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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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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89 公司简称:皖天然气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33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9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3,84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安徽省内天然气长输管线的投资、建设和运营、CNG/LNG、城市燃气以及分布式能源等业务。

长输管线业务:通过自建长输管线将天然气销售给城市燃气公司及直供工业用户等下游客户,包括为中石油、中石化以及大用户提供代输服务。

CNG/LNG业务:将天然气加工为CNG/LNG,或通过贸易采购CNG/LNG并销售给城市燃气公司、工商业用户等下游客户。

城市燃气业务:在特定区域内,通过建设城市燃气输配系统,向各类城市燃气终端客户销售天然气。

分布式能源业务:以天然气为燃料,通过冷热电三联供等方式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并在负荷中心就近实现多种能源供应。

安装工程业务:从事燃气、天然气相关设备、器具的经营和维修,燃气、天然气相关设施的调试、维护、保养、检修等业务。积极拓展燃气、天然气相关工程的勘查、设计、监理、咨询、施工、工程总承包等业务。

截至目前,公司已先后建成并运营蚌埠支线、淮南支线、芜铜支线、利阜支线、利淮支线、合巢支线、龙塘支线、利亳支线、江北联络线、池州支线、宣城支线、安庆支线、合六支线、广德支线、池铜支线、霍山支线、利颍支线、定凤支线、江北产业集中区支线、江南联络线、宣宁黄支线、南陵-泾县支线、青阳支线等23条长输管线,实现向全省合肥、安庆、铜陵、池州、宣城、蚌埠、淮南、阜阳、淮北、宿州、亳州、六安、芜湖、滁州、马鞍山、黄山16个地市供应管输天然气;先后在合肥、池州、宣城、利辛、霍山、和县等地建成6座CNG加气站;取得宿州市、广德市、和县、舒城县、庐江县、霍山县、颍上县、宁国市、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泾县、蚌铜产业园等特定区域的燃气特许经营权。

行业情况说明:

从政策导向看,国家油气管网公司对全国长输业务管控将逐步加强,管网公司在“管住中间”上的动作不断加大,目前广东、海南等多省天然气管网已陆续融入国家管网,从这个趋势来看,全国“一张网”建设将在“十四五”加速推进。

从市场空间看,一是省内天然气消费规模持续扩大,2020年全省天然气消费约60亿方,同比增长6.5%,随着省内天然气支干线管网加速向乡镇延伸,消费市场空间有望进一步扩大。二是城市燃气和工业用气仍是天然气消费主力,目前城市燃气和工业用气分别占天然气消费量的37%和35%,随着我省城镇化和工业化的稳定推进,城燃和工业用气将保持主力消费地位。

从技术趋势看,管网技术正向数字化加快发展,随着输气管道建设向长运距、大管径和高压力方向发展,多气源、多通道、供气灵活可靠的大型管网系统加快建立,带动了计量技术、泄漏检测、管道减阻剂和运行仿真及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管道数字化技术等创新和应用。

从行业发展方向看,向下游燃气销售和增值服务拓展成为重要趋势,在天然气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的背景下,管网投资主体更加多元化。随着城市人口快速集聚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下游城燃服务和销售贸易等增值业务将成为天然气消费高增长点。通过寻求开发区、城乡集聚区等空白市场合作,以及收购兼并城网公司等方式成为天然气公司拓展下游市场的主要手段。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输售气量27.59亿方,其中:长输业务板块输售气量22.93亿方,CNG/LNG业务板块销售量4.54亿方,城网业务板块输售气量3.04亿方,内部销售气量抵消2.92亿方;营业收入47.64亿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7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单位:元

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本报告期内无减少子公司。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1-008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

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定价,公平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以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与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贾化斌先生、卢浩先生、肖厚全先生、沈春水先生、吕石音女士共五位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1年预计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公司生产活动所必需,并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发挥了关联方各自的资源、产品和成本优势,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所有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1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交易本身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皖能集团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总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上述与安徽省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过预计金额152.21万元,不需要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2. 其他关联交易

(1)预计公司2020年度通过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不超过20,000万元,实际通过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3,992.99万元。

(2)预计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存放在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存款利息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实际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为33,741.70万元,2020年度取得利息收入348.11万元;预计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发放的日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票据业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预计2020年度交易金额为5亿元,支付贷款利息不超过2,000万元,实际未发生。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1.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其他关联交易

(1)预计公司通过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不超过20,000万元,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存放在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存款利息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发放的日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票据业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预计2021年度交易金额为5亿元,支付贷款利息不超过2,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

1.控股股东一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37,500万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宜存

主要股东: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国有资产运营,项目投资及管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服务,商务信息、投资信息咨询服务,建设项目投资条件评审。

(二)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1. 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注册资本:10,789万

