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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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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60版)

(三)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四)关联关系说明

友谊集团副董事长、总裁杜善津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友谊集团为关联人。

(五)本次交易对方友谊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房屋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为依据,双方在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认,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商城本店

1、租赁区域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8号7、8、9楼三层楼及其附属资产,建筑面积合计6,767.83平方米,其中7楼为2,263.61平方米(包括A区、C区),8楼为2,263.60平方米(包括A区、C区),9楼为2,240.62平方米。

2、租赁期限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

3、收费标准与缴纳方式

(1)租金

甲乙双方约定租金标准为2.25元/平米/天,年租金为5,558,080.39元。(人民币大写:伍佰伍拾伍万捌仟零捌拾元叁角玖分)

(2)乙方需按季缴纳,应于每季初十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季租金。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当季应付租金0.021%的滞纳金。

4、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本次向友谊集团继续租赁部分房产,是基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零售业的正常经营与发展。本次交易以房屋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为依据,执行市场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关联方友谊集团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此次向关联法人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其所有的部分房屋,旨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之一零售百货业的持续经营,有利于公司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房屋租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经营,有助于稳定公司业绩,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2、本次关联交易以房屋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客观、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三)《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ST友谊 编号:2021一012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九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决定于 2021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 年4月13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021年4月1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B3区35-4号公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五)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4月13日至14日9:00――15:30

(三)登记地点: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2802712

联系传真:0411-82802712

联系人:杨浩

(五)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2021年3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为“360679”

2、投票简称为“友谊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4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15一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证件号码: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说明:

1、股东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上“赞成”、“反对”、“弃权”的对应空格内打“√”。

2、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委托人应在本授权委托书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3: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致: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

股东账号:

股东签署:(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