利收入不含上述公司支付给广视后勤的公务用车费用),公司分成20%,广视后勤分成80%,利润分成一年结算一次。合同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不超过260万元。

(22)公司拟与广视后勤签订《有线信息枢纽大厦(或深圳广电文创中心)物业管理合同》,合同拟约定:就公司所拥有的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广电文创中心2、3、4、8、22、23层房产,委托广视后勤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总计费面积为9,048.04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费为30.25元/平方米/月(该费用包含中央空调主机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空调使用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每月缴费用约为28万元(含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合同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预计2021年支付物业管理费不超过330万元。

(23)公司拟与广视后勤公司签订《南山有线信息传输大厦委托管理合同》,拟约定:由广视后勤对有线信息传输大厦公司自有部分的物业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的优质物业管理及安保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9元/平方米/月,面积为4,163.50平方米,每月物业管理费为120,741.50元,公司在每月5日前向广视后勤缴纳当月物业费及增值服务费,广视后勤向公司提供正式发票;加班中央空调费为400元/小时,水费单价为6.3元/立方米,电费单价为1.30元/度,广视后勤于次月5日前向公司收取上月水电费、加班空调费等费用。公司未能按期缴纳各项费用,广视后勤有权通知公司立即缴付,逾期5日未能缴付的,每逾期1日广视后勤有权按未缴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公司收取滞纳金;如本协议中止,公司需在终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付清实际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空调维护费、增值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更改或补充,如使用面积发生变化,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或公函形式加以确认,补充协议或公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24)公司拟与广视后勤续签《增加办公场所保洁服务协议》,合同拟约定:根据公司增加办公场所的室内清洁保洁服务需求,公司委托广视后勤对公司增加办公场所等物业提供清洁保洁和报刊派送服务,由广视后勤采用包工包料、包工具、包安全、包设备等整体承包清洁服务方式,广视后勤保证增加一名清洁固定岗位进行保洁服务,费用为7,600元/月,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0万元。

(25)公司拟与广视餐饮签订《餐饮服务委托管理合同》,合同拟约定:广视餐饮为公司管理食堂的餐饮加工、餐饮出品和餐饮服务等工作,食堂成本费用由公司承担,全年的人工服务费总额合计不超过280万元。公司每年向末向广视餐饮公司支付30万元委托管理服务费。合同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预计全年费用不超过310万元。

(26)公司拟与天擎数字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拟约定:双方在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基础上,谋求共同发展,整合优势资源,创造一切条件和便利,展开在各层次上的业务合作。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资质合作;②产品运营合作;③产品内容、平台合作;④销售渠道合作,本协议有效期拟为1年,自双方签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预计2021年度发生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27)天宝网络拟与文产公司继续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天宝网络租用深圳市龙华区清庆路1号深圳广播电影电视文化创意产业园2#办公楼3层A区,面积672平方米,本合同期限拟为2021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14日。2021年预计租赁费不超过45万元。

(28)天隆网络拟与文产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拟约定:深圳广电集团将龙岗区龙飞大道500号龙岗制作中心面积约为3,473.63平方米房屋租赁给天隆网络,合同期限拟定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预计2021年度发生金额不超过85万元。

(29)天隆公司拟与东部传媒签订《天隆政企光纤租赁合同》,合同拟约定:东部传媒使用天隆公司提供的光纤租用业务,产品为政企光纤专网,双方协商确定光纤专网租赁使用费,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由天隆公司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在东部传媒提供的银行账号内收取一年的光纤专网租赁使用费,或东部传媒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使用费转入天隆公司账户,合同到期前1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签,若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合同期限拟定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约不超过40万元。

(30)天隆网络拟与广视餐饮签订《餐饮服务供应协议书》,合同拟约定:广视餐饮为公司提供食堂的餐饮加工、餐饮出品和餐饮服务等工作,早餐标准10元每人、午餐标准28元每人,天隆网络每月向广视餐饮支付21,500元作为综合管理服务费,每月就餐费用经双方审核确认后,由广视餐饮向天隆网络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天隆网络在次月10日前向广视餐饮支付综合管理服务费和员工就餐费用。本合同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20万元。

(31)宜和公司拟与东部传媒签订《合作协议》,双方继续合作采取销售毛利分成模式,宜和公司45%,东部传媒55%,税项各自承担,本协议有效期限为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2)宜和公司拟与西部传媒签订《合作协议》,双方继续合作采取销售毛利分成模式,宜和公司45%,西部传媒55%,税项各自承担,本协议有效期限为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33)宜和公司拟与文产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拟约定:宜和公司租赁深圳广电集团文产公司在文化创意产业园2栋办公楼1-2层、5层、8B、9层、10层/2#楼演播厅1-3层,租赁总面积共计6,520.62平方米,租赁房屋的办公楼单位租金按照每平方米每月43.35元计算,演播厅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95.73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319,551.91元,每月5号前交付租金,同时第一次交付两个月租赁保证金639,103.82元,合同期满需续租在一个月前提出,本合同有效期为2021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9日,预计2021年全年发生金额不超过390万元。

