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1-022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1.技术进步带来的风险
光伏行业在硅片、电池片、组件及系统产品端的新技术不断涌现,要求行业内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若公司不能准确判断技术及产品发展趋势,或未能对最具市场潜力的技术投入足够的科研开发力度,则可能出现技术落后的风险,造成公司相关产品的转换效率及功率落后同行业公司,使得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下降;同时,如果光伏电池出现在转换效率等方面性能更好且成本更低的革命性的新的技术路线,或发生技术突变使光伏组件成本急剧下降或电池转换率大幅上升,且行业内出现了此类重大替代性技术而公司无法及时掌握,则会使公司面临丧失竞争优势甚至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2.光伏行业竞争激烈风险
光伏行业作为清洁能源的代表,行业发展较快,各大光伏企业纷纷进行扩产或围绕行业上下游延伸产业链,行业资源向少数具备技术优势和规模优势的领先企业进一步集中,使得光伏行业的竞争激烈。随着行业产能的扩产及技术进步,光伏产品价格逐步降低,光伏企业在成本管控及产品性能上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扩大品牌影响力、维护既有的销售渠道并不断开拓新的市场,可能导致公司的市场份额下滑或毛利率下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 境外经营风险
公司推行产能布局全球化和市场销售全球化,分别在泰国、越南等地设立了海外工厂,并在全球目标市场开发、建设、销售电站。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集中在欧洲、日本、美国、印度、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公司境外生产、销售受到国际政治关系,各国不同的市场环境、法律环境、税收环境、监管环境、政治环境,汇率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公司不能充分理解、掌握和运用国际规则,可能出现相关的境外经营风险。此外,公司还面临各国因政局变化、政府换届、领导人变化等导致的光伏政策、贸易政策等政策不连续风险,国家主权及信用变化风险,造成公司境外业务经营失败、投资回报低于预期等风险,从而导致公司境外经营遭受损失。
4.新冠疫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风险
现阶段国内疫情防控态势良好,海外疫情形势处于变化中,本次新冠疫情目前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销售带来的影响整体较小,但未来受疫情的影响程度要根据疫情发展加以判断,不排除未来疫情进一步加重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068,026,3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2,244,747.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8%。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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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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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全球领先的光伏智慧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业务包括光伏产品、光伏系统、智慧能源三大板块。光伏产品包括单、多晶的硅基光伏电池和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伏系统包括系统产品业务及光伏电站业务;智慧能源包括光伏发电及运维服务、智能微网及多能系统的开发和销售以及能源云平台运营等业务。
1.光伏产品业务
公司深耕太阳能光伏领域二十余年,是全球知名研究机构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评选的全球光伏组件制造商排名中长期位居第一梯队企业,同时被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评为“全球最具融资价值组件品牌”。光伏组件是公司主要产品之一,销往全球100多个国家及地区,公司针对不同组件业务的类型采用直销和经销商业模式,并根据市场需求导向,积极投入电池和组件创新技术研发和量产,依托光伏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两个国家级平台,凭借天合光能优质的设备资源,成熟的工艺经验和产业化优势,深度整合PERC、N型、MBB组件、切半组件、双玻组件、双面组件等电池及组件核心技术,同时根据光伏行业发展需求,倡导成立了“600W+产品创新开放生态联盟”,完善光伏产业供应链生态,与全行业协同迈向210高效组件新时代,高效组件产品功率涵盖了500W、550W、605W、670W等。
2.光伏系统业务
光伏系统业务主要包含了系统产品、光伏电站业务。
1)系统产品
公司根据大型电站建设的需求为其开发了智能光伏解决方案,覆盖地面跟踪和水上漂浮两种应用场景,由高效组件、智能跟踪支架等光伏产品优化集成,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大型电站系统产品解决方案。
公司智能跟踪支架解决方案在全球度电成本持续下降的要求下已成为光伏行业探索降低度电成本的主要途径。公司自主开发的智能跟踪算法匹配210系列双面组件,弥补了传统天文算法的缺陷,在跟踪支架的基础上可大幅提升发电。
公司围绕客户需求及行业发展要求,不断进行业务创新,在提供高效光伏组件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家庭光伏、工商业小型分布式光伏电站系统产品解决方案服务。公司已经拥有超过500家优质经销商,并运用现代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打造户用、商用系统一体化的共享能源智能云平台,也为分布式用户提供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售后和远程运维服务,确保分布式用户能够获得全过程省心无忧的消费体验。
2)电站业务
随着光伏行业度电成本的快速下降,全球大型能源集团及光伏企业纷纷加快了项目开发建设的速度,以大型地面电站为主的市场得到快速增长。公司主要通过旗下项目公司采用“滚动开发、滚动销售”商业模式从事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销售业务,并通过公司的全球市场渠道,业务遍布全球。公司目前已经积累了一定规模的电站开发项目,为公司未来光伏产品业务、系统业务提供持续性业务发展保障。
3.智慧能源业务
智慧能源业务主要由光伏发电及运维、储能智能解决方案、能源云平台等业务构成。
光伏发电及运维业务是指为光伏电站发电收入及系统日常运行提供维护服务,并以能源云平台为依托,以先进的检测监控设备、专业的技术团队为基础,进行智能化的光伏电站运维工作,主要包括电站管理及日常运维、检修以及运维作业的记录与分析工作。
储能智能解决方案可以实现电力能量搬移及储存,促进电力能源机构性需求的高效利用;通过调峰调频,提高电力系统运行稳定性。在全球风光储能市场及户用储能市场通过加强自主研发力争产品领先,不断完善交付能力,争取更高市场份额。
