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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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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817 公司简称:海峡环保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6,835,531.3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0,005,4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100,314.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07%。在本方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以提高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导向,将业务从传统的污水处理向水环境综合治理、固废资源化利用等领域拓展延伸,致力于不断提升企业在环境治理综合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1.水环境治理

公司水环境治理板块已形成以污水处理、垃圾渗沥液处理为主,污泥处置及环保检测为辅的业务模式。

(1)污水处理

公司污水处理业务由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两部分组成,主要分布于福建省及江苏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下辖22家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170万吨/日,实际处理能力为116.5万吨/日,处理工艺涵盖氧化沟、A2O、CASS以及先进的MBR工艺。公司在福建省水环境治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并占据相对领先地位。

(2)垃圾渗沥液处理

公司垃圾渗沥液处理业务主要为福州市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顺昌县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委托运营项目。福州市红庙岭垃圾渗沥液处理运营服务项目处理能力为2,600吨/日,一期2,100吨/日采用MBR(两级生物脱氮)+NF/RO为主体处理工艺、二期500吨/日采用UASB+MBR+NF为主体处理工艺。顺昌县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委托运营项目同样采用MBR(两级生物脱氮)+NF/RO为主体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为120吨/日。

(3)污泥处理与处置

随着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的提高,产生的污泥量也呈逐年增长趋势。由于传统处置方式易造成二次污染,为此,公司结合福州市实际情况,在总结国内外城市污泥处置技术发展趋势的基础上,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投资建设洋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处理规模为150吨/日,采用好氧发酵工艺,使污泥中有机物转化成稳定的腐殖质,从而达到节能减排的效果。

(4)环保检测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环监测作为一家专业从事环境监测的检测单位,主动适应市场需求,有效开发利用现有资源,不断扩展延伸业务范围,持续完善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积极开展资质认定扩项评审,现已获得水和废水、固体废物、土壤和沉积物、环境空气和废气、水处理剂及噪声检测六大领域213个参数的资质认定资格。海环监测不仅为公司旗下的运营项目提供精确的用于污水处理厂的过程工艺调控及质量监督的检测数据,同时也对外承接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服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土壤领域调查、污染场地调查等业务。

2.固废资源化利用

(1)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伴随经济发展的高速增长,基础设施的大规模建设带来了大量的渣土及建筑废弃物。公司投资的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及长乐区龙峰渣土资源化利用工程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设备,实现建筑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位于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益凤村,一期工程建设拆迁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规划处理量为100万吨/年;二期工程建设天然气烧结砖生产线,处理建筑垃圾及渣土、地铁盾构土、污水处理厂污泥等,规划处理量为50万吨/年。长乐区龙峰渣土资源化利用工程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龙峰村,项目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规划处理量为40万吨/年。

(2)危险废弃物处置

公司以参股形式投资的福州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PPP项目使用成熟可靠的废弃物处理工艺、设备,对福州市全市范围内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及福州市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集中焚化燃烧,使之分解并无害化、减量化。项目位于福州市北郊岭头乡的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内,设计处理危险废物规模为38,000吨/年,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和暂存系统、焚烧系统、固化系统等主体生产设施、安全填埋场和辅助配套公用工程设施。

3.布草洗涤

公司以控股形式投资的布草洗涤项目拥有隧道式洗涤龙设备,能够为客户提供集分拣、洗涤、烫平、消毒、塑封等一条龙的专业化洗涤服务并配备独立物流配送体系。

(二)经营模式

污水处理业务采用自主投资运营、BOT、TOT、PPP及BOO等经营模式;垃圾渗沥液处理业务采用OM模式;固废综合处置业务采用自主投资运营及PPP模式。

1.BOT模式即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一经营一转让),是指通过公开竞投或协商方式获得项目后,与政府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签订特许经营权合同,许可公司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公共污水处理服务设施,在特定时期内依据相关《特许经营协议》运营污水处理设施并提供特许经营服务,通过向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者收取费用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收益,并在特许权期限结束时将公共服务设施无偿移交给特许经营权授予单位。

