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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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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93版)

2021-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3版)

控股股东: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7、山西潞安司马铁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安伟

主营业务:煤炭、焦炭经销;铁路煤炭、焦炭、货物装卸及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山西潞安集团司马煤业有限公司

48、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设备管理中心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3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海兵

经营范围:矿山设备和洗煤设备的租赁、经销及配件经销;矿山设备和洗煤设备的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山西焦煤机械电气有限公司汾西租赁分公司

49、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6月22日 注册资本:7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世民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含腐蚀品、易燃液体、有毒品)的销售(凭《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21年6月5日);通过铁路经销焦炭;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仅限分公司使用);煤炭、煤制品、钢材、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铁矿石、生铁、铁合金、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工产品)、石油焦(不含危险化工产品)、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化肥、塑料制品、有色金属、铝土矿原材料、工业盐、铝制品、计算机及配件、汽车、针纺织品、日用百货的销售及技术开发与服务;上述经营项目的进出口业务;市场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物流配送信息服务;商务中介服务;房屋租赁;矿产品检测服务;废旧物资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山西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9月14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麟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物联网、铁路沿线装车点、专用线、货物仓储设施的投资;普通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包装、装卸(除专控品);批发零售煤炭、焦炭、煤制品、建筑材料、钢材、生铁、有色金属、铁矿粉、电线、电缆、机电产品、机械设备、汽车及其配件、化工品(危险化学品除外);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会议、会展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无车承运)、网络货运(危险货物运输除外)、汽车信息咨询;以自有资金对港口产业投资、港口和航空配套服务;铁路货物专用设备、载具的销售、租赁;医疗器械经营: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批发;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煤炭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51、山西西山煤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7月5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陆飞

经营范围:煤炭、焦炭、机械设备及配件、煤制品及煤炭副产品、汽车配件及用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钢材、生铁、橡胶制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电子产品、农副产品、铁精粉、木材、纺织品、计算机及硬件设备、服装鞋帽、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家用电器、日用品、石油焦、化肥、球团、镍铁、铬铁、锰铁、硅铁、金属材料(不含贵稀金属)、通讯设备、通讯器材的销售;矿用设备修理;对外贸易;仓储服务;废旧物资回收;食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管理;汽车租赁;普通机械设备的租赁;通信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服务;煤炭洗选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2、晋浙国际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6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水产品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文具用品批发;珠宝首饰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金属制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箱包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妆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水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汽车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气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舟山区域不设置堆场)(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粮食收购;食盐批发;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53、阳泉煤业集团物资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6月16日

注册资本:30,159.6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皓炜

经营范围:零售硫酸、烧碱(片碱)、乙炔、次氯酸钠溶液、溶剂油、煤油、水银、氧气、二氧化碳、亚氯酸钠、磷酸、氟化钠(许可至2021年1月8日);批发、零售汽车;经销煤炭、焦炭、钢材、铝材、铜材、铁矿石、铁矿粉、建材、木材、铝矾土、硫铁矿、非金属矿及制品、橡胶制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火工、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润滑油、润滑油脂、机械设备及配件、输送带、升降机、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一般劳保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清洁用品、消防器材、特种劳保用品、医疗器械;国家允许的废旧物资回收;场地房屋租赁;物资招投标代理;物流服务;仓储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4、山西商品电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3月3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春阳

主营业务:商品的电子交易及结算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货运站货场经营及管理;煤炭、焦炭、钢材、建材(木材除外)、金属制品、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铁矿石、铁矿粉、燃料油、石油焦、润滑油、酒、机电设备、五金产品、农副产品、汽车、日用品、计算机产品及辅助设备销售;进出口: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综合布线、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商业信息技术咨询服务、IT运维服务及网络技术支持;会展服务;户外广告制作、发布、代理服务;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高科技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山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5、同煤朔电秦皇岛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8月28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红军

主营业务:煤炭(禁煤区、禁燃区内禁止储煤销煤)、焦炭、水泥熟料、其他机械设备的销售;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仓储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有限公司

56、大同煤矿集团朔州煤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17日

注册资本:178,980万元

法定代表人:南培珠

主营业务:煤炭洗选加工;以自有资金对煤炭企业、电力企业项目的投资及经营管理;林木种植;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机械加工及修理;工程建筑安装;煤炭副产品开发利用;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煤矿设备的销售;自备铁路管理及养护,旅游项目开发及管理;煤炭批发经营;锅炉安装、改造、维修。

控股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57、大同煤矿集团云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01月31日

注册资本:2,655.61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兴武

主营业务: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货物装卸服务;场地租赁;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品);铁路运输;食品经营(以上两项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铁路设备维护;机械设备租赁;进出口业务;销售煤炭、汽车、厨房用具、木材、活性炭、高岭土、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品)、橡塑制品、钢材、金属材料、农副产品、五金产品、日用百货、文体用品、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晋能控股煤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58、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7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五平

主营业务: 节能环保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管理;科技技术的咨询、设计、开发、转让、服务;地质勘探、物探工程;测绘技术服务;检测检验技术服务;物流园区的设计、规划;建筑工程;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生态修复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安防工程;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的销售与租赁;矿用机电设备、采掘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租赁、安装、维修;矿用材料及配件的生产、销售、维修;选煤材料及配件的生产、销售、维修;电光源、电器及照明灯具的销售;节能环保产品的销售、设计、安装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并签订相关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是为确保公司的市场经营持续稳定运行而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本次新增的关联方均为公司长期合作客户,由于股权控制关系构成关联方,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实际情况,也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和独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16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8日,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减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测算,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98,304.83万元。