(34)宜和公司拟与文产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拟约定:由宜和公司向文产公司租赁龙华区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文化创意产业园3栋公寓楼1703室及4栋公寓楼713、812、1707室,房屋建筑面积:191.1平方米,出租房屋为4套,月租金额5,915元,租赁保证金为11,830元,文产公司负责支付房屋租赁相关的税费,宜和公司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用等其他费用;租赁期限届满,宜和公司拟续租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45天提出续租请求,本合同租赁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不超过8万元。

(35)宜和公司拟与深圳广电集团工会委员会签订《购销合同》,合同拟约定:由宜和公司负责采购商品并将提货券送到集团工会指定的地点,深圳广电集团工会凭提货券提货,宜和公司保证券面标明使用有效期至少至2021年3月31日,深圳广电集团工会有义务提醒员工在有效期内及时提货,如逾期未提货产生的所有问题,由深圳广电集团工会自行承担。深圳广电集团工会在收到宜和公司提供的有效发票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宜和公司支付100%商品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139.20万元。

2、以前年度签订且在2021年继续生效的关联交易协议: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深圳广电集团于2020年5月6日继续签订了《有线数字电视产品(回看功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深圳广电集团向公司采购高清数字电视产品(回看功能),合计购买有线数字电视产品(回看功能)的户数(或实际收视终端数)为229户,费用38,930.00元,本合同有效期为2020年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本合同在2021年继续生效执行。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深圳广电集团于2020年5月6日继续签订了《有线数字电视付费频道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深圳广电集团向公司采购有线数字电视付费节目产品,付费频道的户数(或实际收视终端数)为239户,订购的一年期付费节目频道费用为194,918.00元。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2020年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止。本合同在2021年继续生效执行。

(3)公司与深圳广电集团、广视后勤于2019年11月签订《文创中心(有线电视枢纽大厦)停车场运营合同书》,三方协商,就有线电视枢纽大厦停车场委托广视后勤进行运营管理,广视后勤负责有线电视枢纽大厦停车场的停放秩序、安保、清洁等服务;公司和深圳广电集团有权监督和检查广视后勤对停车场的管理服务,停车场水、电等公共设施费用由公司和深圳广电集团承担。停车费归广视后勤所有,公司和深圳广电集团不再向广视后勤支付委托管理费,合同期限2019年1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本合同在2021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1年停车费和物业管理费用不超过1万元。

(4)公司与广信传媒于2015年10月签订了《天威商企IDC专线互联网接入合同》,合同约定:广信传媒因开展业务的需要,将设备托管在公司机房,并接入中国宽带互联网。广信传媒按照以下标准向公司缴纳费用:①机架费用:单价4,500元/月/机架;②带宽:动态包月,最小计费单位为1M,不足1M按1M计费,单价为20元/M/月;③IP地址费用:20元/月/个。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合同,若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和广信传媒在合同到期后继续执行本协议,有效期自2019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2日。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和广信传媒在合同到期后继续执行本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10月23日至2021年10月22日。本协议在2021年继续生效执行。

(5)公司与华夏城视于2015年10月23日签订了《天威商企IDC专线互联网接入合同》,协议约定:华夏城视向公司采购互联网接入服务,选择产品为商企IDC专线,华夏城视按照以下标准向公司缴纳费用:①机架费用:单价4,500元/月/机架;②带宽:动态包月,最小计费单位为1M,不足1M按1M计费,单价为20元/M/月;③IP地址费用:20元/月/个。本协议自2015年10月23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协议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自动延续1年,延长次数不限。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和华夏城视在合同到期后继续执行本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10月23日至2021年10月22日。本协议在2021年继续生效执行。

(6)公司与深圳广电集团于2018年2月1日签订了《互联网出口带宽接入合同》,合同约定:深圳广电集团使用公司500M光纤互联网专线服务,公司向深圳广电集团提供32个公网IP地址,月使用费39,000元,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免月使用费,公司以银行托收方式,每月5号在深圳广电集团银行账户内收取当月的月使用费,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开通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合同,若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和深圳广电集团在合同到期后继续执行本协议,有效期自2020年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本协议在2021年继续生效执行。

