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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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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1版)

2、上述公司拟租赁机器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建机集团,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其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上述公司拟租赁的机器设备为建机集团购置,均安装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的厂房内,目前都可正常投入生产使用。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公司拟向建机集团租赁生产用机器设备共394台套,经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年租金为2,310,311.68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现有机器设备已不能满足生产安排需要,经公司与建机集团双方协商,公司拟与建机集团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增补协议二》,拟向建机集团新增承租其焊接、涂装、起重、检测等机器设备共计394台套,租赁期限为6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计算,年租金为2,310,311.68元,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于第三个月月末前缴付清当期租金。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对日常生产经营设备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和优化产能,保持市场竞争力。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增补协议二〉的议案》。

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杨宏军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王建玲、王满仓、王伟雄及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此项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2、公司独立董事王建玲、王满仓、王伟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详细了解了该事项发生的背景,审慎地分析了该项关联交易对于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股东建机集团签署《机械设备租赁增补协议二》。

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设备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和优化产能,保持市场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是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定价公平、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本次关联交易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是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遵循了市场原则,价格公允;本次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对日常生产经营设备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和优化产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4、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与本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东建机集团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4、《机械设备租赁增补协议二》。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984 证券简称:建设机械 公告编号:2021-043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股东租赁厂房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股东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机集团”)租赁其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的7幢厂房,租赁期限为20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计算,年租金为1,454,465.94元。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建机集团签订有《厂房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二》,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租赁费用为4,929,775.38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2019年5月,经公司与股东建机集团协商,公司向建机集团承租其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的6幢厂房,该6幢厂房建筑面积合计为41,920.89平方米,每年平方米租金69.65元,年租金合计2,919,789.99元,租赁期限20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于每年6月底前缴付清上半年的租金,12月底前缴付下半年租金,考虑房屋计价变化因素,每三年修订一次上述租金价格。2020年5月,公司与建机集团签订了《厂房租赁合同二》,经双方协商,公司向建机集团承租其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的5幢厂房,该5幢厂房建筑面积合计为41,020.11平方米,每年平方米租金84元,年租金合计3,445,689.24元,租赁期限20年,自2020年6月1日起计算,租金每六个月支付一次,于第六个月月末前缴付清当期租金,考虑房屋计价变化因素,可每三年修订一次租金价格。

目前,随着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对生产经营用厂房的需求增加,经双方协商,公司拟与建机集团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三》,拟向建机集团新增承租其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的7幢厂房,该7幢厂房建筑面积合计为37,038.05平方米,厂房租金为每年84元/每平方米,辅房和库房租金为每年30元/每平方米,总计年租金1,454,465.94元。租赁期限20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计算,租金每六个月支付一次,于第六个月月末前缴付清当期租金,考虑房屋计价变化因素,可每三年修订一次租金价格。

鉴于上述交易对方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兼控股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且为公司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2020年度公司与建机集团实际发生的厂房租赁费用为4,929,775.38元。

二、关联方介绍

1、建机集团为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杨宏军;注册资本:98,920万元;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泾勤路南侧);主营业务:机械设备及成套设备、金属结构产品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及维修;机动车辆(小轿车除外)的研发及销售;原辅材料、设备的购销;物业管理;房屋、设备、土地的租赁;本公司房屋道路修建、普通货物运输(危险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020年度,建机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2,818.12万元,净资产一8,878.06万元,营业收入1,524.10万元,净利润一13,772.63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的标的是:建机集团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的7幢厂房,建筑面积合计为37,038.05平方米。

2、公司拟租用的7幢厂房于2015年建设完工,具备生产使用条件。所有权属于建机集团,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其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1、租赁方式为包租方式。

