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227 公司简称:雪峰科技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3,622.85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以“科技、绿色、健康”为发展理念,围绕民用爆炸物品制造与工程爆破服务两大主业,致力于打造国内外一流的民爆物品供应链服务与工程爆破一体化服务集成商。
作为区域内民爆龙头企业,公司制造业务涵盖民用爆炸物品研发、生产、销售、运输等各环节,在区内主要地区和资源富集区建设有十余座混装产品生产点及两个包装产品生产基地。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索类等三大类,品种丰富,规格齐全,极大满足爆破工程多样化应用需求。
公司定位于行业“爆破集成服务专家”,拥有专业化工程爆破服务团队,长期服务于区内矿产资源开采,公路、铁路、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全面覆盖工程爆破领域“钻、爆、挖、运”全流程,具备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工程监理、矿山爆破一体化解决方案规划实施等专业化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聚焦主业,公司不断扩展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已由传统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单一化经营模式向以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为支撑,矿山爆破一体化服务为引领,商贸与危货运输为保障的多元化经营模式转变。聚焦未来,公司已由生产型企业向生产服务型企业转变,不断强化“以爆带销、以销促爆、爆销协同”的市场服务体系,畅通产业内循环,优化民用爆炸物品制造供应链,提升矿山开发治理服务链,向信息化、数字化转化,持续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三)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民爆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准,行业门类为“C制造业”,行业大类代码为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细分分类为2671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
民爆行业素来被称为“基础工业的基础,能源行业的能源”,产品被广泛用于煤炭、冶金等采矿、建材开采、机械加工、水电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及城市建设和国防施工等多个国民经济领域。因民用爆炸物品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殊属性,国家历来对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爆破施工等环节实施严格的许可准入制度,并建立了完善的行业标准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十三五”期间,行业积极推进高质量发展,陆续出台发布了《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目标》《民爆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三年行动》等政策指导性文件,行业本质安全水平稳步提升,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33%,五年间累计完成1512亿元。产品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安全、环保型的现场混装炸药与高可靠性、高附加值的数码电子雷管成为发展主力,现场混装炸药占比由23.04%增长至28.57%,数码电子雷管产量由179万发增加至11699万发,排名前15位企业集团生产总值约占行业总产值60%,连续7年稳定增长,行业整体实现安全、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2020年,在新冠疫情的冲击下,民爆行业“逆势”发展,总体运行情况稳中向好,在国内大的经济背景带动下,生产企业主要指标稳定增长,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炸药产量同比增加2%,生产企业爆破服务收入同比增长约11%。行业一体化进程逐步推进,直供比例稳步提升,工业炸药直供比例连续三年保持50%以上民爆市场,工业雷管直供比例达到45%,连续七年实现增长。民用爆炸物品主要原材料硝酸铵价格基本趋于稳定,总体呈现年初年末高、年中低的价格走势。
2020年,全国工业炸药产量同比增加7.22万吨,增速较去年有所下滑。有16个省份工业炸药年产量实现同比正增长,西藏、大连、河南三地全年产量增幅超过15%,天津、宁夏和河北三地降幅超过10%。全国工业雷管仅四川和山西产量超过1亿发,山东、新疆和广西三地增幅超过10%,宁夏、大连和重庆降幅超过25%。2020年,公司生产总值排名行业第15位,爆破服务收入在民爆生产企业中排名第8位,工业炸药产量排名第16位。
■
图1. 2016-2020年行业工业炸药年产量变化图
■
图2. 2016-2020年行业工业雷管年产量变化图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202,858.8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80.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14%;2020年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为9,114.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61%。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373,403.02万元,较上年末增加8.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3,486.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644.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0.7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17%,较上年同期增加0.37个百分点。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2)以“控制权转移”取代之前的“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例如:合同成本、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区分、预收款项的处理等。
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追溯调整2019 年可比数,本次新收入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该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给予确定。报告期合并范围增加阜康雪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雪峰电子雷管有限公司2家公司,减少了巴州万安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吐鲁番地区祥瑞物资有限公司、乌苏市恒利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3家公司。具体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34户,合并范围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李保社、邵明海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汪欣代为出席本次董事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500号新疆雪峰科技集团研发中心10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各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康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2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1名)。董事李保社、邵明海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汪欣代为出席,独立董事沈建文因工作原因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8.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0.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11.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索引号:2021-016)。
12.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13.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21-017)。
14.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固定资产及研发项目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21-018)。
18.审议通过《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21-019)。
19.审议通过《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融资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长康健在控股股东新疆雪峰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长,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融资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21-020)。
20.审议通过《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对外捐赠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沙雅丰合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长康健、董事姜兆新分别于2021年1月辞任关联方新疆玉象胡杨化工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截至目前未超过12个月,均为关联董事,且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沙雅丰合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21-021)。
2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康健先生在本次会议结束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发出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在该通知中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及将审议的事项等。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500号新疆雪峰科技集团研发中心10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各监事,会议由木拉提·柯赛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公司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4.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索引号:2021-016)。
7.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8.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9.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21-017)。
10.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固定资产及研发项目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21-018)。
13.审议通过《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21-019)。
14.审议通过《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融资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主席木拉提·柯赛江先生在控股股东新疆雪峰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为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融资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21-020)。
15.审议通过《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对外捐赠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沙雅丰合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沙雅丰合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索引号:2021-021)。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2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雪峰科技”)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98元。截至2015年5月1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10,10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875,370.72元,募集资金净额369,227,629.28元。
2015年5月1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也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5]000278号)验证确认。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46,508,187.58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95,655,900.00元;于2015年5月1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8,536,532.59元;2020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315,754.99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本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于2020年5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6月22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0年5月)》(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雪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爆破”),公司以募集资金对雪峰爆破进行增资,增资款全部用于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事项》以及《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等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拟采取增资的形式将募集资金12,528.00万元投入雪峰爆破用于实施爆破工程一体化项目;增资款中9,896.9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631.0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雪峰爆破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1,655.93万元,增资后公司持有雪峰爆破股份由85%增加至91.8551%。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雪峰爆破、克州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与雪峰爆破、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督促上述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关于《变更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已经雪峰科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募集资金专户为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银行账号为102902000011126。
2018年10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部分子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并经2018年11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之子项目乌恰县萨热克铜矿年产3000吨现场混装乳化炸药地面站生产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分公司。
