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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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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增加C类基金份额、投资范围
增加存托凭证及增加侧袋机制
相关内容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1-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增加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11594)、在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

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类实施后,本基金的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自动划归为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新增加的C类基金份额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1、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无申购费。

2、赎回费

投资人需至少持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满1年,在1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持有满1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二、明确投资范围中包含存托凭证

明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中包含存托凭证,同时相应调整本基金投资策略、投资比例及限制,补充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以及估值等相关内容。

三、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

根据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中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本次增加侧袋机制《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在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和基金的信息披露等章节中增加与侧袋机制相关的条款,《托管协议》、《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下简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涉及的上述内容已做同步修改。

四、《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及增加侧袋机制相关内容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本基金《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1年4月1日起生效。

2、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获得相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日

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C类基金

份额开放日常申购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4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开放时间为:每个开放日的9:30-15:00(投资人在15:00以后提出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相应价格)。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首次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在不低于上述申购最低限额的前提下,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人需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本金将退回投资人账户。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并履行必要的报备和信息披露手续。

(4)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3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4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已开通此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具体业务规则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电话:(0755)83575993 83575994

传真:(0755)82904048

联系人:贾亚莉、李沫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

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5.2.非直销机构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网点、规则、流程、数额限制等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销售机构可办理的业务类型及业务办理状况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21年4月1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C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国投瑞银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资料。投资人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或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基金的相关事宜。

(2)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不含该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起满1年(1年指365天)的期间。

本基金自2021年4月1日起新增C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开始办理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在C类基金份额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敬请投资者留意。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