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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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寿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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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海南华熙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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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Medybloom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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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北京华熙中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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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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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1年度关联交易与各关联人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向关联人采购广告宣传展示服务、会议服务以及承租关联人办公室。各类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定价原则,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宗旨签署交易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履约。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类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5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96号《关于同意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562,55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47.79元/股,增加股本49,562,556股。
截至2019年10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368,594,551.2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92,660,000.00元,本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实收募集资金款项为2,275,934,551.24元,扣除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保荐费用、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26,980,126.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48,954,425.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8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01,904,808.9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263,737,611.35元,其中包含尚未转出的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保荐费用、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26,980,126.24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后的净额人民币5,476,736.89元以及尚未置换的前期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投入84,231,132.12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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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01,904,808.90元,2020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667,906,789.80元,置换2020年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0,965,189.3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780,776,788.00元。
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520,374,973.58元,其中银行存款870,374,973.58元,购买结构性存款450,000,000.00元,保本理财产品2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就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及其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已于2019年10月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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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度利息及理财收入46,722,531.15元,已扣除2020年度手续费1,931.46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与置换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519.6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的致同专字(2020)第110ZA4095号《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9,519.63万元。目前,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519.63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将最高不超过13亿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品,该13亿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赎回的结构性存款及保本理财合计65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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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华熙生物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专项报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熙生物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华熙生物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2020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本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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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非新建项目,一直处于使用状态。
2、华熙生物研发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及新产品研究,在产业链上游巩固技术优势,产业链下游扩大行业应用,不断增加公司的技术储备、产品储备,从而保证公司的科技力、产品力、市场力,间接提升公司的长远盈利能力,故存在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的情况。
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的2020年度以自筹资金投入的10,965,189.30元 。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6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概况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熙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368,594,551.2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92,660,000.00元,本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实收募集资金款项为2,275,934,551.24元,扣除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保荐费用、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26,980,126.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48,954,425.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182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01,904,808.9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263,737,611.35元,其中包含尚未转出的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保荐费用、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26,980,126.24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后的净额人民币5,476,736.89元以及尚未置换的前期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投入84,231,132.12元。
3、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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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及其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已于2019年10月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情请见《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为了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与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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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存储余额为截止2021年3月30日的账户余额。
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华熙生物生命健康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华熙生物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华熙生物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华熙生物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华泰联合证券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华熙生物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华熙生物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华泰联合证券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华熙生物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银行应当配合华泰联合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华泰联合证券每半年对华熙生物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华熙生物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祁玉谦、吕瑜刚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专项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华熙生物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专项存储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募集资金专项存储银行查询华熙生物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募集资金专项存储银行查询华熙生物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募集资金专项存储银行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华泰联合证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华熙生物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华泰联合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华泰联合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华泰联合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募集资金专项存储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华熙生物、募集资金专项存储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募集资金专项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华泰联合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华泰联合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华泰联合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华熙生物或者募集资金专项存储银行可以要求华熙生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华泰联合证券发现华熙生物、募集资金专项存储银行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华熙生物、募集资金专项存储银行、华泰联合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华泰联合证券督导期结束之日(2022年12月31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7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3月30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熙生物”)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勇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召开程序和决议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权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分红回报规划》,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人销售商品、采购劳务、租入房产,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具有商业合理性,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2,889.53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类预计交易金额约229.53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