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31 公司简称:三一重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同意以公告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6.00元现金红利(含税)。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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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工程机械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公司产品包括混凝土机械、挖掘机械、起重机械、桩工机械、筑路机械。其中,混凝土设备为全球第一品牌,挖掘机、大吨位起重机、旋挖钻机、路面成套设备等主导产品已成为中国第一品牌。
混凝土机械:包括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拖泵、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和混凝土搅拌站等。混凝土机械主要用于铁路、公路、地铁、水电站、冶金建筑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房地产行业。
挖掘机械:主要用于农田、水利、铁路、公路、建筑、房地产、采矿等行业。
起重机械:主要包括汽车起重机及履带起重机。起重机械广泛应用于电力、钢铁、桥梁、造船、石化等行业。其中,小型汽车起重机多用于市政工程等散货业务,大型汽车起重机及履带起重机用于电力、钢铁、造船、石化等行业。
桩工机械:主要产品为旋挖钻机,用于市政建设、公路桥梁、工业和民用建筑、地下连续墙、水利、防渗护坡等基础施工。
路面机械:包括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沥青搅拌设备等,主要用于公路、城市道路的路面和飞机场道面等的施工。
金融业务:开展汽车金融业务,主要为工程机械购买者提供按揭等金融服务。
2、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及零部件为汽车底盘、发动机、钢材、液压泵、主油泵、分动箱、各种液压阀、回转轴承等。公司零部件的供应商相对比较集中,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采购价格在签订采购合同时一次性确定,在零部件采购上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工程机械产品具有生产周期较长的特点,公司部分进口部件的采购周期也较长,同时工程机械行业销售具有较明显的季节性波动,因此公司并不完全采用订单式的生产模式。产品销售模式主要有直销模式和经销商销售模式两种,直销模式是指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经销商销售模式是指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再销售给终端客户。
3、工程机械行业格局及公司在行业所处地位
近年以来,中国工程机械行业持续发展,中国企业全球竞争力持续提升,工程机械行业总体呈现市场份额集中度不断提高且呈加快趋势。从产品来看,混凝土机械市场以三一重工为代表的国产品牌占主导地位,市场份额稳固且继续提升;挖掘机械市场呈现市场份额不断向大企业、国产品牌集中的趋势,具有品牌、规模、技术、服务及渠道优势的龙头企业将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起重机械市场由三大国产品牌主导,三一重工市场份额长期持续提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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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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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会计准则,本年度由于同一控制合并三一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对合并前季度报告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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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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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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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
2020年,挖掘机械销售收入375.28亿元,同比增长35.85%,国内市场上连续10年蝉联销量冠军,大、中、小型全系列挖掘机市场份额均大幅提升,挖掘机产量超9万台,居全球第一;混凝土机械实现销售收入270.52亿元,同比增长16.6%,稳居全球第一品牌。起重机械销售收入达194.09亿元,同比增长38.84%,汽车起重机市场份额持续提升;桩工机械销售收入68.25亿元,同比增长41.9%,稳居中国第一品牌;路面机械销售收入28.04亿元,同比增长30.59%,摊铺机市场份额居全国第一,平地机、压路机市场份额明显提升。
(二)经营能力持续增强
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31亿元,同比增长36.25%,销售净利润率为15.85%,较2019年上升0.61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9.64%,较2019年上升2.48个百分点。
费用水平大幅下降:期间费用(含销售、管理、研发、财务四项费用)费率为12.80%,较2019年同期大幅下降1.84个百分点,其中,销售费用率较2019年下降1.87个百分点;管理费用率较2019年下降0.51个百分点。
经营风险有效控制:公司高度注重经营质量与风险管控,坚持价值销售,保持良好的成交条件与客户资信条件。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事业部的货款逾期率持续下降,新增价值销售逾期率控制在历史最低水平且持续下降。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133.63亿元,同比增长12.45%,再创历史新高。
运营效率持续提升:公司加强存货的科学管理、分类管理,存货周转率4.17次/年,较上年加快0.23次/年;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从上年的103天下降至80天。
(三)数字化转型取得积极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1、大力推进“灯塔工厂”建设。
灯塔工厂广泛采用视觉识别、工艺仿真、重载机器人等前沿工业技术和数字技术,极大地提升了人机协同效率与生产效率,大幅降低制造成本。
公司灯塔工厂的建设,突破无人下料等八大核心关键技术,整体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公司大力推进灯塔工厂改造升级,预计2021年内主要工厂均可建设达产。
2、大力推进“流程四化”。
聚焦概念到产品、线索到回款、订单到交付、问题到解决等四大主线,进行流程的标准化、在线化、自动化、智能化等四化建设,实现业务规范化;通过工业软件将标准化的流程固化,实现流程活动和节点的在线化管控,进而实现流程自动化和智能化。通过四化建设,公司的核心业务流程标准化率、在线化率大幅提升。
3、大力推动工业软件运用。
推动制造、供应链、采购、研发、营销等工业软件运用,公司基于一个集成实现业务软件的互联互通,实现各业务的网络化协同。
4、大力推进数据管理和应用。
通过物联网、视觉识别、AI等技术实现“现场、现物、现实”,打造安全、整洁、聪明的工厂,逐步实现厂房和园区的智能管理,大幅提高生产运营效率,降低成本;通过能源“水、电、油、气”四表数据的采集与应用,企业建立了一张完备的能源网,实现制造成本到工作中心的精细化管控;生产设备、C端设备实现互联,生产设备作业率提升,保证施工现场服务过程在线和透明。
5、大力推进产品电动化和智能化。
报告期内,公司已下线电动化产品10款,产品覆盖挖掘机、起重机、搅拌车、自卸车及路面机械;利用无人驾驶、远程遥控、智能操作、大数据分析等智能技术及5G网络,研发多款智能化产品。
(四)推进国际化战略
2020年,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海外工程机械市场需求出现较大幅度萎缩。公司仍坚定地推进国际化战略,贯彻“以我为主、本土经营、服务先行”的经营策略,国际化取得积极进展,公司实现国际销售收入141.04亿元,与2019年基本持平,公司海外市场销售情况优于行业,市场份额明显提升,挖掘机实现逆市大幅增长。
1、大部分主要市场销售收入逆市增长,如东南亚大区、三一美国、三一欧洲、非洲各区域均实现较快增长;
2、挖掘机市场份额提升,海外市场销量突破1万台,同比增速达30%以上,北美、欧洲、印度等主要市场挖掘机份额均大幅提升,东南亚市场集体突破,在部分国家的市场份额已上升至第一;
3、海外市场渠道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代理商体系建设、服务配件体系建设等均取得较大进展;
