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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1-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ST安通 公告编号:2021-014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安通多式联运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002期、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1年第4592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安通多式联运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002期委托期限为2021年3月31日至2021年6月22日、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1年第4592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委托期限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2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1年1月22日,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公司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于2021年1月26日签订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以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安通多式联运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001期的理财产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 年1月28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20,0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140.27万元。

本次赎回产品的基本信息如下: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为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经公司内部风险评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安通多式联运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002期产品

2、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1年第4592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中国建设银行“泉州安通多式联运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002期产品

本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金融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金融衍生品表现挂钩。

2、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21年第4592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本结构性存款按照存款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的缴纳范围,收益部分与外汇期权挂钩获得浮动收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将不定期的对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同时,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基本情况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是601939,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25,001,097.7486万元。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是601288,成立于1986年,注册资本34,998,303.3873万元。

(二)关联关系情况

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上述受托方为银行金融机构,其主营业务正常稳定,盈利能力、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查阅了受托方相关信息及财务资料,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金额为20,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116.0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尽管上述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适当的时机,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购买理财产品的业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的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已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请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

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