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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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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90 公司简称:斯达半导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权益派发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9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54,240,000元。剩余利润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 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是以IGBT为主的功率半导体芯片和模块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并以IGBT模块形式对外实现销售。IGBT模块的核心是IGBT芯片和快恢复二极管芯片,公司自主研发设计的IGBT芯片和快恢复二极管芯片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总部位于浙江嘉兴,在上海和欧洲均设有子公司,并在国内和欧洲均设有研发中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修订)》(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行业代码为“C3972”。

2. 主要产品及用途

自2005年成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IGBT芯片和快恢复二极管芯片的设计和工艺及IGBT模块的设计、制造和测试,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均未发生过变化。2020年,IGBT模块的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5%以上,是公司的主要产品。

IGBT作为一种新型功率半导体器件,是国际上公认的电力电子技术第三次革命最具代表性的产品,是工业控制及自动化领域的核心元器件,其作用类似于人类的心脏,能够根据装置中的信号指令来调节电路中的电压、电流、频率、相位等,以实现精准调控的目的。因此,IGBT被称为电力电子行业里的“CPU”,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电机节能、轨道交通、智能电网、航空航天、家用电器、汽车电子等领域。

(二)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为支撑,通过不断的研发创新,开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功率半导体器件,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技术服务。

公司产品生产环节主要分为芯片和模块设计、芯片外协制造、模块生产三个阶段。

阶段一:芯片和模块设计。公司产品设计包含IGBT芯片、快恢复二极管芯片的设计和IGBT模块的设计。本阶段公司根据客户对IGBT关键参数的需求,设计出符合客户性能要求的芯片;根据客户对电路拓扑及模块结构的要求,结合IGBT模块的电性能以及可靠性标准,设计出各满足各行业性能要求的IGBT模块。

阶段二:芯片外协制造。公司根据阶段一完成的芯片设计方案委托第三方晶圆代工厂如上海华虹、上海先进等外协厂商外协制造自主研发的芯片,公司在外协制造过程中提供芯片设计图纸和工艺制作流程,不承担芯片制造环节。

阶段三:模块生产。模块生产是应用模块原理,将单个或多个如IGBT芯片、快恢复二极管等功率芯片用先进的封装技术封装在一个绝缘外壳内的过程。由于模块外形尺寸和安装尺寸的标准化及芯片间的连接已在模块内部完成,因此和同容量的器件相比,具有体积小、重量轻、结构紧凑、可靠性高、外接线简单、互换性好等优点。公司主要产品IGBT模块集成度高,内部拓扑结构复杂,又需要在高电压、大电流、高温、高湿等恶劣环境中运行,对公司设计能力和生产工艺控制水平要求高。本阶段公司根据不同产品需要采购相应的芯片、DBC、散热基板等原材料,通过芯片贴片、回流焊接、铝线键合、测试等生产环节,最终生产出符合公司标准的IGBT模块。

公司销售主要采取直销的方式进行销售,根据下游客户的分布情况,除嘉兴总部外在全国建立了多个销售联络处,并于瑞士设立了控股子公司斯达欧洲,负责国际市场业务开拓和发展。

(三)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情况及公司的行业地位

由于IGBT对设计及工艺要求较高,而国内缺乏IGBT相关技术人才,工艺基础薄弱且企业产业化起步较晚,因此IGBT市场长期被大型国外跨国企业垄断,国内市场产品供应较不稳定;随着国内市场需求量逐步增大,供需矛盾愈发突显。2021年,国家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要求集中优势资源攻关关键元器件零部件和基础材料等行业,重点指出需要攻关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和碳化硅、氮化镓等宽禁带半导体的发展,“进口替代”已是刻不容缓。公司具备自主研发设计国际主流IGBT芯片和快恢复二极管芯片的能力和先进的模块设计及制造工艺水平,全面实现了IGBT和快恢复二极管芯片及模块的国产化,是国内IGBT行业的领军企业。

根据全球著名市场研究机构IHS在2020年发布的最新报告,2019年度公司在全球IGBT模块市场排名第七(并列),市场占有率2.5%,是唯一进入前十的中国企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300.30万元,较2019年同期增长23.55%,在各应用行业实现稳步增长,特别是新能源行业增幅达到30.38%,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68.26万元,较2019年同期增长33.56%。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i.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36,761.90元。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的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上海道之科技有限公司

