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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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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16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本公司已于2021年3月26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一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长刘玉军先生、董事顾文辉先生和司晓龙先生是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与会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各项内容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原方案为: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共3名特定对象。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现调整为: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共2名特定对象。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经审议,与会非关联董事同意上述调整。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原方案为:

5、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及认购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28,168,529股(含428,168,529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

根据认购人与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现调整为:

5、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及认购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28,168,529股(含428,168,529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

根据认购人与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经审议,与会非关联董事同意上述调整。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原方案为: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现调整为: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经审议,与会非关联董事同意上述调整。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原方案为:

7、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现调整为:

7、限售期安排

长江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经审议,与会非关联董事同意上述调整。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一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进行了相应修订。

本公司董事长刘玉军先生、董事顾文辉先生和司晓龙先生是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议,与会非关联董事同意对本次发行的预案作出相应修订。修订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根据该协议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不再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不超过10亿元的金额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经审议,与会董事同意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终止协议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一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经审议,与会董事同意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及预案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起草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有利于支持项目开发建设,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经审议,与会董事同意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作出修订。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修订稿)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和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认购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不再认购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内容发生了变更。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1、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的179,856,115股A股股票,在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将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临2021-020号)。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拟认购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的35,971,223股A股股票,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构成了与公司的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长刘玉军先生、董事顾文辉先生和司晓龙先生是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临2021-020号)。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及预案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后的预案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起草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修订稿)》。

经审议,与会董事同意对本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作出修订。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1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修订《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信息披露,维护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秩序,保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三部委于2020年12月25日联合发布《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1年5月1日施行。管理办法为债券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也根据当前的市场情况,对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提出了最新的要求。为保证公司的债券信息披露事项符合最新监管要求,现拟对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于2021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修订后的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同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审议以天津中心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收益权进行质押融资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天津中心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收益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5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审议集团公司为子公司贷款及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子公司贷款及保函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6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审议南北区域公司组建方案的议案

为健全本公司对外埠公司的长效管控与高质量发展机制,进一步提高外埠公司市场竞争力和风险管控能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经济效益持续增长,有效推动集团公司战略规划落实落地,结合区域公司试点经验与问题总结,及外埠各公司经营环境和管理现状,建议对现有外埠区域公司与子公司进行整合,成立南北两大区域公司,代表集团公司对区域内各子公司集中管理,优化市场布局,实现区域融合发展。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南北区域公司组建方案,并授权并授权董事/总经理具体实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17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6人。本公司已于2021年3月26日将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现场送达和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一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进行调整。

原方案为: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共3名特定对象。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现调整为: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共2名特定对象。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原方案为:

5、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及认购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28,168,529股(含428,168,529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

根据认购人与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现调整为:

5、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及认购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28,168,529股(含428,168,529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

根据认购人与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原方案为: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现调整为: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原方案为:

7、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现调整为:

7、限售期安排

长江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公司监事李宗强先生是本议案的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议,与会非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各项内容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根据该协议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不再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不超过10亿元的金额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经审议,与会监事同意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终止协议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一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经审议,与会监事同意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修订稿)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和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认购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不再认购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内容发生了变更。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1、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拟认购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的179,856,115股A股股票,在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将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临2021-020号)。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拟认购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的35,971,223股A股股票,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构成了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临2021-020号)。

李宗强先生是本议案的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子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19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年9月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审慎分析并与相关各方反复沟通,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进行调整。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原方案为: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共3名特定对象。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现调整为: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共2名特定对象。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原方案为:

5、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及认购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28,168,529股(含428,168,529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

根据认购人与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现调整为:

5、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及认购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数量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28,168,529股(含428,168,529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

根据认购人与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原方案为: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现调整为: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

原方案为:

7、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现调整为:

7、限售期安排

长江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方案保持不变。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23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

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环保”)分别于2020年7月13日和2020年9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并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环保集团”)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经审慎分析并与相关各方反复沟通,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进行了调整。2021年3月30日,发行人与长江环保集团、三峡资本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部分终止协议》),《部分终止协议》约定三峡资本自愿放弃认购创业环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认购协议》中和三峡资本相关的条款自动终止,《认购协议》不再对三峡资本发生法律效力;长江环保集团集团继续按照《认购协议》约定的条款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除和三峡资本相关的条款外,《认购协议》约定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继续对公司和长江环保集团发生效力。

2021年3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二、认购人的基本情况

认购人长江环保集团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临2021-020号)。

三、《〈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内容摘要

(一) 协议的主体及签订时间

发行人(甲方):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认购人(丙方):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协议签订时间:2021年3月30日

(二)终止内容

1.三峡资本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本协议签署后,《认购协议》中和三峡资本相关的条款自动终止,《认购协议》不再对三峡资本发生法律效力。

2.长江环保集团继续按照《认购协议》约定的条款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除和三峡资本相关的条款外,《认购协议》约定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继续对公司和长江环保集团发生效力。

3.三峡资本自愿放弃认购以后,公司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由长江环保集团、三峡资本两名特定对象变为长江环保集团一名特定对象。

(三)陈述和保证

1.公司、长江环保集团和三峡资本共同确认,《认购协议》部分条款的终止事宜系各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各方签署本协议均取得了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和授权,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

