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3月3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37版)

本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上海药明增资,并由上海药明进一步向子公司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全药业”)增资,合全药业进一步向子公司上海合全药物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全药物研发”)、常州合全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合全药业”)和无锡合全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合全药业” )(上海药明、合全药业、合全药物研发、常州合全药业和无锡合全药业合称“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子公司”)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0-083)、《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0-084)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临2020-089)。

鉴于上述情况,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保荐机构、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子公司和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子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20-096)。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2020年1-12月,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0,083.25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1,251.84万元。上述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8)第E00234号)。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1,251.84万元已实施完成。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9及2020年度,本公司及A股首次公开发行子公司不存在以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2、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7,408.13万元。上述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E00407号)。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除上述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以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制度规范,本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暨2018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于2020年3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2019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18-003)、《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临2018-020)、《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18-040)、《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18-041)、《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暨2018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19-010)、《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19-014)、《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暨2019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 2020-09)、《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临 2020-013)。

本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完成A股非公开发行,为更有效地利用募集资金,本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最终同意本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735,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本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0-083)和《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临 2020-087)。

1、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闲置部分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A股首次公开发行子公司对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3,000.00万元,本公司及A股首次公开发行子公司使用A股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累积总额为人民币8,210.80万元。本年度本公司及A股首次公开发行子公司使用A股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2,214.49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2、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闲置部分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子公司对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2,700.00万元。本年度本公司及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子公司使用A股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280.63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药明康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药明康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药明康德2020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0年12月31日)

附表2: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0年12月31日)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表1: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苏州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扩建项目和天津化学研发实验室扩建升级项目因尚在建设期暂未实现收益。

注2: 该项目与本公司所有经营活动相关,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

注3: 药明康德总部基地及分析诊断服务研发中心(91#、93#)项目,承诺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实现年均营业收入人民币21,218.00万元,2020年为项目投产第二年,达到投产后的预计效益。

附表2:2020年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因尚在建设期暂未实现收益。

注2: 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对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提升产生潜在的重要影响。

注3: 该项目与本公司所有经营活动相关,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1-020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85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金额以测算生效中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

● 现金管理产品: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货币基金。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本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本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二、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额度及期限

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85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金额以测算生效中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尽管有该等授权,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还必须满足以下限制:(1)在12个月内自同一家银行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之本金总发生额(按交易计算)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总资产的25%,且(2)该等理财产品在12个月内预计最高投资收益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扣除少数股东权益部分税前利润的25%。

(二)投资品种

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货币基金。

(三)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本公司董事长负责审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等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本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产品,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产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占用公司正常运营所需资金需求。

2、公司将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进行有效区分,分别管理。购买理财产品需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具体交易金额由公司审批权限规定的授权人进行事先审批。

3、理财产品合同需经公司法律事务部审阅同意后方可签署。

4、公司资金部负责委托理财工作的具体实施,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建立理财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确保理财产品金额在董事会的限额以内。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本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本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本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三)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本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四、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董事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货币基金,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1、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有利于兼顾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本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85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货币基金。

六、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人民币万元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1-024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2021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议案尚需提交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0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5人,从业人员共6,445人,注册会计师共1,23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40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19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77亿元。本所为57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49亿元。本所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及采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本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虞扬,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及资深会员、美国注册会计师和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是本项目的A股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虞扬先生从事审计专业服务超过20年,在事务所全职工作,曾为多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和跨国企业提供审计服务。虞扬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至2018年审计报告、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至2019年审计报告。虞扬先生自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牟正非先生,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牟正非先生自1998年加入德勤华永,2000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在事务所全职工作,曾为多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和跨国企业提供审计服务。牟正非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此外,牟正非先生为多家上市公司审计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牟正非先生自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汤寅先生,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陈汤寅先生自2008年加入德勤华永,2014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在事务所全职工作,曾为多家上市公司和跨国企业提供审计服务。陈汤寅先生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陈汤寅先生自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境内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9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2019年度境内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94万元。2020年度境内审计费用相较于上年度同比下降9%。2020年度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的。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2021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实际工作量确定审计费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能力继续为公司提供境内审计相关服务,建议董事会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合并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有能力继续为公司提供境外审计相关服务,建议董事会继续聘请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的实际工作量确定审计费用。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拥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有能力继续为本公司提供境内外审计相关服务,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境内合并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续聘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2021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1-025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6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

● 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2020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同时该方案的实施以《关于给予董事会就根据H股可转换债券转股及发行而增发公司H股股份的特别授权的议案》获本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为前提。