2.TOT模式即Transfer-Operate-Transfer(移交一经营一移交),是指通过有偿受让的方式,从政府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取得已建成的污水处理服务设施经营权,在特定时期内,由公司进行运营管理,通过向公共服务设施的使用者收取费用来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收益,并在特许经营权期满后再将公共服务设施无偿移交给特许经营权授予单位。

3.OM模式即Operation-Maintenance(委托运营),是指政府部门将建成或即将建成的污水处理项目,整体委托给专业的污水处理企业进行运营管理,并支付给受托运营企业相应的运营管理费用的经营模式。

4.PPP模式即Public一Private一Partnershi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是指政府(Public)与私人(Private)之间,基于提供产品和服务出发点,达成特许权协议,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伙伴合作关系。

5.BOO模式即Build-Own-Operate(建设一拥有一经营),是指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但是并不将此项目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

(三)行业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及中国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制定的行业分类标准,公司主营污水处理业务,所属行业为“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下属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子行业(行业代码D4620)。

1.产业链

水环境治理行业是指由原水、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水资源回收利用等构成的市场产业链。

(1)行业上游包括工程建造、电力、药剂、专用设备、建筑建材等。上游行业将直接影响污水处理行业的成本,从而对污水处理行业的利润产生影响。药剂是污水处理的必备材料,该行业供应商较多,市场透明度高,选择空间较大;工程建造、电力、专用设备、建筑建材的产品及服务易于从市场获得,其中电力价格受国家总体调控,较为稳定;工程建造、专用设备、建筑建材根据工程不同而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

(2)行业下游包括政府部门及其下属环境管理公司与排放废水的工业企业。下游行业对污水处理的投入直接影响污水行业的需求,如果下游行业发展迅速或政策对排放水质要求趋严,污水处理行业的需求将有所增加;反之,下游行业受经济影响出现放缓,将影响污水处理行业的整体需求,进而对利润产生一定影响。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水环境的重视,尤其是《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极大地刺激了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也促使污水行业开发新技术、运用新工艺来适应市场的需求。

2.行业特点

(1)周期性

水环境治理行业属于基础民生行业,需求稳定,对经济周期波动的敏感性相对较低,盈利能力受能源、基础性生产资料价格的波动性影响较小。其主要周期性体现为投资建设的周期性。污水处理设施作为某一地区的基础设施,其建设规模要满足该地区一定时期的需要,适当超前建设。当地区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达到一定水平,其污水处理能力出现饱和迹象时,通常会按照远期规划目标(一般为10年-20年)对现有产能进行改扩建或是建设新的供排水处理设施。

(2)区域性

水环境治理行业的区域性较为明显。因管网具有不可移动性及不可替代性,水环境治理企业只能在其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受制于区域管网等物理因素。

(3)季节性

水环境治理行业的季节性特征较为明显。一般夏季污水处理的需求量大,在全年形成高峰期。由于夏季用水量及降雨量的增加,使得污水处理量在同期也会达到全年峰值。季节性特征使污水处理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可能随着不同的季节而有所波动。

3.行业准入及壁垒

(1)政府授权

水环境治理作为最基本的民生保障,依法实施特许经营。对于想进入该行业的企业而言,取得包括特许经营权等在内的政府批准及授权是从事水环境治理相关业务的重要前提条件。而特许经营授权通常有排他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因此水环境治理行业具有明显的区域专营性,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其他潜在市场竞争者进入的难度。

(2)地域壁垒

水环境治理行业发展受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状况影响。排水设施与服务辖区一旦确定,投资运营商在服务辖区市场上的经营与占有率便具有支配性,因此该行业长期以来都具有显著的地区垄断性。被授予污水处理等排他性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当地具有突出优势,对于拟跨地区竞争者而言具有较大的准入难度。