2、经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厂房租金为每年84元/每平方米,辅房和库房租金为每年30元/每平方米,总计年租金1,454,465.94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对生产经营用厂房的需求增加,经双方协商,公司拟与建机集团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三》,拟向建机集团新增承租其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的7幢厂房,该7幢厂房建筑面积合计为37,038.05平方米,厂房租金为每年84元/每平方米,辅房和库房租金为每年30元/每平方米,总计年租金1,454,465.94元,租赁期限20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计算,租金每六个月支付一次,于第六个月月末前缴付清当期租金,考虑房屋计价变化因素,可每三年修订一次上述租金价格。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对生产经营用厂房的需要,可以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未来生产规模扩大的需求,有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产业升级及技术改造,优化产能和生产效率,提高企业自身核心竞争力。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厂房的议案》。

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杨宏军先生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王建玲、王满仓、王伟雄及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此项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2、公司独立董事王建玲、王满仓、王伟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详细了解了该事项发生的背景,审慎地分析了该项关联交易对于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建机集团签署《厂房租赁合同三》。

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对生产经营用厂房的需要,便于公司保持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是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定价公平、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本次关联交易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是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遵循了市场原则,价格公允;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对生产经营用厂房的需要,便于公司保持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4、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与本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东建机集团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4、《厂房租赁合同三》。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984 证券简称:建设机械 公告编号:2021-044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也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2021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杨宏军先生进行了回避。(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控股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和股东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机集团”)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后经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完成情况具体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第1项:公司与建机集团签订有《综合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约定由建机集团向公司位于西安市金花北路418号和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的办公及生产厂区提供物业管理、维护、保安、卫生、绿化、垃圾清运等综合服务,以上项目服务费用为100,000元/月,全年共计1200,000元,协议有效期为3年,服务费用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服务费用为1,200,000.00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第2项:公司与建机集团签订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公司采用包租的方式承租其位于西安市金花北路418号的9,725.6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用于公司办公经营。该宗土地租金为32元/平方米/年(其中含14元土地使用税),合计年租金为311,222.08元,租期10年,租赁费用自2016年6月1日起计算。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租赁费用为311,222.08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第3项:公司与建机集团签订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约定,公司向建机集团承租相关生产用机器设备共111台套,年租金为5,865,258元,租赁期限为6年,租赁费用自2018年5月1日起计算。

公司与建机集团签订的《机械设备租赁增补协议》约定,公司向建机集团承租相关生产用机器设备共467台套,年租金为5,276,619.42元,租赁期限为6年,自2020年6月1日起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租赁费用为8,943,285.98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第4项:公司与建机集团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约定,公司以包租的形式承租其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的6幢厂房,该6幢厂房建筑面积合计为41,920.89平方米,年租金合计2,919,789.99元,租赁期限20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

公司与建机集团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二》约定,公司向建机集团承租其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的5幢厂房,该5幢厂房建筑面积合计为41,020.11平方米,年租金合计3,445,689.24元,租赁期限20年,自2020年6月1日起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租赁费用为4,929,775.38?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第5项: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煤财务”)发生流动资金借款、授信业务及业务结算,期初合并存款余额为235,780,403.63元,本年累计存入5,063,115,097.54元,本年累计支出4,868,402,452.56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存款余额430,493,048.61元,存款利率执行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第6项:2020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建设钢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钢构”)采用公开竞标的方式向陕煤集团各相关子公司提供了70,302,030.98元的钢结构产品和施工服务。

(三)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第3项:公司与建机集团签订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约定,公司向建机集团承租相关生产用机器设备共111台套,年租金为5,865,258元,租赁期限为6年,租赁费用自2018年5月1日起计算。

公司与建机集团签订的《机械设备租赁增补协议》约定,公司向建机集团承租相关生产用机器设备共467台套,年租金为5,276,619.42元,租赁期限为6年,自2020年6月1日起计算。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现有机器设备已不能满足生产安排需要,经双方协商,公司拟与建机集团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增补协议二》,拟向建机集团新增承租其焊接、涂装、起重、检测等机器设备共计394台套,年租金为2,310,311.68元,租赁期限为6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计算。

三项合计全年租赁费预计用共12,489,559.23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第4项:公司与建机集团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约定,公司以包租的形式承租其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的6幢厂房,该6幢厂房建筑面积合计为41,920.89平方米,年租金合计2,919,789.99元,租赁期限20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计算。