StarPower Europe AG

嘉兴斯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谷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20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4月8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华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沈华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682,635.94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07,480,771.39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0,748,077.14元后,加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初未分配利润357,219,679.08元,扣除2020年分配的现金股利40,64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6,514,237.88元。

公司2020年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权益派发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60,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9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54,240,000元(含税)。剩余利润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本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预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共计80万元人民币,并确定其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80万元(若有其他事项,报酬另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考核情况与2021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2020年度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领取薪酬506.32万元(税前);在公司领取津贴的独立董事津贴合计每年27.00万元(税前),按月发放。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经研究,拟定2021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具体职务的董事,薪酬按照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不领取董事薪酬;在公司不担任除董事以外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

3)公司独立董事津贴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1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9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涉及董事自身薪酬事项的,该董事按照规定执行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公司就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测及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予以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1. 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未预见2021年有发生关联交易的需求,如后续因经营需要,公司会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予以确认

根据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未发生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2021年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求,计划在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范围内以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向各金融机构增加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5,000.00万元的各类长短期融资,融资结构以借款、授信为主,融资主体包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同意授权由总经理在上述计划授权融资金额范围内,向各金融机构具体办理各项融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依据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对本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的议案》

2020 年末,公司各项资产减值余额合计18,799,389.46元,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6,683,627.32元,存货跌价准备1,981,674.80元。本次计提影响2020年度利润-2,374,867.00元。上述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除上述以外的其他资产因本年度末无减值,故均未计提减值。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沈华、陈幼兴、龚央娜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21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4月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红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现编制《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经营决策、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全力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的相关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请审议。

全文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682,635.94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07,480,771.39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0,748,077.14元后,加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初未分配利润357,219,679.08元,扣除2020年分配的现金股利40,64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6,514,237.88元。

公司2020年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权益派发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60,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9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54,240,000元(含税)。剩余利润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本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2%。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提出、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的发展,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预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共计80万元人民币,并确定其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80万元(若有其他事项,报酬另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监事2020年度薪酬考核情况,并拟定2021年公司监事的薪酬计划,主要内容如下: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具体职务的监事,薪酬按照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不领取监事薪酬;在公司不担任除监事以外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会议审议的2020年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对监事薪酬的考核与公司实际经营指标相吻合,有利于发挥监事的创造性与积极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未预见2021年有发生关联交易的需求,如后续因经营需要,公司会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未发生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依据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对本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的议案》

2020年末,公司各项资产减值余额合计18,799,389.46元,其中,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6,683,627.32元,存货跌价准备1,981,674.80元。本次计提影响 2020年度利润-2,374,867.00元。上述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除上述以外的其他资产因本年度末无减值,故均未计提减值。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编制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请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完备,情况属实。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各项业务与管理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提请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22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9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科兴路988号斯达半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9日

至2021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0 年 4 月 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至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香港斯达控股有限公司、浙江兴得利纺织有限公司、嘉兴富瑞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时间: 2020 年 4月 28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2:00-2:30)

(四)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科兴路988号斯达半导会议室。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上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将上述文件复印件或电子版递交至公司,如通过通讯方式(传真或邮件)办理登记,以 2020 年 4 月 28 日16:00前公司收到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科兴路988号斯达半导会议室

(二)邮政编码:314006

(三)联系电话:0573-82586699

(四)传真电话:0573-82588288

(五)联系邮箱:investor-relation@powersemi.com

(六)联系人:李君月

(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八)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24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杨景欣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周芳芳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庄继宁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预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21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1-027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对全资

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道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谷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上海道之”、“浙江谷蓝”和“斯达微电子”)

● 本次担保金额

202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75,000万元,其中:

1、对上海道之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4,000万元;

2、对浙江谷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000万元;

3、对嘉兴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70,000万元;

(以上金额包含2020年度延续至2021年度的担保余额,且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以上担保的总额度内所作出的担保均为有效。)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2021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在202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75,000万元,其中:

1、对上海道之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4,000万元;

2、对浙江谷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000万元;

3、对嘉兴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70,000万元;

(以上金额包含2020年度延续至2021年度的担保余额,且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以上担保的总额度内所作出的担保均为有效。)

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各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各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斯达微电子新设于2021年2月26日,报告期内无财务数据。

3. 上海道之、浙江谷蓝和斯达微电子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2021年度本公司将根据以上公司的申请,根据资金需求予以安排。

四、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担保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且无逾期的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下转4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