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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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德安县人民政府签订《(德安)装配式
钢结构建筑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协议书》的公告

2021-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21-015号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德安县人民政府签订《(德安)装配式

钢结构建筑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近日,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德安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德安)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协议书》,双方约定共同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钢结构的安徽富煌(德安)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项目设备由公司负责出资购买,出资金额不低于1.5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

2、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也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签订投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协议书主要内容

本协议双方

甲方:德安县人民政府

乙方: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1、关于厂房等建设工程:

按照项目规划设计要求,由甲方提供约350亩土地,并由甲方出资建设约15万平方米厂房(暂定)、天桥(连接现有厂区及本项目)、配电房、气站房、磅房、门卫房和相关附属工程(包括厂房内设备基础、室外行车支架基础、堆场、道路、绿化、天燃气接驳点铺设至厂区内气站的管线铺设、自来水接驳点接至厂区总表的管线铺设等)。力争2021年12月底建成交付使用。

2、关于设备:设备由乙方出资购买,并交由乙方下属江西省富煌钢构有限公司经营使用,设备总价款为不低于1.5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

3、关于项目立项、环评:由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项目立项、环评等手续。

4、关于租金:项目建成后,前十年由甲方免费整体提供给乙方下属江西省富煌钢构有限公司经营使用,十年期满后按市场行情租赁给江西省富煌钢构有限公司,江西省富煌钢构有限公司支付租金,同时积极鼓励乙方或江西省富煌钢构有限公司回购项目。具体租赁价款及回购方式由甲乙双方再次协商决定。

5、其他:甲方对具备钢结构或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条件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应优先采用钢结构或装配式建筑技术进行建设。在保障房和回迁安置房建设中,甲方应优先安排一定数量的钢结构或装配式建筑项目,并逐步扩大钢结构或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规模。

6、同时可享受省、市、县招商引资政策及其他政策。

7、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交易对方介绍

1、交易对方名称:德安县人民政府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关联关系:公司与德安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协议书的签订,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钢结构加工制造产能,有利于公司不断增强业务承接能力,有利于持续开拓华中、华南市场。本次投资协议涉及项目主要通过政府建设生产场所、公司出资项目设备的合作模式,有效地降低了公司投资成本。本次协议的签订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周期、投资强度、项目建成后产出强度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风险。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3、本次投资存在市场环境、运营管理等风险,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德安)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协议书》。

特此公告。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