公司与建机集团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二》约定,公司向建机集团承租其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的5幢厂房,该5幢厂房建筑面积合计为41,020.11平方米,年租金合计3,445,689.24元,租赁期限20年,自2020年6月1日起计算。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对生产经营用厂房的需求增加,经双方协商,公司拟与建机集团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三》,拟向建机集团新增承租其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的7幢厂房,该7幢厂房建筑面积合计为37,038.05平方米,厂房租金为每年84元/每平方米,辅房和库房租金为每年30元/每平方米,总计年租金1,454,465.94元。租赁期限20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计算。

三项合计全年租赁费预计用共7,213,917.7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第5项:2020年度因公司租赁业务稳步增长导致营业收入的增加,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在陕煤财务结算净额为500,000,000元,存款利率执行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第6项:2021年度,子公司建设钢构还将继续采用公开竞标的方式向陕煤集团各相关子公司提供预计90,000,000元的钢结构产品和施工服务。

二、关联方概况

1、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宏军

注册资本:98,920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泾勤路南侧)

主营业务:机械设备及成套设备、金属结构产品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及维修;机动车辆(小轿车除外)的研发及销售;原辅材料、设备的购销;物业管理;房屋、设备、土地的租赁;本公司房屋道路修建、普通货物运输(危险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机集团为本公司股东,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

2020年度,建机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2,818.12万元,净资产一8,878.06万元,营业收入1,524.10万元,净利润一13,772.63万元。

(2)公司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晓博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二号陕煤化集团大楼四层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委托投资(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融资租赁。(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涉及许可证、资质证经营的凭许可证、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煤财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陕煤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陕煤财务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36.47亿元,净资产41.54亿元,营业收入7.8亿元,净利润3.69亿元。

(3)陕煤集团相关子公司包括: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陕煤集团铜川矿务局有限公司、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公司、陕西陕煤蒲白矿业有限公司、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陕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煤化工产业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陕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陕化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陕化煤化工有限公司、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重工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生态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开米绿色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榆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陕煤曹家滩矿业有限公司、陕西陕煤榆北煤业有限公司、陕西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陕西尔林滩矿业有限公司、西安开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火地岛电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陕西清水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锦世达置业有限公司、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以上公司陕西煤业化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建筑施工、矿山掘进;西安重工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采煤机、掘进机等工程机械的制造等;陕西生态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生态水泥和矿渣超细粉的生产与销售;西安开米绿色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环保液体洗涤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西安开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陕西锦世达置业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是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外,其余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煤炭开采、矿产资源的开发、煤化工及综合利用等。

2、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1、综合服务:按照服务内容,参考同类服务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2、租赁土地使用权:参考当地同类租赁项目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

3、机器设备租赁:参考同类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4、厂房租赁:参考同类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5、在关联方存款:执行同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

6、提供钢结构产品:通过参加公开竞标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与股东建机集团签订有《综合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二》《机械设备租赁增补协议》《厂房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二》。其中,《综合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一)》,期限3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租赁期限为10年,至2026年5月25日;《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二》租赁期限为6年,自2018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机械设备租赁增补协议》;租赁期限为6年,自2020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厂房租赁合同》租赁期限20年,自2019年1月1日至2039年12月31日;《厂房租赁合同二》租赁期限20年,自2020年6月1日至2040年5月31日。

经公司与建机集团协商,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拟与建机集团签署《机械设备租赁增补协议二》,租赁期限为6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计算;公司拟与建机集团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三》,租赁期限20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计算。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建机集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公司及子公司在陕煤财务的结算额度是公司及子公司在陕煤财务的流动资金借款、授信业务及业务结算所致。

子公司建设钢构与陕煤集团相关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建设钢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建设钢构巩固陕西省内市场占有率,降低管理成本,促进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或者协议价确定,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交易价格公允。因此,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也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六、独立董事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关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对公司的经营生产及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均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协议的价格是公允的;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的制度,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协议签署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我们未发现日常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984 证券简称:建设机械 公告编号:2021-045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事务所”)

