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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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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99 公司简称:均胜电子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按照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8,084,62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9,000,000股后的股本基数1,359,084,624股计算,公司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203,862,693.60元(含税)。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均胜电子是全球领先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技术服务提供商,主要致力于智能驾驶系统、汽车安全系统、新能源汽车动力管理系统以及车联网技术等的研发、制造、服务与销售。公司凭借行业领先的研发和技术,以先进的创新设计、覆盖全球的生产制造体系、可靠的品质管理以及始终如一的优质服务,不断引领全球汽车电子和安全行业的发展,是各大汽车品牌的长期合作伙伴。

公司与各整车厂商、芯片厂商、通信与互联网企业共同推进汽车行业的“新四化”,为更安全、更智能、更环保的交通出行愿景而努力。2020年,公司在“2020年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与“2020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评选中分列第18和22位。

(二)经营模式

均胜电子专注于智能车联、汽车电子、汽车安全产品的研发和制造,公司在上述领域具有很强的创新实力、生产能力和客户响应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公司的预研发一般领先行业水平2-5年,前瞻性地对接整车厂商的需求,提前介入新产品研发,并针对汽车的发展趋势提前储备新技术;公司分为汽车安全、汽车电子和智能车联三个事业部,对采购流程、标准、方式等采用了全球标准化制度,关键原材料采用集中采购、总部控制方式。公司与各大原材料供应商形成长期合作关系,通过集中采购降低成本,同时保证产品质量具有保证;公司生产模式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主要包括精益生产和拉式生产,公司的生产系统能够快速适应客户需求的不断变化,进行灵活调度;销售模式主要采用订单销售,获得的订单基本都是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针对性研发及竞标获得,公司根据各产品项目的客户订单情况组织生产、实现销售,并落实相关售后服务。

(三)行业情况

2020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芯片短缺等因素影响,汽车行业经历了较大困难,受到宏观经济和供应链停滞等影响,汽车行业在产销各个环节均大幅承压。2020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下降2%和1.9%。但同时,在新能源方面,由于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和一、二线城市消费者的带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36.6万辆和136.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5%和10.9%,其中,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表现均好于上年。根据相关预测,2021年全球新能源车销量将有望突破450万辆,我国新能源车销量将有望突破180万辆。

智能化和新能源化仍然是整个产业的主题。发改委、工信部等11个部门在2月底联合印发《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下称《战略》),中国智能汽车发展有了清晰路线图,根据《战略》,智能汽车是指通过搭载先进传感器等装置,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具有自动驾驶功能,逐步成为智能移动空间和应用终端的新一代汽车。汽车行业已进入技术创新、产业转型、产品升级的重要阶段。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20年度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2020年4月22日分别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2、临2020-012)。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3月30日决议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17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2020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减少26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08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7名,独立董事程宜荪先生因身体原因委托独立董事魏云珠女士代为投票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对议案五、议案十六以及议案十七的表决。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测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剑锋先生、朱雪松先生、范金洪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预测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注册额度均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3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现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的需求情况,公司拟继续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在境内公开发行注册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3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3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和注册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3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并实施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26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提高营运效率,公司依据章程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经营需要,具体办理申请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规模项下的贷款,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控股股东均胜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和以自有资产担保等有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所有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均胜群英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剑锋先生、朱雪松先生、范金洪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与均胜群英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均胜群英股权后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剑锋先生、朱雪松先生、范金洪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出售均胜群英股权后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周二)上午9点30分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2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08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下的股份数量),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1,894,071.11元。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下的股份数量)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按照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8,084,62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9,000,000股后的股本基数1,359,084,624股计算,公司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203,862,693.6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66%。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9,000,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及特点、自身的经营模式、目前的发展状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可能面临的风险等各个方面,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特点以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特点以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13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0亿元,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分险等级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的同时为公司未来发展做好资金准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二)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类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分险等级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0亿元,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根据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及未来资金使用计划,选择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理财产品的购买并建立台账对其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近两年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元

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分险等级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认为: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投资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14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0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167人,注册会计师92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70人。

3、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2019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3亿元)。

毕马威华振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44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3.2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毕马威华振2019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于2018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地方证监局给予的行政监管措施2次,相应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从业人员7人次。除此以外,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杨莉,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杨莉200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杨莉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子建,200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潘子建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潘子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5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许友,199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许友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许友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2020年度的相关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6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3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90万元。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将由董事会与毕马威华振协商后确定。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基于对毕马威华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同时考虑审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3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3月3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09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兴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事先对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阅,并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特点以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测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预测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均胜群英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与均胜群英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均胜群英股权后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均胜电子关于出售均胜群英股权后形成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11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测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预测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总共8名董事,其中关联董事王剑峰先生、朱雪松先生及范金洪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在此次会议上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二)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0年度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对比如下: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出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之间的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等综合情况,公司向关联方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比预计金额少10,574,098.50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1年度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如下:

公司预测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高于2020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差异主要系在2020年底出售51%股权后原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子公司自2021年度成为公司关联方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

(三)其他关联方

1、宁波均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2、延锋百利得(上海)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3、宁波恒达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5、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四)关联方企业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基于交易双方日常生产经营及办公等常规商业行为,具有商业实质,关联方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定价坚持公平、公正以及比价原则。如该种产品有国家价格,即采用国家价格;若无国家价格,产品价格根据市场的价格变化情况、所供货物的市场供求状况、供货数量及供货价格、质量、服务等情况,以书面协议、合同的方式进行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地经营发展,交易价格将严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1-012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布《关于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按照上述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