4、海外数字化工作进展明显,海外客户云上线,客户可通过APP直接下达服务订单;海外CRM与ERP上线,核心业务实现在线化管理;数字化营销取得较好成绩,公司在行业内率先开展线上直播、线上展会、线上订货会、VR参观工厂、线上交流。
(五)研发创新成果显著
公司将研发投入视为最有效的投资,从政策上鼓励各产品事业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0年,公司研发投入62.59亿元,增长15.60亿元,增长33.20%,占营业收入比例达6.30%,极大地提升了公司产品竞争力。
1、公司实施研发人员倍增计划,截至2020年底,研发人员达5346人,同比增长69%;
2、全面开展数字化设计与数字化仿真技术研究,投入先进的研发工具,推进快速设计、快速验证,研发质量与效率大幅提升,研发周期降低20%以上;
3、国内外上市产品、客户青睐的爆款产品、欧美主要产品、技术项目、专利数量同比大幅增长,公司产品竞争力与市场份额持续提升;如由于公司对欧美产品的研发投入,2020年海外微型挖掘机销量增长90%。
4、截至2020年底,公司累计申请专利10278项,授权专利7613项,申请及授权数居国内行业第一。部分代表性新产品主要包括:
①超大吨位挖掘机产品:SY870、SY980、SY1250三款挖掘机产品下线,实现150吨以下产品全覆盖,性能超越同吨位竞争机型,获得矿山客户的高度认可。
②全新一代智能挖掘机产品:将航空电传技术应用到挖掘机,配置业内领先的SANY智能科技(3D技术-直接驱动阀技术(DDV)、双闭环轨迹控制技术(DTC)、动态自动称重技术(DAL)),实现5G远程遥控操作、辅助作业(一键平地/修坡)、动态自带称重、电子围栏,预设模式等功能,作业更智能、精准、高效、安全,燃油效率高,成本更低。
③SY75C、135C欧五排放挖掘机:小挖王牌机型,瞄准欧洲、北美等发达市场,进行适应性改进,性能全面提升,排放标准达到欧洲最新的StageⅤ阶段,市场认可度高。
④ SCC40000A型4000吨履带起重机:目前全球起重能力最强的履带起重机,最大额定起重载荷4000吨,最大额定起重力矩90000吨米,可广泛应用于石化、煤化工、海洋工程、核电、风电等行业。
⑤五桥67米泵车:最大混凝土排量180m3/h,最大泵送压力13Mpa;可360°无死角水平布料;行业首创铸造节能集成阀组,搭载手机客户APP、数字油缸、油耗管理系统,引领泵车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⑥应急装备:推出AP40城市主战消防车、奔驰四代底盘38米/48米高喷消防车、JP21举高喷射消防车、国六重型抢险救援消防车等消防设备。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根据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主体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向客户转让这些商品或服务而预计有权获得的对价金额。同时,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每一个环节所需要进行的判断和估计也做出了规范。
本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对2020年1月1日之前或发生的合同变更,本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根据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将销售费用中部分运输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同时根据预收账款中的销售货款及税费,分别增加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需对首次执行上述新准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合并报表调增期初合同负债1,133,588千元,调增其他流动负债147,366千元,调减预收款项1,280,954千元。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并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参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1-010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0年年度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监高薪酬考核的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薪酬考核》
关联董事梁稳根先生、唐修国先生、向文波先生、易小刚先生、梁在中先生、黄建龙先生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薪酬考核》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0年度董监高薪酬考核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结合资金预算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规模不超过1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按揭业务、各类保函等相关银行业务,业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授权董事长梁稳根先生代表董事会,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签署银行授信申请与授信使用等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预计2021年向关联方采购工程机械有关的各种零部件、接受劳务以及租赁金额不超过768,882万元;
2、公司预计2021年向关联方销售工程机械产品、零部件、提供物流、行政服务及房屋租赁的金额不超过278,342万元;
3、公司与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中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销售合作,2021年康富国际、湖南中宏计划新增保理业务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公司对上述额度范围内的保理业务负有回购义务;
4、关联方中富亚洲机械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其自有的工程机械产品作抵押,与本公司子公司(三一资本新加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促进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
关联董事梁稳根先生、唐修国先生、向文波先生、易小刚先生、梁在中先生、黄建龙先生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三一金票供应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提升结算效率与便利性,降低供应链整体融资成本,公司拟联合控股股东三一集团通过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金额为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购14.7亿元人民币,不超过信托计划规模的49%;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拟使用自有资金认购15.3亿元,不低于信托计划规模的51%;该信托计划资金指定用于受让经公司筛选的各级生产供应商持有的经公司认可确权的应收账款,为公司子公司签发的金票提供融资服务。
关联董事梁稳根先生、唐修国先生、向文波先生、易小刚先生、梁在中先生、黄建龙先生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设立三一金票供应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工作量酌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本准则。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操作的外汇产品以及所涉及的币种,均匹配公司的国际业务,充分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国际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国际业务量。公司所操作衍生金融产品均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不占用公司资金。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任一时点总额度不超过300亿元人民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议案除第五项高管薪酬、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六项以外,其他议案均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1-011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2、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可以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4、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0年年度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上述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及行业当前的发展阶段、公司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监高薪酬考核的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薪酬考核》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薪酬考核》
