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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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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1-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35 公司简称:民丰特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1,3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69,500元(含税)

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主要业务:纸和纸制品(卷烟纸、格拉辛纸、涂布纸、热转印原纸以及透明纸等)的制造和销售;造纸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技术服务;机械配件的制造、加工。

经营模式: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创造最佳效益这一核心目标开展企业各项经营活动;公司一直秉承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经营模式,主要面向的客户包括全国各大中烟公司、各类标签制造商和纸品经销商等。报告期内公司拥有多条现代化造纸生产线,产品主要包括烟草系列用纸、格拉辛系列用纸、涂布类用纸、热转印原纸以及透明纸等数百种规格用纸。

行业情况说明:报告期初,新冠疫情严重影响经济运行,造纸行业同样不能幸免。随着防疫取得阶段性成果和经济恢复,造纸生产和运行整体上呈现逐月向好的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1-12月全国机制纸及纸板(外购原纸加工除外)产量为12700.6万吨,同比增长1.48%,是有统计以来产量最高的年份。公司所处的细分领域中,卷烟市场用纸需求总量稳中略降,格拉辛纸市场及其他产品市场竞争依旧激烈;多数以商品纸浆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得益于商品纸浆价格低位,经济效益有所提高。但后期商品纸浆价格逐步上扬,对行业前景造成负面影响。报告期内,造纸行业整体运行好于上年,产销基本平衡。但受市场对纸张品种需求变化和原料来源成本差异及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造纸企业生产和经济运行出现分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助推企业正确高质发展。

作为红船旁的老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推动企业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坚持以聚力党员立项攻关为抓手,通过建机制、搭平台、抓示范、促攻坚,努力打造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红色引擎”,党委书记带头领办《强化引领激发活力,多措并举力促发展》攻坚项目。全年党员攻关项目,完成达标21个,完成率95.45%,同比提高16.28%。公司党员立项攻关活动在破解难点痛点、提升经济效益、强化基础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显现。

2、夯实安环全面管控基础,推动企业绿色持续发展。

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前提下,扎实推进双重预防机制,落实重点岗位区域的监管,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坚决贯彻落实防疫相关工作,出色完成了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有力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平稳运行。环保方面,公司继续保持环境保护有效投入,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工作持续稳定推进,顺利通过环境管理体系再认证审核,2020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做到双控双达标。

3、有序推进新区项目建设,稳定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2020年,公司以调研开路、以实干破局、以开拓立新,有序推进民丰海盐新区建设。作为公司一心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高效的统筹好海盐新区稳定生产和项目建设,是保持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的重要保障。报告期内,全体员工同心同德,协同推进,确保新区现有两台卷烟纸机工况稳定,质量改进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建设中的透明纸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为进一步稳定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了重要保障。

4、持续实施精益生产工作,切实保障生产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持续精益化管理理念,强化生产全过程管理,紧紧抓住产品质量、消耗、成品率等重要指标监控,通过批次管理和质量追溯手段,确保生产稳定和挖潜降耗两手抓两手硬,在疫情期间停车的不利情况下,全年实现产量13.50万吨,略低于年度目标,已属不易。在保证正常生产的同时,公司还积极推进原辅材料替代的收资和实验,完成十数项原辅材料的上机中试验证。此外,公司还在今年顺利完成了三体系换证复评、FSC森林认证体系现场审核。

5、坚持把控购销两端效率,确保经济效益稳步提升。

采购方面,公司密切关注主要原辅材料木浆价格的市场走势,并对未来的价格趋势做出科学合理的预判,经过集体决策,在浆价大幅上涨之前,完成较大当量的备库工作,保证了未来一段时间的经济库存。销售方面,充分发挥销售人员的主观能动性,顶着疫情跑市场、争订单,努力将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点,最终实现销量较去年、年度目标相比,仅有微小差距,核心产品卷烟纸、描图纸销量实现全年逆势增长,同比均略有增加。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变更原因及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 了明确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嘉兴市丰莱桑达贝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丰莱公司)、民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丰国际公司)、上海先数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先数公司)、浙江嘉丰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嘉丰公司)、杭州嘉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嘉丰公司)5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临2021-010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说明: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公司盈利能力较弱并且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较低,该分红比例是综合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3,432,195.2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1,3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69,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85%。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盈利48,548,596.5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3,432,195.28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269,5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报告期初,新冠疫情严重影响经济运行,造纸行业同样不能幸免。随着防疫取得阶段性成果和经济恢复,造纸生产和运行整体上呈现逐月向好的态势。公司所处的细分领域中,卷烟市场用纸需求总量稳中略降,格拉辛纸市场及其他产品市场竞争依旧激烈;多数以商品纸浆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得益于商品纸浆价格低位,经济效益有所提高。但后期商品纸浆价格逐步上扬,对行业前景造成负面影响。报告期内,造纸行业整体运行好于上年,产销基本平衡。但受市场对纸张品种需求变化和原料来源成本差异及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造纸企业生产和经济运行出现分化。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处于稳步发展阶段,一方面不断夯实传统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积极准备和开发产业链延伸业务,扩展发展空间。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创造最佳效益这一核心目标开展企业各项经营活动;一直秉承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经营模式,主要面向的客户包括全国各大中烟公司、各类标签制造商和纸品经销商等。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单位:元)

