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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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补充公告

2021-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21-017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增加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现对有关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一、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开展的背景及必要性

博思达资产组是公司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实施主体,公司本次增加应收账款保理额度提升至30亿元人民币也系进一步支持博思达资产组业务发展。

2020年9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购博思达资产组100%股权完成交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公司已就收购全芯科电子技术(深圳)有限公司、Upkeen Global Investments Limited和Fast Achieve Ventures Limited的100%股权完成交割,交易标的持有的主要资产为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和芯星电子(香港)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交易标的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合称“博思达资产组”)。

博思达资产组从事半导体分销业务,对于营运资金需求较高,且大多为期限较短的营运资金需求。除自身经营活动产生的资金外,博思达资产组的主要外部融资手段包括应收账款保理、进口融资和关联方借款。相较于其他融资渠道,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针对的是公司知名客户的应收账款,可以快速回笼资金,在半导体分销领域是常见的融资方式。

博思达资产组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9月的相关经营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博思达资产组近年来业务发展良好,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同时,高周转的业务特性决定了博思达资产组在开拓业务时,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量较大。根据公司对2021年业务情况以及资金需求的预期,同时随着博思达资产组与各类金融机构合作的不断深入,公司拟将本年度的应收账款保理总额度提升至30亿元人民币,从而充分有效的利用各类金融机构可以给予的保理授信额度。

上述保理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博思达资产组实际的保理融资金额,博思达资产组将根据实际情况及保理融资条件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具体保理融资金额将视博思达资产组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二、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应收账款保理分为附追索权保理与不附追索权保理,其主要差异系与应收账款有关的风险是否转移。附追索权保理的情形下,仍由公司承担应收账款信用风险,而在不附追索权保理的情形下,由金融机构承担应收账款信用风险。博思达资产组目前采用的主要为不附追索权保理。

博思达资产组合作的融资机构大多位于香港地区,且针对的是博思达优质客户的应收款项,客户违约风险较低。博思达资产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系主要为了加速资金周转,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从而有利于业务开拓。

博思达资产组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主要是与小米金融(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花旗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博思达资产组开展保理业务所产生的融资费用取决于当年的实际使用规模、保理利率以及实际使用天数等因素。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9月博思达资产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累计金额、产生的融资费用情况如下:

注:上述金额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外币年平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