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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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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为支持超级电容器业务独立走向资本市场,完成了奥威科技8%股权转让及股权结构调整调事宜,目前形成了聚焦轨道交通业务和桥梁功能部件发展的产业格局。

(一)业务介绍

1、轨道交通业务

我国轨道交通产业按领域划分主要包含国家铁路相关领域和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国家铁路相关产业市场开放度不高,垄断性强,企业进入门槛高。而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相对比较灵活,市场潜力大,产业发展基础较好。公司轨道交通业务目前以城轨车辆制造为主,主要满足成都市场需求,是公司业务重要的组成部分。成都市轨道交通产业全产业链形态初具,形成了“一校一总部三基地”的空间布局,全市轨道交通产业覆盖产业链上、中、下游,具备全产业链系统集成的基础和优势,科技研发、勘察设计和工程建设等环节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竞争力,形成了具有产业集群效应的产业生态圈。公司轨道交通产业基地位于成都市产业空间布局三基地之一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公司作为成都本土企业,依托产业生态圈大力发展新制式轨道交通核心零部件、装备制造和系统集成,现布局了现代有轨电车系统、内嵌式中低速磁浮交通系统等系列化的产品,其中:公司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的100%低地板有轨电车已于2019年7月取得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产品认证,已完全具备商业化条件。公司开发的新型轨道系统取得了CRCC认证,已成熟地运用于国内多条有轨电车并兼容地铁线路的应用。公司2018年从德国马克斯·博格公司引进的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系统全套主要核心技术目前处于消化吸收阶段,该系统具有世界领先水平,可广泛用于城轨、市域(郊)以及旅游轨道交通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综合试验线一期线路工程已建成。目前,车辆在试验线一期线路上的调试运行时速已达到设计时速160公里,运行状况良好,体现出预期的安全、环境友好、性能优等特点,后续将推进车辆其他性能指标调试,实现模拟商业化运营展示。

2、桥梁功能部件

桥梁功能部件是指桥梁及其它类似建筑的建设中所必需的用于重要承力与传力部位、能够满足桥梁运动与运营功能的部件。公司桥梁功能部件产品主要为桥梁支座、桥梁伸缩装置、预应力锚具等,其应用行业主要为铁路建设行业、公路建设行业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行业。近年来,桥梁功能部件业务规模较为稳定。

(二)行业地位

1、轨道交通业务

公司通过与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技术合作获得了地铁车辆生产所需的相关技术,公司地铁车辆已应用于成都市多条地铁线路。公司布局的新制式产品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系统、现代有轨电车系统,能够覆盖目前市域(郊)、现代有轨电车、单轨、中低速磁悬浮等应用场景,形成了多层次、多场景、多种运量水平的产品类别,可有效满足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各种需求。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在一线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高速发展的同时,二、三线城市也进入城市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时期,特别是城市群、都市圈建设对新制式轨道交通的迫切需求。随着公司新制式产品的商业化应用,公司将由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整车制造商逐步成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解决方案的服务商和综合运营商,是国内新制式轨道交通重要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2、桥梁功能部件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桥梁功能部件行业中拥有CRCC认证产品品种最齐全、产品链最完整的企业之一,同时也是行业内率先通过欧盟CE国际认证的企业;公司已发展成为一家能够为客户提供从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到现场售后服务整体解决方案的全国行业知名领先企业。国内绝大部分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和世界级桥梁工程均应用了公司的桥梁功能部件产品,并远销亚洲、欧洲、非洲、美洲的多个国家和地区,排名行业前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公司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聚焦轨道交通业务和桥梁功能部件业务的发展,实现营业收入234,210.19万元,同比增加17.29%,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961.01万元,同比增加132.53%。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深化改革、提质增效”的经营思路全面推进经营管理工作,在市场、研发、内控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资本运作方面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轨道交通业务

1、城轨车辆制造业务

2020年收入规模同比大幅增长,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继续巩固了成都市场份额。

2、新制式轨道交通

(1)现代有轨电车

在通过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产品认证的100%低地板有轨电车(规格型号:XZD-100-I)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对标,实施设计成本、采购成本和制造成本的优化,开发形成了XZD-100-Ⅱ型100%低地板有轨电车,目前已完全具备冲击市场的能力。

(2)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交通系统

公司以项目管理为手段全面推进磁浮系统技术消化吸收和国产化,2020年各项工作按照项目里程碑计划有序推进中。目前,磁浮车辆调试运行时速已达到设计时速160公里,运行状况良好,体现出预期的安全、环境友好、性能优等特点,后续将进行车辆其他性能指标调试,实现模拟商业化运营展示,国产化相关工作也在按计划有序推进;同时,积极与科研、勘察设计、投资、建设、装备制造、运维等单位广泛开展技术合作,初步搭建起较为完善的互利共赢的供应链生态体系。

3、市场拓展

重点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及华中区域,并布局了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促进磁悬浮交通项目和现代有轨电车项目尽快落地。报告期内,相关市场拓展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桥梁功能部件

