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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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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83 公司简称:建研院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8元(含税)。截至2021年4月8日,公司总股本298,280,0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248,646.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62%。

2.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截至2021年4月8日,公司总股本298,280,0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119,312,03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17,592,105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工程技术服务以及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销售。其中,工程技术服务包括工程检测、环境检测、工程专业施工(保温、防水、加固)、工程设计以及工程监理等技术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包括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混凝土外加剂、保温材料、建筑结构胶等建筑材料。

1、工程技术服务

(1)工程检测

工程质量检测是指为新建、在建的建设工程,包括与建筑物有关的地基、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建筑结构等,提供全方位的质量和性能检测、安全和可靠性鉴定,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鉴定报告。

公司的检测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苏州检测、吴江检测、太仓检测、中测行、新高桥凝诚和常熟检测承担。拥有的资质较为齐全,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混凝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监测检测))甲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水运结构甲级、水运材料甲级)等,业务可涉及房建、市政、道路、桥梁、轨道交通、水利、水运等多个方面。

(2)工程专业施工

公司的专业施工主要包括建筑保温、建筑防水和结构加固。建筑保温是指为保证建筑内部拥有良好的使用环境,使建筑物满足保温隔热等功能要求进行的保温层施工,涉及防腐保温绝热等施工工程。建筑防水是指为防止水对建筑物某些部位的渗透从而在建筑材料上和构造上采取防水措施,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结构加固是指对建筑物原有受力结构进行加固补强,从而满足新的使用要求及安全性,节约成本,减少投资。

①公司的建筑保温和建筑防水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建科防水承担。建科防水成立于1987年,是苏州市最早的专业性建筑保温防水公司之一,主要从事防腐保温、防水堵漏等业务。

②公司的结构加固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建科加固承担。建科加固是首批经江苏省住建厅批准获得具备特种专业资质(结构补强)的结构加固公司,已完成改造加固项目千余项,集成了建筑结构鉴定、加固方案设计、材料研发和施工生产等一系列服务,赢得了较高的社会声誉。

(3)工程设计

公司的设计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建科设计承担。建科设计是建筑工程甲级设计院,兼有城市规划资质。在城市景观、小区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工程等方面均有建树,具有较高的设计水准。随着绿色建筑、生态城市的兴起,公司在建筑设计方面融入更多的生态环保理念,建立了涵盖建筑节能、热环境与能耗控制、节能材料、生态经验等领域的完善的绿色建筑设计体系。

(4)工程监理

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管理,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公司的监理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建科监理承担。建科监理拥有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人防监理甲级资质、公路工程乙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乙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乙级资质等资格,并同时具有招标代理、项目管理、政府采购代理等资质。

(5)其他技术服务

公司的其他工程技术服务主要包括建筑节能、培训学校、工程咨询等。

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新建、改造和使用过程中,执行节能标准,采用节能型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加强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降低能耗。建筑节能是关系到我国建设低碳经济、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工程咨询是指遵循独立、科学、公正的原则,运用工程技术、科学技术、经济管理和法律法规等多学科的知识和经验,为政府部门、项目业主及其他客户的工程项目决策和管理提供咨询活动的智力服务。公司的工程咨询业务包括行业发展政策研究与咨询、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等工作,先后完成了数十项工程咨询业务,多次荣获省市工程咨询优秀成果奖。

公司还设有培训学校,主要从事建筑行业试验员和监理员的培训工作,是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实际操作的考核基地。培训学校自开办以来,为公司及社会培养了大量建筑行业的人才。

2、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销售

公司的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销售主要由子公司姑苏新材承担。姑苏新材先后推出了“姑苏”系列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混凝土外加剂、建筑结构胶、保温材料等产品,荣获“江苏省著名商标”、“ 苏州名牌产品”等荣誉,多项产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认可度。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1)工程技术服务业务的销售模式

工程技术服务业务主要包括业务承接、项目立项与方案制定、业务实施、业务交付等环节。

第一,业务承接。公司主要采取招投标(包括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客户直接委托等方式承接业务。由于本公司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声誉,一些业主会向本公司发出投标邀请,本公司也会主动的向一些质地较好的项目发出投标文件。业主也可能直接委托公司开展有关业务。公司业务承接的过程主要包括项目信息收集、项目洽谈和投标、合同谈判和签署等阶段。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通过招投标、直接委托等方式获取业务及获取业务的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通过招投标、直接委托等方式获取业务项目未与客户发生过纠纷或争议,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引致的仲裁或诉讼事项,未受到过任何行政处罚。

第二,项目立项与方案制定。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后,对项目进行立项,制定基本方案。公司需要对项目的业主需求和质量要求进行评估;对项目的技术特点进行分析并拟定措施;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公司为项目的完成配备充分的资源,包括派遣合格人员担任项目经理、工程负责人以及派遣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计算机设备等。

第三,业务实施。项目经理组织人员按照拟定的方案执行项目。在执行项目的过程中,可能需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对项目方案进行修改,业主也有可能提出反馈意见。

第四,业务交付。项目执行完毕后,交付给业主。项目经理根据情况安排驻现场代表进行各阶段的现场技术服务,同时开展回访工作,听取业主的意见,了解业务中存在的不足。

(2)新型建筑材料的销售模式

公司基于建筑材料行业的特点,建立了广泛的销售网络和灵活的销售模式。建筑材料的销售方式主要包括直销及经销。在直销方式下,公司直接与终端客户进行合同签订或接受客户订单、商品交付,并按照合同、订单约定进行结算。在经销销售下,公司实行买断式经销模式,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并与经销商直接进行货款的结算。

