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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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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定2021-01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河南省内唯一省级资本控股的电力上市公司,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清洁可靠的电力保障。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火电项目的投资管理、煤炭物流、新能源、综合能源服务等。

1.火电项目投资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火电总装机容量为6,340MW,包括:天益公司2×600MW超临界发电机组,中益公司2×660MW超超临界发电机组,丰鹤公司2×600MW超临界发电机组,鹤淇公司2×660MW超超临界发电机组、2×300MW亚临界发电机组,鸭电公司1×350MW亚临界发电机组;应急备用电源容量350MW,为鸭电公司#2机组(350MW亚临界发电机组)。控股装机规模占河南省公用燃煤总装机容量的10.89%。此外,公司拥有联营企业华能沁北(4×600MW+2×1000MW)12%股权,并受托管理控股股东投资集团下辖全部火力发电装机。

2.煤炭物流业务

投资建设了专业化、智能化、现代化大型煤炭物流储备储配基地和煤炭物流枢纽,兴县铁路煤炭集运站、鹤壁物流园项目2020年12月31日转固,深耕瓦日线、奋战主通道,逐步形成立足中原,辐射周边的业务格局;围绕煤炭大宗产业链中“交易+物流+金融+数据”四大要素,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及金融服务为一体的供应链协同平台;基于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技术,打造涵盖线上线下交易、供应链金融、大数据开发、多式联运等新模式、新业态的立体式、多维度供应链业务。

3.新能源业务

围绕“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努力提高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布局抽水蓄能、充电桩等新兴产业,建立“风光水火储一体化”综合能源供给体系,打造“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发展格局。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建成投运天益公司光伏发电项目7MWp,新能源公司合欢街公共充电站项目20×120kW、天益公司充电站2×160kW,长垣益通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1×30MW;新能源子公司八个风电项目风电场均实现并网发电;成立鲁山豫能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推进鲁山花园沟抽水蓄能项目核准。

4.综合能源服务业务

扩大能源服务范围,拓展热、汽、水、冷等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开拓售电业务,争取市场交易电量;研究介入增量配电网建设和经营业务,实现配售一体化;优化配置内部资源,搭建检修维护、技术服务、工业品交易管控等平台;围绕火电生产过程中气、水、固废等环境治理要素,以专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拓展环保业务;搭建综合能源管理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为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提供支撑;成立豫能控股技术中心,与设备制造商、科研院校形成创新战略联盟,实现“产、学、研、创”四位一体协同发展,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等

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行业。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行性产业,其需求增速和宏观经济增速、产业结构密切相关。2020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部分地区有余,局部地区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疫情防控期间电力供应充足可靠,为社会疫情防控和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

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7.5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十三五”时期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长5.7%。2020年,各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6.5%、3.9%、5.8%、8.1%,经济运行稳步复苏是用电量增速回升的最主要原因。截至2020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2亿千瓦,同比增长9.5%;“十三五”时期,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7.6%。

(以上数据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0-2021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目前,电力行业仍处于快速变革阶段,主要特点如下:一是电能替代效应。随着电能在交通、工业等领域作为主要动力,“再电气化”进程加速,电能将逐渐成为终端能源消费的主要形式。二是清洁化、低碳化。围绕“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我国将逐步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而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具备随机性、波动性的特点,将对电网平稳安全运行带来冲击,为储能行业的发展带来契机;碳交易市场的逐步成熟将使得电力企业对节能减排越来越重视。三是电力商品化效应。随着我国电改的深入,电力零售与电力交易将会进一步还原电力商品属性,为电力企业带来更多业务发展机会。四是能源互联效应。伴随能源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而来的数字化技术与新兴行业参与者,将全面赋能电力企业。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公司目前业务仍以火力发电为主,火电总装机容量为6,340MW,占河南省公用燃煤总装机容量的10.89%。资产结构优良,公司在运机组中,600MW级大容量、高效率、环境友好型机组容量比例达到80%以上,高于全国及河南省平均水平,在节能发电调度中具有相对优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2020年7月,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交易中心与投资集团签署《关于河南投资集团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交易中心以现金人民币5,938.63万元取得了燃料公司及其子公司威胜力置业100%股权,收购对价根据燃料公司经评估的100%股权评估价值人民币5,938.63万元确定。交易中心于2020年7月全面接收了燃料公司的资产、人员、财务档案、产权证书等资料,并支付了股权转让款人民币57,466,300.00元,并变更燃料公司名称为“河南豫煤数字港科技有限公司”,合并日为2020年7月31日。燃料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集团的子公司,由于合并前后合并双方均受投资集团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合并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数据。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突发,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快和环保压力日增的复杂经营环境,豫能控股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持党建统领,紧紧围绕盈利攻坚和转型攻坚,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抢抓能源革命带来的发展机遇,实现了经营效益大幅提升,创新业务快速发展。截至2020年底,公司资产总额223.6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60.99亿元。2020年度,公司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86.8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91亿元。

