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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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企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等渠道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1-04-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证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齐鲁证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联讯证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财富证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1年4月6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上述渠道为招商企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招商企业优选混合A:011450、招商企业优选混合C:011451)的销售机构并开通认购等相关业务。

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3、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二、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