公司主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产品研讨会、产品推荐会、参加下游行业的展览会等形式进行产品及品牌的营销推广,通过品牌策划推广活动,强化在销售终端、网络推广方面的形象;建立并完善姑苏新材官方网站、手机网站、微官网等网络建设,采用多渠道的市场推广方式进行产品推广。此外,公司通过后期定期的回访以维持公司和客户的良好关系。

2、采购模式

工程技术服务采购的商品主要为办公用品、计算机及系统软件、检测仪器等,价格比较稳定,市场供应充足。新型建筑材料采购的商品主要是一些建筑原材料,包括沥青、石英粉、树脂等,国内供应也充足且稳定。

公司制定了科学的采购制度,对供应商的筛选、报价及检验入库等环节进行全流程的管控,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稳定。公司依照年度经营目标,结合市场情况和原材料消耗、储存以及运输特性等情况,制定合理、可行的采购计划。公司与供应商保持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采购价格基本稳定,在市场价格发生重大波动的情况下,重新协商采购价格。

(1)配合分包采购

工程质量检测业务中,公司部分业务的实施需要吊装、运输等配合分包业务,公司会根据需求与具有专业能力的供应商签订分包合同,约定相关服务内容以及价格,并由公司对相关现场工作进行统一安排。

(2)劳务采购

工程专业施工业务中,公司通过劳务分包的方式进行现场施工,公司负责项目现场的组织管理监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3、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生产部门根据营销部门的市场预测销量进行部分预生产,以缩短生产周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交货任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20年度实现收入7.86亿元,同比增长28.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亿元,同比增长57.52%;实现经营性现金净流入1.51亿元,同比增长115.84%。2020年度各项经营指标趋好,呈良性发展态势。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1-025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公司南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长吴小翔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并对管理层2020年度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听取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对独立董事2020年度履职过程中的勤勉尽责给予充分肯定。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并对审计委员会各委员2020年度履职过程中的勤勉尽责给予充分肯定。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是依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审计报告》编制,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符,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1-027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董事会关于本年度现金分红不足30%的原因:

公司制定了以检测业务为核心的产业战略以及“本地化、长三角、北上广”的市场战略,实施途径通过自建与收购相结合的方式,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同时,公司在建的科教研发基地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经公司综合考虑,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年度报告。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1-028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1-02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并同意按方案实施。

其中董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1-030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徐州市宏达土木工程试验室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1-031 关于收购徐州市宏达土木工程试验室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议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本项议案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1-026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公司南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陈健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监事听取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是依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审计报告》编制,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符,真实、准确 、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1-027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公司建立健全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正常业务活动;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报告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全部情况。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21-028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年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计算,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21-030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1-02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徐州市宏达土木工程试验室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2021-031 关于收购徐州市宏达土木工程试验室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 4月9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1-027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8元、每股转增0.40股

●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127,284,088.19元(合并口径)。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75,871,560.58元(母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合理统筹公司未来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2020年度公司业绩增长(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增长57.52%)以及经营活动中部分项目对注册资本金的相关要求。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8元(含税)。截至2021年4月8日,公司总股本298,280,0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248,646.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0.62%。

2.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截至2021年4月8日,公司总股本298,280,0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119,312,03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17,592,105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体出席董事同意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公司本年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比例为20.62%,现金分红比例不足30%的主要原因为:

公司制定了以检测业务为核心的产业战略以及“本地化、长三角、北上广”的市场战略,实施途径通过自建与收购相结合的方式,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同时,公司在建的科教研发基地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经公司综合考虑,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在合理统筹公司未来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近年业绩情况以及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情况下作出的方案。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是在合理统筹公司未来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近年业绩情况以及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情况下作出的方案。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特别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 月 9 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1-028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8月11日下发的《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7号),公司于2017年8月公开发行新股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13.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98,320,000.00元。所募集资金款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保荐费26,415,094.34元后于2017年8月30日分别汇入公司在托管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98,32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38,396,226.3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9,923,773.6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7]B126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余额合计23,512,938.53元,本年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配套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冯国宝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068,68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4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150,296.4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150,943.39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4,999,353.10元。上述资金于2020 年6月30日在扣除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及承销费用10,000,000.00元(含税)后,剩余189,150,296.49元分别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款项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苏公W[2020] B056 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余额合计11,820.43元,本年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涉及到由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苏州市姑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承建的募集项目,分别与相关银行另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监管协议执行。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2、配套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园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吴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监管协议执行。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监管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2017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其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自有资金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中的55,897,967.3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自有资金投入事项已实施完毕。

2、配套募集资金

公司2020年8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自有资金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中的34,860,120.8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34,860,120.80元置换项目前期自有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19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9月,公司使用6,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0年9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2020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2020年度进行委托理财情况如下,总共投资收益1,781,849.32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6,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对募投项目的投向进行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任何重大问题。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配套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1-029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是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20 年 11 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证天业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2人;最近一年(2020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227.2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450.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441.31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3家,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综合,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审计收费总额9,003.55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公证天业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公证天业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情况:项目合伙人邓明勇近三年签署了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许俊近三年签署了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年度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人徐雅芬,近三年复核了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等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公证天业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从事证券业务相关资格,已多年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并且在以往审计过程中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从事证券业务相关资格,已多年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并且在以往审计过程中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相关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1-030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账面资产进行分析,评估是否产生减值迹象,对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公司测算,本年共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5,251,418.26元,详细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15,251,418.26元,公司2020年末所有者权益相应减少15,251,418.26元。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及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9日

(下转1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