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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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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67 公司简称:辰欣药业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4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45,335.3万股为基数,扣除股权激励预留股478,871股后,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56元(含税),合计115,935,777.02元。

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化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涵盖大容量注射剂(包括非PVC软袋、塑瓶、直立袋、玻瓶)、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胶囊剂等5大剂型202个品种共340个规格。全资子公司佛都药业能够生产膏剂、滴眼剂、外用溶液剂等43个品种48个规格的产品,辰龙药业拥有阿德福韦酯等19个原料药药品注册批件。公司产品涵盖普通输液、营养型输液、抗感染类药物、心脑血管类药物、肝病用药、消化系统药物、抗肿瘤、辅助用药及保健食品、原料药等。公司主营业务是片剂、软膏剂、乳膏剂、眼膏剂、滴眼剂、搽剂(均含激素类)、灌肠剂、洗剂,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大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滴耳剂、滴鼻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酊剂(外用)、冲洗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激素类、抗肿瘤药)、粉针剂,原料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的生产与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药品研发技术服务;保健食品“辰欣牌果味维生素 C 咀嚼片”、“辰欣牌钙咀嚼片(孕妇型)”、“辰欣牌钙咀嚼片 (青少年儿童型)”、“辰欣牌维 C 加锌咀嚼片”、“辰欣牌叶酸铁片”、“辰欣牌维 D3 钙咀嚼片(中老年型)”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营模式

1、供应采购模式: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建立了供应部、质量管理部、审计部等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严格按照GMP要求对供应商进行审计评估,根据审计结果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编入公司合格供应商数据库,确保公司物料供应的品质和安全。同时,供应部根据市场供求变化,对生产需要的大宗物料和价格波动较大原料进行长期跟踪比价,预测价格变化趋势,合理安排招标采购,在保证质量和生产需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物资采购成本。

公司采购流程包括5个阶段:(1)收集市场信息。公司销售部门分别负责从其客户处收集市场需求信息,供应部收集原料药、包装材料等采购物资的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情况,并定期召开市场分析会,确定采购参考价格。质量管理部按照《供方质量体系审核SMP》考察供货厂商的质量保证体系,了解供货厂商的产品质量情况,对供货厂商进行现场审计,筛选合格供应商。公司所有采购的物资必须从经质量管理部审计合格的供应商处购买。(2)制定采购计划。根据销售部门反馈的市场需求信息,公司安全生产部制定生产计划并确定消耗定额,公司储运部提供仓库库存情况,供应部据此制定采购计划。(3)招标或比价采购。供应部依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从公司合格供应商数据库中挑选3家以上供应商进行招标,从质和价两方面择优采购,有效降低公司物料成本。审核部对整个招标采购过程进行审计监督,保证采购价格可控。(4)签订采购合同。招标结束,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5)原材料入库。供应部按照采购合同从供应商处采购原材料。入库前,储运部填写请验单,并提供给质量保证部。质量保证部对每一批采购物资进行抽样检验,对于检验合格的原材料,通知储运部办理入库手续;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通知供应部办理退换货手续。

2、生产模式:

(1)生产计划的制订。每年年末,安全生产部依据公司发展规划召集生产、销售、研发、工程等相关部门制定下一年度生产计划。根据销售部门每月反馈的销售信息及申报的销售计划,结合产、销、存状况制定月度生产计划,把月生产计划分解到周,生产任务下达至各车间及有关部室。安全生产部每月组织召开生产经营调度会,通报生产经营调度会会议纪要,根据生产调度会决议,调度、协调解决影响生产的各种因素,落实决议执行情况。

(2)生产计划的执行

各车间严格执行生产调度会决议和生产品种调度令,对各生产岗位及时下达生产指令书,掌握本部门生产规律,协调好单位内外的各种工作,及时了解并解决各生产环节中出现的问题,随时了解与本部门生产品种有关的原辅材料,产成品、待验品的仓储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以确保生产经营计划的完成。

(3)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安全生产部、工艺技术部、化验室、储运部、车间识别确定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流程,对关键流程编制操作规章规范生产。公司质量管理部质量员负责对药品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最大限度保证车间按照注册批准的工艺生产,并对药品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分为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公司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的要求参加各省的药品集中采购。在各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后,公司根据销售距离的远近,采取直销或经销模式。

