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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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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并参与其费率优惠的公告

202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7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政策要求,有利于实现股东回报,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项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5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以及公司部分参股公司。

● 本次拟申请向上述被担保人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6亿元的担保。本次担保前,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其中重庆三峰御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提供合计金额6.13亿元的担保(按实际在保余额计算)。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相关子公司、参股公司贷款融资、开立保函、信用证等需求,确保相关子公司、参股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各项业务顺利推进,公司拟向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6亿元的担保,包括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7.7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8.96亿元,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3.94亿元。具体如下:

1.本次被担保人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公司(具体担保额度及被担保人情况请见表一)。本次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为满足相关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建设以及运营所需资金或开立保函、信用证等需求。

2.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并确定担保事宜,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4.实施过程中,公司按照实际签订担保合同时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及类别,若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已约定了相关股权收购、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动事宜,以约定事宜完成后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及类别。

5.公司将确保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比例不超过持股比例。

6.由于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子公司确有担保需求时,可以将表一所列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给公司其他全资子公司使用,并可以将表一所列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给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使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之间不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表一:计划担保金额及被担保人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向上述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20.6亿元的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担保事项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三峰御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临三峰”)

注册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太洪场村重庆市洛碛垃圾焚烧发电厂

法定代表人:肖鹏

注册资本:57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5月12日

经营范围:从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垃圾灰渣的资源化利用、废水处理利用和垃圾处理技术的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御临三峰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为重庆市第四(洛碛)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以下简称“洛碛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

2.被担保人名称:重庆垫江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垫江三峰”)

注册地点:重庆市垫江县沙河乡人民政府沙河乡中街11号

法定代表人:刘刚

注册资本:799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5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垫江三峰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80%,重庆中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0%。垫江三峰为垫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

3.被担保人名称:重庆荣昌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昌三峰”)

公司于2021年2月中标重庆市荣昌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计划与当地国有投资平台共同出资设立荣昌三峰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荣昌三峰公司计划由公司出资80%,当地国有投资平台出资20%,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荣昌三峰公司项目建设所需的贷款融资需求,公司计划在其成立后向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荣昌三峰公司尚在工商登记注册过程中,最终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4.被担保人名称:渭南产投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渭南产投三峰”)

注册地点: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高塘镇街道

法定代表人:高平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环保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污染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渭南产投三峰是公司参股公司,其中公司出资49%,渭南市新能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出资51%。渭南产投三峰是渭南市中心城区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以下简称“渭南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经审计)

单位:元

注:垫江三峰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正式开始运营,暂无财务数据。荣昌三峰公司目前尚在工商登记注册过程中,暂无财务数据。

洛碛项目、渭南项目尚未建成投产,项目公司御临三峰及渭南产投三峰尚未产生收入、利润。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签署担保合同。合同的内容由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等合同主体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相关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在其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提供的阶段性担保,是行业内企业办理贷款融资等金融业务时金融机构普遍要求的担保措施。目的是为了保证相关子公司、参股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推进项目建设。上述担保具有行业特点,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对参股公司的担保比例不会超过持股比例,担保风险可控。目前,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各子公司、参股公司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情况正常。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子公司、参股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等金融业务提供的担保增信措施,目的是为满足子公司、参股公司正常运营或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提供担保的比例不会超过对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持股比例,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担保计划,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在保余额为518,707.4万元,占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68.1%;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在保余额为485,880.2万元, 占2020年度公司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62.58%。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7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经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国内首批具有A+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成立于2011年7月,总部位于浙江杭州,首席合伙人为胡少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公司的审计业务主要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以下简称“重庆分所”)具体承办。重庆分所成立于2012年1月,负责人为龙文虎,地址位于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3号3层。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0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8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737人。

(三)上年度审计业务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审计业务情况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五)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本公司审计业务的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如下:

(二)诚信记录

负责本公司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师审计工作量,参考同业公司市场价格,本次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拟确定为 213万元(含税价),其中:续聘其为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为183万元;聘任其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机构的审计费用为30万元。因公司属于2020年度新上市公司,根据《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财办会(2012)30号)规定,2020年作为上市首年公司未进行内控审计,除此之外,前述审计费用较2020年同比无变化。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第三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业务能力以及往期公司审计业务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均符合要求,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公司有关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还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需求,审计费用与其审计工作量相匹配,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有关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该2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2号))。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27 证券简称:三峰环境 公告编号:2021-018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35 号文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根据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3月3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汇成基金办理以下基金(以下简称“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和转换等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二、费率优惠

1、关于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1年3月31日起,投资者通过汇成基金申购或定投上述开通费率优惠的基金,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费率折扣以汇成基金页面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以汇成基金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自2021年3月31日起,投资者通过汇成基金申/认购或定投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产品,其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追加申/认购或定投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汇成基金销售的基金产品,其申/认购和定投起点金额将同时遵循上述调整。

2、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上述基金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投资者可与汇成基金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该金额即为申购金额,基金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业务的最低金额限制。具体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汇成基金的相关规定。

4、本次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汇成基金所有,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汇成基金的规定和安排为准。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汇成基金的有关公告。

5、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请参考汇成基金的相关规定。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2、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100-888

网址:www.hongdefund.com

五、风险提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景顺长城景泰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汇林保大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及参加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林保大”)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3月31日起,新增汇林保大公司销售景顺长城景泰益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10477)。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 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张竞妍

电话:025-66046166-849

传真:025-56878016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849

网址:http://www.huilinbd.com

二、通过上述机构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21年3月31日起在上述机构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上述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优惠活动内容

投资者通过上述机构一次性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可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相关说明

若今后上述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述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849

网址:http://www.huilinb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非港股通

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下列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不开放或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