(7)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文产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就租赁罗湖区怡景路2008号国家动漫基地(即广播电视大厦)D004/D005的房屋事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书》,合同约定:文产公司将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路2008号广播电视大楼D004/D005的房屋出租给公司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400.02平方米,租金为60元/平方米/月,租金采取定额、定期递增计租方式,首年不变,自第二年起,首年在上年度基础上递增8%,由公司在每月5日前交纳给文产公司,文产公司收取租金时,应向公司开具税务发票,本合同有效期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协议2021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不超过29万元。

(8)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文产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就租赁罗湖区怡景路2008号国家动漫基地(即广播电视大厦)D108/D109的房屋事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书》,合同约定:文产公司将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路2008号广播电视大楼D108/D109的房屋出租给公司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83.3平方米,租金为60元/平方米/月,租金采取定额、定期递增计租方式,首年不变,自第二年起,首年在上年度基础上递增8%,由公司在每月5日前交纳给文产公司,文产公司收取租金时,应向公司开具税务发票,本合同有效期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协议2021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不超过6万元。

(9)公司与文产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签订了《临时场地租赁合约》,公司租赁深圳广电文创中心14层的1401、1402、1403、1404、1405、1406、会议室01号单元,用于办公场地,租赁期限为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共计6个月,租赁金额为239,184.00元,租金分两期支付,2020年11月1日前支付首期租金119,592.00元,2021年2月1日前支付二期租金119,592.00元。文产公司应当按约定向公司提供场地,公司应按照月额定使用租赁场地,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当按期支付租金,否则逾期一日,支付拖欠金额的0.1%作为违约金,逾期三日则文产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租赁场地;公司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 的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空调费等因使用场地所产生的其他费用。本协议在2021年度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9万元。

(10)公司与广视后勤于2020年12月21日签订了《广电集团文创中心物业管理协议》,协议约定:就公司所租赁的深圳广电文创中心14层的1401、1402、1403、1404、1405、1406、会议室01号单元,委托广视后勤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二十四小时室外安全监控;保安巡逻;房屋建筑本体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杀;消防安全、公共秩序和治安秩序、突发事件秩序、疫情事件秩序等),计费面积302平方米,协议期限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物业管理服务费为30.25元/平方米/月,每月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为9,135.50元,协议期内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为54,813.00元,水费单价为5.093元M3,电费单价为1.25元/度,节假日空调费为400元/小时,停车场收费标准按政府规定收取。公司应在每月5日前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增值服务费,公司向乙方缴纳当月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增值服务费,广视后勤需要公司提供正规发票。本协议在2021年度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不超过5万元。

(11)公司与文产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签订了《临时场地租赁合约》,公司租赁深圳广电文创中心14层的1407、1408号房产,用于办公场地,租赁期限为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共计6个月,租赁金额为64,944.00元,租金分两期支付,2020年11月1日前支付首期租金32,472.00元,2021年2月1日前支付二期租金32,472.00元。文产公司应当按约定向公司提供场地,公司应按照月额定使用租赁场地,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当按期支付租金,否则逾期一日,支付拖欠金额的0.1%作为违约金,逾期三日则文产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租赁场地;公司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空调费等因使用场地所产生的其他费用。本协议在2021年度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不超过6万元。

(12)公司与广视后勤于2020年12月21日签订了《广电集团文创中心物业管理协议》,协议约定:就公司所租赁的深圳广电文创中心14层的1407、1408单元,委托广视后勤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二十四小时室外安全监控;保安巡逻;物业管理范围内房屋建筑本体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和运行服务;物业管理范围内消防安全、公共秩序和治安秩序、突发事件秩序、疫情事件秩序等),计费面积82平方米,协议期限自2020年11月01日至 2021年04月30日,物业管理服务费为30元/平方米/月,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为0.25元/平方米/月,每月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为2,480.50元,协议期内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为14,883.00元,水费单价为5.093元M3,电费单价为1.25元/度,节假日空调费为400元/小时,停车场收费标准按政府规定收取。公司应在每月5日前以电子转账方式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增值服务费,公司向乙方缴纳当月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增值服务费,广视后勤需要公司提供正规发票。本协议在2021年度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2万元。

(13)公司与广视后勤于2020年4月8日签署了《增加办公场所保洁服务协议》,合同约定:根据公司增加办公场所的室内清洁保洁服务需求,公司委托广视后勤对技术楼5楼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办公室接待休息室、文创中心1405、1栋18D、20D等物业提供清洁保洁和报刊派送服务,由广视后勤采用包工包料、包工具、包安全、包设备等整体承包清洁服务方式,广视后勤保证自2020年4月1日起增加一名清洁固定岗位进行保洁服务,费用为7,600元/月,协议有效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本协议在2021年继续生效。