1. 着力提质增效

一是夯实安全基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现安全标准化与环保标准化管控,工作流程与双重预防工作有机融合,连续运行过百天机组11台次。

二是做活电量文章。围绕“千瓦必争、度电必要”的营销理念,抓好内外两条线,抢占市场,争取同地区同类型机组利用小时对标领先,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比全省公用燃煤机组平均高175小时。

三是降低生产成本。燃料管理以同区域最低价为目标,深化对标,精细化配煤掺烧,2020年度供电煤耗305.13克/千瓦时,同比降低3.34克/千瓦时,燃单成本大幅下降。

四是丰富融资手段。搭建多元融资体系,债券融资业务取得AA+主体信用评级,启动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争取疫情防控政策红利,落实专项贷款和复工复产专项贷款8.8亿元,有效节约资金成本,优化企业债务结构。

2.着力创新发展

一是“一网两链N平台”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围绕“一张网”:组建了工业互联网项目开发团队,编制了工业互联网整体发展规划,启动了智慧电厂(一期)项目建设,借助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及互联网思维,优化传统生产经营模式,提升管理能力。纵向延伸产业链:依托火电主业,大力开拓煤炭物流、工业供汽、居民供暖市场,积极开展固废综合利用、检修维护、技术服务等业务,提高经营效益。横向拓展创新链:围绕“30·60”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高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布局充电桩、抽水蓄能等新兴产业,培养新的利润增长极。聚集“一网两链”要素资源,打造以“一站式”服务为目标工业用水管理服务平台、以阳光采购为理念的工业品交易管控平台、以“互联网+清洁运力”为核心的绿色物流平台、以专家人才为支撑的综合能源技术平台等N个平台,为公司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创新发展企业文化逐渐形成。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完善的创新发展组织架构,加大创新文化培养力度,建立自上而下的创新体系及全员参与的创新发展氛围,真正将创新工作融入平时、将创新理念融入人心、将创新发展写入企业文化,为公司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着力抓健康发展

公司坚持政治引领,紧扣能源主业,明确提出“能在岗位,源自党建”工作理念,以“价值党建”加“活力党建”,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确保公司健康发展。围绕全面建设“铸魂、强基、健体、融促、健康”五大工程,强化四大体系,提升三种能力的“54321”党建工作整体思路,统筹打造“价值驱动型”特色党建品牌。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确保信息披露质量,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执行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新收入准则要求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打破商品和劳务的界限,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新收入准则对区分总额和净额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需退还的初始费等特定交易(或事项)给出了明确的指引,有助于更好的指导实务操作,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调整。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变更。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33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1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 2021年3月31日会议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 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赵书盈董事长,余德忠、张勇、安汝杰董事和王京宝、刘振、史建庄独立董事共7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4. 会议由赵书盈董事长主持。列席本次会议的有:采连革监事会主席,郭金鹏、张静、韩献会、毕瑞婕监事,董事会秘书代艳霞,总会计师肖合燕,总工程师宋嘉俊、证券事务代表韩玉伟。

5.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经营管理工作报告暨2021年重点工作建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报告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报告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报告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报告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分别为-25,133.25万元、28,425.54万元。根据深交所《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确认公司2020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5,133.25万元。鉴于报告期末合并报表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并根据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京宝、刘振、史建庄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报告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王京宝、刘振、史建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投资集团”)或其子公司等发生股权委托管理,房屋租赁,购买设备、配件,销售煤炭、粉煤灰、石膏、蒸汽、电力、设备及其他产品,提供劳务、环保改造服务,接受物业、餐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1年度交易总额186,960.00万元,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82,518.88万元,本年预计较上年增长的原因是:公司子公司积极开拓煤炭销售业务。