(3)资金壁垒

水环境治理行业属于高度资本密集型行业,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服务结算价格受到政策管制,处理量也难以短时间内有较大幅度的提升,造成此类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对于拟进入该行业的企业有较大的资金壁垒及融资能力要求。

(4)技术壁垒

污水处理业务对企业管理、员工经验及专业能力均有较高要求。各地政府对水环境治理的投资主体、建设规划、运行规范、设施标准、定价标准、安全与环保标准等方面均实行严格审查及监管。污水处理设施及相关系统必须由拥有经验丰富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运营管理,才能得以保证供水的安全和稳定。因此行业新进入者面临较高的技术壁垒。

4.政策环境

2020年,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及《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规范市场管理,为水环境治理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其中,《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更是明确了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国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县城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实现提标升级;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畜禽粪污和渔业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

5.发展现状

我国污水处理市场发展迅速,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进度加快,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水处理率大幅提高。2020年12月,住建部发布《2019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全国城市共有污水处理厂2,471座,比上年同期增加150座;污水厂日处理能力17,863.17万吨/日,比上年同期增长5.82%;全年污水处理量达525.85亿吨;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6.81%,比上年同期增加1.32个百分点,其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94.81%,比上年增加1.46个百分点;城市再生水日生产能力4,428.9万吨,再生水利用量116.08亿吨。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280.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40%;实现利润总额15,398.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3,004.22万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765.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7%。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公司对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2020年纳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含三级子公司)共26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本集团2020年度合并范围变化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7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07%,低于30%,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在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等方面,公司需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6,835,531.33元。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0,005,4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100,314.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07%。

在本方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042,191.8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96,835,531.33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6,100,314.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及中国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制定的行业分类标准,公司主营污水处理业务,所属行业为“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下属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子行业。该行业需求稳定但受制于区域管网、用水量及降雨量等物理因素;对经济周期波动的敏感性相对较低,其周期性主要体现为投资建设的周期性;盈利能力受能源、基础性生产资料价格的波动影响较小。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立足于区域环境治理的需求,通过自主投资运营、BOT、TOT、PPP、BOO、OM等多种经营模式延展业务边界,已形成多项产业叠加、多种模式并举、多条门路增收的发展格局,着力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区域环境综合服务提供商”。目前,公司正处于由优势区域向外逐步拓展业务阶段,资金需求较大。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2,802,128.7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042,191.87元,比上年同期基本持平。2021年,“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晋安区益凤渣土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期工程”、“福州市浮村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福建区域内存量村镇污水处理工程等多个在建、拟建项目的资金需求较大。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公司始终坚持稳健的投资策略,在开拓业务的同时为运营发展保留一定量流动资金,以增强公司抵御经济波动以及外部运营环境变化风险的能力。本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拟用于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为企业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公司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年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实际资金需求相吻合,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一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是基于可持续发展及保障股东合理回报考量,结合项目建设以及业务版图扩大的需要,拟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项目建设、市场开拓及满足营运需求。这不仅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拟定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未来经营计划等各种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以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更好地回报股东。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是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及日常经营与在建、拟建项目的资金需求而作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2021年4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以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预告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9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8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允许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提前实施。按照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时间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以上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等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郑丽惠、沐昌茵、温长煌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发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格式要求实施,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9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2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及《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公司定于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一)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注册并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形式参加本次说明会,就所关心的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二)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一)联 系 人:陈秀兰

(二)联系电话:0591-83626529

(三)传 真:0591-83626529

(四)邮 件:chenxiulan@fjhxhb.com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817 证券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3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9日 10点 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4月29日

投票时间为:自2021年4月28日15时00分至2021年4月29日15时00分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15:00至2021年4月29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方式进行会议登记。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1年4月29日的上午9:00一10:3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

邮编:350014

联系电话:0591-83626529

传真:0591-83626529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阅本公告附件1。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后方可出席现场会议。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席会议的各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14

联系人:林志军 陈秀兰

电话:0591-83626529

传真:0591-83626529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〇”,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4