直销客户主要是指医院、零售药店等终端客户主要由公司直接维护和服务。

经销客户主要是指医药公司等医药流通企业。在经销模式下,公司根据销售合同向医药流通企业销售药品,再由医药流通企业将药品分销给医院、零售药店等终端客户。其中经销商客户有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传统经销商,其相对独立开展终端销售的经销商,能够配合公司一起完成当地的药品招标,中标后公司与经销商签订销售合同,向经销商开具发票,并由经销商完成对医院等终端客户的药品配送。公司向经销商收取货款,医院等终端客户主要由经销商维护;另一种是配合公司开展销售配送的配送商,公司参与当地的药品招标,中标后通常按照各省招标文件的规定,由医院指定或者自主选择医药流通企业作为配送商向医院配送药品,医院等终端客户主要由公司维护,配送商只赚取配送费用,公司向配送商开具发票,并收取货款。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系统和市场支持体系。针对不同产品的特点,公司建立了销售部、营销部、新药营销中心、市场运营部和外贸部,其中销售部负责全国范围内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各省份增补药物目录范围内品种的销售;营销部、新药营销中心负责除此以外的其他药品的销售,市场运营部则负责公司的市场运营监督和营销管理。外贸部负责国外客户的市场开发及产品销售。公司在全国主要省市均设有办事处,负责协调本区域内的药品发货、回款,协调配合客户销售活动的开展,保障销售渠道稳定,加强售后服务。公司通过加强学术推广、召开重点产品推广会、与其他权威机构合作举办专业论坛等方式推介公司的新产品,为新产品上市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通过以上不同销售方式的组合,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4、研发模式:

辰欣药业坚持“推陈出新、诚实守信”的发展理念,一直将科技创新做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坚持研发投入占销售额比例8%以上,有力支撑了公司的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与合作创新相结合,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高度重视产学研合作,先后与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英国利物浦大学、北京大学、军事医学科学院、中国药科大学、山东大学、沈阳药科大学、山东省医药工业研究所、广州医药工业研究院、山东省医疗器械研究所、天津药物研究院、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药明康德等开展科研合作,实现新产品开发或公关关键技术,结合公司强大的产业化能力,通过内外合作实现资源优势互补,有效将科研成果转化成生产力。

(三)行业情况说明

(1)行业发展情况

2020年,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的爆发对医药制造业乃至各行业有着巨大的影响,给国际政治、经济、卫生健康及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等诸多方面造成极大的影响,同时,中国的经济遭受一定的冲击,从长远来看,新冠肺炎进一步影响了人们对医药消费的态度和观念。同时,近年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的持续作用下,医保控费、控药占比、带量采购降价、一致性评价等多项政策措施的实施,已成为医药行业未来长远发展的政策重点。随着全国各地集采分批次工作的陆续推进,医药制造业升级转型态势加速,中国医药制造企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根据wind统计:2020年全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24,857.30亿元,同比增长4.5%;实现利润总额3,506.70亿元,同比增长12.8%。

(2)医药行业的周期性特点

从长期来看,对医药整个行业来说,周期性特征并不突出,但具体的药品品种受适应症的高发季节或疫情等特殊情况的影响,相应的药物市场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现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制药工业百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东省泰山学者药学特聘专家岗位,拥有静脉营养大容量注射剂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山东省抗生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山东省静脉营养大容量注射剂工程实验室,并获得国家认可评定委员会(CNAS)认可证书。在面对行业所处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驱动和压力下,公司及子公司现有产品结构优势明显,涵盖范围广、剂型全、规格多,报告期内,公司顺利通过能量饮料、电解质饮料、含乳饮料等现场审查,同时取得相应生产许可,为后续特医食品的生产销售奠定基础。公司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胶囊仿制药在美国获批上市,标志着公司的研发和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符合美国FDA的标准,为公司产品进入欧美市场迈出了坚定的一步。公司生产的奥沙利铂甘露醇注射液和利巴韦林注射液两个产品纳入《2020年国家医保目录》,未来一段时间内,将有利于公司产品在市场的销售。

(4)报告期内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报告期内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业务较2019年有一定下滑,但从全年来看,公司业绩后三季度在加速恢复,主要原因在于公司管理层及时启动疫情防控应急计划,调整产品生产结构和加大销售力度,最大限度控制疫情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前期公司通过持续的产业创新升级和产品机构调整,新产品持续放量,为公司业绩恢复增长带来支撑。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36.74亿元,比去年同期降低10.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9亿元,比去年同期降低14.73%。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为:北京辰欣汇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辰欣佛都药业(汶上)有限公司、山东辰龙药业有限公司、山东辰中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济宁捷联物流有限公司、CISEN USA.INC、CISEN PHARMACEUTICALS INDIA PRIVATE LIMITED、上海辰欣天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辰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济南辰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5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04月08日在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年03月29日以电子邮件、OA系统、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杜振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可以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行使职权,按时出席公司在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立场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本议案需要独立董事在公司股东大会中进行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现将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予以汇报。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辰欣药业审计报告》,公司现将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予以汇报。

