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92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17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千方科技”)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7,850股,其中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为6.045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8.68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25%、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37%。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实施情况
1、2018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监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年11月27日,公司公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制定〈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8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11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44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962.70万股,授予价格为6.1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激励对象资格发表了核查意见。
6、在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过程中,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49名调整至435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62.70万股调整为1,901.30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435名激励对象1,901.3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
7、2019年4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4,000股,回购价格为6.17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28%、0.00%。
8、2019年5月8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4,000股,回购价格为6.17元/股。
9、2019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将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由6.17元/股调整为6.11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9年7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及1名不幸因病去世且非因执行职务死亡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2,000股,回购价格为6.11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48%、0.01%。
11、2019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6,000股,回购价格为6.11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77%、0.01%。
12、2019年11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照授予价格8.75元/股,向184名激励对象授予439.4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确定2019年11月26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13、2019年12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8,000股,回购价格为6.11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46%、0.01%。
14、2019年12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42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589,9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2月17日。
15、2019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自2019年11月27日起至2019年12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http://www.ctfo.com)进行了公示,监事会出具了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16、2019年12月23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184名激励对象439.4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12月25日。
17、2020年5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8,900股,回购价格为6.11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08%、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01%。
18、2020年5月29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7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及1名不幸因病去世且非因执行职务而死亡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8,9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9、2020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8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8,900股的回购注销事宜。
20、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6.115元/股调整为6.045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75元/股调整为8.6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1、2020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5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6,600股,其中,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为6.045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8.68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63%、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1%。
22、2020年10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5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4,100股,其中,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为6.045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8.68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44%、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1%。
23、2020年12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已经于2020年11月30日届满且解锁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已经于2020年11月26日届满且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对首次授予部分符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42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541,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同意对预留授予部分符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17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119,2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股权激励对象共计601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7,660,2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8%。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朴杰于2020年因执行职务死亡,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节第二部分“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9,000股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并按照死亡前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董事会决定其个人业绩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24、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3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7,850股,其中,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为6.045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8.68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25%、占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037%。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原因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节/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辞退、裁员而离职,或者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而死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有权回购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沈小波、朱於军和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岳林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数量
因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实施后至今,公司未有因资本公积转增、送股、配股等事项导致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发生变更的其他情形,因此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系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7,850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25%、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37%。
3、回购注销价格及回购资金及来源
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17元/股,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行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115元/股;于2019年11月26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75元/股,由于公司2020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6.115元/股调整为6.045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75元/股调整为8.68元/股。公司此次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人民币371,442.0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就上述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股份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58,118.3315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至158,087.4765万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次累计变动为公司前次回购离职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0,700股,公司尚未完成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回购注销登记事项。
本次回购注销后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律师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中,上述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7,85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为6.045元/股,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8.68元/股。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在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中,上述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有权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合计57,85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律师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本次回购注销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法定程序以及股份注销登记等程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事由、股份数量和回购价格均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18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吸收合并概述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营运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杭州交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智科技”)。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交智科技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4614377XB
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B座501室
法定代表人:夏曙东
注册资本:158,118.331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12-20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维修;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广播电视设备、机械设备、文化用品、金属材料、电子产品、自行开发的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设备租赁;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夏曙东15.16%。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千方科技资产总额1,194,891.15万元,负债总额53,210.49万元,净资产1,141,680.66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6,469.34万元,净利润18,398.17万元。2020年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千方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交智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7YX6A2T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江陵路88号10幢南座1101室
法定代表人:张鹏国
注册资本:10,064.8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10-2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安防设备、网络通信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计算机软硬件、LED显示屏、LCD显示屏、智能家居产品;安防系统集成、电子设备安装及维修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交智科技资产总额410,058.79万元,负债总额55.01万元,净资产410,003.78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0,048.95万元。2020年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交智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吸收合并方案
(一)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交智科技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等,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交智科技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二)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公司股权结构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并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
(三)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合并基准日,合并基准日至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四)合并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共同完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等工作,并办理工商、税务等注销、变更登记手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五)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部门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具体事务。
四、本次吸收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交智科技,有利于公司管理架构的进一步优化,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交智科技作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19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千方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本次投资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此之前,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仍需根据前次决议有关要求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主体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3、投资额度
本次投资品种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在决议的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投资理财应满足的条件
投资理财满足下列条件:(1)安全性高,安全度较高的理财产品;(2)流动性好,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3)低风险。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5、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理财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单个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7、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8、信息披露
公司投资理财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收益等,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可能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单位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建立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终止该投资。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共计1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1.25%。主要情况如下:
■
上述理财额度经公司于2020年8年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20年8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后将按本次新的授权投资理财,本次审议不涉及额度累加。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或及时赎回理财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千方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千方科技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20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9日下午17: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大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1】第110A006225号),公司2020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营业收入941,889.56万元,比上年增长7.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085.82万元,比上年增长6.66%;资产总额1,938,388.64万元,比上年增长19.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96,136.39万元,比上年增长32.84%。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而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是围绕经营业务进行的,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并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等值1.5亿美元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查,我们认为:在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有权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合计57,85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系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回购注销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8,550股,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则。同意公司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2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3日(周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9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4月19日(周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审议《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7、逐项审议《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01与阿里巴巴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
7.02与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7.03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
8、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0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年8月)
10.0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年10月)
10.0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年3月)
11、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14、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1-9、11-13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4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上述议案4、议案10、议案11、议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7为关联交易事项,需逐项表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子议案7.01 与阿里巴巴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子议案7.02 与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建信鼎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建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3)子议案7.03 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夏曙东、夏曙锋、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10需逐项表决。议案10系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13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8,55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分别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具体如下:
(1)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注:议案10.01),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注:议案10.02),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注:议案10.03),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21年4月21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21日(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证券事务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
联系人:康提
电话:010-50821818
传真:010-50822000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73
2、投票简称:千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3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22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4月9日(周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潘璠先生、财务负责人张丽娟女士、独立董事杨栋锐先生、董事会秘书郑学东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8日(周四)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