独立董事王京宝、刘振、史建庄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赵书盈、余德忠、张勇、安汝杰回避了表决。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与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聘期1年,财务报表审计费和内部控制审计费分别为35万元和20万元。

独立董事王京宝、刘振、史建庄事前认可该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为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2021年拟以信用方式向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为提高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审核批准并签署公司向银行融资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投资集团借款额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投资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共计30亿元借款额度(委托贷款方式)的授权将于2021年7月到期,为继续利用控股股东资金充沛、周转灵活的优势,拓宽融资渠道,保证流动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投资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借款,总额不超过30亿元,综合资金成本不超同期市场利率水平,该额度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独立董事王京宝、刘振、史建庄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董事会在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赵书盈、余德忠、张勇、安汝杰回避了表决。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投资集团借款额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1年4月26日下午14:30在公司住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3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6.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40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2021年3月31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下午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0日

(七)出席对象:

1.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投资集团借款额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次股东大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投资集团”)应回避表决。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3:2020年度财务报告

提案4: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提案5: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提案6: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案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提案8: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提案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投资集团借款额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时,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作2020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见2021年4月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投资集团借款额度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等。

(三)特别说明:

1.《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投资集团借款额度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投资集团应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名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4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发展计划部。

(四)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代理人凭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2层公司发展计划部,邮政编码:450008。电话:0371-69515111,传真:0371-69515114,联系人:韩玉伟。

(六)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896”,投票简称为“豫能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同意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备注:

1.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3.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34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1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

2. 2021年3月31日会议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座1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 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其中:采连革监事会主席,郭金鹏、张静、韩献会、毕瑞婕监事共5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4. 会议由采连革监事会主席主持。

5.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提出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并有效实施,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1-35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或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发生股权委托管理,销售煤炭,房屋租赁,购买配件,销售粉煤灰、石膏、蒸汽、电力及其他产品,提供维护、劳务服务,接受维护、劳务、物业、餐饮等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86,960.00万元,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82,518.88万元,本年预计较上年增长的原因是:公司子公司积极开拓煤炭销售业务。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人介绍

1.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542485

法定代表人:刘新勇

注册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亿元

成立日期:1991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项目所需工业生产资料和机械设备、投资项目分的产品原材料的销售(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屋租赁(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投资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票738,700,6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20%,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财政厅。

截至 2020年9月30日,投资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计1,815.7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13.46亿元,营业总收入221.4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6亿元(以上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2. 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濮阳豫能”)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0330059101R

法定代表人:赵书盈

注册地址:濮阳工业园区中原路东段路北

注册资本:人民币11605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3月18日

营业范围:承担发电机组项目建设及建设后的发电生产经营;发电、售电;与电力相关的节能、石膏、灰渣综合利用;热力生产和销售;原材料及燃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开发和贸易;高新技术的开发和经营;新能源开发和经营;电力设备安装、检修和试验;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租赁,工业废水、污水处理;新能源汽车充电换电设施建设及运营;循环冷却水、除盐水的生产销售;工业盐销售;风电、光伏、生物质综合能源服务;储能、智能微电网系统、能源工业互联网及综合能源管控平台建设、开发和技术服务;节能技术服务;二氧化碳固化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现为河南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濮阳豫能合并报表资产总计50.6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0.63亿元,营业收入17.0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727.12万元。

3. 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豫能”)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2MA3X87U148

法定代表人:赵庆恩

注册地址:荥阳市贾峪镇祖始村鲁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3月23日

营业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现为河南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截至 2020年12月31日,郑州豫能合并报表资产总计53.5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0.18亿元,营业收入7.3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216.98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款的规定,投资集团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投资集团及其子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投资集团及其子公司均按约定履行相关协议项下的交易,未出现重大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以下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交易发生时通过市场询价、比价取得的同类交易的一般市场价格确定或者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交易时以现金或票据结算。

(一)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采购配件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河南豫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科技”)向河南中原云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云信”)采购智慧电厂设备,公司子公司通过“中原e购”平台等拟向投资集团子公司河南省立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立安实业”)等采购设备维护所需部分轴承、滤芯和密封等配件。2021年预计总金额3000.00万元。