该议案监事会主席刘道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商业原则,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进行市场运作,交易价格合理,属于公平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三一金票供应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联合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金额为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该笔资金指定用于受让经公司筛选的各级生产供应商持有的经公司认可确权的应收账款,为公司子公司签发的金票提供融资服务,有利于增强公司提升结算效率与便利性,降低供应链整体融资成本与公司财务成本,同时公司子公司签发的金票完全基于真实业务背景,风险完全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2020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控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公司努力深化内部风险评估、推进过程控制、加强监督检查,运行质量及管理效率得到明显提高。内部控制合理、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1-012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合并报表2020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31,465千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792,343千元;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86,926千元。
经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1年3月30日,公司总股本8,485,221,391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56,180,284股后,即以8,429,041,107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每股派发0.60元,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57,424,664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2.77%。2020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与股东的合理回报,现金分红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及行业当前的发展阶段、公司现金流状况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1-013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董监高薪酬考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30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监高薪酬考核的议案》。
按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0年度绩效合约》等规定,经公司人力资源总部、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公司董监高2020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如下:
一、2020年度董事薪酬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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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度监事薪酬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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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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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独立董事津贴每年12万元,监事津贴每年3万元,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非执行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职工监事领取的岗位薪酬由公司管理层决定。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监事薪酬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1-014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所必要的,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30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梁稳根先生、唐修国先生、向文波先生、易小刚先生、梁在中先生、黄建龙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在股东大会上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将该议案提交给独立董事,并得到全体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过程发生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公司预计2021年向关联方采购工程机械有关的各种零部件、接受劳务以及租赁等的金额768,882万元。
2、公司预计2021年向关联方销售工程机械产品、零部件、提供物流、行政服务及房屋租赁等的金额278,342万元。
3、为促进公司工程机械设备的销售,本公司与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康富国际”)、湖南中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中宏”)开展融资租赁销售合作,并与康富国际、湖南中宏及相关金融机构签订融资租赁银企合作协议,约定:康富国际及湖南中宏将其应收融资租赁款出售给金融机构办理保理业务,如果承租人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无法按约定条款支付租金,则本公司有向金融机构回购合作协议下的相关租赁物的义务。2021年康富国际、湖南中宏计划新增保理业务总额不超过100亿人民币,公司对上述额度范围内的保理业务负有回购义务。
4、本公司关联方中富亚洲机械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0年预计以自有的工程机械产品作抵押,与本公司子公司(三一资本新加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促进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
(三)2021年预计关联交易的具体构成及上年实际关联交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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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三一工业城三一行政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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