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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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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21-038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7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7日上午9:15~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中航泊悦酒店(上海虹桥机场2号航站楼出发层2号门)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日(星期四)。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225,978,4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69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25,904,0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68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4,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9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告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丽琛、何佳玥;

3、结论性意见: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出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