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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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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1版)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袁峰、袁作琳、宁波高新区瑞泽高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

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4、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天峰路66号2号楼

联系电话:0574-88983667

传真:0574-88868969

联系人:吕蒙、俞凯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7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0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5)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6)基本介绍:众华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行业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

(7)人员信息:2020年末,众华所合伙人数量44人,注册会计师数量3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93人。

(8)财务情况:最近一年(2019年)度众华所总收入45,723.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8,673.7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042.7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9)客户情况:截至2019年末,众华所拥有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62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为116家,涉及的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众华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无。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依君,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主要包括徐家汇(002561)、鸣志电器(603728)、科博达(603786)、精工钢构(600496)、合胜科技(430630)、雷博司(831584)、瑞晟智能(688215)等。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章玉峰,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主要包括大智科技(870722)、瑞晟智能(688215)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莫旭巍,现为众华所合伙人,199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1996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签署过的上市公司年报有:光大嘉宝(600622)、融钰集团(002622)、安诺其(300067)、巴安水务(300262)、华微电子(600360)、华平股份(300074)、双星新材(002585)、锐奇股份(300126)、浦东建设(600284);担任上海洗霸(603200)、恒为科技(603496)、顺威股份(002676)、科安达(002972)、勤上股份(002638)、瑞晟智能(688215)等上市公司审计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较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10万元,同比增加20%,主要系公司2020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所增加A股相关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2021年度审计服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众华所为公司提供审计业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众华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就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9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晟智能”)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袁峰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以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租赁房产,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产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租赁房产,前述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本次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租赁房产,预计交易总额不超过175万元人民币,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以上情况,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公司2020年同类业务发生额。2、由于关联交易数据统计存在一定的客观因素,为了保证关联交易数据的准确性,故统计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前上一月末与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3、其他为租赁房产。4、宁波裕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由原宁波圣瑞思服装机械有限公司更名而来。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东普瑞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剑雄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3月9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百丈路88号

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气动元件、液压元件的制造、加工;消防设备、通风设备的研发、制造、安装及技术服务。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05.58万元,净资产为494.51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910.4万元,净利润为89.69万元。

2、公司名称:宁波裕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金达

注册资本:2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6月3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萧王庙街道弥勒大道中段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塑料制品、五金件、工艺品、箱包、家用电器、玩具、日用品、旅游户外用品的制造、加工;厂房降温设备的制造、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屋租赁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309.46万元,净资产为218.14万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49.63万元,净利润为-59.04万元。

(二)与瑞晟智能的关联关系

1、宁波东普瑞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与瑞晟智能的关联关系: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袁珂为瑞晟智能实际控制人袁峰之姐。

2、宁波裕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与瑞晟智能的关联关系:宁波裕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为瑞晟智能实际控制人袁峰100%持股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或存续,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关联方宁波东普瑞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公司向关联方宁波裕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租赁厂房参考周边区域租赁价格,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公司主要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如无市场价格的,按成本加成定价;如无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的,则经双方协商定价。交易属于关联方日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瑞晟智能确认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