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91 证券简称:退市秋林 编号:临2021-019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司法划转完成后,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1,186,8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3%。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0,949,928 股(目前均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 26.06%,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秋林集团”)于2021年3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来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京01执854号】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司冻0330-1号】,公司大股东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限售流通股 71,186,824股股票被司法划转给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储证券”)。
一、 本次股权被司法划转的具体情况
■
本次司法划转前,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32,136,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59%。
本次司法划转完成后,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1,186,8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3%。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0,949,928 股(目前均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 26.06%,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原因
联储证券为联储证券众信融益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称“资管计划”)管理人。该资管计划投资标的为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人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方”或“天津嘉颐”)以上市公司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进行质押融资。
因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违约,经诉讼程序,融资方天津嘉颐质押至资管计划项下的71,186,824股秋林集团股票,经过法院两次拍卖后流拍。联储证券通过以物抵债的形式受让该部分股票。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京01执854号】,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71,186,824股扣划至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嘉颐实业有限公司将依据披露准则编制完成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上述股份被司法划转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目前公司除黄金业务停顿外,秋林百货(商品零售)及子公司哈尔滨秋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及明细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