注册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大泽乡镇宿固路与南大外环交口东南侧200米

法定代表人:李忠玉

主要股东:安徽皖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环保发电项目投资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固体废物(不含危险废物)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安徽省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000万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99号

法定代表人:戴华

主要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住宿、餐饮服务;美容美发;预包装食品销售;卷烟零售;一般经营项目:酒店用品加工、销售;日用百货、食用农产品、工艺美术品、珠宝玉器销售。

3. 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8,761万

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大连路6718号

法定代表人:朱晓明

主要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新能源开发利用;环保业务开发、投资咨询服务、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利用;机电设备销售、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安徽金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万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8号贵都花园

法定代表人:段太祥

主要股东:安徽皖能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酒店管理,餐饮服务,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洗烫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租赁,机动车维修和维护,日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 安徽皖能电力运营检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863.9334万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海棠路150号创新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宏

主要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皖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淮北弘润物贸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同泽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发电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调试及技术服务,电厂技术咨询及监理,电厂管理服务;电力投资;环境保护监测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及维护,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集成及运维服务,环境监测服务及监理;节能服务;新能源技术推广,机电产品销售;建筑安装,脚手架搭设,防水防腐及保温工程施工;核电站常规岛和辅助生产设施整体设备检修工程施工;自营及代理机电设备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76号能源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盛胜利

主要股东: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仅限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各类产品、货币市场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地方政府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均由物价部门核定,因气源、用气结构、管输距离不同,对不同客户核定的销售价格会有所差异。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实际销售价格与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一致,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定价原则相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2.公司因业务需要发生的劳务、租赁、出租、维保服务等行为,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3.公司因业务需要发生的水电费用,均以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执行。

4.公司存放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利率按照存放于银行的利率执行;公司从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贷款利率按照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销售商品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天然气销售业务为同一区域内上下游客户关系,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具有市场必然性。

2.关联方劳务服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出于节约成本和便于管理的原则,公司委托关联方提供劳务服务,劳务服务费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取费。

3.关联方租赁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租用关联方房屋作为办公地点,有利于公司日常工作的开展,提高办公效率,降低交通费用开支。

4.通过关联方办理委贷、存款及贷款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安徽省能源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结算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与各关联方预计在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其必然性,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会损害本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1-009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本次关联交易是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定价,公平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以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与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纪伟毅先生、陈圣勇先生共两位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1年预计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公司生产活动所必需,并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所有交易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1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交易本身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港华(安徽)公司及其关联企业2021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总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香港中华煤气(安徽)有限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上述与修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销售天然气交易30.48万元,与武宁港华燃气有限公司销售天然气交易12.64万元,与名气家(深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材料采购交易0.54万元,与港华紫荆农庄(句容)有限公司材料采购交易9.94万元,港华农业投资(南京)有限公司材料采购交易3.63万元均不需要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公司副董事长纪伟毅先生任职董事、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

(1)安徽省江北华衍水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7,444万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B楼402-A室

法定代表人:高骏

主要股东:华衍水务(安徽江北)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在特许经营范围内,以统一管网形式从事集中式供水;供水厂及输配管道供水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经营;住宅供水一体化设施的受托运行、维护服务;供水设备设施及管道的设计、安装。(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国家限制类、禁止类项目除外,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涉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港华紫荆农庄(句容)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

注册地址:句容市宝华镇宝华村红门楼291号界碑

法定代表人:纪伟毅

主要股东:港华农业投资(南京)有限公司

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南京高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等

经营范围:花卉、苗木、果树、蔬菜种植、销售;淡水鱼、畜禽养殖、销售;生态养殖技术咨询; …… 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名气家(深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万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军

主要股东:港华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济信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从事广告业务;佣金代理;国内贸易;软件开发;……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 公司董事陈圣勇先生任职董事、法定代表人的其他企业

(1)铜陵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淮河大道中段1211号

法定代表人:许志

主要股东:铜陵市燃气总公司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铜陵市管道燃气的输配管网及相关设施(含加气站)的建设、设计和经营;燃气(包括管道燃气)的生产、采购、储存、加工及输送、供应和销售;燃气设备、燃气器具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安装、维修及提供各种售后服务。“燃气”是指供给民用生活、商业经营和工业生产等使用的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及其它气体燃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第2类)。(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2)安庆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3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人民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何族兴

主要股东:安庆市煤气公司

香港中华煤气(安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经营安庆城区范围内的管道燃气项目。安庆市区范围内统一生产、加工、储存、输配和销售各类气源的管道燃气(含瓶组方式)。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批发和零售;燃气汽车加气业务;制造燃气炉具、仪表及设备;批发和零售自产或非自产的燃气器具、仪表及设备;提供燃气设施设计、安装、维修、抢修等服务;从事其他相关业务。(安徽省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3)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工业园区清溪大道228号

