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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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21-013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2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占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

根据对2021年业务情况以及资金需求的预期,为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及业务进一步扩张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总额度,由上限2.7亿元人民币提高至30亿元人民币,上述新增额度自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负责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增加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于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21-014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保理业务概述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为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及业务进一步扩张需求,拟与具备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根据对2021年业务情况以及资金需求的预期,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总额度,由上限2.7亿元人民币提高至30亿元人民币,上述新增额度自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负责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转让方,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或子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国内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等,具体合作机构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团队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新增额度自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项保理业务期限以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业务期限内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召开董事会逐笔审议每笔保理业务,具体保理期限、金额等依据该议案里的相关约定执行。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主要责任及说明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及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合作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及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保理业务主要是通过公司及子公司战略客户的供应链平台或指定供应链合作机构进行,旨在加深与战略客户的合作,并提前回收应收款项。本次增加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有利于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和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同时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对2021年业务情况以及资金需求的预期,为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满足日常经营资金及业务进一步扩张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总额度,由上限2.7亿元人民币提高至30亿元人民币,上述新增额度自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负责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增加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既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收时间,又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办理增加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21-015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8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工业区,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加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在2021年4月12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工业区,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伟阳

联系电话:0596-6783990

传真号码:0596-6783878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文圃工业区,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3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50

2、投票简称:太龙投票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表一:股东大会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4、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1)填写表决意见

本次表决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