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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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0年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持续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发行日:2020年8月11日,到期日:2023年8月13日,发行规模:20亿元,发行利率3.85%。
(8)2020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日:2020年10月9日,到期日:2020年12月15日,发行规模:20亿元,发行利率1.49%。
(9)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日:2020年10月15日,到期日:2023年10月19日,发行规模:20亿元,发行利率4.34%。
(10)2020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日:2020年12月25日,到期日:2022年12月29日,发行规模:20亿元,发行利率:3.85%。
2.2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2.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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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于预计一年以内收款的长期应收款增多所致。
2.长期应收款:主要由于基础设施等投资类项目应收款增加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主要由于对联营及合营企业投资增加所致。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所持股票价格上涨所致。
5.无形资产:主要由于特许经营权及土地使用权购建增加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由于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主要由于个别子公司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增加所致。
8.长期借款:主要由于随业务发展的长期融资需求增加所致。
9.应付债券:主要由于公司偿还部分债券所致。
10.长期应付款:主要由于应付工程款和保证金增加所致。
11.预计负债:主要由于个别境外项目计提的预计损失增加所致。
12.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由于公允价值变动造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2.3资本开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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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资本性支出488.15亿元,上年同期为479.18亿元,增加1.87%,主要是由于基建建设和疏浚业务的资本开支增加所致。其中:基建建设业务中,本期投入BOT特许经营权支出为335.70亿元,上年同期为318.40亿元。
2.4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完善数据治理,加强数据管理,提升生产经营数据质量。
建筑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报告期内竣工验收的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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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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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统计口径为主体工程建设完成或者项目产值发生超过95%以上。
2.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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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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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未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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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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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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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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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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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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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起,公司利用大数据手段,在手未完成合同额实现线上生产经营数据采集,数据采集更加准确科学化。
4.报告期内境外新签合同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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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为基建建设业务按地区统计。
5.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
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金额10,667.99亿元。
6.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情况
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总金额29,103.22亿元。其中,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开工项目金额7,588.24亿元,在建项目中未完工部分金额21,514.98亿元。
2.5投资状况分析
2.5.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重大的股权投资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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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1)证券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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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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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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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金融衍生品及其他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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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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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3.1行业格局和趋势
我国经济长期向好,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以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不急转弯。
根据近期所下发的“十四五”建设相关文件和《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政府工作报告基调,国家将于“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新基建建设、传统基建补短板及相关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持续推进生态环保建设。具体来看,包括:推进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建设,加快推进综合交通枢纽集群、枢纽城市及枢纽港站建设;更多向惠及面广的民生项目倾斜,聚焦“两新一重”建设,实施一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工程项目;加大整治入河入海排污口和城市黑臭水体,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园区工业废水处置能力,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加速重构,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同时,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中美战略博弈长期化且不确定性增强,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疫情带来巨大变量,国际贸易大幅萎缩,全球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
纵观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公司将以面向世界、聚焦建设、突出主业、专注主业的发展思路,按照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求,抢抓变革机遇,进一步拓展境内外市场,调整业务布局结构,扩大国际影响力。
一是围绕国家综合运输大通道、大枢纽和物流网络建设,巩固龙头地位,适应数字化发展趋势,继续在智慧公路、智能港口等方面探索创新。
二是抓住国家城市群和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化建设机遇,紧盯重点区域轨道交通建设需求,盯住市域铁路新业态,锚定川藏铁路等重要铁路干线项目。
三是要在巩固航道疏浚、陆域吹填等业务基础上,重点发力港口升级改造、流域湖泊综合治理、海洋生态维护、国家水网建设等领域,要紧盯雄安新区出海口、宁波-舟山港江海联运、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项目建设规划,抢抓四大运河建设机遇,对接汾河、太湖、滇池等流域治理需求,以新的商业模式和先进技术落地优质项目。
四是全面升级海外发展体系,加快海外改革调整,优化海外布局,加大战略性远洋运输通道布局力度。
2021年是 “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公司将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打造“科技型、管理型、质量型”世界一流企业开好局起好步。
3.2公司发展战略
“十四五”期间,公司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机遇大于挑战。公司将按照中交集团“两保一争”的战略目标,面向世界、聚焦建设、突出主业、专注专业,遵循“123456”总体发展路径,重点处理好战略与执行、发展与安全、做强与做大、主业与非主业、旧动能与新动能、正确干事与干正确的事“六大关系”,聚焦“三重”,突出“两大两优”,做强投资、做大工程、做实资产、做优资本,加快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力争率先打造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型、管理型、质量型的世界一流企业。
3.3经营计划
2020年,经统计本集团新签合同额为10,667.99 亿元,完成目标的103%,其中来自境内基础设施等投资类项目确认的合同额为1,723.26亿元,完成目标的96%;营业收入为6,275.86亿元,完成目标的103%。
2021年本集团新签合同额目标计划为同比增长不低于10%,其中境内、境外基础设施等投资类项目合同额目标计划分别为1,800亿元和300亿元;收入目标计划为同比增长不低于10%。