能源云平台等新业务不断开源积累客户资源,在持续打造核心能力控制成本的同时,实现项目落地与销售,并尝试新的发展和商业模式。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天合光能始终坚持科技创新,迅速响应客户需求,不断推出符合市场环境的产品与服务。公司在巩固光伏组件产品市场占有率及技术指标的领先性外,还逐步开展系统业务并前瞻性地布局智慧能源业务。对外提供光伏产品、光伏系统及智慧能源服务构成公司主要的盈利模式。
2、采购模式
公司制定全年年度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及产品部门的规划,分解产品特性、区域销售等指标,并结合市场讯息、供需关系、成本预测和产能产出等情况明确年度采购策略,签署年度采购框架协议。采购范围包括硅料、硅片、电池片、生产所需辅料,生产设备以及配件等,公司实行“以单定购+合理库存”的采购模式。
公司编制了《采购管理制度》《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管理制度》等制度,运用定制化的SRM(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DQMS(动态质量管理系统)、ERP(企业资源管理系统)等系统,利用PDCA(Plan-Do-Check-Act,是一种有效的质量管理工具)根据客户及相关方需求设计合理、有效的采购过程。公司根据新产品、新材料需求,利用行业信息或已有供应商数据库从供应商的开发、选择、管理、评级、价格议定、签订合同、检验入库、付款方式、库存管理以及定期考核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指标考核,实现供应商协同、信息共享、过程预测等目标。
3、生产模式
公司基于产品战略及产能匹配情况进行市场营销,采用“以销定产”为基础,结合预期需求的模式组织生产,根据销售合同、技术协议以及各车间工艺能力分配计划,形成生产任务,下达公司各车间进行生产。
公司各部门严格遵守《生产管理制度》对生产各环节进行管理:工艺部门负责工艺技术管理和企业内部工艺技术标准制定;生产部门遵守公司制定的生产操作规范,按要求进行生产工作;公司质量控制部门全程参与生产工作,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
4、销售模式
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光伏产品、光伏系统以及智慧能源三大类,针对这三类业务,公司的销售模式如下:
(1)光伏组件的销售模式
公司针对不同组件业务的类型采用直销和经销两种销售模式。针对大型电站及大、中型工商业项目的组件业务,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从售前、售中到售后设置专业销售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针对小型工商业及户用市场的组件业务,公司主要采用经销模式进行销售。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组件经销网络,向全球各地销售高品质、高可靠性的组件产品。
(2)光伏系统业务销售模式
①光伏系统产品
公司的大型电站智能解决方案和智能跟踪支架产品主要采取直销模式,产品面向投资商和开发商,在中国、欧洲、北美、南美、日本、亚太、中东北非等世界主要光伏市场开展业务。
公司分布式户用、工商业光伏系统产品的销售模式为直销和经销并行的方式。在海外市场也布局了分布式光伏系统产品,针对户用市场以渠道为导向的特点,公司采取合作建设和自主建设等多种模式并举的方式延伸户用市场渠道。公司目前已经在欧洲、澳洲和印度等地进行了渠道的布局。
②电站业务
公司国内的光伏电站销售业务主要包括已建成电站的销售以及定制化电站的销售。国内已建成电站的销售是指在双方在达成一致后签订合作协议并进行股权转让及电站项目资产的移交;国内定制化电站销售是指在项目开发的同时即启动与投资商的接触与协商,形成合作意向后,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的电站设计与建设方案。
“联合开发+工程建设管理的模式”通常适用于海外新兴市场的大型投标项目以及为长期合作的战略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服务的业务领域。为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会与电站的长期持有人联合投标,并设立合资企业共同完成开发和建设,公司负责提供完整且专业的从开发到并网的全流程管理。最终工程完工并网后,公司将合资企业所持少数股权进行转让并实现退出。
(3)智慧能源业务的主要销售模式
智慧能源业务是公司产品业务和系统业务的延伸,智慧能源业务依托公司高品质的光伏产品和系统业务品牌,拓展了在新能源发电、储能、输配电和用电售电领域的业务范围。智慧能源业务聚焦储能智能解决方案,致力于通过模块化、可扩展、高效率的储能系统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新能源侧解决方案、电网侧解决方案、用户侧定制化解决方案以及微电网储能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包括需求分析、方案设计、系统集成与施工调试等全生命周期的完整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和高效可靠的储能系统集成产品。
公司储能产品可以帮助光伏、风力等新能源错峰上网,提高其消纳比例,降低电网系统受新能源并网的冲击,吸引光伏及风力发电产生的谐波,提高新能源发电的电能质量。同时,公司积极把握海外用户侧储能需求快速增长的市场机遇,充分发挥公司全球品牌渠道优势,大力拓展海外优质户用储能客户并取得显著成效。
5、研发模式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发展战略,建有竞争力的技术创新体系,在自主研发、创新成果等方面具有领先性,被评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公司以光伏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新能源物联网产业创新中心为代表的“一室两中心”创新型平台为依托,建立了高效、高产的研发创新管理模式,先后承担和参与国家863计划、国家97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项目以及省科技成果转化等各类项目60余项。
公司积极推进“走出去,请进来”引才策略,集聚一批产业技术创新的拔尖人才和优秀的科研骨干成员,以开放合作的模式与国内外优秀企业、高校院所共建合作关系,汲取多方优势共同突破行业技术问题。公司一直致力于光伏领域前沿技术开发,取得全球领先的突破性技术成果,巩固和提升了公司的全球领先地位。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处行业为太阳能光伏行业。光伏产业上游包括多晶硅的冶炼、铸锭/拉棒、切片等环节,中游包括太阳能电池生产、光伏组件封装、检测等环节,下游包括光伏应用系统的安装及服务等。中国光伏产业经过多年发展,产业链完整,制造能力和市场占比均位居全球第一。公司的核心业务为光伏组件,主要居于产业链中游,并部分涉及上下游。
