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3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13版)

注2: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含子公司)新增与恒远食品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不超过1,200万元(不含税);另关于调整与恒远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至2,350.08万元,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浏阳市彭记轩食品厂

1、基本情况:

浏阳市彭记轩食品厂于2011年3月成立,法定代表人:刘瑜;

住所:湖南省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金桥村;

经营范围:食品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浏阳彭记轩总资产405.68万元,净资产397.85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371.43万元,净利润7.8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高管副总经理(公司原监事)缪贤文先生为彭记轩该业务实际受益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本公司与彭记轩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二)曼谷王食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曼谷王食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成立,法定代表人:肖耀恒、谢智强;

注册资本:叁亿泰铢;

住所:泰国宋卡府合艾县半步乡刚查娜瓦尼路84/29号;

经营范围:销售新鲜食品、冻品以及干货,在国内外买卖、加工新鲜水果、果干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曼谷王食品有限公司总资产5,516.94万元,净资产3,288.40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13,842.64万元,净利润-593.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17日起持有曼谷王公司51%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公司与曼谷王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5月成立,法定代表人:谢智卫;

注册资本:贰佰叁拾贰億玖仟万越南盾;

住所:越南永龙省平明镇美和乡美兴2里平明工业区B单元;

经营范围:农产加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5,669.66万元,净资产3,857.95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4,941.03万元,净利润133.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自2019年5月16日起持有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公司与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进展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四)恒远食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恒远食品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成立,法定代表人:肖耀恒;

注册资本:贰亿玖仟万泰铢;

住所:泰国罗勇府格林县宫定村8组888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冻干水果;生产榴莲冻肉;经营矿产买卖、分拣、以及再加工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恒远食品有限公司总资产7,121.22万元,净资产1,775.06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7,715.30万元,净利润-529.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8日起持有恒远公司49%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公司与恒远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五)柬埔寨果美农场食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柬埔寨果美农场食品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成立,法定代表人:谢智卫;

注册资本:壹佰万美元;

住所:柬埔寨磅士卑省森隆东县白藤镇特巴索村;

经营范围:农产加工。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2日起持有柬埔寨果美农场食品有限公司10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公司与柬埔寨果美农场食品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进展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六)长沙市博特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长沙市博特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成立,法定代表人:毛善红;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园综合楼1503室;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农产品、饲料、通用机械设备、建材、五金产品、服装、日用品、办公用品、水产品的销售;橡胶制品批发;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粮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沙博特总资产3,136.22万元,净资产-684.28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6,822.91万元,净利润-692.5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兰波先生为长沙博特在浏阳区域市场的业务实际受益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本公司与长沙博特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来源有主要采用市场询价法,即通过行业网上查询、电话咨询、交易市场询价、当面洽谈购销意向、专业人士推荐等方式获得相关价格;如无法取得市场询价,则采用税务部门认可的可比不受控制定价法、转售定价法、成本加成定价法等进行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且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存在侵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2021年与关联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我们同意将上述调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1-021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年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75万。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1-022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04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04月20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4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04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04月13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04月13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03月02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03月02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03月02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03月31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03月31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03月31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03月31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03月31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03月31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0、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03月31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1、审议《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03月31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2、审议《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03月31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3、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03月31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4、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03月31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5、审议《关于〈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03月31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6、审议《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详见2021年03月31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7、审议《关于拟新增合作银行并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详见2021年03月31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8、审议《关于公司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详见2021年03月31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16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王红艳女士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上述 3 项议案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详细内容见 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9:00一11:30,13:30一16:00。

3、登记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朱正旺

3、联系电话:0731-85592847

4、指定传真:0731-85592847

5、指定邮箱:yjpzzqb@yanjinpuzi.com

5、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

6、邮政邮编:410005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3月31日

附件1: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47”,投票简称为“盐津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弃权、反对;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0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4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照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请附上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1-023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于2021年03月31日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04月13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学武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兰波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杨林广先生、独立董事刘灿辉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朱正旺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3月31日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1-024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敏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黄敏胜先生简历如下:

黄敏胜先生,男,1981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2006年 7 月至2021年1月就职于雀巢(中国)有限公司,历任生产主管 、质量体系主任、绩效管理经理、生产经理、品类生产服务经理、工厂厂长和品类技术总监;2021年2月入职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大制造和质量保证事业部运营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敏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1-025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新增合作银行并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新增合作银行并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能及时快捷按实际需求用款,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和效益;公司(含子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拟新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为合作银行,并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

2、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市支行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支行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

4、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支行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

5、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浏阳支行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

上述授信自合同签署生效日开始,有效期不超过2年,全部为综合信用额度(即:在授权期限内可连续、循环的贷款、贸易融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保函等授信本金余额之和的最高限额),明细详见下表:

上述拟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以各银行最终审批额度为准。

本次申请循环授信事宜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0-026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因公司销售规模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增加,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张学武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

品。

3、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相关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买入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密切关注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

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1-027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红艳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王红艳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股东大会中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Yankershop Food Co., Ltd

(3)设立日期:2005年8月4日

(4)注册地址: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工业园

(5)股票上市时间:2017年2月8日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7)股票简称:盐津铺子

(8)股票代码:002847

(9)法定代表人:张学武

(10)董事会秘书:朱正旺

(11)公司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沙湾路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

(12)邮政编码:410005

(13)联系电话:0731-85592847

(14)传真:0731-85592847

(15)互联网地址:www.yanjinpuzi.com

(16)电子信箱:yjpzzqb@yanjinpuzi.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2)。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红艳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王红艳 女士,1967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法学教授,1989年8月至1994年6月,历任邵阳市郊区雨溪桥乡人民政府司法助理、长沙市第五制鞋厂法律顾问、长沙水泵厂法律顾问、湖南崇民律师事务所律师,1994年6月至今,历任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长沙理工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为长沙理工大学法学系教授、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同时担任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泰州亿腾景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 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2021年4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2、征集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4月16日期间(9:30-11:30,13:30-17:3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建议使用顺丰快递,可直达公司前台)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朱正旺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

邮政编码:410005

联系电话:0731-85592847

公司传真:0731-8559284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聘请对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7、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王红艳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红艳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1-028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及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因日常经营的需要,向关联方浏阳市彭记轩食品厂采购熟芝麻、紫苏酸枣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向曼谷王食品有限公司采购榴莲产品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向长沙市博特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博特”)销售公司产品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因日常经营的需要,新增向关联方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公司采购芒果而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新增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因日常经营的需要,调整向曼谷王食品公司采购榴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9,8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新增向恒远食品有限公司采购榴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获批交易额度为24,150万元,2020年实际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4,196.32万元。其中:2020年下半年,因公司业务实际需求,2020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关联方恒远食品有限公司采购榴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超过原预计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需调整与恒远食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调整情况如下:

1、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张学武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表内金额均不含税

2、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恒远食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恒远食品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成立,法定代表人:肖耀恒;

注册资本:贰亿玖仟万泰铢;

住所:泰国罗勇府格林县宫定村8组888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冻干水果;生产榴莲冻肉;经营矿产买卖、分拣、以及再加工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恒远食品有限公司总资产7,121.22万元,净资产1,775.06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7,715.30万元,净利润-529.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8日起持有恒远公司49%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公司与恒远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二、关联交易定价及协议情况

1、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来源有主要采用市场询价法,即通过行业网上查询、电话咨询、交易市场询价、当面洽谈购销意向、专业人士推荐等方式获得相关价格;如无法取得市场询价,则采用税务部门认可的可比不受控制定价法、转售定价法、成本加成定价法等进行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交易。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且根据实际市场情况合理把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且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存在侵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我们同意将上述调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