3.4可能面对的风险
1. 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影响的风险
本公司所从事的各项主营业务与宏观经济的运行发展密切相关,其中基建设计、基建建设业务尤为如此,其行业发展易受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等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全球经济也已经逐渐走出金融危机的阴影,处于持续回暖的过程中,但未来不能排除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的可能。若全球宏观经济进入下行周期或者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显著放缓,而本公司未能对此有合理预期并相应调整经营策略,则本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2. 利率、汇率变动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利率变动风险主要来自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负债。浮动利率的借款令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借款令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浮动利率借款约为人民币2,212.99亿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2,150.97亿元)。本公司在过往经营和未来战略中均将国际市场作为业务发展的重点,较大规模的境外业务使得本公司具有较大的外汇收支。本公司业务主要涉及外币为美元、日元、港元及欧元,上述币种与人民币的汇率波动可能会导致成本增加或收入减少,从而对本公司的利润造成影响。
3.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业务开展有赖于以合理的价格及时采购符合本公司质量要求、足够数量的原材料,如钢铁、水泥、燃料、沙石料及沥青等,该等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或做出适当采购计划安排,保证业务的正常进行。根据本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性质,本公司通常不与有关供应商订立长期供应合同或保证,而是按特定项目与供应商订立采购合同,合同期从一年到五年不等。另一方面,本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大部分工程合同为固定造价合同。虽然部分合同约定在原材料价格发生超过预计幅度的上涨时,客户将对本公司因此产生的额外成本进行相应补偿,但若出现原材料供应短缺或价格大幅上涨导致的成本上升无法完全由客户补偿的情况,则本公司可能面对单个项目利润减少甚至亏损的风险。
4. 海外市场风险,国际经济及政治局势变化风险
本公司在139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其中非洲、东南亚、大洋洲、港澳台地区及南美为本公司海外业务的重点市场。非洲、中东及东南亚等部分地区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及经济状况通常存在一定的不稳定因素。如果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局势发生不利变化,或中国政府与相关国家和地区政府之间在外交和经济关系方面发生摩擦或争端,将给本公司在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海外业务带来一定的风险。若上述海外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使本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受到影响,进而给本公司海外业务收入及利润带来一定风险。
5. 证券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的权益工具投资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由于该等金融资产须按公允价值列示,因此本公司会受到证券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影响。为控制权益证券投资所产生的价格风险,本公司分散其投资组合。本公司按照所制定的额度分散其投资组合。
6.不可抗力产生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从事的基建建设、疏浚业务大多在户外作业。作业工地的暴雨、洪水、地震、台风、海啸、火灾、疫情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可能会对作业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并对本公司相关业务的质量和进度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不可抗力可能给本公司带来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或增加运营成本等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于2020年1月蔓延以来,中国内地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采取了对疫情的防控措施。疫情对本集团经营方面的影响主要来自对工程进度放缓、 商务活动开展等的影响,影响程度将取决于疫情形势、宏观政策、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等因素。
本集团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政府的各项政策部署,强化对疫情的防控工作,同时有序推进项目复工复产。
四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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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公司之子公司振伟有限公司(“振伟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对Lekki Port Investment Holding Inc.(“LPIHI”)增资美元221,047,249元(折合人民币1,566,141,864元),同时LPIHI以该笔资金对Lekki Port Lftz Enterprise Ltd.(“LPLEL”)进行增资,上述交易完成后,振伟公司持有LPIHI 70%表决权并获取其控制权,LPIHI持有LPLEL75%表决权并获取其控制权。于2020年3月31日,振伟公司将LPIHI及LPLEL纳入合并范围。
注2: 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以欧元67,857,359元(折合人民币540,212,435元)收购Puentes y Calzadas Grupo de Empresas,S.A. 67%的股权。于2020年6月30日,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对Puentes y Calzadas Grupo de Empresas,S.A.的控制权,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截至到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相关收购价格分配工作尚在进行中,Puentes y Calzadas Grupo de Empresas,S.A.相关可辨认净资产、负债以暂时价值为基础计量。
注3: 本公司之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光大金控财金资本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哈密市中交一公局天坤建设有限公司78%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8%。于2020年1月1日,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获得对哈密市中交一公局天坤建设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注4: 本公司之子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对价人民币100,000,000元认购广东中交玉湛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70%的股权,股权购买完成后本集团持股比例为100%。于2020年6月30日,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获得对广东中交玉湛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于2020年6月4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及中和物产株式会社与振华重工签订增资协议,本公司对中交天和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中交天和”)增资人民币1,000,000,000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本集团持有中交天和83.48%股权,并获得对中交天和的控制权。中交天和于合并前后均受本公司之母公司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该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处置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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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于2020年4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交一航局城市投资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及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增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66,158,000元、人民币78,788,400元,及人民币105,051,200元。增资完成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广西中交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西中交城投”)40%的股权。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中交城投均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于2020年5月,各方增资完成,本集团对广西中交城投持股比例由100%下降为60%。于2020年4月,中交一航局城市投资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东协议,约定中交一航局城市投资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将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保持一致表决。基于以上因素,本集团不再拥有对广西中交城投控制权,因而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而作为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注2: 于2020年3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玉林中交城市综合管廊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公开转让给北京中交路桥投资基金四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对价人民币105,948,200元。自此,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不再拥有对玉林中交城市综合管廊投资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因而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而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注3: 于2020年3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广西中交浦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70%股权公开转让给北京中交路桥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对价人民币140,000,000元。自此,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不再拥有对广西中交浦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因而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而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注4: 于2020年6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惠州市科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约定由惠州市科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惠州慧通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5,204,100元。