法定代表人:林光亮

主要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燃气的生产、经营、输配、销售;燃气设备、器具及相关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服务;车用燃气的供应及加气站的经营;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芜湖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28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繁阳镇安定东路107号

法定代表人:宋竹林

主要股东:邹梅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燃气设施建设和经营;燃气加工、储存、输配、供应;汽车加气;燃气具零售(上述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该公司原为内资企业,2013年3月25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5)青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

注册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园双溪路

法定代表人:林光亮

主要股东:池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燃气输配、经营与销售;燃气燃烧器具开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马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00万美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红旗南路127号

法定代表人:严斌

主要股东:香港中华煤气(马鞍山)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江东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城市燃气(含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的生产、输配、销售及相关经营服务(含客户服务);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含管网)及相关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城市燃气工程(含管网)设计与施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批发、零售燃气燃烧器具及零配件、配套装置、厨具、仪表、五金交电、家用电器;从事橱柜的销售、安装及配套服务;燃气缴费以及其他燃气相关服务(除涉及配额、许可证及国家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马鞍山博望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新区博望镇南环路和工业中路交叉路口

法定代表人:严斌

主要股东:马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当涂县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天然气的输配、销售及相关经营服务(含客户服务);城镇燃气工程项目(含站场、管网)及相关设施的建设及运营;燃气器具及零配件、厨具、五金的批发零售;燃气收费以及其他燃气相关服务。

(8)马鞍山江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注册地址:郑蒲港新区姥桥镇和沈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王政文

主要股东:港华燃气(郑蒲港)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特许经营地域范围内管道燃气的建设与经营;CNG/LNG供气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及加气业务;供气设备设施及管道的设计安装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9)芜湖江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B楼408-F室

法定代表人:王政文

主要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燃气设施建设与经营(该项目按特许经营许可协议开展,中标项目为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及周边镇区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范围内的燃气生产、存储、输配、供应及汽车加气;(上述经营范围属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燃气具销售;天然气利用技术的推广和服务。

(10)黄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黄山市黄山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李波

主要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燃气的生产和供应;燃气设施安装、维修和管理;燃气器具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安装、维修和售后服务;CNG汽车加气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黄山太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0万美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李波

主要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在黄山区批准的区域内建设、经营管道天然气输配管网及相关设施、汽车加气站;管道天然气的生产、供应和销售;天然气器具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安装、维修和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黄山徽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0万美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李波

主要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在徽州区批准的区域内建设、经营管道天然气输配管网及相关设施、汽车加气站;天然气的生产、供应和销售;天然气器具及相关设备的设计、制造及销售、安装、维修和售后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13)修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义宁镇南桥村

法定代表人:王志国

主要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三联利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建设和经营管道燃气的输配管网及相关气体储存、运输设施;生产、加工、输送、销售各种管道燃气(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代天然气);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有关燃气应用设备、气体仪表、燃气炉具及相关配套设备、及提供各种售后服务;从事与前述相关的工程、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武宁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万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万福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刘宁

主要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城镇燃气的生产、采购、输配和供应;燃气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燃气输配和使用过程的安装、维修、维护服务;燃气、燃烧器具和相关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和相关售后服务(以上项目涉及经营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15)港华农业投资(南京)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

注册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10-163号

法定代表人:陈圣勇

主要股东:香港中华煤气(江苏)农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工业、农业、基础设施领域依法进行投资;…… 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关联方

1.湖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50万美元

注册地址: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威路8号

法定代表人:褚国良

主要股东:香港中华煤气(湖州)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区域的管道燃气输配管网和相关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经营;管道燃气的生产、输配和销售;燃气设备、炉具等相关配套设施的生产和销售。(凭资质经营)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均由物价部门核定,因气源、用气结构、管输距离不同,对不同客户核定的销售价格会有所差异。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实际销售价格与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一致,关联方与非关联方的定价原则相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2.公司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租赁、材料采购等行为,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3.公司因业务需要发生的水电费用,均以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销售商品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为上下游产业链关系,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商品交易具有市场必然性。

2.关联方采购商品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招标采购程序向关联方采购商品,价格均参考市场价格。

综上,公司与各关联方预计在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其必然性,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会损害本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1-013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

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自2017年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1-006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 76 号能源大厦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贾化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0人,副董事长纪伟毅先生、独立董事李鹏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总经理吕石音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朱磊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朱亦洪女士、总工程师张先锋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2.按照规定,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喻荣虎、阮翰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1-007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人民币1.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9,085,182.84元。截至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72,215,740.89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840,000.00元(含税),占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以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董事会做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编号:2021-010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卢珍,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长信科技、皖天然气、合肥城建、设计总院、中旗股份、浩淼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永欢,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卫宁健康、睿高新材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卢珍、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永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2021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2020年度保持一致,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1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下转8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