一、利润分配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人民币2,960,235,495.88元,公司2020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00,455,290.3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以及《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如下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1、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3元(含税)。以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89,537,206.3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5%。

2、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2股。以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450,515,720股计算,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约为2,940,618,863,具体股数以公司履行完毕法定程序后另行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的股数为准。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在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前提下,进一步授权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人士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修订《公司章程》与注册资本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前述事项进行授权。

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同时该方案的实施以《关于给予董事会就根据H股可转换债券转股及发行而增发公司H股股份的特别授权的议案》获本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为前提。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平衡公司长远经营发展以及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综合考虑了本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平衡本公司长远经营发展以及与股东分享本公司经营成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本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1-026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明康德”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合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全药业”)拟通过其全资子公司STA Pharmaceutical Hong Kong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合全香港投资”)与WuXi Biologics (Cayman) Inc.(以下简称“药明生物”)成立WuXi XDC (Cayman) Inc.(以下简称“XDC开曼”或“合资公司”),其中合全香港投资将对合资公司出资8,000万美元,占合资公司全部股权的40%;药明生物将对合资公司出资12,000万美元,占合资公司全部股权的60%(以下简称“本次投资交易”)。合资公司成立后将整合合全药业及药明生物在小分子开发生产、生物制剂、生物偶联等偶联药物研发和GMP生产等细分领域的专业能力,包括由合资公司收购药明生物持有的无锡药明偶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进而收购药明生物拥有的大分子抗体偶联药物业务(以下合称“药明生物资产转让交易”)和合全药业拥有的小分子毒素分子及连接子业务(以下简称“合全药业资产转让交易”)。合资公司将从抗体偶联药物(Antibody–Drug Conjugate,ADC)合同研发和生产开始,建设成为一家专注于偶联药物的“一体化、端到端”合同研发及生产服务(CDMO)公司,在偶联药物领域以“一站式”的方式更好地满足全球客户针对于此类新型药物分子日益增长的研发和生产服务需求,简化抗体偶联药物从开发直至上市的CMC历程和全球供应链管理。本公司将透过投资合资公司继续践行药明康德“跟随药物分子发展”不断扩大服务范畴的策略。上述交易完成后,合全药业将视实际需求为合资公司提供小分子毒素分子及连接子的研发和生产服务、多肽及寡核苷酸的研发和生产服务,以及部分物业租赁和综合服务(以下简称“持续性日常交易”)。

● 本次投资交易、合全药业资产转让交易和持续性日常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 除已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交易外,过去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共53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79,773,565.85元,与不同关联人进行共同投资的交易共7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855,008,475.23元;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出售资产交易共9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88,798,208.71元。

● 本次投资交易、合全药业资产转让交易和持续性日常交易金额合计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本次投资交易金额与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不同关联人发生的共同投资类型的关联交易累计计算,合计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风险提示:

1、新设合资公司尚需在人员配置、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建设和完善,其能否顺利实现所有预期目标,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受产业政策、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预期业务收入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1、截至本公告日,合资公司为药明生物为本次交易之目的而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合全药业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合全香港投资认购XDC开曼新发行的2股普通股,认购价格为4,000万美元/股,认购金额合计为8,000万美元,交易完成后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0%。与此同时,药明生物拟认购XDC开曼新发行的3股普通股,认购价格为4,000万美元/股,认购金额合计12,000万美元,交易完成后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60%。本公司董事、联席首席执行官Steve Qing Yang(杨青)、副总裁Minzhang Chen(陈民章)将担任合资公司董事。前述投资交易完成后,合资公司将成为药明生物的控股子公司,并成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本公司将按照以权益法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对合资公司的股权进行核算。

2、前述交易完成后,合资公司将设立一家由其全资控股的香港子公司,该香港子公司将收购药明生物持有的无锡药明偶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ADC”)的100%股权,以及药明生物在无锡新区已建成的GMP生物偶联生产园区及其在上海外高桥的生物偶联研发实验室等大分子抗体偶联药物业务,收购价格为人民币4.2亿元。合资公司还将通过无锡ADC在常州新设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子公司”)收购合全药业旗下小分子毒素分子及连接子业务,收购价格为人民币2.8亿元。合资公司所获增资款剩余的现金将主要用于实验室和生产厂房的扩建等拓展其能力和规模的资本支出。

3、前述交易完成后,合全药业将视实际需求为合资公司提供ADC合同研发和生产服务中小分子毒素分子及连接子的研发和生产服务、为合资公司多肽抗体及寡核苷酸抗体业务提供多肽及寡核苷酸部分的研发和生产服务,2021年度预计发生前述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如前述交易在2021年度完成)。同时,合全药业还将视实际需求向合资公司提供物业租赁及综合服务,2021年度预计发生前述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如前述交易在2021年度完成)。