增资完成后,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惠州慧通置业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为49%,不再拥有对惠州慧通置业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因而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而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注5: 于2020年6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金地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增资协议,约定由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金地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惠州市昭乐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831,667元、人民币5,835,000元。增资完成后,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惠州市昭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为30%,不再拥有对惠州市昭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因而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而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注6: 于2020年4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交海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中交建银(厦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银基金”)签订协议,建银基金对海口中交国兴实业有限公司认缴资本为人民币49,000,000元,中交海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海口中交国兴实业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1%,不拥有对海口中交国兴实业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因而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而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注7: 于2020年8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湖北中交咸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湖北佳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开转让给重庆中昂地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人民币128,739,638元。自此,湖北中交咸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不再拥有对湖北佳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因而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注8: 于2020年1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中交(肇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6.67%股权转让给广东港湾工程有限公司,转让对价人民币46,913,500元。自此,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不再拥有对中交(肇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因而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而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注9: 于2020年1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及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广连高速48.75%、16.25%股权转让给北京中交粤兴路桥基础设施股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转让对价合计为人民币3,251,659,905元。自此,本集团不再拥有对广连高速控制权,因而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而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1-009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董事会5名董事对所议事项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就关联交易议案回避了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业绩公告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业绩公告(H股)及公司2020年度报告(A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决算报表,包括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H股)和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A股)。
(二)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按照不少于当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14,620,623,569元(已扣除永续中期票据利息867,887,397元和优先股股息717,500,000元)的20%向全体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即以2020年年末总股本16,165,711,425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0.18088的股息(含税),总计约人民币2,924,053,883元。
(二)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四)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国际核数师及国内审计师的议案》
(一)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为本公司2021年度的国际核数师和国内审计师,任期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二)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葡萄牙MOTA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新时代资本投资公司(荷兰Epoch Capital Investments B.V.)融资2.0485亿欧元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担保发表独立意见。
(三)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一)同意提请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
(二)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交建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交建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交建2020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
(二)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交建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一)同意《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境内外投资项目预算及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境内外投资项目预算及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其中:境内新签权益投资合同额1,800亿元,基本建设计划为40亿元;境外新签权益投资合同额300亿元,基本建设计划为9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国交建尼泊尔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设立中国交建尼泊尔分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中交财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交集团)按照现有股权比例,共同对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以现金形式增资。财务公司本次注册资本增加35亿元,其中,公司出资33.25亿元,中交集团出资1.75亿元,增资后持股比例不变,公司的持股比例为95%,中交集团持股比例为5%。
(二)中交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中交集团对财务公司共同增资属于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33.25亿元。
(三)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发表独立意见。
(四)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彤宙先生、刘茂勋先生已回避表决。
(五)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关联(连)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中交投资与中交雄投、中交地产共同投资河北雄安新区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附属公司中交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交投资)与关联方中交雄安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交雄投)、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交地产),共同设立中交雄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局核准为准)(简称项目公司),共同投资河北雄安新区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中交投资与交雄投、中交地产按照20%:40%:40%的比例共同以现金出资38亿元设立项目公司。其中,中交投资拟出资约7.6亿元。
(二)中交雄投、中交地产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中交投资与中交雄投、中交地产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7.6亿元。
(三)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发表独立意见。
(四)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彤宙先生、刘茂勋先生已回避表决。
(五)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共同投资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的关联(连)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对昆明中交熙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等比例减资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附属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二航局)、中交昆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交昆建)拟与关联方中交地产,按照原30%:8%:62%的持股比例,等比例对昆明中交熙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共同减资15亿元。其中,二航局、中交昆建拟合计减资约5.7亿元。
