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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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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5版)

3、投资品种范围:

(1)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低的保本型的收益凭证、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及货币基金产品;

4、投资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仍面临宏观经济风险等风险因素,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进行调整,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投资。

(2)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公司财务中心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投向为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与此同时,公司对理财使用的自有资金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

四、相关审批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可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规范自有资金使用,保障资金安全。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但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同意授权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6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公司河北以岭医院、河北以岭国医堂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含分公司)(以下简称“以岭国医堂”)、以岭络病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络病”)、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医药科技”)之间存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2020年度交易的实际情况并合理预计,公司预计2021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3,978万元。

2021年4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以岭、吴相君、吴瑞、李晨光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世邦欧郡8栋1单元1404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秀卿

注册资本:6,263.4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2月4日

经营范围:中医药临床科研、技术咨询;实业项目的投资、管理和经营(需专项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河北以岭医院

河北以岭医院系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医院医疗服务,开办资金4,857万元,法人代表为吴以岭,住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85号。

3、河北以岭国医堂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集团办公楼3楼南区

法定代表人:刘增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4月5日

经营范围:医疗企业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健康管理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销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多媒体设计服务;医疗服务(仅限分公司经营);中药、西药、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零售(仅限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以岭络病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集团办公楼3楼

法定代表人:贾振华

注册资本:1亿元

成立日期:2016年8月4日

经营范围:医疗企业管理及咨询;企业管理;健康管理咨询;医疗器械的零售;预包装食品、特殊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它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的零售,会议服务;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1、以岭医药科技持有公司31.26%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2、河北以岭医院为以岭医药科技所属民办非营利组织;

3、以岭络病为以岭医药科技控股子公司,以岭国医堂为以岭络病全资子公司。

上述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故公司与以岭医药科技、河北以岭医院、以岭络病、以岭国医堂均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岭医药科技、河北以岭医院、以岭国医堂、以岭络病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以往年度亦未发生过不履约行为,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不存在坏账风险。

经查询,上述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依据: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于2007年3月1日与河北以岭医院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河北以岭医院租赁公司位于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的制剂车间,建筑面积575平米,用于生产制剂,年租金480,000元,租赁期限自2007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2)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和以岭医药科技、河北以岭医院、河北国医堂、以岭络病分别就上述交易事项签订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含子公司)向河北以岭医院销售的药品主要系连花清瘟胶囊、参松养心胶囊、通心络胶囊、消渴灵片等。河北以岭医院作为一所综合性医院,患者群体较稳定,医院按患者历史就诊情况确定药品库存。公司与河北以岭医院协商,利用该医院络病理论宣传平台及吴以岭董事长任其法人代表的有利条件,增加对公司产品推广力度,双方看好公司产品在其销售增长潜力。同时,河北以岭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具有较好的开展药品临床试验条件,可为公司提供产品临床试验所需的相关服务。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河北以岭医院销售本公司(含子公司)产品的交易金额为1,500万元以内,并与河北以岭医院开展员工体检合作,交易金额在80万元以内,同时开展与河北以岭医院的科研合作,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以前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河北以岭医院其销售药品和提供劳务及进行科研合作占同类交易比例一直维持较低水平,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2)以岭国医堂的分公司(中医诊所)是以络病理论为指导,秉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医络病治疗方法”,整合荟萃专家资源、配置现代诊疗设备,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机构。公司(含子公司)向以岭国医堂的分公司(中医诊所)销售的药品主要为普药及饮片等。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河北国医堂的分公司(中医诊所)销售产品的交易金额为50万元以内。

上述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比例较低,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3)公司(含子公司)向以岭络病销售的商品主要为饮料、保健品及食品等,向其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是餐饮、会务服务等。上述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比例较低,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21年度向以岭络病销售商品的交易金额为50万元以内,向其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为50万元以内。

上述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比例较低,二者之间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4)以岭医药科技办公楼与公司共用水、电、气线路,以岭医药科技水、电、气费用由公司代收并及时结算。

综上所述,由于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金额较低,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其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一致同意将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均是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交易事项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内容。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8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4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1年3月29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学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监事会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发行的保本型收益凭证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1年4月23日(周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吴相君先生、财务负责人李晨光先生、董事会秘书吴瑞女士、独立董事王震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2日(周四)12: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002603@yiling.cn。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1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8日接到控股股东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医药科技”)的通知,以岭医药科技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吴相君、吴瑞所持限售股份性质为高管锁定股,故上表中的“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均系高管锁定股。)