因2021年4月2日至4月6日非港股通交易日(耶稣受难节、清明节、香港复活节),为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我司决定对旗下部分基金2021年4月2日起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与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类型和开放状态以各基金实际情况为准),并自2021年 4月7日起恢复办理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适用基金如下:

注:

1、上述基金是否开通转换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2、如遇上述基金因其他原因暂停相关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官网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接308版)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1-014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20日以书面、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1年3月30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龚神佑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细内容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细内容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79,395,053.37元,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为: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6,844,2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7,105,536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详情请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1-016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细内容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书》

详细内容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详情请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该专项报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请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1-017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情请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1-018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三、《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四、《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情请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1-019号公告。

本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龚神佑、林新阳、王乐祥、于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情请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1-020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六、《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详情请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1-021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1-022号公告。

本项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1-019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业务全部为日常经营性往来,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保障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简称“大华纸业”)、山东博汇浆业有限公司(简称“博汇浆业”)、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博汇”)、香港博丰控股国际有限公司(简称“香港博丰”)的生产经营稳定、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关联方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热电”)、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源热电”)、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力”)、海南金海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贸易”)增加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2021-014号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王全弟、郭华平和谢单事前认可该等关联交易并在董事会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同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二)2021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三)变动原因说明:

1、近期大宗原材料价格上涨,并参考周边市场价格,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公允性,经双方协商一致,自2021年4月起,公司及子公司从关联方天源热电、丰源热电采购蒸汽价格从目前的120元/吨(含税)上调至170元/吨(含税)。

2、为满足生产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博汇浆业2021年度预计增加化工辅料采购量。

3、为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布局海外出口市场,满足来料加工客户需求,子公司香港博丰2021年度拟向关联方采购化学木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

天源热电成立于1996年7月12日,住所为山东省桓台县马桥镇大成工业区,法定代表人王乐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9,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源热电总资产714,346.19万元,总负债 472,004.9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0,150.73万元,净利润796.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

丰源热电成立于2010年10月9日,住所为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临港工业区,法定代表人王乐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蒸汽生产、销售;电力生产;煤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丰源热电总资产181,814.23万元,总负债272,502.6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720.43万元,净利润-8,435.3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海力成立于2003年11月5日,住所为山东省桓台县马桥镇大成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吴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823万元,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的产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聚氯乙烯、电石渣、氯化钡泥、氯化钙、甲酸钠、石灰粉末、已二酸、二元酸、十水硫酸钠、己内酰胺、环己酮肟、硫酸铵(不含过硫酸铵)、编织袋、聚合氯化铝、粉煤灰砖;丙烯仓储中转(限分公司);并从事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及上述同类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业务、许可证产品凭许可证生产经营);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丙烯(禁止储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山东海力总资产1,342,711.37万元,总负债925,983.9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3,123.60万元,净利润-50,385.6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海南金海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金海贸易成立于2010年8月6日,住所为香港九龙尖沙咀么地道68号帝国中心4 楼405B,注册资本为5,990万美元,经营范围为:主要从事国内、外客户的木片、木浆及煤炭贸易。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海贸易经审计的总资产32,725.42万美元,总负债25,625.00万美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5,786.59万美元,净利润1,110.42万美元。

(二)关联关系

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48.8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光纸业”)持有博汇集团100%的股权,为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1、博汇集团持有天源热电、丰源热电100%的股权,因此天源热电、丰源热电为由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控制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博汇集团直接持有山东海力72%的股权、间接持有山东海力28%的股权,因此山东海力为由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金光纸业持有金海贸易99.63%的股权,金海贸易为由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大华纸业、博汇浆业向天源热电采购蒸汽

天源热电向公司、大华纸业、博汇浆业供应蒸汽,供应蒸汽的压力和温度分别不低于5.5公斤和160摄氏度,按用汽方需求供应,供汽价格为170元/吨(含税),汽费每月据实结算,期限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江苏博汇向丰源热电采购蒸汽

丰源热电向江苏博汇供应蒸汽,供应蒸汽的压力和温度分别不低于5.5公斤和160摄氏度,按用汽方需求供应,供汽价格为170元/吨(含税),汽费每月据实结算,期限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公司及子公司博汇浆业向海力化工采购辅助化工原料

公司及博汇浆业向山东海力采购烧碱、双氧水等生产所必需的辅助化工原 料,价格应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每月据实结算,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日。

4、香港博丰向金海贸易化学木浆

香港博丰向金海贸易采购化学木浆,价格应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每月据实结算,有效期限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1、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天源热电、丰源热电的蒸汽采购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周边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蒸汽供应价格。

2、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山东海力、金海贸易的关联交易中,交易价格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具体依下列顺序确定:

(1)国家有统一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

(2)国家没有统一定价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

(3)向关联方采购,不得高于关联方向其他任何第三方的销售价格;

(4)向关联方出售,不得低于向其他任何第三方的销售价格。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天源热电、丰源热电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关联方,天源热电为公司及博汇浆业、大华纸业提供生产所需的蒸汽,丰源热电为江苏博汇提供生产所需的蒸汽。丰源热电、天源热电与公司及子公司传输距离近,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的热力需求。该等关联交易是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在保证必要性、公允性的原则下,与关联方协商确认价格,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博汇浆业与关联方山东海力发生的原料采购关联交易,一方面减少了运输费用,降低了生产成本;另一方面保证了公司化工辅助原材料及时、稳定的供应。该等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价格,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3、香港博丰向关联方金海贸易采购化学木浆,该等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布局海外出口市场,满足来料加工业务需求,丰富产品品类,提高产品品质。该等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原则确认价格,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1-020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为准。

修订后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