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1版)
因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需要,计划与公司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以下交易:
单位:万元
■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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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一)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二)交易的定价遵循以下政策:
1、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参考关联方与独 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 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 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财务数据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到影响。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注册资本变更的原因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其中一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该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5,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0年10月30日,上述 15,600股限制性股票已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60,227,600股减少至160,212,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60,227,600元减少至160,212,00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相应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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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尚需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授权相关代表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7,2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9%;高级管理人员陈建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7,25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1%;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谢茂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财务总监赵慧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董监高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股份时间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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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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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减持人员非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可根据个人资金需求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1,605,481.92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21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106,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369,630.98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9.64%,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分红比例的规定。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日召开,本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中,与我们进行了沟通与讨论,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和可分配利润 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对后续资金需求做出相应评估后,为了 更好的回报股东,让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2020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共计存货跌价准备16,613,586.92元,超过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0%。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将减少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16,613,586.92元。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核查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监事会决议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经监事签字的监事会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三环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并购涉及的业绩承诺情况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与杭州德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黄石慈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三环离合器有限公司股东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协议》,规定公司以15,000.00万元收购湖北三环离合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三环”)100%股权,同时也签订了《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北三环离合器有限公司股东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规定湖北三环201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750.00万元,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5,900.00万元,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合计实现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8,500.00万元。上述净利润指湖北三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二、湖北三环2019-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4月23日出具的《湖北三环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湖北三环2019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32.55万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4月2日出具的《湖北三环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湖北三环2020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227.79万元。
湖北三环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累计为10,160.34万元,超出业绩承诺数(5,900.00 万元)4,260.34万元,完成业绩承诺净利润的172.21%。湖北三环已完成2019年度和2020年度业绩承诺。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北三环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湖北三环2020年度业绩符合实际经营情况,我们认为湖北三环完成第二个业绩承诺指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北三环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湖北三环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湖北三环完成第二个业绩承诺指标。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决议
(四)经监事签字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于2021年4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短期富余自有资金的作用,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购买理财产品以公司名义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不会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投资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分析
理财产品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根据与银行或相关机构签署的协议中约定的条款,及时与银行或相关机构进行结算,并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不能用于质押。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金额:元
■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530,639,470.78元,在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调查了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风险控制等措施,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认为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2、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了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铁流股份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铁流股份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4、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于2018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5、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符合解锁条件暨上市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6、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符合解锁条件暨上市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实施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其中一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该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12.14元/股。
2、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调整说明
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利润分配已于2019年6月实施完毕。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之前公司已实施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公司拟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后,需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400股,每股回购价格约9.34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97,120.00元,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三、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0,212,000股变更为 160,201,6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鉴于公司实施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其中一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监事会意见:鉴于公司实施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其中一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合法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所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及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外,公司已履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等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其中一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4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约为9.34元/股。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0,212,000股减少至 160,201,6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160,212,000元减少至160,201,600元(具体以实际核准的注销股数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兴国路398号铁流股份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1年4月7日起45天内(工作日的 9:3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中心发出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4、联系人:梅雪