(二)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煤炭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煤交易中心”)拟向濮阳豫能、郑州豫能等子公司销售煤炭。2021年预计总金额130,000.00万元。

(三)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粉煤灰、蒸汽等商品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鹤淇公司”)、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益公司”)等向投资集团下属水泥板块等企业销售发电过程产生的粉煤灰、蒸汽等商品。2021年预计总金额8,000.00万元。

(四)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电能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能源科技等拟向投资集团下属水泥板块、造纸板块、城市发展板块等企业销售电能。2021年预计总金额23,000.00万元。

(五)公司子公司向关联人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检修维护、土地租赁等服务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孙公司鹤壁威胜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壁威胜力”)拟向投资集团下属子公司濮阳豫能、郑州豫能及其他子公司提供检修维护等服务,鹤淇公司拟向鹤壁同力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力建材”)提供土地租赁等服务。2021年预计总金额180.00万元。

(六)公司接受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的业务外包、金融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服务

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本公司及子公司拟接受投资集团子公司河南汇融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融人力”)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业务外包、培训、招聘、咨询等服务,投资集团子公司河南汇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中原云信、河南天地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酒店”)等提供的金融服务、信息化建设、餐饮、物业等服务。2021年预计总金额9,650.00万元。

(七)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投资集团办公楼

为了满足办公需要,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本公司及子公司租赁投资大厦8-13层作为办公场所,该交易从2009年起,合同每年签订一次;为开拓业务,公司子公司能源科技租赁办公场所。2021年预计金额430.00万元。

(八)公司接受投资集团委托代为管理其资产

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2010年8月10日,投资集团与公司签订了三年期《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投资集团将其拥有的除本公司之外的全部发电企业股权委托豫能控股管理。协议到期后,经2013年12月17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4次临时会议批准,投资集团与公司继续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新协议约定:投资集团继续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除本公司之外的全部发电企业股权委托豫能控股管理,由豫能控股行使除收益权和处置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力,投资集团按固定2,000.00万元/年(含税)向公司支付托管费用。委托期间为2013年8月10日至2014年12月31日;委托管理期满后,双方对约定内容无异议协议自动续签,续签期限为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续签不受次数限制。根据该协议约定,2020年度,公司继续受托管理投资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除本公司之外的全部发电企业股权。

(九)公司子公司向关联人投资集团子公司购买补偿电量指标

为了增加公司子公司发电收入,提高机组负荷率,提升机组运行经济性,公司子公司拟按市场化的原则购买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新力”)关停补偿电量指标,预计2021年交易总金额9,500.00万元,交易金额最终以河南省电力公司结算为准。

(十)公司子公司向关联人投资集团子公司转让电量指标

公司子公司拟按市场化的原则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郑州豫能转让电量指标,预计2021年交易总金额1,200.00万元,交易金额最终以河南省电力公司结算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采购配件等原材料

按照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公司子公司能源科技向中原云信采购智慧电厂设备,通过“中原e购”平台等拟向投资集团子公司立安实业采购设备维护所需部分轴承、滤芯和密封等配件。公司子公司可实现零库存,约定产品到货验收合格后付款,有利于成本控制。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之处。对投资集团子公司不会形成依赖,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二)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煤炭

公司子公司利用其集中议价、集中采购的优势,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原煤,有利于公司子公司拓展业务,提高市场份额,增加业务收入。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之处。原煤具有活跃的销售市场,对投资集团子公司不会形成依赖,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三)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粉煤灰、蒸汽等商品

公司子公司将发电过程产生的粉煤灰、蒸汽等材料予以销售,有利于企业节能、利废、环保,提高效益。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之处。电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煤灰等废料作为建材原料,具有一定的销售市场,不会形成依赖,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四)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销售电能

在基础电量计划缩减的情况下,公司子公司与投资集团子公司开展大用户直供电交易符合河南省电力直接交易相关政策,有利于弥补企业计划电量不足,最大限度发挥设备生产能力,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之处,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

(五)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检修维护、土地租赁等服务

公司子公司向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的检修维护等服务,有利于公司子公司拓展业务,可有效提高市场占有份额,增加业务收入。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六)公司子公司接受投资集团子公司提供业务外包、金融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服务

(下转1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