中国光伏行业经历了固定标杆上网电价时期、竞价时期,今年预计除户用光伏外,所有光伏发电项目都将迈进平价或是低于平价。度电补贴政策显著推动了中国光伏装机需求,我国新增装机连续8年位居世界首位,累计装机连续6年位居世界首位。同时中国光伏企业在政策支持、技术进步以及产能扩张的带动下,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各环节成本优势越加明显,确立了全球竞争力领先地位。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支持和引导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光伏“平价上网”提速,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已具备平价乃至低于燃煤标杆电价的条件,光伏行业市场份额将进一步向具有技术、规模、供应链管理等核心优势的企业集中。报告期内光伏行业也进行了新一轮大规模新产能投放,主要围绕着大尺寸硅片、电池及组件展开,淘汰低效率和高成本的老产能,加速行业整合。在持续增长的光伏市场需求下,行业内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品牌优势、全球销售网络布局的企业更加受益,光伏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的光伏组件出货量稳居行业前列,随着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公司未来组件产量和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提升。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新冠”疫情给光伏行业带来非常严峻的挑战,公司深耕光伏行业20余年,建立了全球化品牌效应和全球市场渠道,在疫情期间不仅全力克服了生产和物流的影响,还在部分市场区域进一步提高了市场份额。
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秉承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致力于光伏行业创新技术的研发与量产,加速光伏度电成本的下降,进一步响应国家“十四五规划”,助力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实现绿色发展贡献力量。。公司根据行业发展的阶段性需求,携手产业链中硅片、电池等环节合作伙伴共同推出了210大尺寸硅片、电池及组件,主导成立了“600W+产品创新开放生态联盟”,完善光伏产业链各个环节的供应格局,再次为下游电站企业单瓦投资成本的下降做出贡献,实现行业LCOE(Levelized Cost of Energy,平准化度电成本)的再一次下降,助推行业迅速进入“平价上网”时代。
光伏“平价上网”时代的来临,产业链各环节将进入变革期,公司通过产能扩张进一步增强公司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供应能力,满足下游市场对高效太阳能组件日益增长的需求,不断巩固并提升公司在全球太阳能行业的领先地位;另一方面,也能将公司在太阳能电池领域积累的核心技术和成果进行更大规模的产业化应用,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且电池量产转换效率超过23%、降低生产成本,通过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现技术和产品升级,有效应对本轮变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发展情况
光伏产业链包括:多晶硅料冶炼与提纯、多晶铸锭、单晶拉棒、开方、切片、太阳电池制备、组件制备,再配合逆变器、支架、汇流箱及控制器形成系统,以及包括银浆、EVA、背板、玻璃、铝边框等一系列辅料,形成光伏行业的产业链。
进入21世纪的二十年来,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的研发和产业化,取得了一系列新成果、新突破。技术进步已成为降低太阳能光伏发电成本、促进晶体硅太阳能电池行业和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
近几年来,全球光伏技术发展速度明显加快,改良西门子法、颗粒硅显著降低了硅料的生产成本;高效单晶拉棒技术、铸锭单晶技术、高效多晶技术大幅提升了硅片的少子寿命,特别近年来,单晶市场份额增长迅速,已经逐渐取代多晶技术;金刚线切片技术快速应用,显著降低了切片成本和硅片厚度;在电池端,近年来新发展的PERC(Passivated Emitter and Rear Cell 钝化发射极及背局域接触)电池逐步取代了常规的铝背场电池,成为市场主流;双面PERC电池逐渐打开市场;在组件端,双面双玻、半片、多主栅等技术开始规模化应用。这些技术有力的支撑了晶硅电池市场竞争力的持续提升。在系统环节方面,跟踪系统等技术在光伏电站建设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智能机器人、无人机、远程监控软件、先进通信系统等均已经在电站运营中大量使用。
在光伏系统中,光伏组件是关键的部件,一方面将太阳光转换为电能,一方面要在长达25年的生命周期内稳定工作。太阳电池是发电的核心元件,近年来,电池效率屡创新高,实验室效率不断向前推进,目前行业内高效PERC电池已达到23%以上,异质结(HJT)、TOPCon、IBC等技术路线加快发展。光伏组件版块代表性技术和工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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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来发展趋势
(1)单晶硅占比不断提升,PERC电池占主导
根据衬底材料的不同,可以将太阳电池分为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和薄膜太阳能电池。晶体硅电池是研究最早、最先进入应用的太阳电池技术,也是目前市场的主流技术。按照材料的形态可分为单晶硅电池和多晶硅电池,其中单晶硅电池根据基体硅片掺杂不同又分为P型电池和N型电池。
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单晶PERC电池大多采用P型硅片,而目前实验室新一代TOPCon、异质结、IBC等新型太阳能电池技术大多采用N型硅片。P型单晶PERC电池产品是现阶段市场的主流,其量产效率已经超过23%,正在向24%进发。目前全球的电池产线绝大部分采用PERC技术,其中部分通过对老旧电池产线进行技改,将常规BSF电池升级为PERC电池,现在PERC电池技术已经成为市场的主流,市场份额超过80%。异质结(HJT)、IBC、N型双面等技术路线加快发展,经过2018-2020年业内对N型技术的持续验证,N型电池技术处于企业大规模量产导入期,目前业界整体布局N型产能以中试线为主。
(2)大尺寸硅片迭代,寻求效率突破
近些年来,基于大尺寸硅片的高功率组件成为光伏行业的创新趋势。在平价上网的大趋势下,大尺寸硅片和电池片的需求快速增长。大尺寸硅片可以有效降低全产业链成本,降低非硅成本和光伏发电的系统BOS(系统平衡部件)成本。
(3)光伏组件降本增效,光伏系统智能化发展
光伏组件是基于电池整合的具有封装及内部联结的,能单独提供直流电输出的装置。光伏组件是太阳能发电系统中的核心部件。
作为光伏行业的终端产品,组件生产与市场结合紧密,产品更新换代较快,要求有很强的市场应变机制,对设计开发能力要求较高。近10年来全球光伏需求不断增长,国内企业在近年来持续加大组件环节的投资和技术革新,生产成本持续下降,自动化、数字化程度不断提升。同时,高功率组件逐步获得市场接受,半片、双面组件市占比呈增长趋势,组件生产成本持续下降。
