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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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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

2021-04-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597,989.13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5,266,875.01元。

为了更好的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1、公司年度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现金分红在每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2、公司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时,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一亿元;3、在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资金需求,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鉴于当前公司正处于加快发展速度的关键时间,2021年度将是公司发展重要的一年,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对经营性现金流的需求也将增加。考虑到公司目前经营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需求,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发展质量,给投资者带来长期的回报,经董事会研究,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2020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提供资金保障。

今后,公司将更加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做法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基于独立判断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日在公司11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文辉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 《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的规定,新上市的主板上市公司应于上市当年开始建设内控体系,并在上市的下一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属于新上市公司,因此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将在披露下一年度年报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未披露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何文辉、张美琼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最终金额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上述融资额度有效期限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日。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项议案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任职资 格审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详见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30Z1290号)。

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备查文件

1.《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08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报表列报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 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及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对于经营租赁租入资产,承租人需先识别租赁,对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初始确认时,经营租入资产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租赁负债及其他成本 (如初始直接费用、复原义务等)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 进行折旧并确认折旧费用,同时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符合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除外。相应的,财务报告披露要求同步修订。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按照首次执行新租赁准 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 信息不予调整。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 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1年4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证券代码:605081 证券简称:太和水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6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256号星云大楼1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6日

至2021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上述有关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21年4月6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10、11、12、14、15、16 1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何文辉、泓泉清旷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进行登记。

1、会议登记办法:

(1)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和股权登记 日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和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账户卡和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及出席人个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须凭证件原件进行登记确认方可视为有效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4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3、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256号星云大楼1104室

六、其他事项

与会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256号星云大楼1104室

邮政编码:200433

电话:021-65661626-8087

传真:021-65661626-8002

联系人:姜伟

特此公告。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上接1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