4、药明生物为过去十二个月内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Ge Li(李革)及Ning Zhao(赵宁)、刘晓钟、张朝晖共同控制的企业,且本公司董事Ge Li(李革)、Edward Hu(胡正国)、Yibing Wu(吴亦兵)担任该公司董事,因此为本公司的关联方。XDC开曼、无锡ADC以及未来新设的常州子公司为药明生物控制的企业。因此,XDC开曼、无锡ADC、常州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合全香港投资与药明生物共同投资下认购合资公司新发行的股份,合全药业向常州子公司转让小分子毒素分子及连接子业务,并视实际需求向合资公司提供小分子毒素分子及连接子的研发和生产服务、多肽及寡核苷酸的研发和生产服务,以及物业租赁及综合服务构成关联交易。

5、本次投资交易中本公司增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1%,本次合全药业转让资产交易的收购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2%。本次持续性日常交易的预计发生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87%。前述投资交易、合全药业转让资产交易及持续性日常交易金额合计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本次投资交易金额与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不同关联人发生的共同投资类型的关联交易累计计算,合计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Ge Li(李革)、Edward Hu(胡正国)、Steve Qing Yang (杨青)、张朝晖、Ning Zhao(赵宁)、Yibing Wu(吴亦兵)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6、至本次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除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外,本公司与不同关联人发生的共同投资关联交易累计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及交易标的的情况

(一)关联方的情况

WuXi Biologics (Cayman) Inc.

(二)交易标的

1、WuXi XDC (Cayman) Inc.

本次投资交易中的标的公司为XDC开曼,该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2、无锡药明偶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中合资公司将通过拟设立的香港子公司收购无锡ADC的100%股权,该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WuXi Biologics Investments Limited拟转让股权涉及无锡药明偶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中锋评报字(2021)第01074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评估基准日,根据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无锡ADC全部股东权益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0,441.31万元。

3、小分子毒素分子及连接子的研发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情况

本次投资交易完成后,无锡ADC将通过其全资新设的常州子公司收购合全药业拥有的小分子毒素分子及连接子研发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常州合全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合全”)高活研发实验室设备、工艺研发实验室设备、高效液相色谱仪等质控检测类分析仪器设备。前述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转让限制。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部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90.32万元。

4、大分子抗体偶联药物研发业务相关的资产情况

本次投资交易完成后,无锡ADC将通过其全资新设的上海子公司收购药明生物拥有的偶联研发业务相关的资产,主要包括:上海药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药明生物”)偶联研发业务实验室及设备、毛细管电泳仪、AKTA、高效液相色谱仪等质控检测类分析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前述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转让限制。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部分资产净值为人民币1,430.55万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合全香港投资与药明生物拟向合资公司共同增资,增资金额合计为2亿美元,主要用于(1)收购药明生物旗下拥有的大分子抗体偶联药物业务及合全药业旗下小分子毒素分子及连接子业务;(2)合资公司偶联药物研发能力及GMP生产能力和规模的扩建,如实验室和生产厂房的扩建等拓展其能力和规模的资本支出(3)合资公司日常运营投入。基于ADC药物在研发、生产过程中大致的业务权重,通过与药明生物的平等协商,确定合全香港投资和药明生物在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0%和60%,即合全香港投资拟出资8,000万美元。

本次合全药业转让资产交易的转让价格以外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常州合全药业有限公司拟转让业务涉及毒素分子及连接子相关业务板块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中锋评报字(2021)第01072号)为定价依据,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根据收益法对常州合全毒素分子及连接子相关业务基于评估基准日所对应的未经审计的资产组包括客户资源、部分研发业务相关的机器设备及相应的人员等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8亿元。根据评估价值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8亿元。

本次药明生物拟转让的资产包括无锡ADC的100%股权以及上海药明生物偶联研发业务相关的资产。转让价格以外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无锡药明偶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拟收购资产涉及上海药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中锋评报字(2021)第01073号)及《WuXi Biologics Investments Limited拟转让股权涉及无锡药明偶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中锋评报字(2021)第01074号)为定价依据,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根据成本法对上海药明生物偶联研发业务相关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558.69万元。根据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无锡ADC全部股东权益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0,441.31万元。根据评估价值确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4.2亿元。