5、联系电话:0571-86280821
特此公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以上会计准则的发布及修订,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以上会计准则的发布及修订,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执行新租赁会计准则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新租赁准则引入了“控制”、“已识别资产”等概念,对租赁的识别以及租赁与服务的区分制定了相关指导原则。此外,新租赁准则对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合同的分拆及合同对价分摊、租赁的合并等作出了规定。
(2)承租人会计处理由双重模型修改为单一模型。取消承租人的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分类,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租赁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监事会决议
(四)经监事签字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65号)核准,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4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634.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于2017年5月4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51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公司已分别与时任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余杭支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1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招商证券担任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承接安信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持续督导工作。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和招商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专项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因该项目已结项,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余杭支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年产200万套膜片弹簧离合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因该项目已结项,公司于 2019年6月24日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年产30万套离合器系统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因该项目已结项,公司于 2020年6月29日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情况为: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5月17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04,738,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17年6月置换先期投入104,738,000.00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17年5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563号《关于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二。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将不断优化公司研发体系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附加值,全面增强公司的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技术保障。该项目不直接创造利润,故不适用单独核算实现效益情况。
补充营运资金是公司经营规模提升与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减轻公司债务负担,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不适用单独核算实现效益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二的注释说明。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2017年5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2017年6月22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上述议案,投资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2018年3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2018年3月28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上述议案,投资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2019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2019年5月20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上述议案,投资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2020年5月20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上述议案,投资期限自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共计217,596.81万元,累计赎回相关产品211,796.81万元。已到期产品具体明细如下表: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产品明细:
■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对于“年产 200 万套膜片弹簧离合器生产线建设项目” 计划投资金额为29,134.53万元,截止到项目全部建设完毕,实际投资金额为17,294.63万元,差异金额为11,839.90万元。差异原因主要系: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成本支出,有效地控制了成本,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2、公司在取得该募投项目用地及前期募投项目平整和申报过程中产生的土地和基建费用为 4,927.40 万元,该部分资金在公司申请首发上市股东大会之前投入,不符合募投项目资金置换条件,故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入并实施项目前期;3、由于目前约 790.66 万元的部分合同尾款或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公司对于“年产 30 万套离合器系统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4,400.00万元,截止到项目全部建设完毕,实际投资金额为2,453.16万元,差异金额为1,946.84万元。差异原因主要系: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成本支出,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2、由于目前约 1,303.87 万元的部分合同尾款或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十、上网公告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附表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
注1: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原因详见本报告“八”。
注2: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首发募投项目继续延期的议案》。同时经2020年5月20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拟将 “年产 10 万套液力变矩器生产线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延期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
注3:因募集资金在补充营运资金前产生活期存款利息,从而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36.82万元。
附表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
注1:年产 200 万套膜片弹簧离合器生产线建设项目承诺效益:本项目预计建设期2年,项目建成第1年达产80%、第2年100%达到设计生产规模。项目完全达产后,正常经营年份新增销售收入(含税)41,000.00万元,利润总额8,075.87万元,税后利润6,864.49万元,动态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2年)为6.24年,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0.13%。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低于承诺效益20%以上,主要原因为:(一)随着离合器市场对产品需求的变化和公司产品生产工艺的逐步切换调整,公司离合器产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同时主要原材料钢材等大宗材料价格上涨,导致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二)因公司产品工艺及质量的提升对相应技术及生产人员的技能需求不断提高,且市场平均用工成本普遍上涨,同时公司自2018年5月起实施了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总体人工成本及期间费用较承诺效益预测时有较大增幅,从而累计实现效益低于承诺效益。
注2:年产 30 万套离合器系统模块生产线技改项目承诺效益:本项目预计建设期2年,第3年达产50%,第4年开始100%达到设计生产规模。项目完全达产后,正常经营年份新增销售收入(含税)12,000.00万元,利润总额1,551.72万元,税后利润1,318.96万元,动态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2年)为5.76年,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5.20%。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低于承诺效益20%以上,主要原因同“注1”。
注3:年产 10 万套液力变矩器生产线技改项目承诺效益:本项目预计建设期2年,第3年达产80%,第4年开始100%达到设计生产规模。项目完全达产后,正常经营年份新增销售收入(含税)9,000.00万元,利润总额1,315.23万元,税后利润1,117.95万元,动态投资回收期(税后,含建设期2年)为5.96年,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1.52%。截至2020年底,该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4: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不适用单独核算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五、(二)”。
证券代码:603926 证券简称:铁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7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兴国路398号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7日
至2021年4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除需审议上述十三项议案之外,本次股东大会还需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9、10、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德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张智林、国宁、张婷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③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4月26日17:00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④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兴国路398号
邮编:311100
联系人:周莺、梅雪
联系电话:0571-86280821
邮箱:mx@chinaclutch.com
(三)登记时间:2021年4月26日8:00-17: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住宿、交通。
特此公告。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铁流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