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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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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87版)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文食品”)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募集完成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17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20】1839号文《关于核准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9月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发行,社会公众投资者认缴本公司公开发行的40,010,000股A股股票,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850,2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2,641,509.43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78,208,690.57元,扣除由本公司本年支付及置换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7,506,990.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0,701,700.0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9月9日,上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0] 110010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20年 9月29日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支行及招商银行长沙开福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本公司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支行(账号810000188260000002)及子公司平江县华文食品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长沙开福支行(账号731908235310306)共开设了2个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10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0年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5,528.00万元。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环专字(2020)110202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本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具体详见“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中的“(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八)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华文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4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华文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 董事刘纳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刘纳新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股东大会中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 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 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 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HUAWEN FOOD CO., LTD.

(3)设立日期:2010年08月12日

(4)注册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伍市镇平江工业园区

(5)股票上市时间:2020年9月14日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7)股票简称:华文食品

(8)股票代码:003000

(9)法定代表人:周劲松

(10)董事会秘书:丰文姬

(11)公司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万达广场A座46楼

(12)邮政编码:410000

(13)联系电话:0731-89822256

(14)传真:0731-89822256

(15)互联网地址:www.huawenshipin.com

(16)电子信箱:ir@huawen-food.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 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纳新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刘纳新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0年12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1994年至2010年历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系教师、信息管理系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2010年至2019年11月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学院院长,2019年12月至今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图书馆馆长。曾任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 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至2021年4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2、征集时间: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0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2:00一5:00)。

3、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 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 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 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 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股东账户卡;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建议使用顺 丰快递,可直达公司前台)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传真、挂号信或特 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丰文姬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万达广场A座46楼

邮政编码:410000

联系电话:0731-89822256

公司传真:0731-8982225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聘请对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 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 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4、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 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同 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股东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7、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 委托无效。

8、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刘纳新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 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 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刘纳新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议 下述议案的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 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华文食品 公告编号:2021-008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3,631,097.1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3,193,883.38元,减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363,109.71元,减去已分配利润40,001,000.00元,累计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55,460,870.80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002,000.00 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公司2020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例为77.46%,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华文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1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的日期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华文食品 公告编号:2021-009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银行、信托、证券等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委托理财主要是购买银行、信托、证券等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收益分配

公司委托理财所得收益优先用于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均会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但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短的产品。

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资金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流动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规范自有资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前提下,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文食品(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华文食品(含子公司)上述委托理财投资事项系在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利于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华文食品(含子公司)上述委托理财投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华文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7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4月7日(星期三)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劲松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刘特元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丰文姬女士,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康厚峰先生,独立董事刘纳新先生,保荐代表人阙雯磊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6日(星期二)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华文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2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拟变更的基本情况

为突出公司的主营业务、商标和品牌标识,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提升公司品牌市场影响力,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拟将中文名称由“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2、公司拟将英文名称由“HUAWEN FOOD CO.,LTD.”变更为“JINZAI FOOD GROUP CO.,LTD.”。

3、公司证券简称拟由“华文食品”变更为“劲仔食品”,英文证券简称拟由“HWSP”变更为“JZSP”,证券代码“003000”不变。

二、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拟变更的原因

公司自设立以来,坚持以休闲食品制造为核心。近年来,公司投入大量资源打造主要品牌“劲仔”,在全国市场已具备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为统一企业公司名称与市场品牌名称,进一步提高品牌知名度及美誉度,公司计划将“劲仔”这一主要市场品牌名称融入公司名称,并升级为证券简称,实现公司名称、证券简称、主要品牌的一致。

本次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名称变更事项以及因公司住所地所在地的工业园名称更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名称及地址的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如下: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拟变更的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满足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6号一变更公司名称》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事宜,并同意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证券代码“003000”保持不变。公司本次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事项不涉及证券代码的变更,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一并进行相应修改。

2、公司拟变更证券简称的申请已经深交所核准,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上述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华文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3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9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01.00万股,每股发行价5.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85.02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4,014.8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070.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9日划至指定账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110010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拟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可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4、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根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会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但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其他产品发行方提示的认购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短的产品。

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运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现金管理。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华文食品(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

2、华文食品(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华文食品(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华文食品(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华文食品(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3000 证券简称:华文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0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鉴证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8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7)2019年经审计总收入147,197.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28,898.6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9,501.20万元。

(8)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0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6,032.08万元,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0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诉讼主体、目前进展等。

(三)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罗跃龙,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5年起为华文食品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强,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或IPO)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6年起为华文食品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孙晓娜,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华文食品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孙晓娜和项目合伙人罗跃龙和拟签字会计师刘强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罗跃龙、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晓娜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预计2021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含税),系按照中审众环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其他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等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1日

(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