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75,850,42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行业情况

1)市场竞争格局

作为纺织服装的配套产品,服饰辅料具有品类丰富、体积小、单价低等特点,为非标准化产品,季节性、时尚性特征明显;主要依托服装企业集群分布,规模企业较少,经营较为分散,集中度偏低,市场竞争激烈,中低档产品的市场竞争尤为激烈。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改变,对中高档品牌服装的需求不断加大,具备综合竞争实力并享有一定品牌美誉度的规模企业相对更具竞争优势,发展也更为稳健。近几年,随着纺织服装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升,服饰辅料的行业集中度也在进一步提升。行业领先者在发展中取得先机,经营增速较快,市场竞争优势更加明显,从而进一步推动行业集中度的提升。

2)行业发展趋势

服饰辅料行业为劳动密集型行业,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产业升级,生产要素成本高企及环保趋严,国际比较优势逐步弱化,纺织服装行业国际分工呈现结构分化,不断向低成本国家和地区迁徙。但国内中高端品牌服装的产业链配套成熟,生产技能及生产效率较高,仍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对品质生活的追求,中高端品牌服装的消费需求将进一步提升;而快时尚品牌、定制业务的迅速发展、电商营销的异军突起等给纺织服装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近几年,全球纺织服装行业整体增速下滑,国内纺织服装行业增长放缓,尤其2020年,受新冠疫情和中美贸易战等影响,终端市场需求低迷,纺织服装行业遭遇重大冲击。但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经济生活恢复常态,国内消费稳步复苏,纺织服装销售增速自8月起实现转正,结构上呈现逐月改善的趋势。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与行业总体趋势一致,但经营质量好于行业大部分企业。

3)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国内服饰辅料行业的龙头企业,在国内外建有五大工业基地,现已形成年产钮扣100多亿粒、拉链6.50亿米的生产能力,是国内综合规模最大、品类最齐全的服饰辅料企业;现建有省级企业研究院、CNAS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是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钮扣分会副会长单位,中国五金制品协会拉链分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监事单位,中国钮扣、拉链行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主编、参编了13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同时,旗下“SAB”品牌在业内享有盛誉,是中国服饰辅料的领军品牌,也是全球众多知名服装品牌的战略合作伙伴。

(2)公司业务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钮扣、拉链、金属制品等各类中高档服饰辅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全球的品牌服装企业提供配套。主要通过公司自主研发、客户设计及双方联合研发等模式进行产品开发,并采取以单定产的方式,通过分/子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销售给全球的品牌服装厂家和服装加工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注:①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等相关规定,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758,020,428(775,850,428-17,830,000)股计算,2019年、2018年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752,297,666 [(758,020,428-7,630,350)+7,630,350*3/12]、744,667,316 [(583,092,637-11,739,000)*1.3+7,630,350*3/12]股计算。

②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席卷全球,多个国家或地区都曾出现“封城”甚至“封国”现象,打破了正常的社会生活及经济秩序,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严重受挫,对全球经济贸易、地缘政治、外交军事以及民众生活等都带来了巨大冲击,使得全球经济发展遭遇重创。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12月的预测,2020年全球实际GDP预计将下降4.2%。在疫情面前,国内政府采取了强有力的防疫措施,并及时出台了各类扶持经济发展的政策,虽因疫情和贸易战等客观因素影响,中国经济经历了“先抑后扬”,但在全球范围内仍率先企稳回升,表现突出。

在此大环境下,纺织服装行业的发展也遭遇了寒流,终端市场需求整体低迷,一时间需求锐减、库存积压,使得为纺织服装配套的服饰辅料企业面临更多的经营压力,行业调整、洗牌的力度持续加大。但受疫情影响人们追求健康生活的渴望更趋强烈,使得防疫类产品需求暴增,新零售业务的迅速推进、电商零售额大幅增长,部分运动品牌成长加速,为市场注入一剂新动能,服饰辅料企业在面临新机遇的同时,也对其快速反应、转型升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报告期,公司经营虽然遭遇了极其严峻的挑战和压力,但公司在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稳步推进复工复产,全心全力支援防疫工作的同时,按照既定战略规划,凝心聚力,危中寻机,多策并举,努力推进各项战略规划和重点工作的落地执行,逆境中实现了公司的良性发展。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9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2)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7月20日、10月21日分别在越南清化省扁山市、上海市及浙江省临海市新增设立全资子公司SAB实业(越南)有限公司、上海伟星服饰有限公司、浙江伟星辅料科技有限公司,上述三家公司本期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报告期公司作价2.92亿元将控股子公司北京中捷时代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时代”)60%的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并于2020年6月18日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因此本期中捷时代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度,中捷时代总资产30,831.01万元,净资产10,759.1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047.07万元,净利润-3,561.23万元。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卡鹏

