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三)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对2021年度及至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如下:
1、与以下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法人包括:
(1)由董事谭丽霞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法人,包括但不限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等;
(2)由董事段文务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法人,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及中投保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
(3)由已离任董事熊莲花(熊莲花女士于2021年1月14日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法人,包括但不限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
(4)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内,高管张逢伟先生曾在浙金信托兼任董事,已于2020年8月31日离任浙金信托董事职位。)。
■
2、与公司其他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预计(其他关联法人定义详见“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二)其他关联法人”)
■
3、与关联自然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关联自然人主要包括公司现任及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上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关联自然人。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接受本公司提供的证券及金融产品服务,或通过认购、申购本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等与本公司进行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等。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情况介绍
1、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公司董事谭丽霞女士现兼任青岛银行非执行董事。该公司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
2、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海尔”):公司董事谭丽霞女士现兼任重庆海尔董事长,重庆海尔成立于2014年3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92,495万元,注册地在重庆市,经营范围为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等。
3、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保理”):公司董事谭丽霞女士现兼任海尔保理董事长,海尔保理成立于2015年5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注册地在重庆市,经营范围为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会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及相关咨询服务;再保理业务;金融类应收账款资产转让、承销。
4、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智家”):公司董事谭丽霞女士现兼任海尔智家副董事长。该公司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
5、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金控”):海尔金控现持有公司398,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26%。公司董事谭丽霞女士现兼任海尔金控董事长,海尔金控成立于2014年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173,664.06万元,注册地在青岛市,经营范围为对金融及金融服务性机构进行投资、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策划与咨询服务、财务信息咨询、金融信息数据处理服务、金融软件领域内的技术投资与技术咨询;人工智能系统、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塑料制品、五金交电、包装制品、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普通机械产品开发;家用电器采购与销售。
6、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租赁”):公司董事谭丽霞女士兼任海尔租赁董事长,海尔租赁成立于2013年1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279,000万元,注册地在上海市,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7、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保”):中投保现持有公司127,562,9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4%。公司董事段文务先生兼任中投保董事长、总经理,中投保成立于1993年1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45亿元,经营范围为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及投资相关的策划、咨询;资产受托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人员培训;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生产和产品销售;仓储服务;组织、主办会议及交流活动;上述范围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管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8、中投保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保科技”):公司董事段文务先生兼任中投保科技董事长,中投保科技成立于2020年4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经营范围为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咨询等服务业务、以自有资金投资业务。
9、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公司离任董事熊莲花女士曾兼任新华保险非执行董事,已于2020年8月3日离任。该公司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
10、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资管”):公司离任董事熊莲花女士曾兼任新华资管董事,已于2020年8月3日离任。新华资管成立于2006年7月,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经营范围为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
11、浙金信托:浙金信托系本公司联营企业(2020年末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17.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逢伟先生曾兼任浙金信托董事,已于2020年8月31日离任。浙金信托成立于1993年5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7亿元,经营范围为经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二)其他关联法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过去十二月内,曾经符合前述情形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与公司或者公司关联方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相关关联交易时,公司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方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熊莲花女士于2021年1月14日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过去12个月内,高管张逢伟先生曾在浙金信托兼任董事,已于2020年8月31日离任浙金信托董事职位。)
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2021-01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高涛先生委托崔铮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崔铮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另行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包括A股年报和H股年报。
监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2020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0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2020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2021-01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3月30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关黄陈方”)分别担任公司2021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并续聘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期均为1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拟续聘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0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5人,从业人员共6,445人,注册会计师共1,23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40人。
德勤华永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77亿元。德勤华永为57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49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文启斯先生长期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3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文启斯先生自2011年加入德勤华永,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2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云飞先生长期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3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自2018年加入德勤华永,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
质量控制复核人景宜青女士长期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4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景宜青女士自2000年加入德勤华永,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合计12份。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系A+H股上市公司,根据境内外监管要求,预计2021年度法定财务报表审计、中期财务报表审阅及季度财务报表商定程序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155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定财务报表审计、中期财务报表审阅、季度财务报表商定程序及内部控制审计范围、内容等变更导致超出前述议案确定的费用上限的情形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确定具体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和德勤·关黄陈方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续聘,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德勤华永和德勤·关黄陈方作为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声誉良好,具备为公司继续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鉴于以上,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德勤华永和德勤·关黄陈方作为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德勤华永和德勤·关黄陈方分别担任公司2021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同意续聘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及同意相关费用的金额与确定方式。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2021-01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公司于股权登记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目发生变化,每股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将在人民币868,906,236.24元(含税)的总金额内作相应的调整。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简要说明:公司2020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发展阶段、现金流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着眼于中长期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支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持续提升股东长期回报,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46,487,882元,加上2020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人民币2,590,179,997元,扣除向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分配的利润人民币57,000,000元,在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和交易风险准备金前,2020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479,667,879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2020年公司净利润拟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按照2020年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259,018,000元(本次提取后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0.6%);
2、按照2020年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公募基金托管费收入的2.5%及大集合资产管理费收入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人民币265,572,291元;