二、计提减值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145,183.54万元。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品种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394.40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计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判断,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2,010.37万元,转回应收票据坏账损失99.9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后,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462.28万元。

四、公司相关审核及批准机构的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相关资料,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事项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因此同意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98,304.83万元。

(二)董事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17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相应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3.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的识别、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列报与披露等方面均有较大变化,准则统一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下承租人的会计处理,除符合条件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须在初始计量时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后续计量时,对于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内计提折旧,评估减值情况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于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计提利息费用。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根据准则衔接规定,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管理费用合计人民币4,725.00元。

公司作为出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收入人民币154,761.90元。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而变更,本次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过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18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钟晓强先生的辞职报告,钟晓强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钟晓强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钟晓强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钟晓强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钟晓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吴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吴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吴艳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且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符合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吴艳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

吴艳女士简历

吴艳,女,汉族,1976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山西焦煤集团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综合部部长,山煤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国际贸易分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19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 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高飞,从2000年起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具有近20年的审计经验。他负责对各个不同行业、规模不等的许多公司执行审计业务,这些公司涵盖了小公司、大型家族企业和上市公司。2016年成为立信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凤勤,从2013年起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具有10多年的审计经验。曾负责过多家企业集团审计及咨询项目,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琦,从2004年起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曾负责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审计项目及咨询项目。具有丰富的财务审计和咨询经验,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1年成为立信合伙人。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及沟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胜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在审计业务过程中能够坚持审计准则和相关的制度,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在对公司提供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坚持审计准则和相关的制度,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履行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致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 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20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达公司”),为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金额:人民币2.83亿元。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已实际为金石达公司提供担保余额2.43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4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金石达公司向农业银行太原市城西支行申请授信0.43亿元,授信期限一年;向华夏银行太原分行申请授信0.4亿元,授信期限一年;向中国银行太原鼓楼支行申请授信2亿元,授信期限一年。公司同意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中农业银行太原市城西支行和中国银行太原鼓楼支行合计2.43亿元部分担保是接续即将到期的公司为金石达公司提供的授信担保。

董事会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西金石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月24日

注册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15号27层

法定代表人:刘晓煜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煤炭及煤机设备技术咨询;煤炭、五金交电、建材、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橡胶制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纸浆、铁矿粉、石灰石、石膏、钢材、水泥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金石达公司资产总额16,363.18万元,负债总额4,359.71万元,资产负债率26.64%,净资产12,003.4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784.90万元,净利润752.52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本次担保尚未发生,担保协议在实际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本次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金石达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为满足其正常流动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认为对该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同意公司为金石达公司本次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为本次对外担保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被担保方金石达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为满足其正常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对金石达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内。该公司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4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后(即2020年12月31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0.65亿元的18.12%。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21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煤国际”)拟与间接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间接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将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公司的关系为同一最终控股母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为民、梁建光、王莎莎、武海军、赵强、吴艳、王彦东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8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41层

法定代表人:李晓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355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经批准发行债券业务资格;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业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3,133,746.14万元,资产净额544,385.61万;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1,930.29万元,净利润52,263.37万元。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及主管机构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2、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合作,公司有权自主选择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

四、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公司对公司的服务类型及收费标准

办理结算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户,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提供上述结算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办理存款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同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存款基准利率(如有)及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的同期限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所给予的存款利率将等于或高于公司主要合作商业银行。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 50 亿元。

办理信贷服务。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50亿元,日贷款额度(含应计利息)不超过50亿元。

办理票据池业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参与财务公司搭建的票据池业务的票据,总额不超过10亿元。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票据池业务,利用公司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质押作为担保为山西焦煤集团母公司及所属各级独立法人子公司开据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办理票据池业务收费按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无监管规定按同行业水平收取。

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按公司的提示及要求,向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协议。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2、公司保证

公司按照本协议在财务公司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公司对财务公司提供的上述服务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财务公司做好存贷款管理工作,积极配合财务公司开展信贷业务调查,评审工作以及提供财务报表等。在安全、高效且不高于同行业收费水平下公司将财务公司有资质经营的金融服务项目优先交由财务公司办理。

3、财务公司保证

财务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财务公司应按照本协议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确保资金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财务公司支付需求。财务公司存在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4、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一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因主张权利发生的费用。

5、协议的期限、生效、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本协议需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经公司的股东大会通过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备案后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十日内,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最多自动延期两次。

本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变化,致使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条款因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暂停履行相关条款并经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依然有效。

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6、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太原仲裁委员会依其现行有效规则仲裁。

五、关联交易的背景、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财务公司从事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属于国家金融体系的一部分,受到国家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且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已约定,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定价,凡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同类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应符合相关规定,同等条件下应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及财务公司向公司贷款与公司在其他商业银行存贷款并无实质差异,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为民、梁建光、王莎莎、武海军、赵强、吴艳、王彦东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管理需要,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如下: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经监管部门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此表示认可。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22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4月2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太原市长风街115号世纪广场B座4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8日

至2021年4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议案2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已经2021年4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3、议案4、议案6、议案7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登记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115号世纪广场B座16层证券事务部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6点)。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鹏

电话:0351-4645546

传真:0351-4645846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23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监事辞职及增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监事曹燕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于近日向公司监事会提交了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股东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监事会对曹燕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股东监事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拟增补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一名,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监事会 审查,提名钟晓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增补股东监事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钟晓强,男,汉族,1978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