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较低且货币资金状况并不充裕(2020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仅1.5亿元左右),目前公司处于发展关键时期,主要原料木浆价格居高不下,加之新8号纸机及新20号纸机将进行技改升级,有较大资金需求(正常年度经营资金加上技改升级项目资金需求约为14亿左右),为避免营运资金周转困难的风险并使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2021年的经营计划,公司拟订了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2020年以来,国内经济增长面临下行压力,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尽管疫情形势有所好转,但因之产生的后续影响犹存),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均不容乐观,加之主要原材料木浆价格居高不下,本公司的经营及风险管理均面临一定压力,为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变化,更好保障公司稳健运行、纸机技改升级以及转型升级需要,随时保持合理的现金储备水平。因此,本公司2020年度拟合计分派现金股利5,269,500元,占本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85%。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除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每年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述规定。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2021年的经营计划制定。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原材物料的采购、纸机升级技改、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从而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实现公司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预计收益将不低于公司最近三年的平均盈利水平。相关预计收益水平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竞争态势等多种因素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水平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对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85%,低于30%,主要原因是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较低且货币资金状况并不充裕(2020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仅1.5亿元左右),目前公司处于发展关键时期,主要原料木浆价格居高不下,加之新8号纸机及新20号纸机将进行技改升级,有较大资金需求(正常年度经营资金加上技改升级项目资金需求约为14亿左右),为避免营运资金周转困难的风险并使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2021年的经营计划,公司拟订了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

该方案系根据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及2020年的经营计划制定;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将主要用于公司原材物料的采购、纸机升级技改、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产业链延伸等方面,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公司对外借款,从而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成本,实现公司有质量、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预计收益将不低于公司最近三年的平均盈利水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是在综合考虑目前的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制定上述现金分红方案。该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规定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2021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以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届时将针对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以及现金分红方案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具体内容详见《民丰特纸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临2021-007)。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临2021-011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此关联交易金额不足3000万,也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构成依赖。

● 此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但后续可能受生产、市场等因素影响,交易产品数量、价格有波动。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沈志荣为交易方浙江维奥拉塑料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认可。在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此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足3000万,也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实际执行情况如下(金额: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金额: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浙江民丰罗伯特纸业有限公司(简称“民丰罗伯特”)成立于1995年6月8日;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志荣;公司注册资本:1210万美元;公司股东:罗伯特.弗莱彻父子有限公司出资617.1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中国烟草投资管理公司出资121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本公司出资471.90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9%;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卷烟纸及其纸制品、贴面纸、面巾纸、滤纸。公司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95,991,302.69元;净资产95,706,107.06元;主营业务收入2,424,488.23元;净利润-28,526,787.31元。

2、浙江维奥拉塑料有限公司(简称“维奥拉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1日;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艾尼.普瑞;公司注册资本:122万美元;公司股东:维奥拉有限公司出资97.6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本公司出资24.4万美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公司经营范围为塑料制品、编织品的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及其技术咨询服务、模具设计与开发。公司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1,222,525.06元;净资产18,178,649.55元;主营业务收入28,069,042.12元;净利润2,058,951.79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民丰罗伯特、维奥拉公司均为本公司参股的企业,系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关联法人,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沈志荣、董事会秘书姚名欢在罗伯特公司担任董事长和董事,沈志荣在维奥拉公司担任董事,该关联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持续、稳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历年来,公司从上述关联方采购商品服务等的,其均能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商品或服务;公司向上述关联方提供服务、销售商品的,其均能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不存在拖欠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的上述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综合历史履约情况和经营现状判断,发生无法履约的情况的可能性很低。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关联方履约能力,如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采购类关联交易

公司主要是利用公司现有销售能力,在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同时销售购自关联方的产品等;此外,向关联方购买部分包装材料用于产品包装。

(二)定价依据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定价原则:

1、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如在任何时候,政府定价适用于任何特定产品或服务,则该等产品或服务将按适用的政府定价提供。政府有指导性收费标准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定定价。

2、投标定价:倘若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适用招投标程序,按照招投标程序最终确定的价格定价。

3、市场价格:将按正常商业条款并基于下列方式厘定:根据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并参考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在其日常业务运作过程中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4、协议价格:依据一般的商业交易条件,由交易双方公平协商确定的价格。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就关联交易事项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一直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相关采购价格为招标定价,相关销售价格为生产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与外部非关联第三方提供的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定价公允、合理。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业务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自关联方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可替代性,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构成依赖。此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但后续可能受生产、市场等因素影响,交易产品数量、价格有波动。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临2021-012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含税),合计为人民币80万元(含税),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另行支付。上述收费价格系根据审计收费惯例和公司业务特征协商确定,此价格比2019年度增加5万元。

2021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后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 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服务,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前,已知悉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和历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以了事前认可。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提供专业的服务。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是一家实力较强、信誉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同意此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21-008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7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曹继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此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3,432,195.28元。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1,3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69,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85%。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2021-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2020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环境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2020年度环境报告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完成关联交易额约为770万元。

结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际,预计2021年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705万元;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且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沈志荣为交易方浙江维奥拉塑料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1-01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键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2020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2020年度报酬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2020年度实际审计的工作量,董事会拟支付其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65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15万元(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另行支付)。

公司董事会对该所多年来为公司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自从本公司发起设立至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受聘为本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时在公司2012年度推行内控制度以来,该所也受聘为本公司的内控审计机构,该所为本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提议,公司拟续聘该所为本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1-012)。

此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民丰特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此议案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民丰特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14:00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临2021-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2021-009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以书面方式告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7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祺琪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会议,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议案充分发表了意见,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3,432,195.28元。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1,3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269,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85%。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照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20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完成关联交易额约为770万元。结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际,预计2021年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705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的生产经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且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21-013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3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甪里街70号民丰特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30日

至2021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21年4月9日的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登记地点:嘉兴市甪里街70号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1年4月23日下午收市后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

4、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嘉兴市甪里街70号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73-82812992

(3)联系人:严水明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