(14)天宝网络与西部传媒于2014年4月28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天宝网络租赁西部传媒4处房产共计325.70平方米,每月租金7500元,5年后每两年递增5%,本合同租赁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协议在2021年继续生效执行。2021年预计租赁费不超过11万元。

(15)天宝网络与文产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天宝网络租用深圳市龙华区清庆路1号深圳广播电影电视文化创意产业园2#办公楼3层A区,面积672平方米,月租金为29,030.40元,租金标准第一年不变,第二年起按每一年8%的标准递增,本合同期限为2018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14日,本协议在2021年继续生效执行。2021年预计租赁费不超过45万元。

(16)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宜和公司与东部传媒签订了《合作协议》,双方合作采取销售毛利分成模式,宜和45%,东部传媒55%,税项各自承担,有效期限为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本协议在2021年继续生效执行。

(17)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宜和公司与西部传媒于2020年签订了《合作协议》,双方合作采取销售毛利分成模式,宜和45%,西部传媒55%,税项各自承担,本协议有效期限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本协议在2021年继续生效执行。

(18)宜和公司与文产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宜和公司租赁深圳广电集团文产公司在文化创意产业园2栋办公楼1-2层、5层、8B、9层、10层/2#楼演播厅1-3层,租赁总面积共计6,520.62平方米,租赁房屋的办公楼单位租金按照每平方米每月43.36元计算,演播厅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95.73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319,551.91元,每月5号前交付租金,同时第一次交付两个月租赁保证金639,103.82元,合同期满需续租在一个月前提出,本合同有效期为2020年1月10日至2021年1月9日。本协议在2021年继续生效执行。

(19)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宜和公司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了《集团呼叫服务采购协议》,协议约定:为扩大深圳广电集团电视、广播的收视收听率,扩大广电媒体的传播力、影响力和社会美誉度,宜和公司为深圳广电集团提供呼叫服务,深圳广电集团统筹采购热线新闻报料服务项目,全部费用由深圳广电集团负责,供深圳广电集团各频道、频率免费使用。由宜和公司为各频道、频率每个栏目宣传集团统一客服热线33311111,宜和公司为深圳广电集团所属频道频率做好观众来电服务,保持服务热线畅通,及时、准确整理信息提交给深圳广电集团;热线服务的内容和互动形式由各频道、频率提供,宜和公司负责技术支持与客户平台维护;各频道、频率须将热线服务需求提前3个工作日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给宜和公司,宜和公司提供相关服务,每年总计费用人民币320万元,深圳广电集团于每年1月15日前向宜和公司支付,宜和公司应按结算金额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深圳广电集团,本协议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协议在2021年继续生效执行。

(20)宜和公司与广信传媒于2020年11月30日签订了《IPTV宜和购物频道B版合作协议》,约定:由广信传媒为宜和公司提供播出平台,宜和公司负责节目制作,编辑及相关销售工作,合作收益采取销售净毛利额分成模式(扣除配送费用),宜和占50%,广信传媒占50%,税项各自承担,合作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本协议在2021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1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及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等,可以充分利用其完善的后勤、辅助保障系统,也可使公司和各关联方之间实现资源的充分共享和互补,使公司集中精力于经营管理,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节目传输、互联网接入、光纤租用、销售付费节目、数字电视合作、广告插播、投放广告、房屋租赁、接受物业管理和餐饮服务、播出合作等是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交易行为,预计以上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或协议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3、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议案所述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所述关联交易项目依据了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表示同意。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书。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8 证券简称:天威视讯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38 证券简称:天威视讯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确定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15一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1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6001号公司本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7、《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8、《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王亮先生、陈冬元先生已于2021年3月17日向董事会提出书面辞职,因工作变动,王亮先生和陈冬元先生均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刘一锋先生、涂仁平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一锋先生、涂仁平先生的简历详见2021年3月31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的2021-011号《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9、《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简冠毅先生已于2021年3月17日向董事会提出书面辞职,因工作变动,简冠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毕强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毕强先生的简历详见2021年3月31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1-012号《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1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1-018号《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8采用累积投票进行逐项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0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特别决议通过;

(4)股东大会就议案11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5)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5)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6)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14日一2021年4月16日、2021年4月19日的9∶00至12∶00,14∶00至17∶00,及2021年4月20日的9∶00至12∶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刚、林洁明

联系电话:0755-83067777,或83066888转3043、3211。

传真号码:0755-83067777 电子信箱:do@topway.cn。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6001号 邮编:51803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8”;投票简称:“天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时,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8.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1年4月 日

附注: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238 证券简称:天威视讯 公告编号:2021-021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报告说明会

暨征集相关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拟于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张育民、财务总监王兴、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林杨和独立董事鄢国祥。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9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