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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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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5版)

附件1:《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元

附件2:《2021年度拟申请对外担保额度明细》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1-016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天合光能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何双,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天合光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毛才玉,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天合光能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詹秉英,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07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业务20余年。无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何双、签字注册会计师毛才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詹秉英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350万元(不含税)。本公司为新上市公司,无可比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执行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鉴证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容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到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1-017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预计2021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占用的银行授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2.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6.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背景及必要性

公司的出口业务和海外电站项目开发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且外币贷款等交易日益频繁,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各国货币波动的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和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联系紧密的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该等产品组合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2021年拟开展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1、业务品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以下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日元等。

2、拟占用的银行授信和全年的交易总量:根据公司2020年底的外汇风险敞口、2021年出口销售、外币贷款、外币结/换汇等外汇业务金额、周转期限以及谨慎预测原则,2021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占用的银行授信在任何时点的余额不超过2.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6.5亿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银行授信。

4、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 日。

5、授权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衍生品头寸,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和金额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理采用远期、掉期、期权及上述产品组合作为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来锁定公司敞口的公允价值和出口收入等;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规模,严格按照公司《外汇风险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3、公司已制定了《外汇风险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

4、公司内部审计和董事会办公室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五、会计核算原则

1、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2、外汇套期保值会计核算说明:公司将按照上述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六、专业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风险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和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 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1–018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姜艳红女士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执行,适应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内控工作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但由于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内部环境以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对此公司监事会将及时深入核查并督促公司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为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公司战略、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融资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1-021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4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2号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0日

至2021年4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高纪凡、江苏盘基投资有限公司、天合星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清海投资有限公司、常州凝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携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赢创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锐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天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春艳、江苏有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天崑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手续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证书(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箱、信函、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1年4月14日16时之前将登记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收到传真时间为准。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1 年4月14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14:00-16:00)

登记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2号天合光能东区行政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3、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2号天合光能东区行政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3001

电话:0519-81588826

传真:0519-85176003

联系人:李志勇、陆芸

(二)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1-019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0,893,789.3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2,068,026,3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2,244,747.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8%。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客观情况、经营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等因素,同时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我们同意该项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1-020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 188,610.00万元,关联董事高纪凡、高纪庆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方案。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该项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如下: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

①企业名称: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

②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③法定代表人:谢毅

④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

⑤成立日期:2020年12月3日

⑥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金乐路东段888号

⑦主要办公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金乐路东段888号

⑧主营业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

⑨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通威太阳能有限公司,控股65%;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参股35%

⑩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

此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暂无完整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

2.江苏天辉锂电池有限公司

①企业名称:江苏天辉锂电池有限公司

②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③法定代表人:夏信德

④注册资本:3亿人民币

⑤成立日期:2019年5月17日

⑥住所:常州市金坛区良常路86号

⑦主要办公地点:常州市金坛区良常路86号

⑧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

⑨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的,持股49%

⑩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3.顺泰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①企业名称:顺泰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②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③法定代表人:汤勤安

④注册资本:9.8亿人民币

⑤成立日期:2012年4月25日

⑥住所: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3号楼E座501室

⑦主要办公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高新科技园3号楼E座501室

⑧主营业务:从事生产设备、医疗设备、通用机械、工程机械设备、建筑机械设备、办公设备、汽车、船舶、飞机等的融资租赁业务等。

⑨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常高新金隆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6.12%;江苏天恒伟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持股15.16%;龙腾(环球)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2.38%;Fortune Solar Holdings Limited,持股12.30%;东嘉麻棉(香港)有限公司,持股4.04%。

⑩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4.常州港华天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①企业名称:常州港华天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②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③法定代表人:李璐

④注册资本:3100万人民币

⑤成立日期:2018年1月8日

⑥住所:常州市新北区天合光伏产业园天合路2号

⑦主要办公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天合光伏产业园天合路2号

⑧主营业务:分布式能源项目(分布式能源站及配套能源供应设施)建设、经营(热电冷多联产);新能源电站建设、经营等。

⑨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港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5%;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持股20%;天合能源互联网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持股30%

⑩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江苏天辉锂电池有限公司(简称“天辉”)

公司的参股企业,天辉由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天合光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9%;公司的董事兼副总经理高纪庆先生担任天辉的副董事长。

2.通合新能源(金堂)有限公司(简称“通合”)

公司的参股企业。通合由通威太阳能有限公司控股65%,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5%。

3.顺泰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顺泰融资”)

公司的关联人间接参股的其他企业。顺泰融资由高纪凡控制的Fortune Solar Holding Limited参股12.3%,公司前任监事都战平担任顺泰融资的法人、董事长。

4.常州港华天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港华天合”)

公司的参股企业。港华天合由港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5%,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合能源互联网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持股30%,常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持股25%。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至今为止未发生公司对其的应收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提供EPC工程等,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是一家全球领先的光伏智慧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上述关联方为光伏行业上下游产业链的领先企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主要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无市场价,按成本加成定价,符合商业惯例。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天合光能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