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3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7版)

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9日、2019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6年非公开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的相关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互联网+社会视频安防运营服务平台项目”和“全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35,627.46万元(含截至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本次拟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资金金额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48.60%。本次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偿还银行贷款等。目前智慧城市信息化建设业务已成为公司战略发展的重要突破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作为智慧城市和智慧家庭解决方案提供商、建设商、运营服务商的服务能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布局,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见《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16年非公开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4),刊登于2019年11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6年11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582.06万元,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6]15956号)鉴证。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5,582.06万元,其中:平安城市全球产业化项目-平安城市产品产业化投研项目已投入5,480.47万元,全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已投101.59万元。公司分别在2016年11月、12月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2,231.30万元、3,350.76万元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除上述情况外,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置换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涉及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三)。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涉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产品到期后,所使用的资金将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55,035,135.24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4,985,834.62元,理财资金账户余额40,049,300.62元,已经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39,500,000.00元。

(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异常情况。

四、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29日批准报出。

附表1: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9日

附表1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备注:

*1、为保持口径一致,该比例的计算不包括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的净收入7,991.03万元。

*2、因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故资金投入多于承诺投资总额。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0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534.78万元,明细如下表: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均计入公司 2020年度报告期。比例计算剔除了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中包含的汇率变动-318.25万元。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534.78万元,其中计入信用减值损失12,693.27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1,159.76万元,计入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18.25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00.65万元,相应减少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1,782.40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2020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为各项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按照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资产进行组合,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包括: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公司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按照上述方法,2020年本公司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693.2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2020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为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但由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上述方法,2020年公司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42.72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0年度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收购上海伟视清股权的情况

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以现金18,000,000.00元取得了上海伟视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伟视清”)60%的股权。2016年11月起,公司完成对上海伟视清的并表。

二、上海伟视清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2016年10月上海伟视清股东孙世伟与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上海伟视清股东孙世伟承诺上海伟视清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的考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及600万元人民币。若上海伟视清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每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实际考核净利润未能达到承诺当年考核净利润指标的50%,孙世伟应无偿转让5%上海伟视清股权给公司。

三、上海伟视清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上海伟视清2020年实现的调整后的考核净利润为人民币3,648,625.51元,实现了承诺2020年考核净利润指标的60.81%,不需补偿。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贸易融资、国内外信用证及押汇、T/T 押汇及代付、非融资性保函、商票保贴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25,500万元。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深投控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442.45万元。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戈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深投控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的情况,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英飞拓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

深投控目前持有公司26.35%的股份,深投控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深投控成立于2004年10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王勇健,注册资本280.09亿元,主营业务为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担保等金融和类金融股权的投资与并购;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与服务;通过重组整合、资本运作、资产处置等手段,对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深投控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投资大厦18楼。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投控总资产为8,438亿元,净资产为3,530亿元;2020年度,深投控实现营业收入2,135亿元,净利润207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深投控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英飞拓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深投控控制的其他企业”)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项、第10.1.3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方采购、销售材料、产品,提供或接受劳务。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系正常的业务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相关交易合同,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董事会在审议《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公司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准则,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立信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高军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石瑶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章顺文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立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认为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3日(星期二)

(三)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授权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人员出席)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10.《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提案7属于关联交易事项,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提案8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参与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21年4月14日的9:00~17:00;

(六)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手续中列明文件的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人:华元柳、钟艳

电话:0755-86096000、0755-86095586

传真:0755-86098166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18110

七、备查文件

1.《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8。

2.投票简称:英飞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一、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三:

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致: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4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英飞拓(股票代码:002528)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提供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联席总经理刘肇怀先生,董事、总经理刘新宇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德富先生,独立董事刘国宏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人华元柳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现向投资者提前征集本次业绩说明会的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17: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