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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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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7版)

4、宁波韵升粘结磁体有限公司

5、宁波韵升涂覆科技有限公司

6、宁波韵升特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7、宁波韵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2021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6亿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短期借款余额4.05亿元,应付票据1,578.71万元,保函3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精神,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就2021年度对外担保作如下计划安排:

2021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6亿元。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核定的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3、本次担保事项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2、被担保的子公司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为控股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被担保企业信用情况良好,经营较为稳健,具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无。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1一019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的外币业务。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以真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及上述业务的组合。

2、资金规模及其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1.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交易对手:

银行等金融机构。

4、流动性安排: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5、授权及期限:

公司授权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与授权期限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批,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单一业务出具董事会决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对部分按照预算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衍生金融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督查。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1一015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规范公司财务信息的披露行为,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提议续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公司在2021年全面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拟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余瑞玉,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67.5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加入国际会计网络。

2、人员信息

2020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76人,注册会计师367人,从业人员1143名,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2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陆德忠,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 20 余年,承办过新日股份(603787)、江苏新能(603693)、晶华新材(603683)、海澜之家(600398)、江苏国信(002608)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以及新日股份(603787)、江苏新能(603693)、晶华新材(603683)等企业 IPO 申报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玉勤,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20余年,承办过宁波韵升(600366)、江苏国信(舜天船舶002608)、电科院(300215)、东方盛虹(东方市场000301)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业务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业务收入52,149.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063.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195.39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64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6,489.70万元,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陆德忠从事证券服务超过20年,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玉勤从事证券服务超过2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委派吕丛平担任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吕丛平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16年,承办过沙钢股份(002705)、华西股份(000936)、中利集团(002309)、南京医药(600713)等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以及赛伍股份等企业 IPO 申报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5、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陆德忠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何玉勤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2000年以来一直为本公司进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与公司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执业谨慎、勤勉尽责,审计结论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因此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赞成8票、回避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和 2021 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1一014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4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刚先生主持,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期间,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核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具体意见如下:

1、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市以来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以2020年末公司总股本989,113,721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7,300,061股,即971,813,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20年度现金红利1元(含税)

该预案根据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而制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分红政策,也符合公司当前的客观情况。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初步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此需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提名沈成光先生、吴启航先生、张春儿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在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将与职工代表推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接任第九届监事会工作。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3年,任期起始日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沈成光先生:1981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宁波韵声精机有限公司制造部经理,现任宁波韵声机芯制造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吴启航先生:198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级工程师。历任广东美的集团智能控制中心工程师;现任宁波韵升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春儿女士:199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历任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现任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助理。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1一013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6日在公司展厅会议室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发展后劲,同时兼顾投资者利益,提议对2020年度的利润作如下分配:以2020年末公司总股本989,113,721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7,300,061股,即971,813,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20年度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发放现金红利97,181,366.00元。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015号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016号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理层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017号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理层处置公司金融资产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金融资产的收益水平,拟通过转让、购买、重组、资产置换、委托处置、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处置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公司经理层应当积极探索处置方式,以实现处置收益最大化的目标。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具体实施。

授权处置额度:单一金融资产项目的上限为人民币3亿元。

授权处置期限: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金融资产限定为:1、长期股权投资

2、交易性金融资产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应收款项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018号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019号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竺晓东先生、朱建康先生、毛应才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020号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原文: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

现修改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此需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真讨论和审查人选,提名竺晓东先生、毛应才先生、朱世东先生、邬佳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接任第九届董事会工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3年,任期起始日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日。

上述人选均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此需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崔平女士、包新民先生、陈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接任第九届董事会工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3年,任期起始日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日。

上述人选中,崔平女士为新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包新民先生、陈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崔平女士:195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1982年1月参加工作,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凝聚态物理博士(全日制),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从事专业:纳米材料制备、有机/无机纳米复合及应用和产业化、晶界内耗的研究。现任宁波诺丁汉大学副校长、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员,兼任宁波富达、激智科技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021号公告)

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所作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1一018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与国内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一、 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质押融资,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由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使用商业汇票结算的客户增加,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公司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进行集中管理,实现票据管理的信息化。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的回款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不一致的情况下,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可将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将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3、内部控制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督查。

四、提请决策内容

1、票据质押融资额度: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即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质押融资的即期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2、票据池业务期限: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3、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银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使用的票据质押融资额度,决定担保物及担保形式、担保金额等。

4、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