2021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3月31日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景悦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八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七名;董事张三云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长章卡鹏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章卡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该方案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提议以总股本775,850,4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310,340,171.20元。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相关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该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1年4月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聘任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蔡礼永先生、谢瑾琨先生和沈利勇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10、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了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就该规划发表了意见,相关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郑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原董事侯又森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21年3月11日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导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人数低于《公司章程》所规定的9名。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有序运行,经董事会对郑阳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管理经验以及职业素养等方面的综合评定,提名郑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郑阳先生的工作简历见附件一。郑阳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独立董事就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一事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内部工作调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项婷婷女士提请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项婷婷女士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董事会决定聘任黄志强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黄志强先生的简历见附件二,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6-85125002 传真:0576-85126598 电子邮箱:002003@weixing.cn

1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1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4月22日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景悦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有关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附件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情况

郑阳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8月生,金融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具有二十多年市场营销与管理经验。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金属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江南工业园总经理、上海伟星服装辅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临海市伟星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持有公司0.40%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4.25%的股权。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二: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情况

黄志强先生:男,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法学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证券部副经理;自2013年调入公司证券部以来,一直从事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工作,已于2015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黄志强先生共持有公司40,000股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定于2021年4月22日下午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景悦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5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景悦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2、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8、审议《关于选举郑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审议议案2、6、7、8时,须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16日9:00-11:30、14:0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8号伟星股份证券部 邮政编码:317000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5、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黄志强、郑婷燕 电子邮箱:002003@weixing.cn

联系电话:0576-85125002 传 真:0576-85126598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

1、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03”,投票简称为“伟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1、如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2、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内填写对应股数。

3、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持股性质:

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3月31日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景悦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现场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立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现有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能系统防范和控制各项经营风险,《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资深审计机构,其执业团队经验丰富,已为公司审计服务多年,对公司经营及内控管理比较熟悉;其审计人员勤勉尽职,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其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8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120.00万元,主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年审服务。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诚信记录以及其他信息,并对其从事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做出评价,认为其执业团队经验丰富,具备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坚持独立、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会议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予以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如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资深审计机构,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较好完成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对公司续聘其担任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没有异议。

3、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监事会就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及有关意见;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证照。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着成本控制、互惠互利的原则,2021年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将发生合计不超过2,600.00万元的劳务服务、商品采购、房屋租赁等业务,2020年度上述业务实际发生金额2,272.28万元。

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董事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蔡礼永先生担任伟星集团董事;董事沈利勇先生担任伟星集团监事;董事谢瑾琨先生担任伟星集团子公司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新材”)董事,上述五名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审议该项议案时全部回避了表决。

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伟星集团成立于1995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章卡鹏先生,注册资本36,200万元,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管理,住所为临海市尤溪。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59,015.46万元,净资产为245,231.9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46,386.93万元,净利润48,425.46万元。

(2)伟星新材成立于1999年10月,法定代表人为金红阳先生,注册资本159,211.2988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临海经济开发区,主营业务为新型塑料管道的制造、加工与销售等。截止2020年12月31日,伟星新材总资产为565,282.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436,139.2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10,283.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5,124.62万元。

(3)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材科技”)成立于2000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洪义华先生,注册资本1,2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临海经济开发区,主营业务为新型塑料管道配件的制造、加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塑材科技总资产为10,263.32万元,净资产为5,296.20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6,556.78万元,净利润3,449.52万元。

(4)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伟星建材”)成立于2019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洪义华先生,注册资本32,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前江南路6号,主营业务为新型塑料管道的制造、加工与销售。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临海伟星建材总资产为163,686.84万元,净资产为132,706.39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89,010.72万元,净利润36,982.47万元。

(5)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建设”)成立于2001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牟再辉先生,注册资本为7,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等,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巾山东路巾城大厦。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0,222.10万元,净资产为8,401.41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39,416.47万元,净利润956.98万元。

(6)浙江伟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文化”)成立于2002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冯济府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广告、咨询服务等,住所为杭州文三路252号伟星大厦23楼。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143.19万元,净资产为1,118.7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827.32万元,净利润47.32万元。

(7)杭州伟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实业”)成立于1999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施加民先生,注册资本4,000万元,主营批发、零售业务,住所为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252号伟星大厦二十三层。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207.04万元,净资产为2,339.2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03.47万元,净利润-83.09万元。

(8)上海伟星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光学”)成立于2002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施兆昌,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主营各类眼镜片、眼镜架、光学制品等的制造与销售,住所为上海市奉贤区金汇经济园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607.43万元,净资产为3,580.35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为5,265.03万元,净利润为1,213.94万元。

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与伟星新材、伟星建设、伟星文化、杭州实业、上海光学同为控股股东伟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塑材科技、临海伟星建材系伟星新材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对关联法人的定义,伟星集团、伟星新材、塑材科技、临海伟星建材、伟星建设、伟星文化、杭州实业、上海光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及分、子公司与上述公司之间发生的劳务服务、商品采购、房屋租赁等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发生的劳务服务、房屋租赁及商品采购等交易的上述关联方,从其202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优良,具备较强的支付能力,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电镀加工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数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收取。