●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 2013年6月27日经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会【2013】28号文件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业务资质:1994年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希格玛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吕桦先生,拥有合伙人共52人;注册会计师259人,较上一年度减少44人,且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0人。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希格玛事务所业务收入为43,139.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787.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414.30万元;净资产金额为11,108.65万元;共为3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6,248.59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希格玛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事务所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希格玛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希格玛事务所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5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安小民先生;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高靖杰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安小民先生、王小娟女士;安小民先生和王小娟女士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1)项目合伙人简历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安小民先生,现任希格玛事务所合伙人,2005年7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8年开始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合伙人。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简历

高靖杰先生:现任希格玛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2000年加入希格玛事务所,2002年5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3)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

安小民先生:详见“项目合伙人简历”。

王小娟女士:现任希格玛事务所高级经理,2009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09年开始在希格玛事务所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业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安小民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小娟女士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靖杰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希格玛事务所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327万元,较上一年度增加20万元,对公司内控审计费用为67万元,合计394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七届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希格玛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其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在历年对公司提供财务、内控审计的服务过程中,希格玛事务所都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2021年继续聘请希格玛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其报酬事宜。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此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详细了解了希格玛事务所具备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历年对公司提供财务、内控审计服务的情况,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希格玛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历年对公司提供财务、内控审计的服务过程中,希格玛事务所都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对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本次拟续聘希格玛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希格玛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其报酬事宜。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拟继续聘请希格玛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其报酬事宜。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984 证券简称:建设机械 公告编号:2021-046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拆借短期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2021年内向股东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机集团”)累计拆借不超过10,000万元短期周转资金,利率执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发生此类关联交易共1次,为2020年内向建机集团累计拆借不超过50,000万元短期周转资金。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在2020年内可向股东建机集团累计拆借短期周转资金不超过50,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向建机集团拆入资金13,000万元,累计偿还资金19,550万元。

根据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计划,为保障原材料持续投入所需的资金周转,公司拟在2021年内向建机集团累计拆借不超过10,000万元短期周转资金,利率执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鉴于上述交易对方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兼控股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且为公司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建机集团发生此类关联交易共1次,为2020年内向建机集团累计拆借不超过50,000万元短期周转资金,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向建机集团拆入资金13,000万元,累计偿还资金19,55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1、建机集团为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杨宏军;注册资本:98,920万元;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泾勤路南侧);主营业务:机械设备及成套设备、金属结构产品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及维修;机动车辆(小轿车除外)的研发及销售;原辅材料、设备的购销;物业管理;房屋、设备、土地的租赁;本公司房屋道路修建、普通货物运输(危险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020年度,建机集团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2,818.12万元,净资产一8,878.06万元,营业收入1,524.10万元,净利润一13,772.63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是:公司拟在2021年内向建机集团累计拆借不超过10,000万元短期周转资金,利率执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为保障原材料持续投入所需的资金周转,根据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计划,公司拟在2021年内继续向建机集团累计拆借不超过10,000万元短期周转资金,利率执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建机集团拆借短期周转资金,有助于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和生产资金投入不足的状况,保证公司产品销售和生产经营计划的落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拆借短期周转资金的议案》。

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杨宏军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王建玲、王满仓、王伟雄及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此项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2、公司独立董事王建玲、王满仓、王伟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详细了解了该事项发生的背景,审慎地分析了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产生经营的影响,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是必要的,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保证公司产品销售和生产经营计划的落实;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本次关联交易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是经过双方协商达成的,遵循了市场原则;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的状况,保证公司产品销售和生产经营计划的落实;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4、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与本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东建机集团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984 证券简称:建设机械 公告编号:2021-047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金花北路41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9日

至2021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于2021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1、12、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21年4月26日、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北路418号;

3、邮政编码:710032;

4、联系电话:029-82592288,传真:029-82592287;