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桥梁功能部件业务仍保持了稳定发展态势。在铁路市场方面,通过重点项目策划,确保订单获取,保持行业地位稳定;在公路市场方面,以稳定成熟市场,布局机会市场,同时,通过港珠澳大桥全桥桥检车、南浦二桥桥检车维养订单的获取,为建后维养市场拓展奠定基础。在轨道交通构件市场方面,布局长三角地、大湾区、京津冀、西南四大市场区域,拓展16个城市,重点跟踪广州、苏州、南京、上海等8个城市,同时对重点地区布局设计院进行项目推广,与9个主要城轨设计院进行技术交流,扩大在地铁和市域领域的行业影响;在技术研发创新方面,完成专利申请32项,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广州地铁集团、广州地铁设计院、西南交大联合申报《嵌入式连续支承轨道系统成套技术研究及应用》荣获城市轨道交通科技进步一等奖,为产品市场拓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参与编制《公路桥梁用耐候钢技术指南》、《嵌入式轨道技术规程》等行业内外部标准9项,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

(三)内控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化国企“双百行动”综合改革工作,不断加强公司人力体系建设与薪酬绩效考核体系,同时注重合规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通过 “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进一步激发了团队活力。

(四)资本运作

一是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向四川发展轨交投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233.3万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12亿元,新增股份于2020年5月18日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为公司后续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完成奥威科技8%股权转让及股权结构调整事宜,为其独立走向资本市场,实现超级电容的产业价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处置奥威科技8%股权丧失控制权, 2020年12月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光辉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在公司办公楼324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18日以电话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召集,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黄晓波先生因出差无法参加本次会议,特书面委托董事长肖光辉先生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年报全文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公告编号:2021-014)刊登在2021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认为:“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本报告发表了意见。

以上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6、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本报告发表了意见。

本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招商银行和光大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7.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招商银行和光大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肖光辉、黄晓波回避表决。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以上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合理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

以上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以大额票据质押开具小额承兑汇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经营需要,为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以收到的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款,经商议,2021年总体质押额度不超过2亿元。

1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以保证金质押开具保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经营需要,本公司拟在2021年度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资金,以存单、保证金质押的方式在银行及类金融机构办理保函业务。

1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经营需要,并结合2021年经营计划,公司拟在2021年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具体额度分配将视实际需要而定。

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开具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票据质押等。

本议案有效期自最近一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类似授信议案时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0,637,840.15元,截至2020年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8,466,950.79元;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610,129.39元,截至2020年年末合并归属于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43,705,847.0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定,现提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由于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亏损,故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由于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利润金额较小,且考虑到2021年公司将继续对轨道交通产业的持续投入,所需资金较大,因此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余转入下一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基本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订后的《基本财务管理制度》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16、《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详见刊登在2021年3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发表的审核意见;

4、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6日。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县工业园区A区兴园三路99号公司3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招商银行和光大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2021年向有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冯俭、罗珉、江涛、罗哲向股东大会述职。

第(八)、(九)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1-012、2021-0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21日 9:30-11:30, 13:00-15:00;

3、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21年4月21日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简杰;

2、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3、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0

2、投票简称:“新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3日 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人/单位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漏重大遗。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在公司办公楼324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3月18日以电话形式发出通知。经全体监事推选,由监事张宏鹰先生担任本次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金圣先生因出差无法参加本次会议,特书面委托监事傅若雪女士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报全文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公告编号:2021-014)刊登在2021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王斌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于2021年3月23日辞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选举张宏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为止。张宏鹰先生简历见附件。

5、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王斌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于2021年3月23日辞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补选冉权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为止。冉权先生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本报告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巨潮资讯网。

8、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合理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0,637,840.15元,截至2020年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28,466,950.79元;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048,750.85元,截至2020年年末合并归属于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43,705,847.0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定,现提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由于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亏损,故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由于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利润金额较小,且考虑到2021年公司将继续对轨道交通产业的持续投入,所需资金较大,因此本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余转入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9-2021年)》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

1、张宏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生,大专学历。曾任新筑股份财务部部长、财务部副部长;现任新筑投资监事、新筑股份监事会主席。

张宏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9万股股份,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的股权、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冉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四川通惠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新筑股份经营计划部(总经理办公室)部长。

冉权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监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招商银行

和光大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

因经营需要,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长客新筑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客新筑”)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汉路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如下:

上述融资业务期限具体以长客新筑与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签署的授信协议的期限为准。

鉴于被担保人长客新筑的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截止目前,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四、风险控制

公司本次为长客新筑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发展,满足其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长客新筑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为长客新筑提供担保期间,能够对其经营实施有效监控与管理,相关风险整体可控,故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105,000.00万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6,531.63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38.59%、13.43%。若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119,000.00万元,外担保余额为50,531.63万元,分别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43.73%、18.57%。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概述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可能与关联方发生商品销售、劳务服务等业务,预计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金额约4,974.60万元。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肖光辉先生、黄晓波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二)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绵阳商贸、新筑通工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

2、新筑智装、新筑展博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3、上海奥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张杨担任高管的企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的有关规定,上述单位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截至目前,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调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关于2021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对公司2021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一致认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合理、必要的,我们作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2021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关于2021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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