转债代码:113530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8日上午11时00分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路荣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6,835,531.33元。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0,005,4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100,314.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07%。在本方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未来经营计划等各种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以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更好地回报股东。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上述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以及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显失公允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联监事陈拓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2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9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6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福州滨海新城空港

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合同》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PPP项目合同”)属于日常经营性合同;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250.27万元。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28年。

●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本项目实施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

2021年3月23日,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标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披露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与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社会资本方”或“联合体”)中标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联合体于2021年4月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签署《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合同》。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投标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在董事会审批的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及报价区间内与非关联方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投标并于项目中标后按98.5%、1%、0.5%的股权比例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

本次签署的PPP项目合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背景和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背景情况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实施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并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

(二)合同方当事人情况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授权,作为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实施机构,代表政府与乙方签订项目合同。

乙方: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名称:《福州滨海新城空港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合同》。

(二)项目投资总金额:18,250.27万元。

(三)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28年。

(四)项目内容

本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5.0万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区土建工程、设备、仪表、自控工程、绿化工程、配套水电工程、综合管线等。

(五)特许经营权

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及合作范围内,甲方授予乙方对项目设施的经营权系独家的、排他的权利。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项目合作期内不得将经营权出租或以任何形式转让、承包给第三人。

(六)股权变更限制

1.锁定期及例外情形

自PPP项目合同生效的八年之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不得发生过转让等变更。锁定期内,如果发生以下特殊情形,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允许发生股权变更:(1)项目融资方为实现本项目融资项下的担保权利而涉及的股权结构变更;(2)经甲方同意进行资产证券化等再融资活动,由此而导致股权变更的。

2.锁定期满股权变更的限制

股权受让方在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或具备项目实施所必需的技术能力、财务实力、资格信用、运营经验等基本条件(以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评定为准),并已经以书面形式明示,在其成为项目公司股东后,承继股权转让方(即本协议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督促并确保项目公司继续承担《PPP 项目合同》等合同文件项下的义务。在符合以上约定的前提下,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则任意一方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

3.违反股权变更限制

如果乙方发生违反股权变更限制的情形,无论是否为善意第三人接收股权,该行为将直接认定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将有权提前解除协议,并有权没收其履约保函项下的全部金额。

(七)收益来源

本项目实行绩效考核和按效付费机制,甲方就乙方提供的运营服务分别支付污水处理可用性服务费和污水处理运营维护服务费。

(八)项目融资

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不少于纳入PPP 项目的总投资估算的20%,总投资和项目资本金之间的差额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予以解决,以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九)项目移交

合作期限届满,甲方和乙方应成立移交委员会,商定具体移交方式、移交程序和移交要求。在移交日,乙方应向接收人无偿、完整地移交项目资产和相关权益。

(十)争议解决

自本合同生效日后三十日内,双方应成立项目协调委员会。因解释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由项目协调委员会进行协商解决。项目协调委员会的一致决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项目协调委员会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实施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国家法律法规调整变化、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将影响本协议的正常实施。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9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1-016

转债代码:113532 转债简称:海环转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8日上午9:00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宏景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6,835,531.33元。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0,005,4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100,314.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07%。在本方案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正处于由优势区域向外逐步拓展业务阶段,资金需求较大。公司应当在开拓业务的同时为运营发展保留一定量流动资金,以增强公司抵御经济波动以及外部运营环境变化风险的能力。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兼顾公司股东对于现金回报的利益诉求,公司董事会同意《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更好地回报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九、审议通过《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2021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综合授信项下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长期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等。实际融资额度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各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具体授信期限、授信方式均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为便于办理融资相关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选择授信银行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担保、反担保、开具保函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宏景先生、林锋女士、魏忠庆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总裁科学决策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现行《总裁工作细则》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总裁工作细则》(2021年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总裁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现行《董事会秘书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董事会秘书制度》(2021年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董事会秘书制度》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现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1年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现行《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内部审计制度》(2021年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内部审计制度》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10时30分,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 号公司会议室。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9日

(下转12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