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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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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5版)

2、上市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对本次业绩承诺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对方尚需通过各自的内部决策程序,同意并与上市公司签署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案调整的事项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协议内容将在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且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业绩承诺方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应回避表决。

中金公司:

2021年3月31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核查意见》,认为:

1、本次业绩承诺调整的原因主要系标的公司业绩受2020年新冠疫情的不利影响,本次调整有利于消除短期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对业绩的扰动和长期发展之间的矛盾,符合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指导意见,公司本次业绩承诺延期调整具有一定合理性。

2、上市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对本次业绩承诺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对方尚需通过各自的内部决策程序,同意并与上市公司签署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案调整的事项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协议内容将在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且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业绩承诺方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应回避表决。

九、会计师审核意见

2021年3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净利润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1138号)认为,装备卢森堡 2020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净利润情况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59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装备卢森堡的实际盈利数与承诺净利润的情况。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与CNCE Global Holdings (Hong Kong) Co.,Limited关于China National Chemical Equipment (Luxembourg)S.à.r.l.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核查意见》、《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核查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核查意见》;

6、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净利润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1138号)。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编号:2021一005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于2021年3月19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以书面传签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在编制2020年年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229,989,894.66元,公司母公司期初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88,285,862.21元,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16,792,759.92元。

鉴于截至2020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2020年度不提取盈余公积金,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实际遵守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机制和内控制度;公司积极开展风险评估与内控评价,公司在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既没有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也没有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3.同意公司发布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装备环球变更业绩承诺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业绩承诺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议案如下:在公司无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在公司任职的监事,其现金薪酬由基本薪酬、年度业绩薪酬以及其他浮动奖励薪酬构成,具体薪酬事宜按照公司统一的员工薪酬方案执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关联监事郑智先生、唐晖先生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实际表决监事为一人。

非关联监事未达监事会人数的半数,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编号:2021一007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承诺的公告

暨回购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式及种类: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原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

●回购目的及金额:公司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2020年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院”)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的10%,即不低于人民币603.85万元。

●回购价格: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2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实施完毕。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6个月或回购期间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2、如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则存在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则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4、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3年10月28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351号),核准了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方案包括:公司将全部资产和负债出售给中车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同时向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天华院100%的股权。

2013年9月10日,天华院出具了《关于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鉴于本次重组后公司存在巨额未弥补亏损,天华院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启动时间不晚于2017年上市公司年报出具日,回购股份所投入资金不低于当年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的10%;2013年10月8日,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原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化工科学院”)出具《关于同意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完成重组后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

2020年天华院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60, 385,135.13元,为此,公司执行上述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2020年天华院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的10%,即不低于人民币603.85万元,具体回购股份数额以实际回购股份数额为准,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完成股份回购,并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回购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承诺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将另行发布。

(三)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取得债权人同意。

二、回购股份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履行重大资产相关承诺,股份回购后即行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实施完毕。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五)本次回购价格: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2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603.8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2020年天华院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的10%,即不低于人民币 603.85万元。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本次最高回购金额人民币603.85万元、回购价格7.32元/股测算,回购数量不低于824,932股,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无影响。

(九)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系公司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603.85万元,回购股份数额不低于824,932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股份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议案有利益冲突,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1年3月29日,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化工装备环球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化工科学院发出问询函,问询未来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2021年3月30日控股股东中国化工装备环球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回复公司中国化工装备环球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未来6个月无减持计划; 2021年3月31日持股5%以上的股东化工科学院回复在公司实施股票回购期间没有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十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6、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8、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预案价格上限,导致回购预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三)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四)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五)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则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

证券代码: 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公告编号:2021-008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2021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独立性, 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考虑上市公司业务特点和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现对2021年度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总金额预计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因日常经营需要,为充分利用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的有效资源,全力推动完成年度经营目标任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沟通与协商,2021年,公司拟与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进行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包括向关联方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监理、设备检验等;从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公司预计于2021年度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止的期限内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50,000万元。

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刘韬先生、白忻平先生、康建忠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由到会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何斌辉先生、王清云女士、陈叔平先生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 2021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有关交易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的,是一种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2、公司 2021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推进相关工作,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价格的确定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利润来源,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竞争优势。该交易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经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表决。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如下书面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该交易事项属必要、公允、合法的经济行为,价格的确定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正、公允、合理。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利润来源,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竞争优势。该交易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根据相关规则,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将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此外,根据公司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并于2019年9月20日生效的《金融服务协议》(自协议生效起三年有效)。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并规定了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上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人民币100,915,574.26元,贷款余额人民币2亿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息以及因结算、贴现等业务发生的相关利息、手续费支出,按照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执行,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自财务公司取得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1,209,544.11元,利息费用支出人民币8,055,213.89元。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0,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法定代表人:宁高宁,唯一股东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主营业务范围: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学矿、塑料、轮胎、橡胶制品、膜设备、化工装备的生产与销售;机械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建材、纺织品、轻工产品、林产品、林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化工装备、化学清洗、防腐、石油化工、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设计和施工;技术咨询、信息服务、设备租赁(以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87,411,25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7,832,698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30,128,46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1,072万元。

2. 中国化工装备工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之母公司,注册资本为欧元3.6501亿元,注册地址:6th Floor, St. John’s Building, 33 Garden Road, Central, Hong Kong,其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341,07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28,953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141万元。

3. 中国化工装备环球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注册资本为欧元5.0501亿元,注册地址:Room 1906, 19/F, Lee Garden One, 34 Hysan Avenue, Causeway Bay, Hong Kong,其主营业务:投资控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247,83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47,733万元。2020 年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6,021万元。

4.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注册资本为18,762.896126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法定代表人:胡冬晨。其主营业务:工程技术研究;化学实验;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科研项目招标代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344,14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44,610万元。2020年营业收入人民币40,63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9,337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中国化工装备工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和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100%股权,中国化工装备工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化工装备环球控股(香港)有限公司84.16%股份,中国化工装备环球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和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分别持有本公司41.69%和28.83%的股份。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装备环球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其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近年来均未发生向我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同时预计未来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较小。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市场情况,在经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内,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之间的各项关联交易均采用公平公允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款将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协议双方参照行业公认标准及一般业务惯例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在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购销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开、公平和公正,有利于公司专心致力于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和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编号:2021一009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次2021年度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方为公司31家全资子公司。

● 本次2021年度担保计划涉及金额为欧元2.1亿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外币)。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形。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为了保证资金需求,促进业务发展,确保2021年度生产经营、以及融资安排的稳健发展,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的担保总额不超过欧元2.1亿元(或等值人民币及其他外币)。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上述担保计划是基于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提供担保的灵活性,基于未来可能的变化,在不超出担保总额的范围内,本次担保计划可以在上述全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二)上市公司关于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认为上述担保计划主要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在销售机械设备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售后保证而获得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所需,该担保计划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的稳健运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担保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主要是下属全资子公司在销售机械设备过程中为客户提供售后保证而获得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贷款所需,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营销的稳健运营;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计划涉及的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5,392.9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3%,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

附件:被担保方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