而在系统环节方面,智能技术如跟踪系统在光伏电站建设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智能机器人、无人机、远程监控软件、先进通信系统等均已经在电站运营中大量使用。光伏智能化未来会渗透到产业链的方方面面,如与虚拟电厂的适配、与建筑的结合、与农业和养殖业的组合等,解决消纳、土地、效率、成本等多方面的问题和挑战。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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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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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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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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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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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请详见本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集团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修订),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本年度本集团变更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对符合净额法核算条件的政府补助改按净额法核算,并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4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新增及减少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1-014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816号”《关于同意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1,0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6元。截至2020年6月4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1,0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31,232,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21,169,379.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10,062,620.5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0]201Z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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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20年6月3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合光能(义乌)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于2020年6月3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于2020年6月3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签订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于2020年6月3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签订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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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17,138.7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6月4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3,470.52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01Z0118号)。
2020年6月29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73,470.52万元,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批通过后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宜君县天兴250MWp光伏发电项目于2019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账户余额资金11,243.39元的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到账后,存款专户产生的利息净收入,该募投项目尚未结项,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2、年产3GW高效单晶切半组件项目部分产线于2020年9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于2020年12月31日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有部分工程款尚未结算,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3、研发及信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仍处于建设期中,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4、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已被全额投入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天合光能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结论为:“我们认为,后附的天合光能公司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合光能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表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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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宜君县天兴250MWp光伏发电项目”实际投资金额52,518.09 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18.09 万元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
注2:“年产3GW高效单晶切半组件项目”部分产线于2020年9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于2020年12月31日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有部分工程款尚未结算,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7,541.70万元,系由于部分工程和设备尾款等尚未结算。