一、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在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领导下,经过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公司克服了新冠疫情等不利因素的的影响,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完成营业收入36.74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0.66%,主要原因是本期受新冠疫情影响,销量下降。2020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8,451.6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6.77%。2020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3,736.0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5.04%。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878.4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4.73%。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480,095.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4.99%,增长主要是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2020年每股收益为0.97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4.91%。

2、资产负债情况

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616,571.0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4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期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所致。公司负债总额128,434.6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5.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期的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2.12%,较同期增长4.7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本期的总负债增加所致。

3、股东权益情况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总额480,095.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2,839.06万元,主要是未分配利润增加所致。其中未分配利润期末数为232,951.91万元,较上期数增加31,859.70万元,主要是本期实现净利润所致;资本公积期末数为184,401.37万元,较上期减少3765.99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实施股权激励所致;盈余公积期末数为22,667.65万元,与上期数一致。

4、公司现金流量情况

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100.7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7.78%,主要是支付各项税费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5,914.2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9,747.61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21年公司以“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指引,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推行精细化管理为手段,以提升经济运行质量,实现持续盈利为目标,制定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

2、预算编制依据

(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医药行业政策变化。

(2)2021年公司工作目标及生产经营目标。

(3)公司近几年发展状况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3、预算编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2)先进性原则(3)应用性原则(4)高效性原则

4、2021年公司总体经营目标

2021年公司将力争实现营业收入 40亿元以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38,784,463.09元,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120,187,421.77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010,922,090.80元,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329,519,132.12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扣除股权激励分配后的预留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现公司拟向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6元(含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实际的股份回购情况确定。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8,784,463.09元,公司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453,353,000 股扣除股权激励预留股478,871股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6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的数额共计115,935,777.02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6.42%,剩余未分配利润2,213,583,355.1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在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充分评价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做出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所需。日常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需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杜振新先生、卢秀莲女士、续新兵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比较熟悉,具备承担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非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健、快速发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公司2021年度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1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任具体职务核定,公司不再向其另外支付非独立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向其支付非独立董事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按月平均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考核后领取。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薪酬中的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实际领取的薪酬可根据考核结果在基本薪酬的基础上适度浮动。

(三)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2021年1月1日一2021年12月31日。

在本方案生效前已发放的薪酬,公司将在本方案生效后给予调整,确保薪酬按本方案执行。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关联董事杜振新先生、郝留山先生、卢秀莲女士、续新兵先生回避了表决。

(3)绩效考核标准参照2021年度标准执行。

(4)公司上述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中非独立董事的薪酬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在股东大会中进行汇报。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了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独立董事。

(二)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薪酬: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8.00万元(税前),按季度平均领取。

(三)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2021年1月1日一2021年12月31日。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标准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费用;

(2)关联董事孙新生先生、张宏女士、蔡弘女士应回避表决;

(3)绩效考核标准参照2021年度标准执行。

(4)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国际CGMP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将“国际CGMP固体制剂车间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6676.11万元(涉及中国工商银行济宁城区支行开设的1个专管账户;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和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扣除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859.00万元剩余的5,817.1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859.00万元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支付项目尾款。待尾款支付完毕若仍有结余,将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用于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应自有资金仍用于购买流动性好的产品,购买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资金额度及使用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前期,孙洪晖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在公司未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续新兵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上述信息详见公司2020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续新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续新兵先生已取得了上海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续新兵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续新兵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未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对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续新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下午13:3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1、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08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7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欣药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必要的业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不利影响,对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无不利影响。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04月0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杜振新先生、卢秀莲女士、续新兵先生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孙新生先生、张宏女士、蔡弘女士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2020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议案中2021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与相关关联企业在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总额作出了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具体详见下表: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公司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和2021年度经营计划,预计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具体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刘雯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住所:济宁高新区诗仙路C区

主要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3.20%,剩余其他股东持股16.80%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批发;医疗器械的销售、安装、维修;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洗涤用品、消杀用品(均不含危化品)、化妆品、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及卫星接收设备)、机电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日用品、化工产品及化学试剂(均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仪器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类信息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能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药品信息咨询服务;会议会展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0年总资产:20946.08万元,净资产:3329.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5,361.20万元,净利润:730.15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科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山东辰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山东辰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9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刘雯