(二)中交地产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的附属公司,二航局、中交昆建与中交地产共同减资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约5.7亿元。
(三)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发表独立意见。
(四)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彤宙先生、刘茂勋先生已回避表决。
(五)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项目公司减资的关联(连)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和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类别和交易上限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一一接受劳务与分包交易金额上限由1.5亿元调整至45亿元,增加43.5亿元。
(二)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一一销售产品交易金额上限由4亿元调整至12亿元,增加8亿元。
(三)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一一存款利息交易,中交财务给关联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息交易金额上限由1.2亿元调整为3亿元,增加1.8亿元。
(四)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一一贷款余额交易上限由15亿元调整为30.33亿元,增加15.33亿元。
(五)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一一贷款利息收入交易金额由0.65亿元调整为1.22亿元,增加0.57亿元。
(六)同意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类型一一财务公司其他金融服务,涉及交易上限为8.11亿元。
(七)同意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连交易类型一中国交建向中交天和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简称中交天和)租赁产品,涉及交易上限为10.00亿元;增加2021年度日常性关连交易类型一中国交建向中交天和购买设备,涉及交易上限为5.00亿元。该事项为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关连交易。
(八)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发表独立意见。
(九)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彤宙先生、刘茂勋先生已回避表决。
(十)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类别以及交易上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一提供建造服务交易上限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一一提供建造服务交易金额上限由由40亿元调整至192亿元,增加152亿元。
(二)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发表独立意见。
(三)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彤宙先生、刘茂勋先生已回避表决。
(四)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类别以及交易上限的公告》。
(五)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股东周年大会及提请股东周年大会审议事项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并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3.关于续聘国际核数师及国内审计师的议案;
4.关于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5.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一提供建造服务交易上限的议案;
6.关于审议《中国交建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中国交建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8.关于审议《中国交建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于适当时候派发召开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并准备及派发以上会议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1-010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每股普通股派发人民币0.18088元的股息。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20%,低于 30%,主要原因为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公司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解决公司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公司 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206,010,966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按照不少于当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14,620,623,569 元(已扣除永续中期票据利息867,887,397元和优先股股息717,500,000元)的 20%向全体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即以 2020 年末总股本16,165,711,425 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0.18088元的股息(含税),总计约人民币2,924,053,883元。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0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924,053,88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和战略升级转型期,营业规模逐年扩大,在深化改革、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发展质量上的道路上逐渐走实、走深,特别是基础设施等投资领域规模逐年增加,加大了公司的资金压力。
公司所处的建筑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竞争激烈,行业毛利率较低,资产负债率较高,应收账款和存货金额较大,所属施工项目点多、面广、单体体量大、生产周期长,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
公司为抢抓市场机遇,持续深化改革,加大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力度,寻求 新的效益增长点,在基础设施等投资领域及并购业务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以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因此公司2020 年度分红将继续沿用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 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1-011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为本公司2021年度的国际核数师和国内审计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0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582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72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43.7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0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53亿元。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94家,收费总额4.8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次。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静女士,于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将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及挂牌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土木工程建筑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等。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静女士,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项目合伙人李小冬先生,于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章晓亮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9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59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保持以工作量为基础的原则。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安永华明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准确、全面地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本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安永华明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准确、全面地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本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国际核数师及国内审计师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国际核数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国内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1-012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公司
● 被担保人:新时代资本投资公司(荷兰Epoch Capital Investments B.V. ,简称新时代资本),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担保金额:2.0485亿欧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57.61亿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发生额为220.61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股葡萄牙工程公司Mota-Engil(以下简称Mota公司)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两步走”的方式收购目标公司30%-33.32%投票权,交易对价合计约为2.41亿欧元。2020年11日27日,公司与原始股东签署股权收购协议。
为了支付交易对价,促成项目交割,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新时代资本拟通过过桥贷款和中长期并购贷款相结合的方式融资2.0485亿欧元,过桥贷款期限一年,中长期并购贷款期限七年。前述融资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 新时代资本投资公司(荷兰Epoch Capital Investments B.V)
(二)成立时间: 2020年2月
(三)注册地址: 荷兰
(四)公司董事长:王京春
(五)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时代资本拟通过过桥贷款和中长期并购贷款相结合的方式融资2.0485亿欧元,过桥贷款期限一年,中长期并购贷款期限七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葡萄牙MOTA公司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
(下转38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