2.就本协议的签署事宜,三峡资本不向公司和长江环保集团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和长江环保集团亦不向三峡资本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生效后,三峡资本针对本次发行或《认购协议》的签署所出具的其他声明及承诺等文件将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三峡资本不再继续履行。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公司、长江环保集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为使公司本次发行和公司、长江环保集团双方的战略合作事宜顺利推进,公司、长江环保集团可对《认购协议》约定的原有内容作出相应的调整和补充,具体以公司、长江环保集团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系《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凡与本协议有关或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关于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18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638号)(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收到《二次反馈意见》后,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二次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答复,按照《二次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于2021年1月27日出具了《关于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二次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以下简称“《二次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并于2021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开披露。

经和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环保集团”)和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协商和沟通后,公司和长江环保集团、三峡资本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协议约定三峡资本自愿放弃认购创业环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战略投资者认购协议》中和三峡资本相关的条款自动终止,认购协议不再对三峡资本发生法律效力,长江环保集团集团继续按照《战略投资者认购协议》约定的条款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经和长江环保集团协商和沟通后,公司和长江环保集团对《关于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中约定的战略合作事项、违约条款及股票锁定期事项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双方签订了《〈关于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协议的签订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和长江环保集团签订的补充协议和相关要求,公司对《二次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的《关于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二次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20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 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二)2020年7月13日,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环保集团”)、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战略投资者认购协议》”),长江环保集团、三峡资本作为一致行动人分别拟以现金的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179,856,115股和107,913,669股A股股票,分别占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股本总数的10.27%和6.1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长江环保集团与三峡资本在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2020年7月13日,公司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投资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控股股东认购协议》”),市政投资公司拟以现金的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35,971,223股A股股票。市政投资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系公司的关联方,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四)2020年7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进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0年9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引进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和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六)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经审慎分析并与相关各方反复沟通,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与长江环保集团、三峡资本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协议约定三峡资本自愿放弃认购创业环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战略投资者认购协议》中和三峡资本相关的条款自动终止,认购协议不再对三峡资本发生法律效力,长江环保集团集团继续按照《战略投资者认购协议》约定的条款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除和三峡资本相关的条款外,《战略投资者认购协议》约定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继续对公司和长江环保集团发生效力。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修订稿)的议案》等和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长江环保集团股权结构图如下: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及发展情况

长江环保集团是三峡集团开展长江大保护工作的实施主体,依托长江经济带建设,负责与生态、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相关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技术研发、产品和服务等,依法经营相应的国有资产。实现“长江水质根本好转”,是长江环保集团全力以赴、孜孜以求的最终工作目标。在此过程中,长江环保集团以十一个沿江省市为对象,针对性地提出和实施系统综合解决方案,实现长江水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改善,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为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市政投资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3、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及发展情况

市政投资公司是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发挥政府投资主体和市场经营主体作用,以投融资为主体功能,主营业务围绕加快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有机融合,形成了法人独资与产权多元化结构并存、市政公用传统主业与房地产业等多业并举的经营格局。市政投资公司拥有城市污水处理以及自来水和中水供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和房地产三大板块主业,兼顾物业管理、咨询服务等相关产业。

4、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长江环保集团和市政投资公司拟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长江环保集团交易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及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的公告》和《关于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2、公司与市政投资公司发生交易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与认购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5.56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关联交易认购金额和数量

按照关联方的认购金额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计算,关联方拟认购的金额、股数情况如下: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引入环保行业重要战略投资者,加强战略协同效应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是长江环保集团与市政投资公司。长江环保集团是三峡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也是三峡集团开展长江大保护工作的实施主体,长江环保集团以实现“长江水质根本好转”为己任,是环保行业的骨干力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有效借助战略投资者的产业背景、市场渠道等资源优势,积极扩大市场份额和影响力,共抓“长江大保护计划”,继续秉承“还碧水于世界,送清新于人间”的企业愿景,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综合环境服务,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在新时期建设生态文明的发展目标。

2、紧跟政策形势,抓住市场机遇

公司定位为“综合环境服务商”,持续巩固以污水处理为核心的基础业务,大力拓展固体废弃物处理、新能源、环保科技等潜力业务领域,探索环境修复、环境监测等新兴业务领域。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将充实自身资金储备,并提升经营管理的灵活性,以抓住行业快速发展和国家政策红利所带来的机遇,并应对宏观经济波动和愈发激烈的环保行业竞争趋势所带来的挑战。

3、优化资本结构,缓解营运资金压力

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流动资金需求相应增加。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制约了公司间接融资的能力,同时也使公司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一方面有利于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降低偿债风险;另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壮大公司资金实力,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财务安全水平和财务灵活性,支持公司稳定、快速发展。

六、本公告披露前24个月内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1、本公告披露前24个月内,长江环保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2、本公告披露前24个月内,公司与市政投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具体关联交易情形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除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已披露的关联交易之外,公司与市政投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未发生其他重大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0年7月13日和2021年3月29日分别发表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调整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涉及的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0年7月13日和2021年3月29日分别发表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意见》和《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调整事项的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核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及公司与认购人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意见》;

5、公司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6、公司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7、《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8、《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9、《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10、《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调整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1、《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调整事项的意见》;

12、公司与长江环保集团、三峡资本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部分条款之终止协议》;

13、公司与长江环保集团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引进战略投资者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1-021

债券代码:136801 债券简称:16津创01

债券代码:143609 债券简称:18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0年9月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的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2021年6月30日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假设估计,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215,827,338股(该发行数量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4、假设2021年除本次发行外,无其他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情形;

5、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对于公司2021年净利润,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以下假设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情景1:假设公司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0年度保持不变;

情景2:假设公司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0年度上升10%;

情景3:假设公司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0年度下降10%;

7、未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测算也不考虑发行费用;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之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公司未来整体战略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详见《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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