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1年

4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92 公司简称:龙溪股份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71,224,136.40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7,122,413.64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38,009,695.29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的2019年度股利43,950,892.81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未分配利润)为948,160,525.24元。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399,553,5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3元(含税),共计45,149,553.52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业务主要包括关节轴承、圆锥滚子轴承、齿轮/变速箱、电脑针织机械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供应链服务与生产物资贸易,集团营业收入一半以上来源于母公司,集团经营利润主要来自母公司的贡献。其中,母公司核心业务关节轴承广泛应用于国内工程机械、载重汽车、冶金矿山、水利工程、建筑路桥、航空军工等领域,并大量出口欧美等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子公司永轴公司生产经营圆锥滚子轴承,产品主要配套于商用车辆、工程机械并出口亚太和欧美等海外市场;子公司三齿公司生产经营齿轮,下游配套行业为国内工程机械;子公司红旗股份生产经营电脑针织机械,产品应用于国内织物编织行业,并少量出口孟加拉等海外市场;子公司龙冠公司、孙公司永裕德公司利用集团供应链、销售渠道及资源优势,专业从事钢材等供应链服务及生产物资贸易业务。其他高端轴套、免维护十字轴、粉末冶金机械件、滚动功能部件等业务板块经营规模较小,对集团经营业绩的贡献有限。

(二)经营模式

公司关节轴承、圆锥滚子轴承、齿轮/变速箱产业链完整,生产工序主要包括:钢材-锻造-车加工-热处理-磨加工-表面处理(关节轴承)-装配-产成品。产品以自制为主,外协、外购分工协作为辅;生产组织多数采用“以单定产”模式,少量长线产品采取“预测排产”方式;国内市场采用直销模式,出口市场通过直销和代理相结合。

电脑针织机械的生产以组装为主,除针板等主要机械件部分自产外,电子控制系统、铸件及其它配件均采用外协、外购方式。国内国际市场销售模式以代理为主、直销为辅。由于红旗股份资源、能力不足,核心竞争力缺乏,企业持续亏损,2020年第四季度公司关停针织机械业务。

(三)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关节轴承、圆锥滚子轴承、齿轮/变速箱隶属机械零部件制造业,行业周期性强,产能过剩,竞争激烈,国内外经济形势、特别是投资增速对行业发展影响巨大。

报告期,受新冠疫情、贸易摩擦、大国博弈等负面叠加的影响,世界经济遭受重创,发达国家、乃至发展中国家经济衰退现象比比皆是,全球产业链供需不平衡、不稳定,国际市场需求陷入低迷,出口型企业经营压力加大。内销市场前低后高,第一季度新冠疫情持续暴发,行业供应链断裂,市场需求大幅萎缩,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半停滞状态;第二季度起随着疫情得到有效防控,经济刺激效果显现,投资拉动、减税降费等积极的财政及货币政策效应立杆见影,中国经济率先回到增长轨道,以国内循环为主体、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经济发展格局逐步形成,行业市场持续回暖;加之公司航空军工等新兴应用领域及主机升级换代产品市场的拓展取得成效,国内销售持续向好,有效对冲出口市场需求大幅下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冲击,报告期集团营业收入创造历史新高,规模效应有所释放,企业经营业绩得到提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经过不懈的努力,公司有效应对新冠疫情、贸易摩擦、行业出口需求大幅下滑及原材料价格持续攀升等众多负面因素的叠加影响,集团营业收入及利润双双实现逆势增长。截止2020年12月31日,集团资产总额 294,305.29 万元,增长6.58%;归属于集团本部所有者权益205,120.86万元,增长5.74%;集团营业收入115,870.53 万元,同比增长22.48%,利润总额 16,449.21 万元,同比增长8.86%;归属集团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4,962.29 万元,同比增长2.22%(若剔除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7,394.07万元影响后,集团利润总额9,055.14 万元,同比增长207.59%;归属集团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8,678.61万元,同比增长101.98%)。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变更企业会计政策,具体详见2020年4月30日和2021年4月9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20-011)及《龙溪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21-011)。以上会计变更简要情况如下:

一、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变更

2020年4月28日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简称“新收入准则”) 对公司收入确认方式进行相应的调整,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公司自2020 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在编制 2020 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报告期,执行该会计准则未导致公司收入确认金额发生重大变化,也没有对公司财务报表及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收入确认涉及相关科目报表列示方式的调整

