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4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0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1年4月7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产业基地红枫路1号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南桂。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15,149,4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2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5,149,4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42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各项议案,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以累积投票制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蔡南桂先生、蔡赤农先生、龙治湘先生、唐霖女士、李剑峰先生、张旭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蔡南桂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5,149,4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蔡南桂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蔡赤农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5,149,4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蔡赤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龙治湘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5,149,4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龙治湘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唐霖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5,149,4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唐霖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李剑峰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5,149,4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李剑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张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5,149,4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张旭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以累积投票制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张维先生、陈小辛先生、潘传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备案审核无异议。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张维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5,149,4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张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陈小辛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5,149,4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陈小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潘传云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5,149,4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潘传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以累积投票制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刘达文先生、周蓓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邓拥军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刘达文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15,149,4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刘达文先生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周蓓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15,149,4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议案审议通过,周蓓女士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并通过《关于项目公司重新签订借款协议并由公司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130,61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回避100,018,8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股份总数的86.86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149,4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149,4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149,4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纪勇健律师、罗宇博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1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产业基地红枫路1号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通过不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邓拥军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邓拥军,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湖南赛隆药业有限公司质量总监。

邓拥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普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67,000元出资额。邓拥军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邓拥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2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蔡南桂先生、蔡赤农先生、龙治湘先生、唐霖女士、李剑峰先生、张旭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张维先生、陈小辛先生、潘传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2021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蔡南桂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选举蔡赤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非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蔡南桂(主任委员)、蔡赤农、唐霖、龙治湘、李剑峰、张旭;

(2)审计委员会:潘传云(主任委员)、唐霖、张维;

(3)提名委员会:陈小辛(主任委员)、蔡赤农、潘传云;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维(主任委员)、蔡赤农、陈小辛。

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部分董事换届选举离任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袁自强先生、徐杰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自强先生、徐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袁自强先生、徐杰先生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3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刘达文先生、周蓓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邓拥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2021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刘达文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监事最近两年内均不曾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二、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4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产业基地红枫路1号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鉴于公司于2021年4月7日下午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蔡南桂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蔡赤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蔡南桂(主任委员)、蔡赤农、唐霖、龙治湘、李剑峰、张旭;

(2)审计委员会:潘传云(主任委员)、唐霖、张维;

(3)提名委员会:陈小辛(主任委员)、蔡赤农、潘传云;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维(主任委员)、蔡赤农、陈小辛。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同意聘任蔡赤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张旭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李剑峰先生、童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任高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同意聘任罗刑燕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公司同意聘任谭海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具体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5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产业基地红枫路1号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鉴于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达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6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同意聘任蔡赤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张旭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李剑峰先生、童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高京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张旭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张旭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号码:0756-3882955

联系传真:0756-3352738

联系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 47 号光大国际贸易中心二层西侧

邮政编码:519015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

1.蔡赤农先生: 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自公司成立以来历任珠海赛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珠海赛隆药业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监事,珠海横琴新区赛隆聚智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嘉创睿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众芳科技有限公司、湖南赛博达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蔡赤农先生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隆聚智投资有限公司47.04%股权,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博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428,393元出资额。蔡赤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为堂兄弟关系,除以上关联方之外,蔡赤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蔡赤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李剑峰先生: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北京红惠制药公司研发员、河南羚锐制药北京药物研究院研发项目负责人,2008年以来历任公司研发部经理、研究所所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研发中心主任,华容湘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李剑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普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688,875元出资额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股。李剑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剑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张旭女士: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以来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计划调度中心主任、监事、证券事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珠海横琴新区赛隆聚智投资有限公司监事,珠海横琴新区赛普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旭女士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普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30,660元出资额。张旭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旭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童彦先生: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童彦先生历任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医药销售代表、北京建昊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天津中新药业集团公司大区经理、珠海润都民彤制药有限公司销售总监、江中(武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7年11月加盟赛隆药业任营销总监,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童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5.高京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湘潭大学,会计专业。高京先生历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爱普科斯电阻电容(珠海)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珠海麦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经理,2013年8月加入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高京先生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普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33,367元出资额。高京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7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罗刑燕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同意聘任谭海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罗刑燕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条件,具备任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人的能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简历详见附件。

谭海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谭海雁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谭海雁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号码:0756-3882955

联系传真:0756-3352738

联系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 47 号光大国际贸易中心二层西侧

邮政编码:519015

特此公告。

珠海赛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

1.罗刑燕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2005年-2007年先后担任美的客车公司价格专员、成本会计主管,2007年-2011年担任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审计专员,2011年-2014年担任株洲南车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主管,2015年-2016年担任步步高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6年-2018年担任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8年6月加盟赛隆药业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罗刑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2.谭海雁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双学士。2018年6月加盟赛隆药业任证券部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2008年7月至2018年5月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先后任职于企业管理部和证券事务部。谭海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谭海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