以岭医药科技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以岭医药科技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81号)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股票74,720,183.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6,108,798.8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7,3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88,808,798.84元。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已于2017年2月22日将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88,808,798.84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专户存储。

收款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账号及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2月23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17】第1032号《验资报告》。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068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4.56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6,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79,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167,4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 2011 年7 月22日分别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006,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56,394,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2011)中勤验字第0704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合计13,176.39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79,336.05 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56,365.1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为16,365.13万元。

尚未使用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共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80.48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75,937.07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4,435.84万元。

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于2010年10月19日经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11年9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2016年1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休门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黄河大道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红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谈固支行(以下统一简称“开户银行”)分别开立了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2017年3月8日,公司/公司子公司(甲方)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3月20日,公司/公司子公司(甲方)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休门街支行(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黄河大道支行(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支行(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谈固支行(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红旗支行(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12月10日,公司(甲方)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东岗路支行(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4月13日,公司(甲方)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3月9日,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之终止协议》,并与中金公司签署《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之持续督导协议》,由中金公司承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之持续督导职责。2017年3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石家庄开发区支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重新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为 16,365.13 万元。

单位:人民币元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已对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4,435.84万元。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2019年末预计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2020年-2022年投入金额分别为500万元、18,529.81万元和3,269.97万元。2020年实际募集资金投入1,493.23万元。

注2:公司2019年末预计连花清瘟胶囊国际注册项目2020年-2023年投入金额分别为1,241万元、5,580万元、4,448万元和3,680万元。2020年实际募集资金投入1,089.76万元。

注3:公司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5,486.60万元用于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公司将继续实施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若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自筹资金予以投入。2020年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10,593.40万元。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1年9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之一的专利中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之水蛭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式进行调整,原实施方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州智汇水蛭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建造办公楼、车间、仓库等,调整为由扬州智汇水蛭科技有限公司向扬州东林家纺制品有限公司购置生产厂房、办公楼、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支付转让资金750万元,支付相应税费约60万元。扬州智汇水蛭科技有限公司将在购买资产交付之后对其进行一系列项目改造,改造费用预算约为154万元。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17年2月22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22,394.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7年3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2,394.04万元等额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上述决议以及意见,2017年3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出了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22,394.04万元。本次置换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勤信专字【2017】第1054号《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0,380.26万元。

2011 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0,380.2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公司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上述决议以及意见,2011年8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出了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10,380.26万元。本次置换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2011)中勤审字第08254号《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3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累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万元。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如本报告一、(一)2所述,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5,639.40万元,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为 168,923.71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为46,715.69 万元。

2011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2年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合作开发一类创新药物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800万元合作开发一类新药。

2012 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软胶囊车间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361万元投资建设年产5亿粒的软胶囊车间项目。同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8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2012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中药材野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980.21万元投资建设“中药材野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201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超募资金(含利息)人民币6,824.94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5年8 月17日已将上述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15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 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6 年8月16日已将上述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16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3,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7 年8月18日已将上述3,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6 亿元的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根据该议案,公司在报告期内,累计使用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9亿元。报告期末,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除以上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外,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详见一、(二)1。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除以上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外,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详见一、(二)2。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合计14,347.08万元。

根据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万洲国际”)承办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增资和借款相结合的方式提供给以岭万洲国际,再由以岭万洲国际负责实施。

根据上述预案的内容,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财务授权审批制度等管理制度,本公司在2017年使用募集资金1,000.00万元以借款的方式提供给以岭万洲国际,用于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截止2017年10月份,以岭万洲国际已经将该借款归还。

本公司在2018年使用募集资金3,700.00万元以借款的方式提供给以岭万洲国际,用于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截止报告期末,以岭万洲尚未归还该借款。

2017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 2.4 亿元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0.6 亿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岭万洲国际,增资完成后以岭万洲国际的注册资本将由1亿元增加至4亿元。根据该议案,本公司在2017年使用募集资金6,000.00万元对以岭万洲国际进行增资,用于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的建设。

本公司在2019年使用募集资金4,500.00万元以借款的方式提供给以岭万洲国际,用于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截止报告期末,以岭万洲尚未归还该借款。

截止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以岭万洲国际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1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议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合计74,159.96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2020年4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5,486.60万元用于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公司将继续实施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若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自筹资金予以投入。

2020年连花清瘟系列产品产能提升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10,593.40万元。

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其他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集中存储管理。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三方监管协议中相关条款规定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1: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2011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下转11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