2、水电费结算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临海市电力公司工业用电价格计价。

(2)交易总价:实际用电量×电价+基本电费分摊金额。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收取。

3、产品采购业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市场价格计价。

(2)交易总价:实际用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实际交易即时结算。

4、房屋租赁业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地房屋租赁市场价格。

(2)交易总价:面积×每平米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年以转账支票或其他支付方式缴纳。

5、接受广告、咨询等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实际工作量×每块业务的市场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或季度结算,单个子项目按项目周期结算。

6、接受工程施工、绿化养护

(1)定价原则和依据:参考项目所在地的定额及材料信息价。

(2)交易总价:按实结算,并经第三方审计后确定。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付款。

(二)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全资子公司临海市伟星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由临海市伟星电镀有限公司更名,以下简称“伟星化学科技”)专业从事各类材质产品的电镀加工业务,装备优良、技术精湛,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同时,与伟星新材及其子公司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对其产品加工业务较为熟悉。因此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双方的利益均能得到可靠的保证。

(2)公司与伟星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伟星建设因房屋租赁,存在水电费结算情况;该交易的发生对双方利益均能得到有效保障。

(3)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及分公司与伟星集团、伟星新材、伟星建设、杭州实业等发生的房屋租赁业务,有利于双方的内部管理,提升经济效益,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4)伟星建设是一家具有承接大中型工程施工能力的综合型建筑施工企业,业务范围涉及市政、园林绿化、房屋建筑、土石方、体育场地设施等施工领域,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等资质。其对公司的经营要求和工业园的规划部署比较了解,有较强的园区市政设计及施工能力。

(5)伟星文化专业从事企业文化管理,具有丰富的广告策划及咨询服务经验,基于其对伟星的文化内涵和经营理念极为熟悉,品牌推广能力较强,咨询管理服务到位,公司与其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基础,双方的持续合作有利于公司的品牌形象宣传和提升。

(6)公司各工业园在园区建设过程中,零星采购伟星新材的管材、管件产品,以及因业务发展需要,零星采购上海光学的光学镜片等产品,均为正常的市场采购行为,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政府定价和参照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在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不超过2,600万元的劳务服务、商品采购、房屋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上述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蔡礼永先生、谢瑾琨先生和沈利勇先生已回避表决,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伟星集团、伟星新材等关联方相关财务报表;

3、独立董事有关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有关要求,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8]35 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拟对执行的会计政策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如下: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等。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租赁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3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的临海拉链分公司、临海金属制品分公司和临海钮扣分公司等分支机构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7亿元的资产池业务。公司为上述资产池业务提供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理财质押、结构性存款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业务期限为自相关合同签署之日起12个月。在该期限内,公司可循环使用该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概况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宁波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托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以商业汇票、存单、理财项下应收账款、结构性存款、国内信用证项下应收账款、国内应收账款质押,以出口应收账款入池作为还款来源形成共享的集团资产池,办理表内外资产业务,以满足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增值服务。

2、合作银行

本次资产池业务合作银行为宁波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相关业务合同签署之日起12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下属的临海拉链分公司、临海金属制品分公司和临海钮扣分公司等分支机构享有总额不超过7亿元的资产池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的临海拉链分公司、临海金属制品分公司和临海钮扣分公司等分支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经营需要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理财质押、结构性存款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有价金融资产的入池,可以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比例不变的前提条件下,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占用的公司经济资源,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平衡管理。

2、经过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3、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可能产生的风险及预防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由于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易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这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可能造成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与宁波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以入池票据作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对外支付,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致使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宁波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及

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及现场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安排

1、活动时间:2021年4月7日(星期三)9:00-11:00

2、活动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章卡鹏先生、董事、董秘兼副总经理谢瑾琨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沈利勇先生、独立董事毛美英女士。

二、现场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2021年4月8日(星期四)13:30-16:30

2、活动地点: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景悦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活动方式:现场交流+生产线参观

4、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章卡鹏先生、总经理蔡礼永先生、董事、董秘兼副总经理谢瑾琨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沈利勇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作调整)。

5、具体安排:

(1)报到地点: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景悦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2)公司参观安排:13:30-14:30

(3)现场交流安排:14:40-16:30

请各位投资者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并与公司证券部提前预约。

6、预约登记:请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证券部进行预约登记(节假日除外),以便做好活动接待安排。

(1)登记方式:以现场、电话、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预约时间:2021年4月7日前(8:30-11:30, 13:30-16:00)

(3)联系人:黄志强、郑婷燕

(4)电话:0576-85125002;传真:0576-85126598

(5)电子邮箱:002003@weixing.cn

(6)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8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7000

(7)登记和参会时提交的文件要求:参加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7、注意事项:

(1)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签署。

(2)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活动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以便公司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