注3:“年产3GW高效单晶切半组件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系由于该项目于2020年9月30日仅部分生产线投产,剩余产线自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陆续投产,而土地、厂房及相关设施自2020年9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后即开始计提折旧摊销,导致该项目净利润较低,未达到承诺效益。
注4:“研发及信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金额的差额为6,787.46万元,系该项目仍处于建设期中,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合理投入。
注5:本公司未对研发及信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效益进行承诺,该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经济效益将主要通过强化公司在技术创新、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及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间接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等方面的体现。
注6: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资金额122,030.70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443.53万元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
注7:本公司未对该项目的使用效益做出承诺。
附表2:
2020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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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1-015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44.6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外汇交易额度等业务),涉及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4.33亿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44.6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外汇交易额度等业务),涉及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4.33亿元。
为合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2021年经营生产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全额保证金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贸易融资业务),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融资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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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被担保人财务数据详见附件1:《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2021年度拟申请对外担保额度明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天合国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天合智慧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天合光能(义乌)科技有限公司、平顺县国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土默特右旗天晖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Trina Solar Energy Development Pte. Ltd.、Trina Solar (Schweiz) AG等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系为了确保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开展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规划,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发展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宜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银行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并且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对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项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宜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系确保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开展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规划,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发展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担保主要系确保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开展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规划,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发展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以及上述金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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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中的外币汇率采取2021年3月29日(审议本次担保议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1美元对人民币6.5416元,1欧元对人民币7.7104元,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下转26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