2018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该会议决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分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及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就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分公司在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新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02902000028963)监管事宜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2020年7月,公司由非公开发行股票聘请的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尚未完成的募集资金持续督导工作。2020年7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以及九州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以及九州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和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分公司、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以及九州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2020年8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进行了结项,并将节余募投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46,508,187.5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9,115,358.97元(其中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2,051,892.84元以及理财收益净额3,674,353.71元)。本公司及所属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其中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十字支行802041112010104217027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60090154700002534户、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90222201110200017668户、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102902000011241户,已于2020年以前年度注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65001616600052513582户年初余额22,697,897.81元,2020年度产生利息收入净额为101,309.46元,投入资金11,795,704.99元,结余金额11,003,502.28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2020年度结项,相应该账户于2020年9月11日注销,并将结余资金转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开立的65001616600050002393账户,同时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102902000011126户年初余额17,907,881.17元,2020年度产生利息收入净额57,473.62元,乌恰分公司转入资金666,551.90元,投入资金520,050.00元,结余金额18,111,856.69元;“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2020年度结项,相应该账户于2020年9月23日注销,并将结余资金转入雪峰爆破在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团结东路支行开立的65050161685100000114账户,同时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102902000028963户,该子项目总共需投入募集资金12,000,000.00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项目累计使用了12,000,000.00元,2020年初余额665,123.32元,2020年度产生利息收入净额1,428.58元,剩余资金666,551.90元转入了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102902000011126账户;随着 “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2020年度结项,该账户于2020年9月23日注销,注销时无余额,同时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截至2020年末募集资金累计支出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5]002910号),截止2015年5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整体迁建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37,016.82万元,公司决定用本次募集资金19,565.59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16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累计购买了理财产品91,00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2016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注:2020年度本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三)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爆破工程一体化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议案》,由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公司对上述议案提及的募投项目进行了变更,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披露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对上述变更事项进行了公告。上述议案均于2017年5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18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部分子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原主体克州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乌恰县分公司,并以乌恰分公司为主体实施乌恰混装站项目。公司对上述变更事项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
涉及上述变更的募投项目,以乌恰分公司为主体实施乌恰混装站项目的募投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其它变更项目也已投入使用。
2020年度,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投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募投项目进展及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爆破工程一体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进行了结项;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投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因本次节余募投资金金额占募投资金金额的7.88%,低于募投资金净额的10%,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0年9月,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项目募投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911.53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及理财收益共计572.6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募投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五、会计师审核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中天运[2021]核字第90095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雪峰科技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雪峰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保荐机构九州券商对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九州证券对雪峰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580.50万元,2020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590.63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28,019.85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32,069.38万元;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8,460.55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32,758.57 万元。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含税),按照截止2021年2月6日非公开发行登记完成日的总股本724,570,0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3,622.85万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4.24%,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的发展。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股东利润、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保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2021年度的生产运营及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以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及项目融资不超过18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债券(如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长短期借款、项目融资、并购融资、境外融资、融资租赁、信托融资、委托贷款、保理、反向保理、贸易融资、票据融资、票据授信、保函授信、黄金租赁、供应链金融、商票保贴、信用证以及其他银行非标表外类融资产品等。在2021年度银行授信总额未突破公司融资计划总额的情况下,可以在集团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额度。
此次授信申请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对合并范围内的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沙雅丰合能源有限公司、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新疆雪峰双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2021年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在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1年度公司预计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方式为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其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等。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2021年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新增担保明细如下:
■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沙雅丰合能源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42.67%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规划12号路以南
成立时间:2018年5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孙笃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安装燃气供应设施服务、燃气生产和供应相关的技术咨询、燃气生产和供应相关的设备维修、天然气的经营与销售、天然气管道运输。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2019年度业经审计,2020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2. 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91.8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500号16层
成立时间:2003年3月24日
法定代表人:戴永刚
注册资本:21,65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爆破与拆除工程,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爆破作业的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挖掘、土石方工程、爆破振动检测,工程爆破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场地租赁、房屋租赁、矿业投资、矿山工程技术咨询与服务、机械设备及配件、钢材、水泥制品、电线电缆、五金交电、汽车配件、电子产品、石油制品、劳保用品、化工产品的销售。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2019年度业经审计,2020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3. 新疆雪峰双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51%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温泉东路407号雪莲山高尔夫阳光花园别墅H2-005栋
成立时间:2015年4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冯立柱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矿产品,建材,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煤炭,日用百货,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金属材料,塑料制品,农畜产品,钢材,电子产品,化肥,汽车配件,兰炭,电线电缆,复合肥,棉花,棉纱,石油制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石油焦,金属硅,橡胶制品,木材,电极,环保设备,原粮,饲料,沥青;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发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C],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液化石油气、石脑油、煤油、煤焦油、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2-甲基丁烷、1-戊烯石油原油、溶剂油[闭杯闪点<=60°]、硫磺、苯酚、煤焦沥青;边境小额贸易;货物与技术二甲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信息咨询;汽车租赁,货物运输代理,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
注:上述2019年度业经审计,2020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等条款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相关合同对象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存续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下转46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