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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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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021-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 2021-01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4月7日下午在江苏苏州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占董事总数的100%(其中刘凡董事电话参会,黄艳董事委托范力董事长、朱建根董事委托朱剑董事参会并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总裁范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非职工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非职工董事)分别为:范力、朱剑、沈光俊、朱建根、郑刚、马晓、裴平、尹晨、权小锋、陈忠阳。其中裴平、尹晨、权小锋、陈忠阳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为分项表决。所有分项表决均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洗钱风险自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反洗钱工作稽核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成立财富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1、经纪业务管理委员会更名为财富管理委员会;

2、设立东吴秀财事业部,撤销零售客户部;

3、按上述调整后,财富管理委员会下设三个前台部门(东吴秀财事业部、财富管理部、机构业务部)和一个后台部门(运营管理部);

4、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对本次组织架构调整工作进行细化和落实,并在符合风控合规等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根据调整后的组织架构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内部运作流程、制定或修订相关内部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二、独立董事简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6名)

1、范力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12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江苏省证券业协会会长、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苏州市上市公司协会会长。1989年8月至1997年11月在共青团苏州市委员会历任常委、办公室主任兼事业部部长。1997年11月至2002年4月在苏州证券历任投资部副经理、办公室主任、人事部经理、总裁助理;2002年4月至2012年3月在东吴证券历任董事会秘书、经纪分公司总经理、副总裁、董事、常务副总裁;2012年3月至2013年5月在东吴证券任总裁、董事;2013年5月至2014年1月在东吴证券任总裁、副董事长。2014年1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

截至目前,范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朱剑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12月出生,本科。现任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1982年6月至1996年8月历任苏州市财政局办事员、科员、副科长、科长;1996年9月至2002年2月任苏州丝绸集团公司总会计师;2002年3月至2008年6月任苏州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8年7月至2018年6月任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朱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沈光俊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3月出生,本科,注册评估师。现任苏州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1994年8月至2003年12月历任江苏仁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助理、项目经理、部门经理、董事,南京分公司总经理;2004年1月至今历任苏州信托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总裁)、董事长。

4、朱建根先生,中国国籍,现任苏州营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1963年6月出生,本科。1983年8月至1993年8月任职于苏州市总工会财务科;1993年9月至1996年10月任苏州市财政局所属江苏省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苏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6年11月至今历任苏州营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职员、投资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

截至目前,朱建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郑刚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现任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任资本运营部总经理。1993年7月至1998年6月在苏州互感器厂历任会计、财务科副科长、财务科科长;1998年6月至2000年11月在苏州电器发展实业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00年11月至2013年7月在苏州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13年7月至今在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任资本运营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郑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马晓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12月出生;大专。现任国发集团计划财务部经理。1986年7月至1994年12月任苏州光明丝织厂统计、会计;1994年12月至1999年8月任苏盘投资咨询公司会计;1999年8月至今在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任计划财务部会计、计划财务部副经理、计划财务部经理。

截至目前,马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简历(4名)

1、裴平先生,中国国籍,1957年4月出生;管理学博士。现任南京大学国际金融管理研究所所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南京大学金融与保险学系主任、南京大学商学院副院长等。2016年5月2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裴平先生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除拟任职务之外的关联关系。截至目前,裴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尹晨先生, 中国国籍,1975年5月出生,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现任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党委书记。2017年11月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尹晨先生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除拟任职务之外的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尹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权小锋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教授。历任鲁东大学管理学院助教、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教授。2017年11月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权小锋先生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除拟任职务之外的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权小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陈忠阳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9月出生,金融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计划经济系团总支书记、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副院长。2020年8月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忠阳先生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除拟任职务之外的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陈忠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21-1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3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3日

至2021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1年1月19日以及本通知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已于本通知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附有效联

系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1年4月19日(9:00-11:30,13:00-17:00)

(三)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丁嘉一

联系电话:(0512)62601555

传真号码:(0512)62938812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邮政编码: 215021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 2021-01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4月7日下午在江苏苏州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6人(其中唐烨监事委托王晋康主席、郦美英监事委托陈建国监事、马晓监事委托沈光俊监事参会并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晋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听取了《2020年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和《2020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非职工监事)分别为:黄艳、刘凡、唐烨、丁惠琴。

本议案为分项表决。所有分项表决均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及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各项业务,能够有效防范各项风险,保证客户及公司资产安全、完整,保证公司业务信息的准确、完整,公司内部控制在整体上是有效的。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东吴证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反洗钱工作稽核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附件:非职工监事简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非职工监事简历(4名)

1、黄艳女士,中国国籍,1974年12月出生,硕士。1997年参加工作,历任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综合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黄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刘凡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6月出生,硕士,现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中信证券北京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投委会执行总经理、投委会委员/董事总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创新业务投资总监、投资总监。

截至目前,刘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唐烨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6月出生;本科。现任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1984年至1992年在昆山市变压器配件厂任技术员、副厂长。1992年至1994年在昆山市乡镇工业局任办公室秘书。1994年至2000年在昆山市信托投资公司任业务部经理。2000年起至今任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

截至目前,唐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丁惠琴女士,中国国籍,1967年9月出生,硕士。1989年8月-2002年5月任张家港市海陆锅炉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会计师,2002年6月-2015年2月任张家港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副组长,2015年3月至今任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丁惠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 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 2021-01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将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需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中租赁的相关政策进行修订。

2021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采用与现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类似的单一模型,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根据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