3、按照2020年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人民币259,018,000元。
上述三项提取合计人民币783,608,291元。
扣除上述三项提取后,2020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96,059,588元。
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和未来发展对资本金的需求及股东利益等因素,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拟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868,906,236.24元(含税)。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股份总数4,827,256,868 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
若公司于股权登记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目发生变化,每股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将在人民币868,906,236.24元(含税)的总金额内作相应的调整。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港币汇率中间价算数平均值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情况说明
本次公司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含归属于永续次级债券持有人的净利润)比例为12.2%,主要考虑因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目前中国经济正在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在结构优化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过程中,资本市场在金融系统运行中的核心枢纽作用日益突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不断增强。展望未来,证券行业正处于战略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发展趋势和市场格局亦正在发生深刻演化,一方面新旧发展动能切换,资产管理、财富管理、重资本业务等快速发展,在拓宽证券公司业务空间的同时,也对创新能力、综合服务能力、业务协同和资本实力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竞争压力加大,国内证券公司集中度持续提升,同时来自外资金融机构和跨领域机构的竞争加剧,行业格局尚未稳固。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面对上述行业发展及竞争格局,结合公司资产规模及盈利水平,公司当前各项业务仍处于成长发展阶段。2020年度公司以“加大投入,做大做强”为具体战略举措,通过积极布局与投入,扩大客户覆盖和市场影响力,提升份额、驱动增长、实现规模化发展。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资源投入、加快做大做强,立足于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扩充资本金,优化财务资源分配,提升用表能力和效率。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207,452,452元,同比增长70.0%。根据证券业协会的统计信息,公司净资产收益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目前公司正积极深化战略落实和数字化转型,计划加大资源投入、加快做大做强,预计将有较大资金需求。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2020年度完成A股上市,净资本水平得到一定提高,但与国内外大型综合券商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公司为成功把握证券行业的战略机遇期,着眼中长期发展,着力扩大规模、强化能力,持续提升对股东的回报,需保留充足的资本金支持未来业务发展。
此外,证券行业实行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动态监管模式,资本实力是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也是衡量证券公司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依据。随着公司战略的持续深化推进,公司亦有必要前瞻性地做好资本规划及配置安排,保证业务发展资本需求的同时,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净资本,以及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尚无法确定预计收益情况。
综上,为使公司在把握未来增长机会的同时保持财务灵活性,董事会制定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支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持续提升股东长期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该议案。
(三)监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发展阶段、现金流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2021-01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30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本公告内的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
一、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其中2020年需计提的各项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9.73亿元(本公告所载若干金额已作出四舍五入。)(以下简称“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公司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9.73亿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9.73亿元,减少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人民币7.49亿元。
三、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公司2020年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较2019年有所增加,主要为对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及约定购回等融资类业务、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计提的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及履约担保情况,并结合前瞻性宏观信息,审慎评估信用风险,充分合理计提减值准备。
(一) 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
公司2020年计提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人民币57,205.89万元,2019年计提人民币18,794.00万元。
(二)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公司2020年计提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8,705.41万元,2019年转回人民币4,319.63万元。
(三) 融出资金
公司2020年计提融出资金减值准备人民币11,196.09万元,2019年计提人民币1,877.21万元。
(四) 其他债权投资及其他
公司2020年计提其他债权投资及其他减值准备人民币172.14万元,2019年转回人民币391.80万元。
四、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公司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公司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董事会关于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监事会关于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0年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本公告所载若干金额已作出四舍五入。)
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2021-01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金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4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28.78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458,589,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13,198,191,4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6,129,928.32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32,061,491.6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0月26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0060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032,061,491.68元,本公司已将本次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2020年10月28日,本公司、联席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商务中心区支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商务中心区支行”已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贸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支持公司境内外业务发展。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A股时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任何承诺。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用于招股说明书承诺事项,相应地,本公司净资产和净资本均获得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投入的资金均包含本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从而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的情况。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本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金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商务中心区支行”已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国际商务服务片区支行”。)
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2021-01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批准,公司拟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根据《关于核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号)、《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在《公司章程》中增加股票期权做市业务经营范围及董事会的信息技术管理职责。对《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已于2021年3月3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由于增减条款,本章程相关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亦做相应调整,不再单独说明。)
■
(由于增减条款,本章程相关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亦做相应调整,不再单独说明。)
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2021-01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拟设立的资管子公司
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 本次净资本承诺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担保事项概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资管子公司并申请公募牌照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中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资管子公司”或“被担保人”)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净资本担保承诺,净资本担保承诺的有效期自资管子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其资本状况能够持续满足监管要求时止(以下简称“本次担保事项”)。
上述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述
1、公司名称:中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其中初始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3、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以及监管机构核准的其他业务
上述被担保人的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以监管机构和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为公司拟设立的全资资管子公司。
三、本次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视资管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情况,为其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净资本担保承诺;净资本担保承诺的有效期自资管子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其资本状况能够持续满足监管部门要求时止。
四、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意见
为进一步把握资产管理业务机遇,建设领先的资产管理平台,公司拟设立全资资管子公司,并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授权首席执行官及分管资产管理业务的高管单独或共同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决定分次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以及决定撤销担保承诺等事项,并按照监管要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设立资管子公司并为其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事项的内容符合有关监管要求,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前,按照2021年2月26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人民币兑港币汇率折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65.08亿元,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按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计算,下同)的比例为50.96%,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香港)有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
(上接39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