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43版)
1、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合理的,预计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2、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等关联交易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相关协议书内容客观、公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通过向该等公司出售水泥、编织袋、废水等产品,避免了公司资源浪费,实现了资源的综合利用。同时,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降低了采购成本,节约了经营费用,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该等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业绩的真实性产生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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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山东金海钛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2020年7月已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故对2019年按关联人预计的2020年交易金额予以剔除(剔除购原材料金额96万元,剔除销售商品金额6770.40万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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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天宝
注册资本:169,630.8375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9年8月15日
住所:无棣县埕口镇东侧
经营范围:氧气、氮气、乙炔加工、零售(仅限水泥厂分公司经营);复合肥料、编织袋加工、零售;水泥、建材、涂料、工业盐零售;化肥、铝土矿、钛矿、氢氧化铝、4A沸石、钛白粉、氧化铝、偏铝酸钠、聚合氯化铝批发、零售;热力供应;电力物资供应;售电及运行维护;煤炭销售;餐饮;住宿(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计;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山东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持股44.4%,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6%,汇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4.10亿元、净资产为26.06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19.24亿元、净利润为1.64亿元。
2、无棣海川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朋泉
注册资本:16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年2月20日
住所:无棣县埕口镇(鲁北生态工业园内)
经营范围: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容器制造;工业管道GC(GC2级)、机电设备(不含特种设备)、非标准钢构件、一般工业和公共民用建设项目设备、线路、管道安装;机械加工;通用风机安装、批发、零售;木托盘生产、销售;防腐保温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电力工程施工;货物(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0.93亿元、净资产为0.40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1.69亿元、净利润为0.04亿元。
3、山东无棣鲁北化工建安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凤武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9月29日
住所:无棣县埕口镇东侧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水电暖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持股90%,山东鲁北化工建材设计院持股1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82亿元、净资产为0.30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0.25亿元、净利润为-0.01亿元。
4、山东鲁北化工建材设计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冯怡利
注册资本:426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8月11日
住所:无棣县埕口镇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院里
经营范围:化工、建材、轻工建筑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及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0.09亿元、净资产为0.06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0.05亿元、净利润为0.01亿元。
5、无棣中海新铝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崔瑞刚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8月11日
住所:无棣县埕口镇鲁北高新区
经营范围:煅烧a型氧化铝、烘干氢氧化铝;氢氧化铝微粉、沸石分子筛研发、生产、销售;氧化铝、氢氧化铝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7.06亿元、净资产为4.13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7.42亿元、净利润为0.29亿元。
6、无棣蓝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宋玉成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月18日
住所:无棣县埕口镇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院内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50亿元、净资产为0.30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0.28亿元、净利润为0.02亿元。
7、山东鲁北海生生物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宗文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3月6日
住所:鲁北生态工业园内(无棣县埕口镇)
经营范围:水产养殖(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丰年虫生产、加工、销售;氢氧化铝、氧化铝生产、销售;备案范围内原材料与设备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7.80亿元、净资产为8.63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21.16亿元、净利润为1.68亿元。
8、广西田东锦盛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建中
注册资本:53841.8431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8月17日
住所:田东县平马镇百林村
经营范围:烧碱、聚氯乙稀、液氯、盐酸、硫酸、氢气、氯气、芒硝、次氯酸钠、氯化氢、电石、石灰、食品添加剂盐酸、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无水氯化钙、三氯乙烯、氯化石蜡、氯化聚乙烯(CPE)、氯化橡胶、食品添加剂活性白土、活性白土、环氧氯丙烷(ECH)、锰硅合金、锰铁合金、工业用水、热力生产和供应、纯水、石膏、飞灰、炉底渣、钠基膨润土及衍生产品加工、生产、销售、经营与开发;氧化铝产品贸易;供电、发电;污水处理;液氯钢瓶检验检测;货物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凡是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开曼铝业(三门峡)有限公司持股64.26%,广西西江锦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5.76%。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9.73亿元、净资产为12.80亿元,2020年营业收入为18.28亿元、净利润为1.71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鲁北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4.24%股份。无棣海川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川公司”)、山东无棣鲁北化工建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北建安”)、山东鲁北化工建材设计院(以下简称“鲁北设计院”)、无棣中海新铝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新铝材”)、无棣蓝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洁污水”)、山东鲁北海生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生生物”)均为鲁北集团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广西田东锦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盛化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田东锦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亿科技”)股东,持有锦亿科技20.17%股权。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节约了采购和运输成本,实现了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鲁北集团的关联交易,主要是采购鲁北集团电、煤、油料、蒸汽及零星材料等。
(2)、公司与海川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是接受海川公司工程服务等。
(3)、公司与鲁北建安的关联交易,主要是接受鲁北建安加工服务,及销售水泥。
(4)、公司与鲁北设计院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使用鲁北设计院的有关项目的设计。
(5)、公司与中海新铝材的关联交易,主要是销售给中海新铝材编织袋等。
(6)、公司与蓝洁污水的关联交易,主要是接受蓝洁污水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
(7)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金海钛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海生生物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海生生物购买水。
(8)、锦亿科技与锦盛化工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从锦盛化工购买液氯、电、低压蒸汽等。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依据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3、结算方式
根据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约定,公司与各关联方协商同意每月按照实际发生总量进行决算,并按照决算结果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为公司节约了运输成本,提高了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产品是公司生产的重要原材料,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节约了公司的采购和运输成本,有利于公司的生产。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真实性,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727 股票简称:鲁北化工 编号:2021-011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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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0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523.87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0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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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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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3.独立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5.0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05.00万元(含税)。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同。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参照以前年度审计费用及审计工作量决定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董事会提议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战略发展和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3、同意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八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727 股票简称:鲁北化工 编号:2021-012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合作金融机构、证券公司等。
●委托理财金额:预计2021年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8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委托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本次委托理财事项。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暂时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拟在2021年度使用最高不超过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购买不超过一年期的理财产品,财务部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1年度委托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投资风险
(1)公司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策决定投资额度和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风险措施
公司将通过以下措施确保不发生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为控制风险,公司2021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为金融机构、证券公司等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公司主要合作的金融机构、证券公司等发行的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对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是否保证本金、企业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均需进行了严格的评估。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2021年度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的金融机构、证券公司等,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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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08,352.98万元,2021年公司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年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73.83%。公司委托的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计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2021年度使用最高不超过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购买不超过一年期的理财产品,财务部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投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该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玉国、刘玉芬对议案内容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727 股票简称:鲁北化工 编号:2021-016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0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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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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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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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0年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且部分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727 股票简称:鲁北化工 编号:2021-017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鲁北化工”)根据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2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9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8,691,43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8,999,951.7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773,293.4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4,226,658.30元。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利安达验字[2020]第B2012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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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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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及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于2020年9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按照承诺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并且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鲁北化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鲁北化工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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