2021年4月7日公司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及相关衔接规定,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将原计入“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列报;其中,将原“预收款项”中涉及的增值税额调整至“其他流动负债”列报,其余不含税金额调整至“合同负债”列报。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除了调整公司资产负债表列报方式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0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12户,详见2020年公司年度报告财务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比上期减少1户,2020年公司年度报告财务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董事长:陈晋辉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晋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71,224,136.40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7,122,413.64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38,009,695.29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的2019年度股利43,950,892.81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未分配利润)为948,160,525.24元。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399,553,5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3元(含税),共计45,149,553.52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欢迎广大投资者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出意见与建议。公司联系电话:0596-2072091,电子邮箱:zgp@ls.com.cn。

5.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和《龙溪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及新旧准则相关衔接规定变更会计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将原计入“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列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除调整公司资产负债表列报方式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1年4月9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的议案;

同意利用闲置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贷款,利率按不低于母公司同期实际的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情况签署贷款合同。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 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内控审计及评价过程的发现,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控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涉及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 关于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控体系出具了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1)第01003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认为:龙溪股份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 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 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用信额度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技改项目的实施,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的综合用信总额度为人民币柒亿元(含固定资产投资和其他专项贷款),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用信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后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融资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方式向银行申请借款或开具承兑汇票进行融资,融资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审批该类融资事项;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后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十四五”期间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立足“一基多元、两大转变、三个路径、四大目标”的“一二三四”核心战略,打造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机械零部件智造企业。

(1)一基多元。围绕巩固和发展关节轴承核心业务,以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价值链“四链合一”为准则拓展相关多元化业务;“一基”指核心业务立足高端,“多元”指相关多元化业务协同发展。

(2)两大转变。围绕内涵发展与外延扩张,实现从产品经营为主向产业经营与资本运作并重的转变、从业务引导型向党建引领型转变。

(3)三个路径。围绕人才驱动、模式创新、兼并重组三个路径,推动公司高质快速发展。

(4)四大目标。至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一倍、利润总额增长一倍、市值大幅度提升。关节轴承技术全球领先、市场占有率位居世界前三;滚动轴承技术国内领先、国际先进、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茅。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8.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4月29日在福建省漳州市延安北路公司科技东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1年4月9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2、3、4、5、8、13、17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后续公司将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挂网刊登《龙溪股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详尽披露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7日在公司科技东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明福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均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规范日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及其形成的决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合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诚信义务,勤勉敬业,忠于职守,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及高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报告期内,公司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作良好,未发现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完整、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1)第01127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可信。

(3)检查公司内控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控体系,体系设计科学、合理,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

(4)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末公司为子公司闽台龙玛贷款的担保余额为2,840万元,该对外担保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和程序,决策程序与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5)检查公司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福建省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永轴公司”)出资2,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参与组建漳州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人才集团”),出资比例2%;经公司董事会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13,748.84万元购买福建力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力佳股份”)面积约194.28亩工业用地、该地块内总建筑面积73729.86m2工业厂房、附属建筑物及生产机器设备60台(套)。此外,为解决公司搬迁后生产经营及办公需要,经公司董事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公司以评估价60,640元购买力佳股份闲置的空调、家具、网络电子设备等物品共计415台(套)。

以上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其中参股人才集团和购买力佳股份土地、厂房及空调、家具等构成了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对外投资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7、关于利用闲置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的议案;

8、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关于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1)第010033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信的。

10、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用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资产抵押融资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3、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2021-01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系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 及相关衔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将公司原计入“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进行列报。

● 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除调整公司资产负债表列报方式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新收入准则及相关衔接规定,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将原计入“预收款项”调整至“合同负债”及“其他流动负债”列报;其中,将原“预收款项”中涉及的增值税额调整至“其他流动负债”列报,其余不含税金额调整至“合同负债”列报。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除了调整公司资产负债表列报方式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及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实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六、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龙溪股份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

七、报备文件

1、公司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七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4、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71,224,136.40 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48,160,525.24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 2020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13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399,553,571 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45,149,553.5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0.18%。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主业所处行业特点以及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相吻合,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三年(2018~2020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2、公司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3、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现有总股本399,553,5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3元(含税),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七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9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科技东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9日

至2021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在2020年4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方式登记。

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的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登记。

2、登记时间:

2020年4月27、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延安北路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与证券管理部(邮编:363000)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3、联系人:郑国平先生

电 话:0596-2072091

传 真:0596-2072136

4、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