本次持续性日常交易根据市场化定价原则视实际需求对未来拟开展的小分子毒素分子及连接子的研发和生产服务、多肽及寡核苷酸部分的研发和生产服务、物业租赁及综合服务进行预估,确定2021年度前述可能发生的交易金额上限。如确需发生的,合全药业将适时与合资公司在前述原则下另行签订相关合同。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本次投资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合资公司拟以1美元现金回购药明生物持有的其1股面值1美元的普通股并注销。注销完成后,合资公司向合全香港投资发行2股每股面值1美元普通股,合全香港将签署《增发股份认购书》,认购合资公司新发行的2股普通股,认购金额合计为80,000,000美元,交易完成后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0%。同时合资公司向药明生物发行3股每股面值1美元普通股,药明生物将签署《增发股份认购书》,认购合资公司新发行的3股普通股,认购金额合计120,000,000美元,交易完成后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60%。合资公司股东大会将审议并采纳《修订并重述的章程》。根据《修订并重述的章程》,合全香港投资有权委派不超过2名董事,药明生物有权委派不超过3名董事。

(二)合全药业资产转让交易

常州合全拟与常州子公司签署《关于毒素分子及连接子业务的资产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转让协议”),相关安排如下:

1、目标资产范围

目标资产为毒素分子及连接子业务相关的资产,包括客户资源、部分研发业务相关的机器设备及相应的人员。

2、目标资产的转让价格

目标资产的转让价格以目标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根据收益法对常州合全毒素分子及连接子相关业务基于评估基准日所对应的未经审计的资产组包括客户资源、部分研发业务相关的机器设备及相应的人员等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8亿元。据此双方同意并确认目标资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8亿元。

3、目标资产交付

常州合全在交割日(最晚不超过《资产转让协议》签署后的3个月内)向常州子公司盘点移交全部目标资产,办理目标资产的移交手续。

4、人员转移

与目标资产日常运营相关的部分研发人员,将根据常州合全对于本次交易的安排,由常州合全促使与目标资产日常运营相关的部分研发人员随目标资产同时进入常州子公司,该等人员将于交割日由常州子公司接收,并由常州子公司承担该等人员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常州子公司或其子公司、分公司与该等人员重新签署劳动合同、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续接工作以及其他与该等人员转移所产生的相关事项。

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目标资产运营相关部分研发人员于交割日前与常州合全的既有劳动关系及管理关系及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状况将保持不变,但根据相关适用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调整、相关人员与常州合全已签署的反映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之协议导致人员变动等情形除外。

常州合全负责承担交割日前与标的资产日常运营相关的部分研发人员的薪酬及福利,包括不限于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辞退福利、补偿费及离退休人员福利等必要费用(如适用)。

5、业务及客户资源

与毒素分子及连接子业务相关的业务合同,包括客户合同、客户联系方式名录、交易条件、惯例、采购量和规律等客户分析报告书、客户档案等,由常州合全转让、移交给常州子公司,并在《资产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交割日之前积极配合常州子公司完成。该等业务将于交割日由常州子公司接受,并由常州子公司承担该等业务的全部责任。《资产转让协议》签订后,双方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进一步与第三方客户签署业务合同转移协议。

6、价款支付

《资产转让协议》签署后的30日内,常州子公司向常州合全支付标的资产转让价格的100%,即人民币2.8亿元。

7、违约责任

常州子公司未按协议规定向常州合全付款的,应按其欠付额计算向支付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常州合全未按协议规定交付标的资产的,应按其未完成交付或转移的资产相应金额计算向常州子公司支付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三)持续性日常交易

合资公司和合全药业将根据实际需求就毒素分子及连接子的研发和生产服务、多肽及寡核苷酸的研发和生产服务,以及物业租赁、综合服务等事项根据市场化定价原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协商。如确需发生的,合全药业将适时与合资公司在前述原则下另行签订相关合同。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抗体偶联药物(Antibody–Drug Conjugate,ADC)的发展及市场需求

抗体偶联药物(Antibody–Drug Conjugate,ADC),是由具有细胞毒性的化疗药物通过连接子与单克隆抗体偶联而形成的新型药物分子,因其兼具小分子药物的强大杀伤力和纯单抗高度的靶向性,在过去十年间一跃成为肿瘤靶向治疗的研究和发展热点。在研发领域,除肿瘤外,ADC的治疗用途还扩大至针对炎症和类风湿关节炎等的ADC药物。ADC构造方法学,诸如新型连接子和更多的有效载荷,也层出不穷。

复杂的ADC药物研发需要综合多领域的专业能力,特别是需要同时兼备生物制剂、小分子开发生产、生物偶联的研发和生产能力。随着ADC药物临床研究不断推进、商业化需求不断攀升,越来越多原研公司希望CDMO企业能通过“端到端”的模式,帮助简化药物从开发直至上市阶段的CMC历程和全球供应链管理。

