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83版)
合并利润表(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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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现金流量表(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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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相关说明
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相关说明
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说明。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1-032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中国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按照上述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会计政策变更。该变更已经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日期
变更日期为2021年1月1日。
(三)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本次公司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新增了“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项目。使用权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承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采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根据新租赁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对于2021年1月1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集团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情况下,选择修改的追溯调整法衔接处理,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仅调整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中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项目金额,对资产负债表中其他项目无影响,同时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对于2021年1月1日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在2021年1月1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本集团将2021年1月1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简化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变更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利用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1-033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购销产品、提供劳务、租赁资产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4,589.08万元。根据2021年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预计2021年将与关联方深圳市博弛电子有限公司、苏州市博圳兴电子有限公司、成都市博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江门杰富意磁性材有限公司、智联精密科技东台有限公司、苏州领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江门马丁电机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酷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购销产品、提供劳务、租赁资产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8,974.13万元。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曾芳勤、刘胤琦进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领胜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领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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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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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19年至2020年期间先后转让了所持有的江门江粉电子有限公司、江门市江海区外经企业有限公司、江门市中岸进出口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江粉霸菱磁材有限公司、东莞市金日模具有限公司、广东江粉高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深圳市帝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诺信博通讯有限公司股权,公司不再持有上述公司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司在2020年度内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注2:上述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与预计总额之间未存在重大差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差异金额未达到需要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的标准。
注3:关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博弛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公园街捷讯大楼三楼305室
法定代表人:陆滨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电子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品)的销售及其他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及人才中介服务)。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深圳市博弛电子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6,895.87万元,净资产为273.40万元,营业收入为6,040.41万元,净利润为13.9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芳勤女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深圳市博弛电子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深圳市博弛电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苏州市博圳兴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珠江南路378号天隆大楼315室
法定代表人:陆滨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9月12日
经营范围:销售:电子产品、电子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品);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国内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苏州市博圳兴电子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219.84万元,净资产为249.89万元,营业收入为7,641.77万元,净利润为114.1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深圳市博弛电子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市博圳兴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芳勤女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苏州市博圳兴电子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苏州市博圳兴电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成都市博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温江区花都大道西段9号“融信智慧广场”2栋1单元13层1308号
法定代表人:陆滨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6月17日
经营范围:网上销售及销售:电子产品、电子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品);国内贸易代理服务;国际贸易代理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组织策划各类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成都市博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773.95万元,净资产为147.82万元,营业收入为1,114.23万元,净利润为60.7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深圳市博弛电子有限公司持有成都市博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芳勤女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成都市博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成都市博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井绵三路8号
法定代表人:曹阳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5月16日
经营范围:粉末冶金制品、汽车零件(不含发动机)、家电零件及相关新材料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限制和禁止及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0,268.97万元,净资产为17,331.97万元,营业收入为10,223.49万元,净利润为733.7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40%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江门杰富意磁性材有限公司
住所: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岛桥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SUZUKI AKIRA
注册资本:45,000万日元
成立日期:2004年4月15日
经营范围:电子行业元器件专用材料磁性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江门杰富意磁性材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4,540.35万元,净资产为12,821.45万元,营业收入为8,495.61万元,净利润为1,059.5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江门杰富意磁性材有限公司33.33%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江门杰富意磁性材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江门杰富意磁性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智联精密科技东台有限公司
住所:东台市东台镇西楼村(东台市巨煌电子厂经营性用房内)
法定代表人:杨其兵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月8日
经营范围:精密科技技术研发,精密金属模具及配件、治具、切削刀具、机械配件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智联精密科技东台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667.70万元,净资产为505.09万元,营业收入为191.91万元,净利润为5.0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智联精密科技东台有限公司49%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智联精密科技东台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智联精密科技东台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苏州领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秋路8号1号标准厂房南区域1-4层
法定代表人:吴国强
注册资本:5,555.5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9月2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模具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模具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因苏州领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成立,截至2020年9月30日,其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为0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领胜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持有苏州领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82%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苏州领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未出现违约的相关情形。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苏州领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江门马丁电机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门市高新区龙溪路274号1栋扩建第1层部分(自编102),第2、3层整层
法定代表人:吴捷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5年4月11日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与生产经营电机(包括直线电机、平面电机、稀土永磁电机等)及其驱动系统、电机制品、五金制品、电子产品。(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江门马丁电机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194.66万元,净资产为1,875.26万元,营业收入为3,580.16万元,净利润为147.2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门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江门马丁电机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江门马丁电机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江门马丁电机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南京酷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智路6号兴智科技园B栋18层南侧
法定代表人:陈玮
注册资本:295.019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3日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池及控制系统研发、销售、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软件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南京酷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6,131.58万元,净资产为2,737.97万元,营业收入为5,010.18万元,净利润为218.8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南京酷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3.64%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南京酷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南京酷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照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与关联方签订交易协议。具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计价方式及交易价格在遵循独立交易、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公允定价,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于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公司2021年全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2021年预计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1-034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目的及金额
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1年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计划,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6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授信银行
本次申请授信的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三)授信品种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远期外汇等本外币信用品种。
(四)授信期限
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其他说明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期限、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及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1-035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132,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6.67%,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787,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345,400万元。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已使用且尚未到期的担保(不包括公司审议通过的尚在有效期内但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做出决议的担保、已经履行完毕或期限届满的担保将不再占用上述担保额度。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将担保额度在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调剂时将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公司或子公司的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不超过12个月;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或融资机构要求的其他担保期限,最终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的担保期限为准。
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情况详见附表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被担保公司法人及其授权代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及办理相关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及2020年度财务数据详见附表二、附表三。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协议,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与相关机构在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570,353.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39.45%。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555,353.95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5,00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运作资金需求,能满足其业务顺利开展,促使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非全资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对象资信状况良好,均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表一: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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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已使用且尚未到期的担保额度余额,如涉及外币,则按2021年3月30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进行折算。
注2: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上表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原则上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当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该控股子公司有绝对控制权、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小且不参与该控股子公司运营决策时,因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有能力对该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前述要求可以适当豁免。
附表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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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被担保人2020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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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28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