注册资本:6,200万元

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辖区水口街2号办公楼四、五、六楼

主要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持股100%

经营范围:经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医疗器械产品、消毒杀菌用品(不含危险品)、仿真式性辅助器具、玻璃仪器、仪器仪表、电气机械、健身器械、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化妆品、服装、计算机及配件、五金产品、普通劳保用品、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箱包、家电、办公用品、钟表、眼镜、洗涤用品、建材(不含木材、不含危险化学品)、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器)的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托幼机构);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场地租赁;药品信息咨询服务;柜台租赁;保健按摩服务;美容服务;音像制品零售;图书报刊零售出租;餐饮服务;农副产品、水产品的销售;旅游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0年总资产7701万元;净资产-45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115万元;净利润-1,147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山东辰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辰欣科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续新兵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山东辰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济宁市古槐药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8年07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刘雯

注册资本:人民币40万元

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辖区红星花园小区1号楼南数第五间一二层营业房

主要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持有山东辰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100%股权,山东辰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持有济宁市古槐药店有限公司100%股权

经营范围:经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零售;医疗器械产品、食品、洗涤化妆品、计划生育药具零售;柜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0年总资产141.62万元;净资产118.8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21万元;:净利润-12.85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济宁市古槐药店有限公司为山东辰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即公司控股股东辰欣集团孙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济宁市古槐药店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济宁市彤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济宁市彤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3年4月4日

法定代表人:陈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住所:济宁市兖州区颜店镇工业园区内

主要股东:杜东生持股92.90%,陈彤持股7.10%

主营业务: 销售生产纸箱、纸板、说明书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0年总资产:2406万元 、净资产:114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300万元、 净利润: 22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杜振新之胞弟持 有济宁市彤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92.9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济宁市彤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孔令冉

注册资本: 人民币3,300万元

注册地址:双辽市辽东经济园区

主要股东: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丁绍敏持股40%,段永安持股11%。

主营业务: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蜜丸、水丸、浓缩丸)、胶剂制造;医药包装、医药研究;其他类食品;许可证范围内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中药提取物的生产、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2020年总资产:6924.37万元、净资产:32229.9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896.38万元、净利润:201.91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49%的股权,系公司的参股子公司、联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6、济宁市任城区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济宁市任城区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性质: 民办非企业单位

成立日期:2017年02月28日

法定代表人:任双才

注册资本:人民币10 万元

注册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环城西路乔庄、狄林回迁区A区4号商业楼

主要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0%,张春运持股20%,董德平10%。

业务范围: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急诊科、康复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等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2020年总资产:1003.74万元;净资产:344.5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16.32万元;净利润:206.40万元。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济宁市任城区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司控股股东辰欣科技集团控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济宁市任城区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7、上海嘉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嘉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李永国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400号1幢3层

主要股东:广州嘉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71%,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9%

业务范围: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包装材料、一类、二类医疗器械、实验室设备及耗材、非临床诊断用生物试剂、食用农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化妆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药品的研发,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90.70万元,净资产-3692.65万元;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0.81万元,净利润-2366.53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持上海嘉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9%比例的股权份额,对其不具有控制权,上海嘉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上海嘉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辰欣圣润堂医药有限公司、山东辰欣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济宁市古槐药店有限公司、济宁市彤升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双药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南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嘉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均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与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在历年与公司的业务合作中未发生过违约情形。据此判断未来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药品销售、药品包装材料及其他商品采购,均系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各方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达成并履行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对关联交易各方的背景情况做了充分了解,我们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2020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及输送利益的情况。议案中2021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及输送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与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开展的必要业务,业务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20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及输送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报备文件

1、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08日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8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1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园区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1日

至2021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2021年5月7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部办公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2021年5月7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附“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请出席会议者于2021年5月11日13:00前到达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照当日通知。

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孙 伟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证券部

电 话:0537-2989906

传真:0537-2215851-002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0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董事会前期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孙洪晖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孙洪晖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在公司未聘任新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董事续新兵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上述信息详见公司2020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

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同意聘任续新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续新兵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续新兵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议,续新兵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未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对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续新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续新兵先生的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37-2985722

邮箱:cxyy@cisenyy.com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04月08日

附:董事会秘书续新兵先生简历

续新兵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2000年毕业于山东财政学院。2000年8月-2012年12月,历任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部主管、审计部部长。2013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办公室主任,2017年12月至今,任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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