(二)、合资双方的专业能力

合全药业在合资公司中投入资产包括大量毒素分子和连接子资源,将为合资公司评估连接子/有效载荷物提供极大的灵活性。合全药业不仅可以提供MMAE/F, DM1/DM4, Calicheamicin, Duocarmycin, Doxoribicin, SN-38, PBD这些常用载荷药物,而且可以开发生产各种新型载荷药物以及基于寡核苷酸和多肽的偶联化合物。

药明生物已经具备一站式的单克隆抗体CMC开发能力和广泛的抗体生产能力,其在合资公司中投入的资产包括其在无锡新区已建成的GMP生物偶联生产园区及其在上海外高桥的生物偶联研发实验室。无锡生物偶联生产园区可以安全有效地处理高至OEB5的各类有毒负载。

(三)、本次交易目的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通过成立合资公司,整合合全药业及药明生物在偶联药物研发和GMP生产等细分领域的专业能力,从抗体偶联药物(Antibody–Drug Conjugate,ADC)合同研发和生产开始,建设一家专注于偶联药物的“端到端”合同研发及生产服务(CDMO)公司。合资公司将在偶联药物领域以“一站式”的方式更好地满足全球客户针对于此类新型药物分子日益增长的研发和生产服务需求,简化抗体偶联药物从开发直至上市的CMC历程和全球供应链管理,从而有望大幅缩短合作伙伴的药物上市进程,早日造福病患。

(四)、对本公司的影响

合全药业在合资公司中投入的资产主要是小分子毒素分子及连接子业务,属于ADC药物细分领域的关键资产,但其本身不构成药明康德的主要业务和资产。2020年度,相关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占药明康德整体营业收入的比例小于1%。

基于ADC药物在研发、生产过程中大致的业务权重,通过与药明生物的平等协商,确定合全药业和药明生物在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0%和60%。本公司作为持有合资公司40%股权的股东,将透过投资合资公司继续践行药明康德“跟随药物分子发展”不断扩大服务范畴的策略,有望将原先只单独与合全药业或药明生物有合作的客户发展成利用合资公司所提供的“端到端”服务的客户,提升平均每个客户所带来的收入,从而令本公司透过合资公司成功获得投资收益。同时,本公司可以通过为合资公司提供小分子毒素分子及连接子的研发和生产服务、多肽及寡核苷酸的研发和生产服务取得收入。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除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本次交易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7,949,565.85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33%。

七、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3月30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合全香港投资认购合资公司新发行的2股普通股,认购价格为4,000万美元/股,金额合计8,000万美元;同意常州合全向合资公司转让其小分子毒素分子及连接子业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8亿元;同意合全药业视实际需求为合资公司提供小分子毒素分子及连接子的研发和生产服务、多肽及寡核苷酸的研发和生产服务,2021年度预计前述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如前述交易在2021年度完成),并视实际需求为合资公司提供部分物业租赁和综合服务,2021年预计前述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如前述交易在2021年度完成)。关联董事Ge Li(李革)、Edward Hu(胡正国)、Steve Qing Yang(杨青)、张朝晖、Ning Zhao(赵宁)、Yibing Wu(吴亦兵)已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关联董事已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上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交易通过成立合资公司,整合合全药业及药明生物在小分子开发生产、生物制剂、生物偶联等偶联药物研发和GMP生产等细分领域的专业能力,从抗体偶联药物(Antibody–Drug Conjugate,ADC)合同研发和生产开始,建设一家专注于偶联药物的“一体化、端到端”合同研发及生产服务(CDMO)公司,符合药明康德“跟随药物分子发展”不断扩大服务范畴的策略。本次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原则,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侵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与关联方设立合资公司,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风险提示

1、新设合资公司尚需在人员配置、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建设和完善,其能否顺利实现所有预期目标,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受产业政策、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预期业务收入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 2021-027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7日(星期三)14:00-16: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 会议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1日(星期四)12: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 ir@wuxiapptec.com。本公司将于 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 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 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公司 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本公司拟于2021年4月7日(星期三)14:00-16:00召开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针对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2021年4月7日(星期三)14:00-16:00

(二)会议方式:网络互动

(三)会议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本公司副董事长、全球首席投资官胡正国先生,执行董事、联席首席执行官杨青博士,首席财务官朱璧辛先生,董事会秘书姚驰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7日(星期三)14:00-16:00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观看业绩说明会,公司将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1日(星期四)12: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wuxiapptec.com。本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 - 2066 3091

联系邮箱:ir@wuxiappte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