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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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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6版)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6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琴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92,6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46,32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预计2021年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70万元(不含差旅及现场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八)《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九)《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4,534,119.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议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3020 证券简称:立方制药 公告编号:2021-023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15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采用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16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23.1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5,690,800.00元。根据本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暨保荐协议,本公司支付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保荐费用42,980,346.20元(不含税),其中前期已预付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950,000.00元(不含税);本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剩余应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42,030,346.20元(不含税)后的余额493,660,453.80元,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账户(账号为:499020100100336687)人民币493,660,453.80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6,039,935.6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6,670,518.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12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771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477,063,987.4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宁国路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本年度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