5、联系人:李晓峰。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84 证券简称:建设机械 公告编号:2021-048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20年3月27日以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至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7日上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宏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充分讨论了会议议程中列明的议案,经过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53,271,856.61元。鉴于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16,392.13元,不足以实际派发,同时考虑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投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通过《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通过《关于公司与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增补协议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股东租赁机器设备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杨宏军先生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通过《关于公司向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厂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租赁厂房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杨宏军先生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杨宏军先生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通过《关于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推举董事长杨宏军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并根据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宏军先生的提名,决定聘任董事陈永则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冯超先生、耿洪彬先生、汪许林先生、范勖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通过《关于公司向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拆借短期周转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拆借短期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杨宏军先生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公告《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7)。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第一、三、四、六、七、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附件: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附件: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简历

杨宏军,男,1970年6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并取得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现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总经理。

工作简历:

1993年7月至1995年4月,任西安煤矿机械厂机加工一分厂技术员;1995年4月至1996年元月,任西安煤矿机械厂采煤机研究所技术员;1996年元月至1998年9月,任西安煤矿机械厂三环实业总公司下属第一分厂技术员、厂长助理;1998年9月至2004年3月,任西安煤矿机械厂三环实业总公司下属第一分厂经营副厂长;2004年3月至2005年9月,任西安煤矿机械厂三环实业总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9月至2008年10月,任西安煤矿机械厂三环实业总公司总经理,期间于2007年8月兼任三环实业公司党总支书记。2008年10月至2011年1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1年5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并主持董事会工作、代行董事长职权;2011年5月至今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21年4月至今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永则,男,1968年11月生,九三学社社员,本科学历,EMBA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工作简历:

1991年7月至1999年12月先后在陕西建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结构车间、准备车间、铆焊车间从事工艺技术、设计工作;1999年12月至2004年5月任陕西三捷轻钢结构公司总经理;2004年5月至2016年8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陕西建设钢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5月至2021年3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冯超,男,汉族,1965年11月生,浙江绍兴市人,中国共产党党员,1986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工作简历:

1986年7月至1987年7月陕西建设机械厂金工车间实习;1987年7月至1988年5月陕西建设机械厂金工车间技术员;1988年5月至1998年元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金工车间副主任;1998年元月至2001年元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金工车间主任;2001年元月至2005年元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处副处长;2005年至2020年1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企管规划部部长;2005年至2021年3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任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21年3月至今任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1年4月至今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耿洪彬,男,汉族,1968年11月生,江苏南通人,无党派,1988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工程师,现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兼)。

工作简历:

1988年7月至2005年5月南通建工集团从事设备管理;2 005年5月至2009年11月任南通久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法人;2009年11月至2014年1月任南通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任上海庞源机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浙江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所属浙江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兼);2019年1月至2021年3月任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汪许林,男,汉族,1975年4月生,湖北红安人,中国共产党党员,1999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现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子公司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广东庞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兼)。

工作简历:

1999年7月至2007年4月任中建三局(广州)一公司项目党支部书记兼机械队长;2007年4月至2010年9月任中建总公司广州建总西塔联合体工程部经理;2010年9月至2012年12月任广东庞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3年9月任上海庞源机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福建开辉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 总经理(兼)、广东庞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法人 总经理(兼);2013年9月至2015年7月任上海庞源机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开辉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 总经理(兼)、广东庞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法人 总经理(兼);2015年8月至2017年11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开辉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 总经理(兼)、广东庞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法人 总经理(兼);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上海庞源机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福建开辉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兼)、广东庞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法人 总经理(兼);2019年1月至今任上海庞源机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广东庞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法人 总经理(兼)。2021年4月至今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范勖成,男,汉族,1971年3月生,陕西乾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1995年7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产品配套价格委员会副主任兼物资供应公司经理。

工作简历:

1995年7月至1995年12月陕西建设机械厂装配车间实习;1995年12月至2011年4月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 设计师;2011年05至2012年1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公司经理;2012年2月至2013年7月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摊铺机研究所所长;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工机械研究院副院长兼摊铺机研究所所长;2015年1月至2019至2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营销总公司总经理;2019年2月至2021年1月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物资供应公司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产品配套价格委员会副主任兼物资供应公司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984 证券简称:建设机械 公告编号:2021-049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7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杨正法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年龄原因,杨正法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杨正法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自2021年4月7日起,杨正法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董事会谨向杨正法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