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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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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900957 公司简称:凌云B股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81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564万元,故公司2020年度不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是靖远德祐的光伏发电业务,以及联营公司广州伟城的商业物业的出租及管理业务,电费收入是公司主要的营收来源。

光伏发电属于清洁能源,是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行业,电站资产运营周期长,运维成本低,电费收入预期比较明确。

(二)行业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9.34亿千瓦,同比增长约17.5%,其中,光伏发电装机2.53亿千瓦。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持续增长,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21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8.4%,其中,光伏发电26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1%。2020年可再生能源保持高利用率水平,全国弃光电量52.6亿千瓦时,平均利用率98%,与上年利用率持平。

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0年,全国光伏新增装机4820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3268万千瓦、分布式光伏1552万千瓦。从新增装机布局看,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占比约36%,“三北”地区占64%。2020年,全国光伏平均利用小时数1160小时,平均利用小时数较高的地区为东北地区1492小时,西北地区1264小时,华北地区1263小时,其中蒙西1626小时、蒙东1615小时、黑龙江1516小时。2020年,全国平均弃光率2%,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光伏消纳问题较为突出的西北地区弃光率降至4.8%,同比降低1.1个百分点,尤其是新疆、甘肃弃光率进一步下降,分别为4.6%和2.2%,同比降低2.8和2.0个百分点。

随着光伏、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强势突起,中国经济增长方式正向着绿色低碳转变。今年,能源高效利用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其战略地位日益突显。伴随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持续增长,减少“弃光弃电”,实现电力系统合理消纳成为重中之重。

面对新能源给电力系统带来的新挑战,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电力报》采访时坦言,我国能源电力行业从以化石能源为主向以可再生能源为主转变,电力系统呈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高比例电力电子设备的“双高”特征,电力系统运行特性愈加复杂,同时,“随着极端天气愈加频繁和剧烈,新能源波动性、间歇性特征将被放大,电力的实时平衡难度进一步增大”。2021年3月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利用存量常规电源,合理配置储能,统筹各类电源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优先发展新能源,积极实施存量“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提升,稳妥推进增量“风光水(储)一体化”,探索增量“风光储一体化”。现阶段强化电源侧的灵活调节作用,发挥储能设施的调节能力,减轻送受端系统的调峰压力,使各类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构建低碳清洁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促进能源行业转型升级,为实现"碳中和"“碳达峰”打下坚实基础。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靖远德祐光伏电站正常运行361天,全年实现结算电量14137万千瓦时,同比下降548万千瓦时,下降幅度3.73%;全年平均含税结算电价0.792元/千瓦时,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941万元,同比减少561万元,减少幅度5.35%。报告期内,公司对联营企业广州伟城实现投资收益1399万元,同比减少543万元,减少幅度27.98%。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1万元,同比减少349万元,同比减少13.79%。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主要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变化。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于爱新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7日

证券名称:凌云B股 证券代码:900957 编号: 2021-002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7日,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前十日已经向各位监事发出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报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在对年度报告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不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9日

● 报备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900957 证券简称:凌云B股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14:00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晨阳路45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听取事项:《独立董事2020年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度为靖远德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和《关于修订章程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7、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请于2021年5月14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17:00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请于会议召开当日13:3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会议开始后将不再接受股东登记。

登记时,法人股东应持上海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上海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现场登记地点:董事会秘书处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501室

邮政编码:200122。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一) 参加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二)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21-68400880 传真:021-68401110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1088号501室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名称:凌云B股 证券代码:900957 编号: 2021-001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6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不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81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564万元。故公司2020年度不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37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为靖远德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1年度为靖远德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修订章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修订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十一)听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以上(一)、(二)、(三)、(四)、(六)、(七)、(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十)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 900957 证券简称: 凌云B股 公告编号:2021-003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爱国,1995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南京高科、康缘药业、无锡银行、常熟银行、美思德、海鸥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菁,2017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靖江互感器等公司的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涛,2004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大亚圣象、长青农化、金陵体育、江苏阳光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的审计中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地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立信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能较好地按计划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证券名称:凌云B股 证券代码:900957 编号: 2021-004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为靖远德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孙公司靖远德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靖远德祐”)

● 担保额度:100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孙公司靖远德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借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9834万元,全部为中长期贷款,借款全部用于光伏电站的建设及运营。由于国家补贴资金拖欠仍十分严重,为保障公司资金周转,靖远德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贷款陆续到期归还后,仍会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用于周转。因此,公司2021年度拟为其在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的担保金额、期限,依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或协议并办理有关担保手续。

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靖远德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乌兰镇东大街建行院内

法定代表人:连爱勤

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光伏电站建设、运营维护;牧草、中药材(国限品种除外)、谷物、瓜果的种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靖远德祐财务报表资产总额79176万元,负债总额50803万元,净资产28373万元。2020年1-12月利润总额为89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靖远德祐在金融机构的借款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的担保金额、期限,依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或协议并办理有关担保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为靖远德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与会董事认为该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运维所做的资金筹措和管理行为,可降低公司的资金链风险,保障电站资产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0元;为靖远德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983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 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名称:凌云B股 证券代码:900957 编号: 2021-005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公司2021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